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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概述本讲稿第一页,共三十七页序 言v我们的国家正在从我们的国家正在从“法制法制”社会走向社会走向“法治法治”社会。社会。v“法制法制”与与“法治是什么关系?法治是什么关系?v市场经济应该是市场经济应该是“法制法制”还是还是“法治法治”经济经济?v为什么要学习经济法?为什么要学习经济法?本讲稿第二页,共三十七页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 本讲稿第三页,共三十七页我国各家代表性理论观点回顾我国各家代表性理论观点回顾v19791993年之间提出的经济法诸说年之间提出的经济法诸说 v1993年至今出现的经济法诸说年至今出现的经济法诸说 v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管理和经济法
2、是调整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管理和组织及协调经济运行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组织及协调经济运行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的总称。本讲稿第四页,共三十七页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概念及由来 v摩莱里对经济法概念的最初提出摩莱里对经济法概念的最初提出 v德萨米对经济法概念的使用德萨米对经济法概念的使用v蒲鲁东关于经济法概念的认识蒲鲁东关于经济法概念的认识 v赫德曼对经济法概念的认识赫德曼对经济法概念的认识 本讲稿第五页,共三十七页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经济法产生与发展v封建社会时期封建社会时期 以国家利益为本位的法律以国家利益为本位的
3、法律最为发达最为发达 v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以个体利益为本位的以个体利益为本位的法律最为发达法律最为发达v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最易发展法最易发展v我国经济法的发展我国经济法的发展v1改革开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革开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v 293年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年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本讲稿第六页,共三十七页经济法在法律体系的位置经济法在法律体系的位置v在这个法律体系构架中,经济法是属在这个法律体系构架中,经济法是属于普通法第一层次的法,是属于社会利于普通法第一层次的法,是属于社会利益本位法中的一个基本
4、部门法。益本位法中的一个基本部门法。本讲稿第七页,共三十七页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v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律效力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律效力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的范围问题。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的范围问题。v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无论是国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都未形成共识,观点外,还是国内都未形成共识,观点从多,争论激烈。从多,争论激烈。本讲稿第八页,共三十七页(一)市场主体组织关系v是指国家对各类经济主体的资格条件,法律地位、责任形式、权利义是指国家对各类经济主体的资格条件,法律地位、责任形式、权利义务及其对内对外关系进行协调、干预而产生的经济关系。务及其对内
5、对外关系进行协调、干预而产生的经济关系。v经济法对市场主体宏观上的调控最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经济法对市场主体宏观上的调控最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是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资格、是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资格 2、确立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确立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 v市场主体法主要应包括:市场主体法主要应包括:v (1)按所有制立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按所有制立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v (2)按财产责任制立法: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按财产责任制立法: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
6、法。v (3)内部企业法:厂长工作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内部企业法:厂长工作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本讲稿第九页,共三十七页(二)市场运行调控关系v是指国家在调整市场关系的过程中,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降是指国家在调整市场关系的过程中,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降低交易风险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而产生的经济关系。低交易风险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而产生的经济关系。v市场运行法可包括:市场运行法可包括:v (1)调整协作关系的立法:合同法律、法规,票据法、信托法。)调整协作关系的立法:合同法律、法规,票据法、信托法。v (2)调整竞争关系的立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调整竞争关系的立法
7、: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v (3)保护性立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性立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v (4)产品技术质量立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技术质量立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本讲稿第十页,共三十七页(三)宏观经济调控关系v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总体运行状况和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因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总体运行状况和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因素实行全局性协调、干预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素实行全局性协调、干预所产生的经济关系。v宏观调控是指调控主体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宏观调控是指调控主体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实现宏观经济变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
