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工艺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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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2023年建筑工程管理行业文档 齐鲁斌创作保定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工艺手册2010年版编制:审核:批准:分发号: 受控状态: 持有人: 2010年9月1日批准2010年9月1日执行保定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发布目录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3)附件1 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17)附件 2.1.1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内容、方法与判定规则-(19) 2.1.2 冶金桥式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内容、方法与判定规则-(31)2.2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表(原
2、始记录)- (43)2.3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附件 3.1 塔式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内容、方法与判定规则-() 3.2 塔式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表(原始记录)-()3.3 塔式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附件4.1 施工升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内容、方法与判定规则-() 4.2 施工升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表(原始记录)-() 4.3 施工升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附件5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附件6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附件7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
3、验证书-()附件8 终止检验通知书-() 附件9 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开工前资质及资料确认单-()附件10 起重机安装场所大车轨道及基础验收合格证明-()附件11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申请单-()附件12 起重机预期用途和预期工作环境说明-()附件13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受理通知书-()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1 目的为贯彻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确保起重机检验工作质量,制定本细则。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附录1所列起重机械的安装(含移装)、改造、重大维修(以下统称施工)监督检验工作(以下简称监检)。对于未列入
4、附录1的起重机械,应当按照根据现行的标准、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资料,编制、审批监检方案并报我所技术管理部门备案,按照监检方案开展监检工作。3 编制依据TSG 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4 监检人员与监检仪器设备4.1检验仪器和量具及准确度要求序号仪器、量具名称准确度备注1万用表*2%2绝缘电阻测量仪*1.5%3接地电阻测量仪*2%4钳型电流表*2%5经纬仪4/6水准仪2.5mm/km7便携式测距仪1.5mm8转速表1km/h9测厚仪0.5%10称重仪1%11声级计0.1dB(A)12温湿度计2%13百分表0.01mm14点温计*1%15弹簧秤0.6N16游标卡尺0
5、.02mm17钢卷尺1级序号仪器、量具名称准确度备注18钢直尺1级19塞尺1级20力矩扳手*21放大镜(20倍)22线锤23常用电工工具*24手电筒25钢丝绳探伤仪选用26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水平1%;垂直5%选用27便携式磁粉探伤仪A1试片选用28照相机选用29环境气体检测*4.2 检验仪器和量具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标有*号的仪器设备,在有防爆要求的环境中实施检验时,应当选用防爆型。4.3 监检人员从事起重机监检的人员(以下简称监检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起重机械检验资格证书。5、检验条件及危险源的控制5.1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5.1.1起重机应达到处
6、于正常工作状况。5.1.2选择无雨、雪天气(对室外工作的起重机)。5.1.3室内工作的起重机环境温度在-5+40之间;室外工作的起重机环境温度在-25+40之间;冶金环境中的室内温度应控制在-5+60之间。5.1.4风速不大于8.3m/s(对室外工作的起重机)。5.1.5起重机外部工作电源电压波动在-15%+10%之内。5.1.6非防爆环境空气中通常不允许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防爆环境易爆介质含量在适合检验范围内;特殊情况应有防护。5.1.7检验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起重机检验的物品、设施和与检验无关的人员,并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5.2实施现场检验时要对以下危险源进行控制:5
7、.2.1检查检验环境,是否有可能造成人员发生碰撞和磕绊的障碍物;5.2.2 检查供电电源,是否有可能造成人员触电的因素;5.2.3检验人员在起重机上的站立位置应保证上方有足够的空间,避免运行时碰撞;5.2.4登上起重机后应确保门联锁及各个联锁装置正常;5.2.5在各项检测过程中要与司机有明确的沟通讯号,防止司机误操作;5.2.6在线路绝缘检测和接地检测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5.2.7在各项试验中,确保起重机运动部件与固定物体和人员的安全距离。5.2.8防爆设备现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确保环境空气中的爆炸性气体及可燃性粉尘物质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相应规定。5.2.9需要登高进行检验的部位(高出地面
