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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建设 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期和建设费用,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参加 公路工程建设的工作人员应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优质”。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业主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验、工程质量稽
2、查、工程违约处罚、档案及竣工资料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道路保通、宣传报道、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业主单位设置工程处、综合办公室、安全保卫、财务后勤处、外联处、试验检测中心。第五条:监理工作设置监理单位,设置驻地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监理单位长)。开工前,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未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更换。若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更换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得低于更换人,方能提出更换申请。否则,将按违约进行处罚。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全权代
3、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合同内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监理单位设置道路、结构、路面、合同、测量、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第六条:承包人必须设置项目经理部。项目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岗位职责,各级管理部门所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与其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项目部人员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计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桥梁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地质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材料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合同段进行全面的施工管理。按照合同条款要求配备试验检测设备,建立健全质量、进度、环保、安全、物资、财务等管理制度。第三章 工程质量
4、管理 第七条: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的各级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全员工程质量意识,对工程质量管理要“多管、多查、多看、严处理”。第八条: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季度、月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目的。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主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配备符合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及考核办法。第十条:监理单位建立以驻地总监理工程师为主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管理水平高、生
5、活作风好”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加强现场旁站、抽检、试验、测量,特别是关键工程、隐蔽工程的监理力度,确保任何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及标准要求。第十一条:业主单位建立指挥组长领导下的管段工程师负责制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业主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工地现场,对工程质量勤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理、解决工程质量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关,使工程质量处于全方位的控制之中。第十二条:工地现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监理、业主单位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在征得业主单位同意后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实
6、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四章 工程进度管理 第十三条:为了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得到有效控制,使工程建设全面、均衡、有序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四方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本公路工程建设在总工期内完成。第十四条:在开工之前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组织现场调查,结合本合同段的地质、水文、气候、施工干扰、沿线社会关系和自然客观条件。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施工不利因素。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要求编制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和业主单位批准后实施。第十五
7、条:依据总工期要求,业主单位对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制定阶段目标。承包人对业主单位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要进行细化分解,抓住重点、关键控制性工程,层层落实,合理调配人员、机械、资金,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目标的实现。第十六条:监理单位要对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核实、分析,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评估。如施工单位进度滞后,应立即通知其进行施工调整,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及时将拖延工程完成。同时要将拖欠的工程数量、施工单位的补救措施、整改意见及时上报业主单位。第十七条:业主单位各级、各部门的人员要深入工地检查进度情况。及时调解决施工单位遇到的问题、困难,为加快工程
8、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第十八条:业主单位应建立健全进度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确保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第五章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计量与支付应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按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规定”的原则。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数量不属实不予计量;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手续不完善不予计量;审核签字不通过不予计量。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应本着对工程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格控制、严格管理,各部门认真把好工程数量审核关,严格控制工程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第二十条: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的资料为依据进行工程计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批
9、准的变更设计及有关文件、监理记录、监理测量数据等资料认真核对,按规定签证工程计量报表。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应对工程计量支付报表认真复核,确认计量程序符合要求、检查资料完整齐全、计算结果准确后才能签字认可。如果对某项工程数量有疑问,应到现场核实查证后再签认。第二十一条:承包人计量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一项数量进行核对,绝不允许“多报、重报、虚报、预报”,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证虚假工作量。第二十二条: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应分别建立工程量台帐,相互核对、签认,作为计量支付的基础,每月核对一次台帐,对设计补充、变更数量等纳入新台帐。第二十三条:建立计量支付时限报审制度。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计量报表
