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V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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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2023年建筑工程管理行业文档 齐鲁斌创作 上海市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上海市电力公司201108年017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四章 设备状态检修的工作流程 第五章 状态信息收集与状态评价管理 第六章 设备状态检修的风险评估 第七章 设备状态检修策略 第八章 设备检修计划 第九章 现场标准化作业 第十章 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电力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保证状态检修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输
2、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检修公司需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状态检修工作。 第三条 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的目标是增强设备检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提高设备可用率、供电可靠率及企业综合效益。 第四条 状态检修是企业以安全、可靠性、环境、成本为基础,通过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等手段开展设备检修工作,达到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一种检修策略。 第五条 本细则对设备状态检修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保障措施与技术培训
3、、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七条 状态检修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单位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设备状态、运行可靠性、环境以及成本等因素实施状态检修工作。 第八条 实施状态检修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执行体系,明确状态检修工作对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制定、检修工艺控制、检修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基本要求,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和检修质量。 第九条 实施状态检修工作应遵循循序渐进、持续完善的原则。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检修公司的状态检修工作应按上海市电力公司的总体目
4、标和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 第十条 状态检修应体现设备全寿命成本管理思想,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全寿命管理指导性意见,对设备的选型、安装、运行、退役等四个阶段进行综合优化成本管理,从而指导设备检修策略的制定。 第三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状态检修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系统各级生产主管部门是本单位状态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上海市电力公司成立状态检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组。 1、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调通中心、技术发展中心、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生产主管领导共同组
5、成。组长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 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2) 组织领导公司系统状态检修工作; 3) 研究解决状态检修工作的重大问题; 4) 审定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总体目标和规划; 5) 审定公司系统状态检修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6) 批复生产管理部门提交的状态检修综合报告。 2、 工作小组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技术发展中心、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调通中心的领导和技术主管,以及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生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
6、 组织编制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总体目标和规划; 2) 组织编制公司状态检修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3) 指导和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实施状态检修工作。按照本细则组织验收小组对所属各单位状态检修工作进行验收; 4) 组织协调状态检修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5) 组织开展状态检修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调查、研究和应用; 6) 组织专家组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状态评价综合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报生产管理部门; 7) 组织开展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工作。 3. 专家组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的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调通中心等相关部门技术主管、技术发展中心、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以及各供电公司、超高压
7、公司的状态检修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组成。组长由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的副总工程师担任。专家组的主要职责为: 1) 参与编制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2) 审查所属各单位上报的状态检修综合报告,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 参与公司系统设备风险评估及绩效评估工作,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作为状态检修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组织开展公司系统设备的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及绩效评估等日常工作; 2、督促、检查所属各单位正确、及时地收集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情况、缺陷情况、检修情况等各种信息,按规定掌握重要设备的相关信息; 3、指导、督促所属各单位和
8、生产单位(部门)及时对所管辖的输变电设备进行状态检测和评价; 4、结合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公司状态检修综合报告; 5、编制和修订公司系统各类检修计划,并督促所属各单位执行; 6、组织开展状态检修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 第十四条 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成立状态检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组。 1、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状态检修领导小组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生产、安监、调度、工程、检修等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调度、检修、运行等基层单位(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 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和上海市电力公司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2) 组织领导本单位状态
