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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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税收房地产税收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刘燕玲刘燕玲刘燕玲刘燕玲授课纲要授课纲要1、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2、房、房产产税税3、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5、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6、契、契税税7、相、相关关税税收收8、有关房地产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关房地产税收的优惠政策 1、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及特征一、税收的概念及特征 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其本
2、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规范形式,其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规范形式,其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规范形式,其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税收的本质决定了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手段。税收的本质决定了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手段。税收的本质决定了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手段。税收的本质决定了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性和固定性的特征。性和固定性的特征。性和固定性的特征。1、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1)(1)强制性。国家以社会管
3、理者的身份,对所有的强制性。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对所有的强制性。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对所有的强制性。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对所有的纳税人强制性征税,纳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国家纳税人强制性征税,纳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国家纳税人强制性征税,纳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国家纳税人强制性征税,纳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国家税收。税收。税收。税收。(2)(2)无偿性。指国家取得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无偿性。指国家取得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无偿性。指国家取得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无偿性。指国家取得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所谓需要直接偿还,也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直
4、接报酬。所谓需要直接偿还,也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所谓需要直接偿还,也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所谓税收,就是向居民无偿索取。税收,就是向居民无偿索取。税收,就是向居民无偿索取。税收,就是向居民无偿索取。(3)(3)固定性,也称确定性。指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固定性,也称确定性。指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固定性,也称确定性。指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固定性,也称确定性。指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课税额度。这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课税额度。这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课税额度。这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课税额度。这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
5、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1、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二、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二、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项税收法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管理体制等的总称,律、法规、规章和税收管理体制等的总称,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总规范。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总规范。税收制度由纳税义务人税收制度由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以下简称纳税人人)、课税对象、税基、税率、附加、加成、课税对象、税基、税率、附加、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
6、。1、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1)(1)纳税人纳税人纳税人纳税人(课税主体课税主体课税主体课税主体)纳税人是国家行使课税权所指向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国家行使课税权所指向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国家行使课税权所指向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国家行使课税权所指向的单位和个人,即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课税对象课税对象(课税客体课税客体课税客体课税客体)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目的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
7、目的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目的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目的物,物,物,物,即国家对什么事物征税即国家对什么事物征税即国家对什么事物征税即国家对什么事物征税。根据课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全部税种分为根据课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全部税种分为根据课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全部税种分为根据课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全部税种分为5 5大类:大类:大类:大类: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1、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3)(3)税基税基税基税基 即课
8、税的具体对象,有实物量和价值量两类即课税的具体对象,有实物量和价值量两类即课税的具体对象,有实物量和价值量两类即课税的具体对象,有实物量和价值量两类(4)(4)税率税率税率税率 税率是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比率,即对课税对税率是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比率,即对课税对税率是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比率,即对课税对税率是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比率,即对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体现征税的深度。象的征收比例,体现征税的深度。象的征收比例,体现征税的深度。象的征收比例,体现征税的深度。按税率和税基的关系划分,税率主要有比例税按税率和税基的关系划分,税率主要有比例税按税率和税基的关系划分,税率主要有比例税按税率和税基的关系划分
9、,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类。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类。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类。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类。1、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5)(5)附加、加成和减免附加、加成和减免附加、加成和减免附加、加成和减免 纳税人负担的轻重,主要通过税率的高低来调纳税人负担的轻重,主要通过税率的高低来调纳税人负担的轻重,主要通过税率的高低来调纳税人负担的轻重,主要通过税率的高低来调节,但还可以通过附加、加成减免措施来调节。节,但还可以通过附加、加成减免措施来调节。节,但还可以通过附加、加成减免措施来调节。节,但还可以通过附加、加成减免措施来调节。1)1)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主要有
10、附加和加成。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主要有附加和加成。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主要有附加和加成。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主要有附加和加成。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之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之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之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之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例:教育税及附加)例:教育税及附加)例:教育税及附加)例:教育税及附加)加成是加成征收的简称。对特定的纳税人实行加成是加成征收的简称。对特定的纳税人实行加成是加成征收的简称。对特定的纳税人实行加成是加成征收的简称。对
11、特定的纳税人实行加成征税。(如:按收入的多少收个人所得税)加成征税。(如:按收入的多少收个人所得税)加成征税。(如:按收入的多少收个人所得税)加成征税。(如:按收入的多少收个人所得税)1、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加成与附加不同,加成只对特定的纳税人加征,加成与附加不同,加成只对特定的纳税人加征,加成与附加不同,加成只对特定的纳税人加征,加成与附加不同,加成只对特定的纳税人加征,附加对所有纳税人加征。附加对所有纳税人加征。附加对所有纳税人加征。附加对所有纳税人加征。2)2)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有:减税、免税,以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有:减税、免税,以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有:减税、免税,以减轻纳税
12、人负担的措施有:减税、免税,以及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及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及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及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减税就是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就是免交全部税减税就是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就是免交全部税减税就是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就是免交全部税减税就是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就是免交全部税款。减免税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款。减免税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款。减免税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款。减免税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的要求而对某些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社会政策的要求而对某些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社会政策的要求而对某些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社会政策的要求而对某些特定的