8、3m以上)采取可靠安全的登高措施。6 监检程序、内容与要求6.1 安装监检起重机的安装,是指将未使用过的起重机的金属结构、零部件、电气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等组装为可供正常使用的起重机的活动,但不涉及改造、重大维修。6.1.1 监检申请及受理(1)施工单位填写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申请单、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开工前资质及资料确认单,向监检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监检机构受理人员受理监检申请时,查证所提供资料的齐全与有效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受理书(原件或者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原件或者复印件)。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合同或协议(包
9、括设备选型与工作环境)受检起重机的产品技术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制造单位公章),包括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包括整机。对于实施制造过程监检的设备不再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对于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不要求提供);有关施工作业的文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及有批准人员签字),施工作业(工艺)文件;(包括施工安装方案、施工工艺等)基础和大车轨道的合格证明文件(由使用单位提供的、施工单位认可并签章的合格证明)。-自检记录(空白)上述资料齐全、有效并且复印件上加盖了施工单位公章。受理人员出具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实施
10、监检的部门人员和联系方式,并确认施工单位已经获悉配合监检方面的要求和其他相关事项。6.1.2 监检前的准备工作6.1.2.1 获悉监检申请情况后,监检部门应当指定不少于2名符合4.3要求的人员,负责实施监检工作。其中现场监督项目(至少包括:性能试验、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力矩限制器、防坠落安全器)的监检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其余项目可以由1人实施。6.1.2.2 施工单位与监检部门联系监检事项时,监检部门应告知施工单位参与监检的人员情况。监检人员应当进行如下工作:(1)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拟施工设备的有关情况。(2)查验报验资料:6.1.1所述资料;(3)监检人员根据施工单位施工计划及
11、设备情况确定监检计划。6.1.2.3 熟悉受检起重机的文件资料、相关标准和本细则,根据本细则附录1选择相应的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表(原始记录)等文件和监督检验报告。6.1.3 监检的实施6.1.3.1 监检人员应当按照具体情况,根据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内容、方法与判定规则附件2.1采用资料核查、实物检查、现场监督的方式实施监检,将监检情况及时记录在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表(原始记录),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上。对于已经核查合格的工作见证,还应当在施工单位提供该工作见证上签署核查人的姓名,标注核查日期。无法在施工单位工作见证上确认签字的,可以在监检记录上记
12、载。监检人员现场监检发现本细则所列的监检项目不能满足要求,需要增加监检项目时,按照检验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监检过程中发现受检起重机或者施工单位存在问题,或者施工单位提出异议,按照6.1.4的规定进行处理。安装监检的具体流程如下:(1)检验机构对施工单位资质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及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就视为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补正和监检人员复核时间除外,下同),一次性申报材料达20台以上的最多为10个工作日,自接收相关资料之日算起。(2)资质和资料查证合格后进入施工现场监督检验程序,施工单位对相应的主要零部件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进入安装调试阶段,调试完毕后,填写自检
13、记录。施工单位对自检记录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监检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检验结果可进行资料核查、实物检查、现场监督的方式进行监检。监检合格,在施工单位相应的工作见证资料上签字确认。A类项目监检结果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其中额定载荷试验中的挠度测试在静载荷试验之后进行。在上述监检过程中,对于工序需结合其后工序中的各项试验进行监检的项目,监检人员可以适当调整监检顺序。6.1.4 问题处理6.1.1 监检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监检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填写的要求,填写并向施工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以下简称联络单),要求其补正、复验或者补充检验、整改,并完善相应的工作见证。(1
14、)对设备选型有质疑。(2)施工单位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施工资格资料、施工作业(工艺)文件存在不齐全、复印件未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现象。(3)施工、自检记录存在缺失、填写不齐全、未签署和加盖公章等现象。(4)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与实物不符。(5)经现场监督发现空载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或者额定载荷试验中的制动下滑量测试结果为不合格。(6)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转存在一般性问题。(如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无唯一识别编号,施工单位的检测仪器设备不在计量有效期内或不能满足精度要求等)。在施工单位对联络单所列问题进行了处理并书面回复后,监检人员应当按照监检方法,选择适当的监检方式,对补正、整改情况,以及复验或补充检