9、检修工作; 3) 审定本单位状态检修总体目标和规划;43) 研究解决本单位状态检修工作的重大问题; 54) 审定本单位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实施计划; 65) 审定本单位状态检修工作的相关规程。7) 批复生产管理部门(电网运维中心、生技部、技术质量部等)提交的状态检修综合报告 2、工作小组由生产、安监、调度、工程、检修等管理部门和调度、检修、运行等基层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专职、班长等组成。组长由生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编制本单位状态检修总体目标和规划负责组织专家组对工区(供电分公司)递交的状态初评报告进行评审; 2)组织编制本单位状态检修工
10、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实施细则; 3)组织协调本单位状态检修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4)组织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5)组织开展状态检修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调查、研究和应用。 6)组织开展本单位状态检修绩效评估工作。 7)负责汇总初评意见并形成初评报告,组织专家小组对递交的初评报告进行评审。3、专家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生产、安监、调度、工程、检修等管理部门及调度、检修、运行等基层单位(部门)的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为: 1) 对工区设备管理部门(供电分公司中心)递交的初评报告正确性和检修建议进行审核; 2) 编制状态检修专业报告,递交生产管理部门(电网运维中心
11、); 3) 参与本单位设备风险评估及绩效评估工作,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1、生产主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 归口管理本单位的状态检修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设备的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及绩效评估等日常工作; 2) 督促、检查各生产单位(部门、班组)正确、及时地收集、掌握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情况、缺陷情况、检修情况等各种状态信息; 3) 指导、督促相关生产部门、班组单位(部门)及时对所管辖的输变电设备进行状态检测和评价; 4) 根据专家组对各相关生产部门及班组初评报告的初评评审意见,编制本单位设备状态评价初评报告;45) 依据专家组提交的状
12、态检修专业报告,结合风险评估结果,编制本单位状态检修综合报告; 56) 编制和修订本单位各类检修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各有关单位、部门(部门)执行; 67) 组织开展状态检修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 78) 收集整理输变电设备的家族性缺陷等其他资料。 2、调度部门主要职责: 1) 履行状态检修工作小组的相关职责; 2) 参加制订状态检修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提出本专业的设备状态评价意见; 3) 督促、检查收集各类变电二次、自动化设备各种状态信息的收集工作,掌握运行情况、缺陷情况、检修情况等; 4) 组织班组正确、及时、完整地收集所管辖的调度通信、自动化设备的台帐与运行信息,并及时输入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13、; 5)参与相关检修部门的变电设备状态初评工作; 组织班组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状态评价,编制状态评价初评意见并负责审核,递编制设备状态评价工区(供电分公司)初评报告(含检修建议),并提交生产管理部门(电网运维中心)生产主管部门; 6) 正确、及时地执行经本单位领导小组审定的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实施计划。 3、超高压公司、郊区供电公司检修部门主要职责: 1) 履行状态检修工作小组的相关职责; 2) 参加制订状态检修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提出本专业的设备状态评价意见; 3) 组织班组正确、及时、完整地收集所管辖设备的台帐与检试信息,并及时输入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4) 组织班组利用“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辅助
14、决策系统”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状态评价,收集班组初评意见。 5) 审核设备状态评价班组初评意见,编制设备状态评价工区(供电分公司)初评报告(含检修建议),并提交生产主管部门; 6) 正确、及时地执行经本单位领导小组审定的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实施计划; 7) 组织制订标准化作业流程,督促各班组按照现场作业标准化要求实施现场作业。 4、超高压公司、郊区供电公司运行部门主要职责: 1) 履行状态检修工作小组的相关职责; 2) 组织班组正确、及时、完整地收集所管辖设备的故障信息、缺陷信息、跳闸记录、运行工况等各类运行信息,并及时输入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3) 定期收集、整理同类型设备的参考数据等历史信息,并
15、上报生产主管部门; 5、上海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主要职责:1) 配合城区公司完成状态检修工作; 2) 参加制订状态检修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提出意见; 3) 组织班组正确、及时、完整地收集所管辖设备的修试信息资料,及时反馈各供电公司运行部门,并输入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4) 正确、及时地执行各供电公司经审定的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实施计划; 5) 组织制订标准化作业流程,督促各班组按照现场作业标准化要求实施现场作业。 6、城区供电公司运行班组的主要职责:1)正确、及时、完整地收集所管辖设备的台帐、故障信息、缺陷信息、跳闸记录、运行工况等各类运行信息,并及时输入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2)利用“输变电设备状态
16、检修辅助决策系统”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状态评价、风险评估,出具班组初评意见,递交电网运行维中心;3) 定期收集、整理同类型设备的参考数据等历史信息,报生产主管部门; 75、相关管理部门(安监、基建、发展策划、财务、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主要职责: 1) 履行状态检修工作小组的相关职责;状态检修工作流程中与各自部门相关的工作职责; 2) 根据本单位状态检修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本部门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上海市电力公司技术发展中心、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状态检修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 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及上海市电力公司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参与制定上海市电力公司范围内状
17、态检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熟练掌握和运用状态检修技术标准,指导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开展设备状态评价与诊断; 3. 参加状态检修工作重大问题的技术讨论和技术决策; 4. 参加编制、修订本公司状态检修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 5. 开展状态检修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调查、研究和应用; 6. 收集国内外各类设备事故、重大缺陷等信息,完善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故障诊断等技术; 7. 负责各单位状态检修技术指导工作; 8. 开展状态检修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 9. 参加公司系统状态检修风险及绩效评估工作。 第四章 设备状态检修的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 状态检修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对设备进行信息收集、设备状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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