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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贵 州 财 经 学 院学 报 2000年 第 2 期 (总 第 84期 ) 专 论 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学根源探究 谭劲松 ;邱步晖 ;林静容 摘要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 , 会计 制 度本身的先天局限和制度过程的不充分博弈是引 起 会计信息 失真的第一个原 因 , 企业产权各行为主体 的 利益冲突 , 从而使得某 些 产权主体可能存在对不真实会 计信息的内在需 求 , 是会计信息 失 真的第二个原因 。 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对称 ,行为主体违规成本偏 低 , 客观 上 纵容了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 , 委托 代理关系和信息不 对 称的存在更为代理方提供虚假 会计信息创造了 条 件 。 关键词 :会
2、计信息 ;失真 ;经济学 ;根源 文章编号 :1003 -6636(2000)02 -0023 -04 中图分类号 :F 011 文 献标识码 :A 探 究 会计信息 失 真的原 因 , 是 根 治会计 信 息失真的 必 经之 途 , 对整 顿 会计秩 序 、 治 理 会计信 息 失真 有 着 非 常重要的 意 义 。 应该 说 , 会计 信 息失真的 原 因是多 方 面 的 , 我们可以 从 不同的 角 度去研 究 。 从 经 济学 的 角 度 看 ,会 计信息失 真 的原因 主 要有以下 几 方 面 。 一 、 我国 会 计制度 本 身的不完 善 制度经济 学 认 为 , 组织中 的 个体
3、有各 自 的利 益 , 每个 个 体都将寻 求 自身利益 的 最大 化 。 但 是 , 个体不 可 能 无 限地扩大 自 身的利 益 ,因 为 个体利益 最 大化的 前 提在于组 织 中的其他 个 体行为 不 影响该个 体 寻求自 身 的 最 大利 益 。 这 就是所 谓 的 “ 人 人皆 恶 , 则人人 皆 不能恶 ” 。 因 此 ,个 体 在追求自 身 利益最大 化 的同 时 , 必 须 对 组 织中 的 其他 个 体的 利 益影 响 最 小 。 这种由 于 不同 个 体寻 求 自身 利 益最 大 化在 组 织层面 的 综合 而 直 接 导 致 产生的个 体 的最优 行 为解的集 合 就是
4、规 则 ,规 则 的集合形 成 制 度 。 可 见 ,制 度 的实质 就 是合 同 , 一个 关 于 组 织内个体 行 为及其 后 果的合 同 , 而 制 度的形 成 是多方博 弈 的结 果 。 所谓博 弈 , 指 的 是决策主 体 发生 直 接 相 互作用的 时 候决策 主 体考虑自 身 的选 择 , 同 时 也考虑自 身 选择对 他 人的决策 的 影 响 , 然后作 出 综合 选 择 的 行 为 。 举 个 例子来 说 ,就 象 下棋一 样 , 每一 方 都会考 虑 自已下一 步 该怎么 走 , 同时 也 考虑自 己 的选择 会 使 对 方如何选 择 ,经 过 综合考 虑 后才作出 决 策
5、 。 会计制 度 , 从广义 上 说 , 泛 指 为界 定 、 确认和 保 护产权而 制 定 的 、 引 导会计 活 动的各种 法 律 、 规 则 、 准 则 等 , 同时 按 诺斯 (N ort h)(1989)的制度 定 义 ,会 计制度 还 应包括约 定 俗成的惯 例 、 道 德 准则等 等 。 作为一种 制 度 ,会 计制度 当 然也不能 例 外 ,是 一个多 重 的 、 多 次的社会 博 弈的结 果 。 我们认为 , 我国 会 计制度 的 不完善有 以 下两个 原 因 。 第 一 、 我国会计 制 度的制 定 并未体现 充 分博弈 的 要 求 从博弈论 的 角度 看 , 制度 的制定
