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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方案】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为认真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持续利用,缓解建设用地需求矛盾,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会昌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清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挂钩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盘活存量,促进集聚,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促进居民点适当集中,实现农村居民点布局从自然形态向规划形态转变;对项目区内的林、路、
2、渠、村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施挂钩规划的基本原则: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的安置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二是政府组织,协同推进。国土部门负责编制项目区挂钩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对现状进行勘测调查。项目区所在乡人民政府为挂钩规划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拆迁、安置、土地整理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挂钩规划实施工作。三是严格管理,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以项目区为单位,对挂钩规划组织实施,并按规定进行考核验收。四是切实维护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二、项目区总规
3、模、具体位置及实施期限经过实地调查摸底,我乡增减挂钩项目区总规模46.54亩,涉及5个村:高坑村(8.3亩)青峰村(9.45亩)半岭村(11.1亩)密坑村(7.15亩)清溪村(10.54亩),拆旧复垦自20xx年2月开始实施,至20xx年5月30日完成,工程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实施。三、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3日)以村为单位对土地复垦整理地块进行实地调查,查清项目点基本情况,了解掌握增减挂构项目区内被拆迁户的住房、附屋、空闲宅基地、菜地、林木等情况,报乡增减挂办公室存档备案。2、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2月26日)。一是召开全乡增减
4、挂工作会议,部署增减挂工作。二是继续开展拆旧区调查摸底,核实建筑面积、界址、土地权属、使用现状等内容,同时调查了解群众意愿、支持状况。三是各项目村与乡人民政府签订20xx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目标责任状。四是乡增减挂办公室对辖区内的拆旧地块现状拍好照、建好档。五是各项目村召开动员大会。3、协议签订及拆旧阶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3月30日)。各项目区增减挂工作组上门入户,宣传拆迁补偿政策,签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兑付补偿资金,拆除项目区内所有建筑物及地面附属物。各项目村要在搞好拆旧地块权属调查登记、签订好拆迁协议基础上,搞好拆旧工作,确保20xx年3月30日前完成拆旧任务
5、。4、复垦及验收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5月30日)。项目施工方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规划。项目完工后,项目区达到田成块、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排灌方便。20xx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土地整理复垦任务。四、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清溪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党委书记王忠,常务副组长:副乡长邹荣;副组长:乡国土所所长连定祥;成员:派出所、纪检监察室、民政所、规划所、司法所、水管站、财政所、林管站、计生办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项目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工作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增减挂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乡国土所,由华海盛任
6、办公室主任,王婧怡、刘鑫任副主任。各项目所在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工作机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二)工程建设管理1、实行项目公告制。2、实行工程项目负责制。3、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4、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三)工程验收资料存档管理(数据资料由项目所在村委会负责收集,图片由乡增减挂办公室负责收集)1、拆旧前原貌(四个方位照片或摄影录像)2、拆旧区基本情况简介(户数、人口数等)3、拆旧区座落情况(需拆房屋间数、面积、个人房屋面积)4、房屋拆旧过程情况(拆除照片,平整土地照片)5、拆迁房屋补偿依据(花名册及有关票据、领条)6、土地整理及复垦情况(整理水田、旱地面积)7、拆迁及土地复垦过程(包括召开
7、动员大会照片)(四)拆迁及安置补偿措施1、在拆旧区所在村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村民代表及被拆迁户同意后,予以实施。由村委会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拆旧区内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进行统一拆除。拆除方式是首先由农户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如果相关农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由各项目村牵头统一对其进行拆除。3、拆旧区内需要拆除的房屋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原住房周围的树木等村民的私有财产由村民自行处置,并适当给予补偿。补偿支付方式为一次性将补偿费用支付给农户。(五)补偿标准1、房屋:按测量面积20元/进行补偿;2、厕所、猪牛舍、谷仓等附房:按测量面积8元/?进行补偿;3
8、、菜土、荒地等:按测量面积3元/进行补偿;4、空闲宅基地:按测量面积5元/进行补偿;5、其他补助:竹子1.5元/根,茶叶树3元/株,棕树10元/株,柿子树10元/株,松树10元/株,桃李树10元/株,油茶5元/株,如成材林砍伐需报乡林业工作站备案。(各种经济林要业已成材,方可按标准补偿,滤布苗木不予补偿)五、经费保障“增减挂”资金实行“县级审定、乡财政专款专用、接受监督”的资金保障机制。(一)房屋拆除补偿资金按认定的拆除面积计算到户,按协议一次性发放到位。(二)乡下派工作组工作经费。按照300元/亩的标准给予工作补助。(三)村工作组工作经费。在县财政拨付的1000元/亩基础上,乡里根据项目区实
9、施难易程度追加200300元/亩的工作经费。(四)乡国土所工作经费,按照县里规定执行。六、奖惩措施及纪律要求1、为保证增减挂工作项目顺利实施,加快工作进度,对提前按要求完成拆旧任务的项目村,优先拨付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工程完工并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对各项目村增减挂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排位,对位列第一名的村分别再给予1000元的奖励。2、至3月30日仍未完成土地拆旧任务的村,扣除村级办公经费5000元,并扣减总额一半的项目工作经费。责任乡干部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免职处理,村主任依法罢免。3、加强督查调度,对项目村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周一调度一通报制度。第一次工作调度倒数第一名的村,给予书面通报批评,村主要负责人并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二次倒数第一名的村,对村主要负责人诫免问责谈话。连续三次倒数第一名的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或依法罢免。4、严肃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村在调查摸底、测量统计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多报、虚报甚至重报拆旧复垦数据,以此来骗取补偿资金。对据实下拨的拆旧安置补偿资金,乡、村工作组务必要及时足额发放到涉及农户手中,并由农户签字,登记造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挪用甚至侵占、贪污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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