10、,业主单位、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报的计量与支付报表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审核,使承包人尽快得到施工资金。承包人得到工程资金后,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施工需要的资金正常运转,严禁挪用工程建设资金。项目部上缴主管部门的管理费应逐月按规定比例上缴,不能一次提取,上缴额度应报业主单位同意,并及时支付有关人员应得的费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基本生活费、工程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严禁克扣工程款,特别是人工费。第二十四条:承包人建设资金的开户银行、帐户、帐号必须报业主单位。业主单位将与开户银行达成协议,定期跟踪承包人资金使用情况,一旦发现承包人将业主单位支付的工程资金挪用于本工程建设范围外的用途,业主单位
11、将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第二十五条:业主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应建立明确的计量支付和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确保计量准确、支付及时、资金使用合理。对违规操作者,要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 工程变更管理 第二十六条:业主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节约投资的前提下,可根据设计图纸、实际地形、水文资料、地质资料、工程安全等实际情况提出变更意见,由业主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承包人四方现场研究决定是否变更。并汇签现场会议纪要,明确变更方案,由承包人依据现场会议纪要及变更申报时限作出变更设计资料逐级上报审批。第二十七条:根据勘
12、测设计合同文件规定,设计单位必须派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设计单位要对设计负责到底。勘察设计单位对所承担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必须认真做好设计的后续服务、及时做好各阶段的技术交流工作。派往工地的设计代表要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不能拖延。如设计单位所派设计代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以致影响工程施工,业主单位将按勘测设计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业主单位鼓励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节约投资的前提下对工程提出优化设计方案。对批准实施的优化设计参与单位和人员,按节约投资的10给予奖励。第二十九
13、条:在变更设计中,对新增工程项目的单价,原则上套用本合同类似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价,确实不能套用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编制上报。业主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批,并以业主单位最终审定的单价为准。第三十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变更设计资料,对变更设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变更批复数量及时列入工程数量台帐。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未按变更设计图表进行施工,发现少做多报,业主单位将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第七章 监理管理 第三十二条: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
14、、法规、合同条款以及业主单位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坚持事实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扎扎实实的工作,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的开展监理工作,不准介绍家属亲友到自己监理路段承包工程;不准与承包人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不准损害业主单位利益;不准刁难施工单位;不准接受施工单位、包工头、农民工的宴请;不准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驻地总监理工程师要带头执行“六不准”,管理好所有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对监理人员进行经常性业务考核,进行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考察,对工作不称职的监理人员限期辞退;对有违纪行为的监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成
15、绩突出的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第三十四条:监理人员应按照 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实施规划的规定开展监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检验把关,对重要工序的工程质量要进行旁站监理,加大监理力度。必须严把工序检验签证关,上道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数量进行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按规定签认工程数量,有效控制工程费用。对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数量的核实签证,要及时进行办理,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第三十六条:驻地总监理工程师、计量、道路、结构、测量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文件的承诺及要求进场,未经业主单位批准不得更换。
16、第三十七条:监理人员不忠于职守,放松管理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违规计量,给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监理单位应赔偿损失外,对违反规定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按规定上报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章 试验检测管理 第三十八条:业主单位设置中心试验室,并配备足够的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并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进行平行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参数和指标。驻地监理设置工地试验室,配备常用试验检测仪器,对承包
17、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接技术规范、合同文件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检查的基础上,按 30以上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并审查承包人的试验检测资料。第三十九条:各级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程进行操作,工作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对提交的试验结果负责。发现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如因试验操作不认真导致试验结果错误,造成工程质量管理决策失误或发生损失,要追究试验人员的责任。对故意做虚假资料的试验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第四十条:监理人员要加大平行抽检试验和现场检测力度,检测结果达不到规定值时,必须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并向上级部门报告,采
18、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监理单位对分项工程各项指标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标准规定,并定期向业主单位报送试验检测情况。第四十一条:项目部、各级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要支持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凡是试验检测人员提供的正确的试验结果都必须予以承认,并对试验结果证明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坚决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重新检测达到合格为止。第四十二条:业主单位试验人员在完成规定的试验项目之后,要积极主动的深入工地现场,了解工程质量状况,对工程材料、半成品及各项施工质量控制指标进行取样试验和随机抽捡,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业主单位报送试验检测分析报告,为工程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提供可靠的试验检测数据,