6、应是 一 个充分 博 弈的过 程 。 所谓 充 分博 弈 , 至少包 括 空间的 充 分和时 间 的 充 分两 个 方 面 , 前 者 是指 参 加博 弈 的决 策 主体必 须 包括 所 有全 部 利益 相 关个 体 ,后 者是指 博 弈过 程 应 是 一 个 多次反复 的 过 程 。 制订一 套 有约束力 的 成功的 会 计制度也 不 例 外 , 需要经过 会 计信息 供 求双方 (例如 政 府 、 所 有 者 、 债 权 人 、 经 营 者 以 及 其 他与 企 业 利 益相 关 的 个 体 )一 个 多次 的 重 复 博 弈 过 程 , 最终 达 到 无 限 次 讨 价 还价序贯 博 弈
7、的纳 什 均衡状 态 , 此时 执 行制 度 的信 息 供求 双 方都 能 得到合 作 博弈 (co oprativegame)的 利 益 , 亦 即 双方 可 以 分 享合 作 剩 余 。 而 要达 到 导 致 合作 博 弈 的 纳什 均 衡 状 态 , 就需 要 博 弈 双方 有 充 分 的 24 交 流 和信 息 。 所以一套 成 功会计 制 度的制订 需 要有来自 信 息供需 双 方代表的 参 与 , 并 经 过反复 的 协 商 、 谈 判 和 征求意 见 的过 程 , 最终才能 使 所制订 的 制度能充 分 兼顾各方 利 益 , 成 为 博弈双 方 自愿执行 的 有约束 力 的 社
8、会契 约 。 此 时 , 任何人若 想 通过违 反 制度来得 到 什么好 处 , 则必 将 从别的 方 面受到更 大 惩 罚 , 从而是 得 不 偿 失 的 。 因 此 ,博 弈双方 都 没有破坏 制 度的动 机 , 会计制 度 方成为人 们 普遍接 受 的社会规 则 , 成功的 会 计 制度的 制 定莫不如 此 , 国 际会计 准 则和美国 会 计准则的 制 订都经 过 了这样一 个 过 程 。 以 美国为 例 , 财 务 会 计准则 委 员 会 (FA S B)由 代 表大众投 资 者的政 府 人 士 、 会计职业 界 人 士 、 金融界 人 士以及企 业 界人士 组 成 ,每 一 个会计
9、 准 则的制订 和 修订都 要 经过反复 的 征 求 、 意见协商 和 谈判过 程 ,所 以 颁布的会 计 准则最 终 能 达 到 公 认 状 态 ,即 为信息 供 需双方所 认 可 。 反 之 ,如 果 会计制度 制 订机构只 代 表某一 博 弈 方 , 或只主要 考 虑 某一博 弈 方利益来 制 订准 则 , 比如 说 只考虑信 息 需求方利 益 而要求 企 业披露一 些 具有商 业 价值的研 究 开 发 项目信 息 或关于兼 并 的战略 意 图 , 或者在会 计 信息质量 特 征方面 提 出过高要 求 , 从 而使企 业 由于商业 秘 密 泄露而 遭 受损 失 , 或导 致 企业付 出
10、过高信息 披 露成 本 , 则 结 果必然是 企 业不愿遵 守 会计准 则 而千方百 计 地 钻准则 漏 洞 ,采 取对抗行 为 ,从 而 会计制 度 制定机构 又 必须采取 新 措施来 对 企业的对 搞 行为进 行 限 制 , 这 样 双方就 陷 入了非合 作 博弈的 困 境 。 可 见 , 在会 计 制度制定 过 程 中 , 参加博 弈 的利益主 体 越完 全 , 博弈 双 方 的 信息交 流 越充 分 , 博弈次 数 越 多 , 则所制 定 的会计 制 度就越完 善 、 越 成 熟 , 从而也就 越 接近并能 最 终达 到 博 弈的纳 什 均衡状 态 。 反观我 国 , 会计 制 度的制
11、 订 无论从空 间 还是从时 间 上都缺 乏 一个充分 博 弈 的 “ 公认 ” 过 程 。 从 博弈主 体 看 , 政 府可以说 是 这一博弈 过 程的唯 一 主 体 , 其他利 益 相关主体 的 作用极为 有 限 ;从博弈过 程 来 看 , 会计 制 度 的制定 基 本上是自 上 而下 的 , 虽然 其 间也有由 下 至上的过 程 ,但 其 范围和 时 间有一定 局 限 ,这 样会计 制 度 更 多地偏 向 于政府的 利 益 , 而在一 定 程度上牺 牲 了其他利 益 主体的 利 益 。 由于 这 种博弈 是 不平等 的 , 因 而 不 能反映 博 弈各方面 的 利益要 求 , 自 然不能