8、实现宏观经济变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对国民经济所进行的总体调节和控制。对国民经济所进行的总体调节和控制。v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v (1)导向性立法:计划法,基本建设法,企业经济法,经)导向性立法:计划法,基本建设法,企业经济法,经济稳定增长法。济稳定增长法。v (2)市场规制法:价格法、金融法(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市场规制法:价格法、金融法(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外汇法等)。险法、外汇法等)。v (3)经济监督法: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等。)经济监督法: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等。v
9、(4)自然资源管理法: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自然资源管理法: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本讲稿第十一页,共三十七页(四)社会保障关系v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社会正义与公平,推进社会整体福利、走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社会正义与公平,推进社会整体福利、走向共同富裕在调整就业、失业、教育、培训、养老、医疗、向共同富裕在调整就业、失业、教育、培训、养老、医疗、工伤、救济等方面活动时所形成的关系。工伤、救济等方面活动时所形成的关系。v社会保障法从社会保障法从-定意义上说是一种收入分配的社会调节法。定意义上说是一种收入分配的社会调节法。v从法律规范体系的层面设计我国社会保障法体系的结构,应当考从法律规范体系的层面设计
10、我国社会保障法体系的结构,应当考虑下述几个因素:虑下述几个因素:v(1)社会保障的项目。一般分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项目。一般分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大类别。和社会优抚四大类别。v(2)社会保障的通用性问题。如组织体系问题、基金问题、争议处理社会保障的通用性问题。如组织体系问题、基金问题、争议处理问题等。问题等。v(3)社会保障的城乡差别。社会保障的城乡差别。v(4)社会保障的军民差别。社会保障的军民差别。本讲稿第十二页,共三十七页(五)涉外经济关系v是指: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涉外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和社会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涉外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
11、济关系和社会组织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织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两方面经济关系:包括两方面经济关系:1、外贸出口管理、中外合资企业管理、中外合作企业管理、外贸出口管理、中外合资企业管理、中外合作企业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外汇管理、涉外信贷与保险管理及涉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外汇管理、涉外信贷与保险管理及涉外税收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税收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同外商进行商品劳务贸易、技术合作、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同外商进行商品劳务贸易、技术合作、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等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等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本讲稿第十
12、三页,共三十七页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渊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渊源源v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经济法的立法和具体适用中所应当遵循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经济法的立法和具体适用中所应当遵循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则和准则。它是经济法精神和价值的反映,是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则和准则。它是经济法精神和价值的反映,是经济法宗旨和本质的具体体现。经济法宗旨和本质的具体体现。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中的最高准则,同时,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中的最高准则,同时,也也可起到弥补成文法局限性或不足之重任。可起到弥补成文法局限性或不足之重任。经济法的基
13、本原则有:国家适度干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国家适度干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促进社会公平原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等。则,促进社会公平原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等。本讲稿第十四页,共三十七页(一)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一)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从广义上讲,这种干预应当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能够保障经济民主与自由,从广义上讲,这种干预应当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能够保障经济民主与自由,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从狭义上讲,国家适度干预是指国家通过经济计划、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从狭义上讲,国家适度干预是指国家通过经济计划、财政政策、
14、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和其他经济调控手段的使用或者直接的法律强制介入市场经济活动。和其他经济调控手段的使用或者直接的法律强制介入市场经济活动。(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维护公平竞争的要求不仅直接体现在竞争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而且政府维护公平竞争的要求不仅直接体现在竞争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而且政府的经济管理和市场操作也应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背和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的经济管理和市场操作也应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背和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法则。种法则。(三)促进社会公平原则(三)促进社会公平原则 通过市场规制来抑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
15、费者与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通过市场规制来抑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与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宏观调控来引导经济生活、调控收入分配关系,通过社会保障来救济社会弱者,从而使过宏观调控来引导经济生活、调控收入分配关系,通过社会保障来救济社会弱者,从而使全社会的公平达到了比较均衡的格局。全社会的公平达到了比较均衡的格局。经济法的公平价值主要体现在产业公平、地区公平、资源公平和竞争公平四个方面。经济法的公平价值主要体现在产业公平、地区公平、资源公平和竞争公平四个方面。(四)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四)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保保护护社社会会公公共共利利益益原原则则强强调调纵纵向向和和横横向向