19、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各种试验记录、报告、资料,按合同段分别进行整理建档,妥善保管。第九章 资料管理 第四十三条:所有参建的各单位、各部门都应指定专人管理资料。保证技术文件资料、合同协议文件资料、质量文件资料、计量文件资料等及以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为主体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完整齐全。具体收集、归纳、整理按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第四十四条: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实行档案管理责任制,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第四十五条:业主单位平时要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包括来往文件、报告、批复、合同、协议、证明等,图文、影像材料,需纳入竣工资料进行整理、成册的有关资料应提交相关部门装订。不
20、需纳入竣工资料的,由各部门单独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验。第四十六条:承包人、监理单位应即时对完成的工程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建档。待工程完工后,将各项资料图表按规定装订成册,提交有关部门。第四十七条:竣工资料除签署意见及签名外其余全部机打,不得使用手写体。签证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的整理保存,以备查验。第十章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 第四十八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业主单位、承包人分别设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由业主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工程管理部门相关人员
21、,地方协调人员为组员,负责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管理工作。第五十条: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要树立环保意识。在施工期间要防止水土流失、江河污染、大气污染、掩埋农田及沟渠和水利设施,防止扬尘和噪声,保护绿色植被,尽量减小施工对环境的破坏,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的程度。第五十一条:承包人应严格执行 公路工程建设环境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违反规定施工,对环境造成损害,业主单位将按规定给予违约金处罚。发生第三方索赔费用的,由承包人全部负责。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十二条:业主单位、监理、承包单位分别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
22、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第五十三条: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的关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观念,把安全生产视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同等重要的大事来抓。第五十四条: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签订安全责任书、不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参与工程建设。对深基坑、高边坡、桥梁、崩塌、岩堆、危岩、泥石流地段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方案,并向现场施工人员交待清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施工机械、车辆、设备要严格管理,机动车驾驶人
23、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签订安全责任书。第五十五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规,以及 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松懈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承包人经济处罚。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处理。承包人施工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包括电力、通信、水利、房屋损坏,以及人畜伤亡、山林火灾等。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二章 征地拆迁协调管理 第五十六条:业主单位成立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业主项目负责人担任,组员由业主单位相关部门人员、施
24、工单位征地拆迁负责人组成。由业主单位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协助地方政府搞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第五十七条:征地拆迁协调人员应熟悉有关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沿线群众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宣传动员工作,减小征地拆迁阻力。加强与沿线政府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争取沿线各级地方政府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第五十八条:征地拆迁人员应严格掌握好补偿标准,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在操作中做到数量如实、测量准确、补偿标准统一、合同协议完整、补偿金发放合法、财务手续齐全。第五十九条:征地拆迁内容包括:公路正线建设用地;高速公路营运需要设计的收费站点、监控、急救中心、管理机构和沿线服务等配套设施
25、用地;设计变更、完善、地质变化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修建水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进场便道建设用地;公路建设占用各类土、砂、石料场、取土、弃土场、堆料场、拌和场用地;临时用地和水毁、滑坡坍塌等造成新增用地;正常施工引起的边坡坍塌扩大的用地等。第十三章 道路保通 第六十条: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减少干扰,业主单位成立安全保通组,负责组织、协调施工路段的保通工作。第六十一条:保通部门要与沿线交管部门积极配合,争取交管部门对保通工作的支持。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交管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第六十二条:承包人要在施工路段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危险、阻车路段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保通值班人员,配备通信工具,
26、控制和疏导车辆。第六十三条:施工单位要与业主单位保通人员密切配合,服从保通人员的安排,搞好本合同段内原有公路的保通工作。如施工单位保通工作组织不当、管理不力造成较长时间的阻车,影响工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要追究承包人的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罚。第十四章 工程质量巡查管理 第六十四条:业主单位成立以工程处人员为主的巡查组。在业主单位的统一领导下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进行稽查,督促承包人、监理人员履行有关公路修建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以及业主单位的管理办法和规定。第六十五条:巡查人员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对工地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执行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巡查管理实施办法,对查到
27、的问题按规定彻底处理,对质量好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质量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第六十六条:巡查人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定处理问题。不准感情用事,乱讲乱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第十五章 重大技术方案评审 第六十七条:重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方案,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须进行评审后方能实施。第六十八条:评审组对方案做出的评审意见和批准,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合同所负的责任。第十六章 业主单位内部管理 第六十九条:业主单位根据工作业务制定各部门相应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办法和措施,在业主单位内部执行。业主单位要体现“制度管理人、职责管理事、效益管分配、成绩管升降”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的观念,爱岗尽职、各尽其责。第七十条: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要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严格管理,加强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第十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业主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完善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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