12、导 出 一个完善 的 制度 来 。 如果 说 , 过去 计 划经济 体 制下国家 是 企 业产权 的 单一持有 者 , 理 所 当然应 由 政府来制 订 统一会 计 制 度 , 以体现国 家 产权意 志 , 保 护 国家产权 利 益 , 其 理由尚能 成 立的 话 , 那么 在 改革开放 二 十年以 后 的今 天 , 我国企 业 产权结 构 已发生深 刻 变 迁 , 企业 主 制 、 合 伙 制 、 有限责任 公 司制和 股 份有限公 司 制产权 结 构并 存 , 企业产 权 主体已 呈 多元化趋 势 , 仍 然 将会 计 制 度的制 订 基本上视 为 政府行 为 ,主 要 体现政府 产 权主
13、体利益 (例 如 ,我 国 的会计 准 则制订机 构 为财务 会 计 准 则委员 会 , 该 委 员会是财 政 部下属 的 事业单 位 , 成员 基 本上来自 财 政 部 , 其成员 构 成中缺乏 其 他各界 代 表 ,从 而 会计信 息 供给方利 益 未能得 到 充分考虑 ), 而没有一 个 各有关利 益 主体参 加 的多次博 弈 的纳什 均 衡 过 程 ,就 显得不 恰 当 了 。 第 二 、会 计制度 的 博弈是一 个 动态的 过 程 马克思主 义 哲学原理 告 诉我 们 , 平衡是相 对 的 , 而不 平 衡是绝 对 的 , 事物 的 发展总是 从 不平衡 到 平 衡 , 再 到新的
14、不 平 衡 。 如 前 所 述 , 制度 的 制定是各 利 益主体充 分 博弈最 终 达到纳什 均 衡的结 果 , 然 而这种均 衡 是 基于特 定 的环境 的 。 随着社 会 经济环境 的 变迁和新 经 济现象 的 出 现 , 原来所达 到 的导致 合 作博弈的 纳 什 均 衡状态 将 被打 破 , 制度又 需 要重新 经 历一个制 定 和修 订 (重复 博 弈 )过 程 , 最后又达 到 无限次序 贯 博弈 的 纳 什均衡 状 态 。 事实 上 ,有 限 理性和 高 交易成本 使 得订立合 同 的各方 不 可能在事 前 就可能 影 响各方关 系 的 所 有未来 事 件达成一 致 ,在 事
15、前就鉴 别 并防范所 有 的机会主 义 。 因此 谈 判只能是 一 个不断 进 行的过 程 。 可 见 , 制度 的 制定和修 订 是一个 无 限循环的 动 态过 程 , 该 过程可表 示 为 :重复 博 弈 纳什均 衡 重 复 博 弈 纳什 均 衡 。 会 计制度同 样 如 此 。 一 个静态 的 会计制度 即 使是经过 完 全充分 的 博弈才产 生 的 ,也 会 由于博 弈 环境的变 化 而变得 不 适 应 。 而 从 一个均衡 的 打破到 另 一个均衡 的 建立总 是 需要一个 过 程 的 。 特别 是 在改革开 放 的条件 下 , 随着我国 社 会经济环 境 的变 迁 , 新 的经济情
16、 况 、 新的经 济 业务不断 涌 现 , 旧 的会计 制 度亟待更 新 ,新 的 会计制 度 尚未建 立 , 会计 制 度中难免 有 漏洞和 不 完善之 处 。 二 、企 业 产权中 各 行为主体 的 利益冲 突 经济学假 定 人是有理 性 的 。 制度经 济 学进一 步 考虑了交 易 成本之 后 , 假定 个 体只有 有 限理 性 , 即个体 只 有 有限的 获 取和处理 信 息的能 力 ,这 是 由于个体 在 获取和处 理 信息的 时 候有交易 成 本发 生 。 25 经济学假 设 理性的个 体 追求自 身 利 益 (或效用 )最大 化 ;制 度 经济学假 定 每一个 个 体都追求 自
17、身利益 最 大 化 ,每 个个体 都 有在他所 依 存的体 制 所允许的 有 限范围内 力 求使用 自 己的效用 最 大 化 。 由 于个体利 益 的 不 同 ,在 组织中 将 产生不同 利 益主 体 。 一般而 言 , 企业 产 权中有政 府 、 债 权 人 、 所 有 者 、 经营者 和 其他与企 业 相关的 个 体等几大 主 体 。 政府最 关 心 税收的 征 缴 ;债权人最 关 注其债 权 是否能按 时 地收回本 金 和利 息 ;所 有 者关心的 是 自己投 入 的资产能 否 保 值和增 值 ;经 营者关心 业 绩的增 加 是否给自 己 带来额外 的 经济收 益 ;证 券市场上 的 投
