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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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商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单项选择 1-5 C D C C B 6-10 A D B B B 二、多项选择 1 ACD 2 AD 3 BCD 4 CD 5 BC 6 ABC 7 ABD 8 ABC 9 ABC 10 ABC 三、名词解释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选举董事和监事的一种表决方式,股东的表决票数有的表决股份数额乘以候选的董事,监事人数组成股东可以将表决票数平均投给每一候选人,也可以将所有的票数都集中投给中意的部分或者一个候选人. 回头背书是以票据上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
2、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四、回答题教材P101-P103 五、案例题答:(1)向其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或依票据法的规定提起诉讼。(2)正确。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3)由于票据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所以服装厂不能行使提示付款权。其追索权的行使也有一定限制。票据法规定,记载有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票据,被背书人继续转让的,其后手不得向背书人追索。(4)复兴有限公司在转让票据后,负有保证票据到期能够得到付款的责任,在票据不能得到
3、付款时,应承担连带债务人的责任。不夜城公司须对此票据承担付款的责任。(5)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复兴有限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不夜城公司。不夜城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服装厂。 2008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 一、单项选择 1-5 C C C D C 6-10 B C C B A 二、多项选择 1 ABD 2 ABC 3 ABC 4 ABD 5 BCD 6 ABCD 7 ABC 8 ABC 9 ABC 10 ABC 三、名词解释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是指合伙企业在自身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
4、机构证券期权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当事人为获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利益,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或者放弃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的交易公司债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行的,具有固定面值、偿还期限和利率,承诺期限届满时无条件偿付本金和利息给持券人的一种有价证券,对发行人而言公司债券是融资工具,对购买人而言是投资工具。保险违约责任: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险人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财产方面的责任。四、问答题试述票据抗辩与民法上抗辩的异同。答:票据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既有差异又有相通
5、之处。票据抗辩与民法上抗辩的区别,从原理上讲表现为以下两点:是否包括否认请求人的权利在内。民法上的抗辩权仅是对相对人请求权的行使予以对抗,并非彻底否认请求权的存在,例如时效消灭抗辩权;而票据抗辩不仅是对票据债权人请求权的以抗,而且包括了根本否认请求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抗辩,如票据绝对应记载事项欠缺而绝对无效的抗辩。是否可以延续抗辩。民法亡的抗辩具有延续性,即使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对新债权人仍然有效,并随债本身而始终存在;而票据抗辩因票据为流通证券且为无因证券,故不具有延续性的特点,创造了在流通中保障票据债务履行性的票据抗辩限制原理。票据抗辩和民法上的抗辩又具有相通之处:票据法为民事特别
6、法,民法为一般民事法,票据法中对票据抗辩有特别规定的,优先适用票据法,但如票据法无特别规定,则仍适用民法关于债的抗辩的原理及规定。例如,在以基础关系为依据的票据抗辩中,基础关系抗辩即应适用民法抗辩的规定及原理。五、案例题 1法院落应当支持久周某的主张。丙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违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周某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的决议。 2、A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万表决权,B有限责任公司有万表决权,常云冠拥有万表决权,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表决权。、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德毅章持有以上的股份,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内提出议案,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之日日内通知其他股东,
7、并且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不合法之处有:()、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只有名董事之日起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不是个月。()、临时会议应当在日之前公告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而非日 5、有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为奖励本会司职工回购自己的股份。不妥之处有:()、不能以税前利润收购本公司股份,应用税后利润。()、回购股份后应当在年之内转让给职工或作其他处理 2008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 2008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 一、单项选择 1-5 C A A D C 6-10 B B B B B 二、多项选择 1 ABCD 2 ABCD 3 ABCD 4 ABC 5 ABCD 6 AD
8、7 ABCD 8 ABCD 9 ABC 10 ABCD 三、名词解释再保险: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份分散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再保险: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份分散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告知义务: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是指合伙企业在自身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机构四、问答题企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
9、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商法案例3(1)不合法,合伙企业名称中必须有“合伙”字样。 (2)合同有效,抵押自合同签订时生效,但是不动产抵押必须要以登记设立。 (3)有效,对外行驶权利时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需要承担责任,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他入伙为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008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 一单项选择 AABBC 二、多项选择 1ACD 2ABC 3BCD 4ACD 三、名詞
10、解释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指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期后背书 : 是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以后,所进行的背书。该种背书又称为受阻背书。合伙企业:从法律上讲,就是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
11、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四、问答题: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向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发出收购的意思表示,待被收购上市公司发出承诺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但是,证券法指出,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的收购报告,并载明以下事项。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名称;四、收购的目的;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六、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七、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收购人还应当将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证券交易所。收购人的收购要