16、的的公公平平,谋谋求求公公平平和和效效率率的的统统一一,考考虑虑“当当代代”利益和利益和“后代后代”利益兼顾。利益兼顾。本讲稿第十五页,共三十七页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999年年10月,湖北省荆门石化总厂欲购买一辆桑塔纳轿车,该车在当地市场上的月,湖北省荆门石化总厂欲购买一辆桑塔纳轿车,该车在当地市场上的零售价格是零售价格是172万元。但在办理购车手续时,荆门石化总厂却被告之还要缴纳各项万元。但在办理购车手续时,荆门石化总厂却被告之还要缴纳各项基金,包括中央早已取消的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此外,还被要求交纳基金,包括中央早已取消的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此外,还被要求交纳7万万元的元
17、的“特困企业解困资金特困企业解困资金”。各种费用加起来,买下这辆桑塔纳轿车并办妥各项手续,。各种费用加起来,买下这辆桑塔纳轿车并办妥各项手续,竟需要出资竟需要出资3265万元。购车人除支付车价外,额外付出的不合理费用居然与车价几万元。购车人除支付车价外,额外付出的不合理费用居然与车价几乎相等。乎相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据了解,就在此之前,武汉市政府出台了一项措施中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据了解,就在此之前,武汉市政府出台了一项措施中规定:定:“全市凡财政拨款单位新增或者更新轿车,应由政府集中采购,并按用车标准选全市凡财政拨款单位新增或者更新轿车,应由政府集中采购,并按用车标准选用用“富
18、康富康”轿车。副局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需新增或者更新轿车,必须轿车。副局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需新增或者更新轿车,必须购买购买“富康富康”轿车。车辆定编部门对其他车型将不予定编。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其他车轿车。车辆定编部门对其他车型将不予定编。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其他车型将不予上牌照。型将不予上牌照。”而武汉市政府的这一措施是针对上海市政府的汽车地方保护主义,而武汉市政府的这一措施是针对上海市政府的汽车地方保护主义,在在“无奈无奈”之下规定的。因为上海市近两年对上海市的公务用车、出租车、私营企业之下规定的。因为上海市近两年对上海市的公务用车、出租车、私营企业用车、私人购车采取了一系列
19、地方保护政策。包括:凡更新公务车买桑塔纳免收控办用车、私人购车采取了一系列地方保护政策。包括:凡更新公务车买桑塔纳免收控办费费10,000元,其他车照收;出租车必须选用发动机排气量在元,其他车照收;出租车必须选用发动机排气量在16升升20升的三升的三厢轿车;桑塔纳私人牌照只需厢轿车;桑塔纳私人牌照只需2万元,外地车上牌照底价万元,外地车上牌照底价8万元等。另据两地政府部门万元等。另据两地政府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的调查数据显示,1999年年1月月10月,在上海销售的月,在上海销售的44,826辆车中,富康仅有辆车中,富康仅有143辆,占辆,占082%,桑塔纳销售了,桑塔纳销售了44,683辆,占
20、有绝对主导地位。在湖北销售的辆,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在湖北销售的10,802辆车中,桑塔纳销售了辆车中,桑塔纳销售了5,901辆,占总量的辆,占总量的5463%,比富康所占的,比富康所占的4537%还还多。多。本讲稿第十六页,共三十七页问:问:1、两地政府行为是什么行为,是否适当、两地政府行为是什么行为,是否适当?2、两地政府行为是否违反了经济法的、两地政府行为是否违反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本讲稿第十七页,共三十七页v答案概要:答案概要:v 两地政府的行为有引起不正当竞争的嫌疑。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知道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
21、者正当的经营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本讲稿第十八页,共三十七页二、经济法的渊源二、经济法的渊源 法律渊源是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现行法律规范的种种表法律渊源是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现行法律规范的种种表现形式。现形式。经济法的基本渊源:经济法的基本渊源:宪法宪法、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地方政府性规章府性规章、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国际条约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惯例 本讲稿第十九页,共三十七页第四节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概念及特征一、经济法律关系概念及特征v
22、经济法律关系概念包含三层含义:经济法律关系概念包含三层含义:经济关系经济关系:是在一定生产方式基础上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是在一定生产方式基础上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诸种关系的总称。费诸种关系的总称。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行为过程中相互形成的受法律规范调整:是指人们在行为过程中相互形成的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当事人之: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当事人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根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间在经济活动中根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所形
23、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济义务关系。本讲稿第二十页,共三十七页特征特征:v1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v2经济法律关系具有强烈的国家意志性。经济法律关系具有强烈的国家意志性。v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往往既是经济干预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往往既是经济干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又是经济协调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有双的参加者,又是经济协调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有双重资格。重资格。v4经济管理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最重要的客体。经济管理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最重要的客体。本讲稿第二十一页,共三十七页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v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有三个部分