18、资者 关 心股票的 价 值 和公司 的 业 绩 。 由 于 他们具 有 不同的行 为 目标和经 济 特 征 , 存在 着 不同的利 益 驱 动 , 不可 避 免地出现 利 益 冲 突 。 经营 者 与其他 的 利益 主 体有 着 不同 的 利益 目 标 。 而 且经营 者 的地 位 与其 他 利益 主 体相 比 有 其 独特 之 处 , 即 经营者直 接 管理着企 业 , 他 对企业的 经 营 、 运 作负直 接 责 任 ;因而他 有 着得天独 厚 的信息优 势 。 在 现 代 经济 中 , 足 够 的资金是 企 业生存 和 发展状大 的 根本保 证 。 为了从 资 本市场上 顺 利取得 所
19、需资 金 , 减少 融 资 的契约 费 用 , 并降低资 金 成 本 , 经营 者 也有向现 实 的和潜 在 的投资者 和 债权人披 露 符合其 决 策需要的 会 计 信息的 动 机 。 然 而 , 基 于 其自身 利 益的考 虑 , 经 营 者只会 提 供信息披 露 边际收益 等 于边际 成 本这一点 的 信 息 量 , 也即信 息 披露量满 足 其本身 利 益最大化 要 求 。 这里 的 边际收 益 和边际成 本 是指个 别 企业的私 人 边 际 收益和 边 际成 本 。 但 公司会 计 信息内有 “ 公共 产 品 ” 的 性 质 , 信息披露 的 社会边 际 收益会大 于 私人边 际 收
20、 益 (主 要 是由于 真 实和相关 的 会计信 息 能优化社 会 经济资源 配 置 、 保 护投资 者 利 益 , 具有外部 经 济性所致 ), 从 而使 社 会边 际 收益 等 于边 际 成本 这 一点的 信 息披 露 量大 于 私人 边 际收 益 等于边 际 成本 的 信息 量 。 许 多 信 息从社 会 利益最大 化 角度考 虑 应该披 露 , 然而 经 理阶层从 自 身利益 出 发 ,只 会选择少 量 披露甚 至 不披 露 , 从 而损害 了 社会利 益 。 同 时 , 由 于信息不 对 称所引起 的 经营 者 “ 偷懒 ” 动 机 会带 来 “ 道德风险 ” (m oral haz
21、- ard)问 题和 “ 逆 向 选择 ” (adve rse selection)行 为 , 即 经营者会 操 纵会计 信 息生成甚 至 提供虚 假 信 息 , 导致 会 计 信息失 真 。 从信息使 用 者方面 看 , 由 于 各自的利 益 目标不 同 , 对 信 息的要求 也 不一 样 , 有些 信 息使用者 确 实需要 真 实 、 客 观 反映经 济 活动的会 计 信 息 , 而有些 则 不 然 。 从 理 论上 说 , 政府部 门 和国有 资 产管理部 门 是最需 要 真 实 的会计 信 息的信息 使 用 者 , 因为它 们 肩负调节 社 会经济 运 行 、 管 理国民经 济 、 维
22、 护社会稳 定 、 保 障 公众 利 益 、 确 保国有 资 产保值增 值 的职 能 , 它 们 能直接感 受 到会计 信 息失真的 严 重后果和 对 社会经 济 造成的巨 大 破 坏 , 但是 有 时由于个 人 、 部门和 小 团体的利 益 驱 动 , 出 于 某种特殊 目 的如粉饰 政 绩或隐 瞒 事实等的 需 要 , 它 们可 能 并不 需 要真 实 的会 计 信 息 , 如 果这 些 真实 的 会计 信 息对 它 们的目 的 不利 的 话 。 从 债权 人 角度 分 析 ,它 们 关注债 权 是否能按 期 收 回 , 也应要 求 真实的会 计 信息以作 出 正确的 判 断 ,并 尽早采
23、取 对 策 。 目 前 企 业 最大的 债 权人是银 行 ,是 否 所有银 行 真的都需 要 真实的会 计 信息 呢 ? 恐怕未 必 。 这里同 样 涉及到银 行 的 利 益问 题 。 目前我国 的 银行大 部 分是国有 银 行 , 接受贷款 的 企业大 部 分是国有 企 业 , 如果说 在 贷款发放 之 前 银行对 企 业会计信 息 的真实 性 还有所要 求 的话 (实际上连 这 一点都 要 打折扣 ),那 么贷款发 放 之后会 计 信 息 真实性 的 重要性就 大 大下降 了 。 其中的 原 因主要包 括 :一 是 银行和 信 贷部门及 信 贷人员 自 身业绩考 核 的 需 要 ,真 实的