12、约应予以公告,公告应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后进行,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收购要约公告后,在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收购要约。如有修改,需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待批准后再予以公告。五、案例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第十一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13、。“ 乙因赠与可以无偿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甲的权利。而甲取得票据时没有给付对价,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银行应拒绝支付。根据票据法第lO条的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另根据票据法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由此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即不能取
14、得票据权利。具体到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另根据票据善意取得的规定,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而本案中,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六,专题讨论题(参考教材公司法一章内容)劳动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1-04-21 15:14:28|分类: 默认分类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作业1 2008年9月,某工艺厂与吴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工艺厂提供原材料和花样图案,吴某为工艺厂制作藤编工艺品,工艺厂每
15、月按照吴某交付的工艺品数量给付报酬,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履行六个月之后,因为市场上的藤编工艺品,滞销,工艺厂单方面解除了与吴某的合同,吴某为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分析:1、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 2、吴某能否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工艺厂应当承担怎样的后果?1 、属于合同关系有合同法调整2、不能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
16、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作业3一单选择题:CADABDBDCC二多选
17、题:1ACD 2AD 3 ABCD 4 BCD 5 CD 6 ABCD 7 ABC 8 ABCD 9 ABD 10 ABCD三名词解释:1、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2、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3、 竞业限制:是指雇主与雇员通过合同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雇员不得从事对雇主有竞争关系的工作。4、 工资:又称薪金、薪水,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
18、动报酬。5、 职业安全卫生:又称劳动安全卫生,即劳动保护,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或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法律保障。四简答题:1、 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答:劳动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以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从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原因为:(1)、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包容的。(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与劳动使用者之间的主体关系是劳动法的重要特点,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3)、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劳动法内容包括了劳动就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资保障、工时
19、休假、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工会、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劳动法完整而系统的内容体系也是其他法律部门所不能包容的。2、 简述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劳务派遣人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五论述题:试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答: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着密切
20、的联系,它们同属于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在协调稳定劳动关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二、区别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主体比劳动合同主体广泛。集体合同主体一方是工会、工会团体或职工代表,另一方为雇主或雇主团体;而劳动合同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即雇主)。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是涉及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或劳动者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的一般劳动条件、生活待遇、集体谈判的程序及民主管理的方式;而劳动合同则仅涉及个别劳动者的特殊劳动条件。3、目的不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谈判,平衡个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21、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适用范围不同。集体劳动合同适用于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而劳动合同则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5、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6、形式要件不同。签订集体合同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而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法律不排除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同时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保护。7、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集体合同纠纷多为利益争议,且涉及范围较广,各国一般采取政府协同劳资
22、各方协调处理的方式。而劳动合同争议则采用普通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作业4一单选择题:ACBDAC ACCD二多选题:1CD 2CD 3ABCD 4 AC 5ABCD 6 ABCD 7 ABD 8 ABCD 9 CD 10 ABCD三名词解释1、就业服务-指承担安置失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所提供的一种服务。2、劳务派遣-又叫劳务租赁,指劳务派遣单位招聘和管理职工而不使用职工,用人单位使用职工但不招聘和管理职工。3、特殊群体劳动保护-是指国家对“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权利。4、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
23、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5、劳动法监督检查:是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四、简答题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中的特征。答:劳动法中的劳动,并不是指一切劳动,有以下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杂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如劳动就业法律保障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2、简述职工探亲期间的基本待遇。(1)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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