24、,即:经济法律关系主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有三个部分,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者紧密相连,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体、内容和客体。三者紧密相连,同时具备,缺一不可。v(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v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受经济法律系的参加者,它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受经济法律规范保护的经济管理活动的参加者。规范保护的经济管理活动的参加者。本讲稿第二十二页,共三十七页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征: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征:v国家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具有主导性。国家及其经济管
25、理机关具有主导性。v经济组织和公民具有独立性。经济组织和公民具有独立性。v主体的法定性。主体的法定性。本讲稿第二十三页,共三十七页我国经济法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我国经济法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 v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常务委员会;v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即指国务院及其所属的部、委、局、指国务院及其所属的部、委、局、办和地方政府的相应机关。办和地方政府的相应机关。v它们依照法律规定,它们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行使管理社会经济的职能,在通过实施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来调节和控制社在通过实施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
26、的手段来调节和控制社会经济活动中,同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形成一种具有命令会经济活动中,同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形成一种具有命令与服从、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经济法律关与服从、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经济法律关系。系。本讲稿第二十四页,共三十七页2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 v经济组织经济组织是拥有土地、劳动者和资金,自主地从事经是拥有土地、劳动者和资金,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济活动的、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v如公司、全民、集体、外资、合伙、独资企业如公司、全民、集体、外资、合伙、独资企业 v其他社会组织其他社会组织主要是由国家
27、财政预算拨款,不以主要是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参加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事业单位、营利为目的,但参加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本讲稿第二十五页,共三十七页3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v它们它们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在实行独立承包,但是在实行独立承包和划小核算单位情况下,它们可以独立地与和划小核算单位情况下,它们可以独立地与外部或内部其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关系,成外部或内部其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关系,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v但其与外部发生经济法律关系但其与外部发生经济法律关系需经所属法人需
28、经所属法人同意。同意。本讲稿第二十六页,共三十七页4城乡个体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城乡个体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民 v他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可以同国家他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可以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生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生各种经济关系,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种经济关系,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纳税、签定合同等)(依法纳税、签定合同等)本讲稿第二十七页,共三十七页(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v是指是指经济法律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v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根据需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
29、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根据需要,进行经济活动时所享有的维护、获取某种经济利益要,进行经济活动时所享有的维护、获取某种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的一种手段。v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为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v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不可分割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不可分割的。本讲稿第二十八页,共三十七页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v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经济管理的职能对社会生产总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时所享有的权利。v财产所有权是指经济法主体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30、分的权利,它包括四项基本的财产权能: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v经营管理权是指企业内部为组织和协调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以及处理本企业和外部关系的权利。v请求权是经济法主体当自身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时,或发生经济纠纷时,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或要求有关机关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或司法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v债权是指主体在共同经济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本讲稿第二十九页,共三十七页经济义务经济义务:v经济义务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v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v2、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v3、全面履行经济协议和经济合同。v4、依法缴纳税金和其他费用。v5、不得侵犯其他经济法主体的