24、会 计 信息对他 们 不见得 有 好 处 , 二是就算 他 们知道贷 款 企业的 真 实情况 (当然是 财 务状况 不 好 的 情况 ), 他们也 无 法做些什 么 。 剩下 股 东 , 应该说 证 券市场 上 的投资者 是 最需要真 实 的会计 信 息 的 , 因 为 他 们与企 业 的产权关 系 最明 晰 , 其利 益 相关性最 大 。 但以目 前 我国证 券 市场而 论 , 投资 与 投机并 存 ,且 后 者 占 的比重 较 大 , 以 赚 取短期差 价 为目的 的 “ 股民 ” 甚 众 , 而 真正愿意 以 “ 股东 ” 身份出 现 的长期 投 资者却为 数 甚 少 ,会 计信息 是
25、否真实对 广 大股民 来 说并不重 要 ,他 们 所关心的 是 会计信 息 是否会令 股 价上 升 , 而且 如 果 虚 假的会 计 信息比真 实 的会计 信 息更能引 起 股价飚升 的 话 , 他们宁 愿 喜欢虚假 的 会计信 息 , 因 为这才是 他 们 的利益 之 所 在 。 有 时 ,不 同 产权主 体 为了达到 各 自的但又 是 一致的 利 益目 标 , 可能相 互 串 通 , 合谋提 供 虚 假 的会计 信 息 ,虽 然这不仅 可 能损害 其 他产权主 体 的利 益 , 而且可 能 损害企 业 的长远利 益 。 例 如 , 出于 自 身 经 济利益 最 大化的共 同 动 机 , 引
26、起股 价 的大幅波 动 , 借 以操纵股 价 、 牟 取 暴 利 , 最终贻 害 社会和坑 害 广大 中 小 散户股 民 。 “ 琼民源 ” 案 件 即为典 型 一 例 。 可 见 , 某些 产 权主体可 能 存在对不 真 实会计 信 息的内在 需 求 ,是 导 致会计 信 息失真的 一 个重要 原 因 。 26 三 、激 励 与约束 机 制的不对 称 激励 与 约束机制 是 企业中 极 为重要的 两 大机 制 。 制度经 济 学认 为 , 产权结 构 影响组 织 中个体的 行 为 ,即 不 同产权 结 构可以导 致 同一个 体 作出不同 的 行 为 。 产 权 指的是 人 们所接受 的 、
27、与 物 的使用 有 关的人与 人 之 间 的行为 关 系 。 产权安排 实 际上规 定 了人在与 他 人的相互 交 往中必 须 遵守的与 物 有关的 行 为规 范 。 违背 这 种 行为规 范 的人必须 为 此付出 代 价 。 产权在组 织 中的具体 表 现为制 度 。 制 度框架通 过 影响个 体 获得的报 酬 及 其在违 规 应付的代 价 来具体 影 响个体行 为 。 在很多企 业 中 , 特 别是国 有 企业 中 , 激励与 约 束机制 不 对称的情 况 比较严 重 。 在许多 企 业 中 , 与经营 者 的 劳动合 同 是采用完 全 合同的 形 式签订 的 。 合同的谈 判 是一次 完
28、 成 的 , 经营者的 业 绩与报 酬 在事前就 被 一 次 性规定 了 。 这 种合同的 最 大弊端 就 在于不能 及 时地按照 经 营者所 作 贡献来对 经 营者进 行 对等的激 励 。 经 营 者为企 业 作出了贡 献 , 但 是却没 有 得到相应 的 回 报 , 心理 上 的不平衡 加 上物质上 的 不满足 成 为个体实 施 违 规行为 的 动 机 。 另 一 方 面 , 由于处 于 变革的年 代 ,可 变 因素太 多 , 并且 对 让渡的 权 力不设监 督 ,“ 绝对的 权 力 导致绝 对 的腐败 ” , 经营者 拥 有过大 权 力 , 无人监 督 也无人 敢 监 督 。 因 此 ,
29、 一方面是 缺 乏有效 的 激励机 制 改 变经营 者 的目标函 数 ;抑 制 其 “ 偷 懒 ” 的 动 机 , 另一方 面 又没有恰 当 的监督机 制 ,减 少 经营者 “ 为所 欲 为 “ 的 行 为 。 这 样 ,个 体 实施违规 行 为的风 险 很 小 , 预期收益 很 大而预期 成 本很 低 , 违反 制 度所得的 好 处大于 受 到 惩 罚导致 的 损 失 , 造假者得 好 处 , 不造假者 反 而吃 亏 , 这就 使 得个体有 了 实施违 规 行为的理 性 依 据 , 因而 促 成 了个体 的 违规行 为 。 “ X 非效率 ” 问 题 、 “ 五 十九岁 ” 现 象 、 “
