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三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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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消费税法目 录已纳消费税税额的扣除8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的确定9消费税概述1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2 消费税的税目及税率3消费税计税依据4纳税人在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5消费税的征收管理10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6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7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的概念应税消费品的类型 消费税的特点一、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广义上,消费税应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普遍课税;但从征收实践上看,消费税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等课税。消费税主要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属于间接税,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
2、者是税款的实际负担者。消费税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因而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体现国家经济政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消费税的特点2单一环节征收5税率和计征方式具有多样性3属于价内税4税负具有转嫁性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三、应税消费品的类型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高耗能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如成品油;类 型34512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等;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高档化妆品。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
3、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u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因消费税具有单一环节征税的特点,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以后,货物在流通环节无论再转销多少次,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以及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等,都应缴纳消费税。(一)生产应税消费品(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
4、同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且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扣除。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为了减少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四)零售应税消费品自1995年1月1日起,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在计算消费税时,应以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
5、,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二、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一)单位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企业(1)个体工商户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2)其他个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形式,以及在中国境内有经营行为的外籍个人。二、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二)个人第三节消费税的税目及税率 消费税的税目 消费税
6、的税率一、消费税的税目(一)烟酒高档化妆品(二)(三)(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五)(六)摩托车(七)一、消费税的税目(十一)游艇实木地板(十三)(八)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九)(十)电池(十四)木制一次性筷子(十二)(十五)涂料二、消费税的税率税 目税 率一、烟1卷烟(1)甲类卷烟(2)乙类卷烟(3)批发环节2雪茄烟3烟丝56%加0.003元/支36%加0.003元/支11%加0.005元/支36%30%二、酒及酒精1白酒2黄酒3啤酒(1)甲类啤酒(2)乙类啤酒4其他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250元/吨220元/吨10%三、高档化妆品
7、15%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5%10%五、鞭炮、焰火15%二、消费税的税率税 目税 率六、成品油1汽油2柴油3航空煤油4石脑油5溶剂油6润滑油7燃料油1.52元/升1.20元/升1.20元/升1.52元/升1.52元/升1.52元/升1.20元/升七、摩托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为250毫升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3%10%八、小汽车1乘用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4)气缸容量在
8、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2中轻型商用客车3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1%3%5%9%12%25%40%5%10%二、消费税的税率税 目税 率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高档手表 20%十一、游艇10%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5%十三、实木地板5%十四、电池4%十五、涂料4%第四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 复合计征从量计征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一、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此种方法也称为从价定率计算方
9、法。在此种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最关键的是销售额的确定。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一、从价计征(一)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款”,指合同约定的价格金额,根据成本和利润而核定的应税消费品价格。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即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售价。“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一、从价计征(一)销售额的
10、确定(1)(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4)代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如车辆强制险保费等)和代税务机关收取的其他税费(如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等)。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价外费用内:一、从价计征(二)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123(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
11、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2)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但已逾期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一、从价计征(二)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123(3)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12、缴纳消费税。其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应征消费税的押金数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缴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但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一、从价计征(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二、从量计征从量计征是以应税消费品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使用的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计算应纳消
13、费税税额,也称为从量定额计征法。在从量定额计算法中,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二、从量计征(一)计税数量的确定1234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二、从量计征(二)计量单位的换算啤酒1吨988升汽油1吨1 388升黄酒1吨962升柴油1吨1 176升石脑油1吨1 385升溶剂油1吨1 282升润滑油1吨1 126升燃料油1吨1 015升航空煤油
14、1吨1 246升 吨、升换算表二、从量计征(三)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方法从价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单位税额三、复合计征复合计征是对一些特殊的应税消费品在按从价定率的方法计征一部分税额的基础上,再按从量定额的方法计征一部分消费税的方法。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税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
15、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3)2017年8月29日,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4)2015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白酒消费最低计税价格核定问题的公告,自2015年6月1起实施,公告规定: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销售给销售单位,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规定的核价办法,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第五节纳
16、税人在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从价定率计算法计 算 方 法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中,应纳消费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此种方法比较简单,关键在于销售额的确定。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二)从量定额计算法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此方法也很简单,其关键是计税数量的确定。基本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单位税
17、额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法计算方法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消费税的税目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基本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税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此种行为主要是指纳税人将已经生产完工的一种应税消费品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另一种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实体的行为。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二)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1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的含义及税
18、务处理方法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还可能用于其他方面。所谓“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所谓“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是指把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消费税条例税目税率表所列15类产品以外的产品。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二)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2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1)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办法。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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