31、合法权益。v6、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v7、其他经济义务。本讲稿第三十页,共三十七页(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v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所应承担的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经济权利和所应承担的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或事物。的对象或事物。v它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也是双它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也是双方当事人结成经济法律关系所要追求的目的。方当事人结成经济法律关系所要追求的目的。v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本讲稿第三十一页,共三十七页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v经
32、济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经济权利的经济利益关系之间形成一定的经济权利的经济利益关系。v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的变化,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客体、内容的变化,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系的变化。v经济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终止之间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终止。本讲稿第三十二页,共三十七页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v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称为经济法律事
33、实。称为经济法律事实。v经济法律事实是符合法律规定,能引起经济经济法律事实是符合法律规定,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变更和消灭,并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确立、变更和消灭,并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情况或条件。法律后果的情况或条件。v其中既有客观上发生的自然现象和社会情况,其中既有客观上发生的自然现象和社会情况,又有当事人经过主观努力的经济行为,前者又有当事人经过主观努力的经济行为,前者称为事件,后者称为行为。称为事件,后者称为行为。本讲稿第三十三页,共三十七页事件是指不以经济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是指不以经济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力事件。移的不可抗力事件。行为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确立、是指能够引起
34、经济法律关系确立、变更与消灭的各种活动变更与消灭的各种活动本讲稿第三十四页,共三十七页v【案例介绍】案例介绍】1999年国庆放长假,受聘于上海某公司的黎民准备与妻子趁假期外出旅游。黎民在晚报上年国庆放长假,受聘于上海某公司的黎民准备与妻子趁假期外出旅游。黎民在晚报上查阅了不少旅行社登载的广告,决定选择新江旅行社提供的昆明大理五日游。于是黎民在查阅了不少旅行社登载的广告,决定选择新江旅行社提供的昆明大理五日游。于是黎民在9月月25日日亲自到新江旅行社办妥了手续,预约旅行时间为亲自到新江旅行社办妥了手续,预约旅行时间为10月月2日上午飞机去昆明,日上午飞机去昆明,10月月7日上午飞机回;在日上午飞
35、机回;在云南期间有进口空调大巴接送至旅馆及各景点;住宿条件为三星级宾馆、双人房;旅行社承担第一云南期间有进口空调大巴接送至旅馆及各景点;住宿条件为三星级宾馆、双人房;旅行社承担第一门票及三餐,每日餐费为门票及三餐,每日餐费为50元元/人;旅行社为每一名游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为人;旅行社为每一名游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为2万元;每人万元;每人费用为费用为4500元元/人。黎民当即付款人。黎民当即付款9000元。元。9月月30日,旅行社与黎民又进行了确认,并告之具体起日,旅行社与黎民又进行了确认,并告之具体起程时间。程时间。10月月2日上午,参加旅行的游客来到指定地点,应到日上午,参加旅
36、行的游客来到指定地点,应到45个人(包括一名导游),实到个人(包括一名导游),实到44人,有一位叫万林的游客因昨夜搓麻将突发脑梗阻死亡。大家来到机场,不料由于机场有人,有一位叫万林的游客因昨夜搓麻将突发脑梗阻死亡。大家来到机场,不料由于机场有大雾,班机推迟了两个小时才起飞。到达昆明后,游客在机场又等了近两个小时,才开来了大雾,班机推迟了两个小时才起飞。到达昆明后,游客在机场又等了近两个小时,才开来了一辆国产大巴车,且未开空调。游客们表示不满,而司机则责怪是他们迟到违约在先。车至一辆国产大巴车,且未开空调。游客们表示不满,而司机则责怪是他们迟到违约在先。车至旅馆后,游客们发现该旅馆实为二星级宾馆
37、,而且因旅游情况火暴,在双人房里均加铺一张。旅馆后,游客们发现该旅馆实为二星级宾馆,而且因旅游情况火暴,在双人房里均加铺一张。游客们提出不满意见,但在旅游期间一直未能解决。在以后几天的旅游中,游客对景点游览游客们提出不满意见,但在旅游期间一直未能解决。在以后几天的旅游中,游客对景点游览时间太短、三餐价高质次等颇为不满。时间太短、三餐价高质次等颇为不满。10月月6日,在去一景点游览途中,游客与司机、导游又日,在去一景点游览途中,游客与司机、导游又发生争执。司机竟然殴打游客,将黎民等三人打伤并摔坏了黎民的一架照相机。后在当地警发生争执。司机竟然殴打游客,将黎民等三人打伤并摔坏了黎民的一架照相机。后
38、在当地警方的干涉下,司机被治安拘留。方的干涉下,司机被治安拘留。结束这次不太愉快的旅行回到上海后,游客们纷纷向新江旅行社和消费者协会投诉,黎民结束这次不太愉快的旅行回到上海后,游客们纷纷向新江旅行社和消费者协会投诉,黎民等三人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等三人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本讲稿第三十五页,共三十七页 请分析本案例中的法律事实请分析本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及其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其引起的法律后果。本讲稿第三十六页,共三十七页v解析:解析:v黎民等游客与新江旅行社约定昆明大理五日游,这是合法行为,引起了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劳务法律关系的发生,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v10月2日上午飞机误点是因机场大雾,是自
39、然现象引起了乘客与航空公司的运输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时间延后)。这种绝对事件往往被认为是不可抗力,当事人都无过错,所以任何一方均不应承担责任。v游客万林在旅行前死亡,他与旅行社的旅行劳务法律关系随之终止,他的死亡不是他自己和旅行社所能决定的,是绝对事件。v游客们到达云南后,旅行社未提供原先约定的住宿、就餐及出行条件,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旅游合同中已约定过违约责任,就按约定做;若没有约定,按照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的规定,也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等责任。v司机殴打黎民等三名游客是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制裁。v受伤的游客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保险赔偿关系的发生需要订立保险合同和发生保险事故两个法律事实出现才能成立。本案中以上两个事实均已出现,所以引起了保险赔偿关系的发生。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加害人追偿。受伤的游客也可直接要求新江旅行社给予损害赔偿,因为导游、司机都是旅行社的雇佣人员,他们在行使职务时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旅行社应承担后果。本讲稿第三十七页,共三十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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