30、穷 庙富方丈 ” 现象 屡 见不 鲜 , Adam S mith 在 国富论 中 提 到的 “ 疏忽与 挥 霍 ” (neg ligence and pro fusion)在我国 企 业中蔓延 开 来 。 四 、企 业 中存在 着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科斯 (Co ase)(1937)提 出 了 “ 契约 理 论 ” , 根 据交易 和 交易费用 来 阐释企 业 的性 质 , 将 企业的性 质 概括 为 “ 是生 产 要素的 交 易 ,确 切地说是 劳 动与资 本 的长期的 权 威性的契 约 关系 ” 。 企业 被 看成是一 个 和在企 业 框 架 中相互 合 作的大量 生 产要素 所 有
31、者达成 书 面或非书 面 的契 约 。 企业的委 托 代理理论 实 际上 是 对企 业 的契 约 组合 理 论的 具 体 化 , 契 约的 一 方当 事 人为 资 产的所 有 者 , 即 委托 人 ;契约 的 另一方为 资 产的使 用 者 ,即 代理 人 。 由 于所有权 和 经营权 分 开 ,代 理人以企 业 法定代 表 人 的 身份独 立 自主地对 企 业资产 进 行经营活 动 ,代 理 人成为了 企 业的 “ 内部人 ” ;而 股东则 “ 已没 有 任何权利 与 那 些已成 公 司资产的 东 西发生 实 际联系 ” , 成为 了 “ 外部人 ” 。 委 托人和代 理 人之间 因 而不可避
32、 免 地存在 着 信 息不对 称 的情 况 。 这 种不对 称 既有时间 上 的 ,也 有内容上 的 。 企业中存 在 的基本的 委 托 代 理 关系是所 有 者和经 营 者之间的 关 系 , 由 于 二者存 在 信息不对 称 , 其 利 益 目标也 不 相 同 , 经营者可 能 制造虚 假 的财务信 息 ,以 欺 骗所有 者 , 获得 自 身的最 大 利 益 。 这 种 委 托 代 理 关 系由四 个 更低层次 的 委 托 代 理关系组 成 ,形 成 一个多层 面 的 、 金 字塔式 的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 (1)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 代理关系 。 (2)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
33、代理关系 。 (3)企业内部经营者与会计师之间的委托 代理关系 。 (4)会计机构内部会计主管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委托 代理关系 。 虽然经营 者 直接管理 会 计人 员 , 会计人 员 直接结 经 营者负 责 , 二者 有 着直接的 利 益关 系 , 但 是 , 由于 有 限 理性和 自 身利益最 大 化的假 设 , 会 计人员与 经 营者之间 也 可能有 着 不同经济 利 益 , 加上二 者 之间出存 在 着 信息不 对 称的情 况 。 这就可 能 造成会计 人 员为了自 己 的利 益 (如 为了贪 污 、 挪 用公款等 ), 编 报 虚假的 财 务 报 告 , 隐瞒真 实 情 况 , 从而逃避 惩 罚 。 因 此 , 由 于委 托 、 代理双 方 各自的 利 益不 同 , 导致双 方 的目标不 同 , 代 理 人不可能 完 全按委 托 人的意 图 进 行企业 行 为 ,利 益冲突是 个 体使会 计 信息失真 的 直接动 机 ;而双 方 信息不 对 称 ,使 得代理人 有 机会进 行 一 些 危害委 托 人利益而 增 加自己 利 益的行 为 , 从而 为 会计信息 失 真提供 了 可能 性 。 (谭 劲 松 , 邱 步 晖 , 林 静 容 , 中 山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学 系 , 广 州 510275) 责任编辑 叶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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