15、验结果进行验证。6.1.4.2 监检过程中发现下述问题,监检人员应当及时填写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经本监检机构指定的人员审核后,加盖监检机构公章发施工单位,同时报受检起重机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和负责施工许可的审批(或受理)机关(见施工单位提供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受理书)。如施工单位对通知书提出的意见拒不接受,或者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未将处理结果报监检机构,监检机构还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受检起重机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
16、责施工许可的审批(或受理)机关和发证机关(见施工单位提供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受理书)。(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告知书或受理书中的有关内容有失实之处。(2)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不能覆盖受检起重机。(3)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不能覆盖受检起重机。(4)对于联络单上所列问题,施工单位经两次整改都未能整改合格。(5)进行额定载荷试验时发现受检起重机出现挠度不符合要求,以及吊具、钢丝绳、卷筒、滑轮、车轮等出现损坏现象。(6)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结论为不合格。(7)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出现严重问题,如:施工单位拒不接受监检人员发出的联络单;施工单位未在联络单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处
17、理结果;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与监检人员的监检结果多处偏差较大;施工单位不再具备施工许可条件;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中违反施工许可的有关规定。(8)施工单位对上一次出具的通知书中所列的问题未能整改合格,或者未在该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处理结果。(9)其他对受检起重机安全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问题。在施工单位对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处理并书面回复后,监检人员按照规定的监检方法,对补正、整改情况,以及复验或补充检验结果进行验证。6.1.4.3 如果监检机构在联络单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收到施工单位对联络单和通知书的书面异议,应当按照申诉、投诉与抱怨处理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6.1.5 监检证书、监检报告和
18、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出具监检机构应当在监检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向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出具监检证书、监检报告。大型设备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如使用单位提出要求,监检机构可先出具监检证书。6.1.6 资料归档上述工作完成后,监检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将下列资料及时汇总、归档。归档资料应长期保存。(1)监检项目表。(2)监检报告。(3)监检证书。(4)A类监检项目的相关工作见证材料(产品技术文件等原始资料除外),包括: 产品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5)安装基础、轨道验收合格证明。(6)施工自检记录。(
19、7)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第二十条所述的受理机关调查处理资料。(8)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6.2 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起重机的改造,是指改变原起重机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材料、主要配置、控制系统,致使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起重机的重大维修,是指拆卸或者更换原有起重机的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配置、控制系统,但不改变起重机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维修活动。6.2.1按照6.1.16.1.6的要求,实施起重机改造和重大维修监检。6.2.2 实施改造和重大维修监检时,应当按照下述要求做出必要的调整:(1) 进行6.1.2.2所述的资
20、料查验工作时,应当查验施工单位是否提供了拟施工设备的最近一次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报告、施工前全面自检报告,以及涉及改造或重大维修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电气原理图。如果起重机的主梁、主支撑腿在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实施改造和重大维修,还需查验负责制造单位监检的机构出具的相应制造监检资料(如果该制造监检资料尚未形成,则应当告知施工单位在进行金属结构拼装之前将相关资料报送本监检机构)。对于因故未能提供6.1.2.2所述的设备改造和重大维修之前的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与使用单位协商补正;确实无法补正的,应当要求施工
21、单位和使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2)根据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情况,对监检工序做出必要的调整。(3)进行“产品技术文件”所述的监检时,还应当核查以下内容:涉及改造和重大维修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原理图;负责制造单位监检的机构出具的相应制造监检资料(起重机的主梁、主支撑腿在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实施改造和重大维修时)。(4)进行“ 部件施工前检验”所述的监检时,对于未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其合格证、铭牌,监检人员应当核查施工自检记录,有质疑时还需赴现场对照实物检查,根据自检记录核查和实物检查情况做出合格与否的判断;对于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则必须核查其合格证、铭牌和施工自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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