13、生产经营活动或某些特定的纳税人给予的优惠。某些特定的纳税人给予的优惠。某些特定的纳税人给予的优惠。某些特定的纳税人给予的优惠。1、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6)(6)违章处理违章处理违章处理违章处理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置。纳税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置。纳税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置。纳税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置。纳税人的违章行为通常包括偷税、抗税、漏税、欠税等不人的违章行为通常包括偷税、抗税、漏税、欠税等不人的违章行为通常包括偷税、抗税、漏税、欠税等不人的违章行为通常包括偷税、抗税、漏税、欠税等不同情况。偷税和抗税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漏税和欠税同
14、情况。偷税和抗税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漏税和欠税同情况。偷税和抗税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漏税和欠税同情况。偷税和抗税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漏税和欠税属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对纳税人的违章行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纳税人的违章行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纳税人的违章行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纳税人的违章行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批评教育、强行扣款、加收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批评教育、强行扣款、加收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批评教育、强行扣款、加收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批评教育、强行扣款、加收
15、滞纳金、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滞纳金、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滞纳金、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滞纳金、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LXQLXQ1、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三三三三、中国现行房地产税中国现行房地产税中国现行房地产税中国现行房地产税 中国现行房地产税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国现行房地产税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国现行房地产税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国现行房地产税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其他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税种主要有固定资产投其他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税种主要有
16、固定资产投其他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税种主要有固定资产投其他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税种主要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资方向调节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资方向调节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资方向调节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2、房、房产产税税房产税是房产税是房产税是房产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设设设设
17、定的,以定的,以定的,以定的,以房产房产房产房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税。税。税。1 1、纳税人、纳税人、纳税人、纳税人 凡是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凡是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凡是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凡是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人。产税的纳税人。产税的纳税人。产税的纳税人。2、房、房产产税税2 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课税对象课税对象 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条例规定
18、,房产税在城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33、计税依据、计税依据、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对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对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对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对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
19、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4 4、税率、税率、税率、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税率为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税率为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税率为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 12 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12。2、房、房产产税税5 5、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1)(1)纳税地点纳税地点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
20、不在同一地方的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2)(2)纳税期限纳税期限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房产税按年计征,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房产税按年计征,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房产税按年计征,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房产税按年计征,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省、自治区、直
21、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房、房产产税税6 6、减税、免税、减税、免税、减税、免税、减税、免税 下述房产免征房产税:下述房产免征房产税:下述房产免征房产税:下述房产免征房产税:(1)(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但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但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但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但是,上述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经营上述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经营上述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经营上述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经营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用
22、房,不属于免税范围。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2)(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但其附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但其附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但其附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但其附设的营业用房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设的营业用房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设的营业用房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设的营业用房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4)(
23、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2、房、房产产税税(5)(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包括: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包括: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包括: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包括:1)1)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可免征房产税。定后,可免征房产税。定后,可免征房产税。定后,可免征房产税。2)2)对企业因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的房产,经省、对企业因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
24、的房产,经省、对企业因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的房产,经省、对企业因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的房产,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如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如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如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如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征税单位使用或恢复生产的时候,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征税单位使用或恢复生产的时候,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征税单位使用或恢复生产的时候,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征税单位使用或恢复生产的时候,应依照规定征税。应依照规定征税。应依照规定征税。应依照规定征税。3)3)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房产大修停用
25、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2、房、房产产税税4)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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