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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实施细则部门:物业安保部 发布时间:2013-5-2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燕莎奥莱)工程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首商集团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工程管理范围包括:经首商集团、总部批准(或备案)的装饰、装修、更新改造工程和基本建设工程(新建、翻建、改建、扩建等)。 第二章工程管理范围及申报内容 第三条 装饰、装修更新改造工程 (一)天津燕莎奥莱单项装饰、装修、更新改造工程投资额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上报公司
2、关于实施XX项目的费用请示,后附胜格威价格审核单,以及计划财务部出具的工程维修批复单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天津燕莎奥莱执行批复意见。(二)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上报集团关于启动XX项目的请示,后附项目实施方案及需求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执行公司总经理批复意见执行集团批复意见,并按首旅集团招投标审批流程办理。(三)须向首商集团申报的文件包括: 1.装饰、装修、更新改造设计方案一式二份。2.工程施工、招标方案一式二份。3.首旅集团、首商集团有关年度预算、投资批复文件一式二份。第三章工程的招、投标管理第四条 天津燕莎奥莱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和工
3、程建设监理制度。物业安保部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选择监理、设计、施工单位。 (一)以下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 1.投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 2.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或装饰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项目。 3.工程项目中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 (二)以下工程项目可以不进入招投标建筑市场办理公开招投标手续,但必
4、须自行组织招标工作: 1.投资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勘察、设计等服务项目。 2.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土建、装饰、装修项目。 3.单台机电设备暂估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项目。 (三)以下项目可以不办理招标手续,但必须履行造价审核手续: 1.5万元以上(含5万元)5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土建、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等)。 2.单台设备暂估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的项目。 (四)总部计划财务部及审计部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职能。天津燕莎奥莱必须在取得固定资产投资批复后,方可实施工程项目。工程改造项目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招标组织方式、拟
5、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投标入围单位等。天津燕莎奥莱物业安保部应在评标会议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地点及时间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上报总部物业安保部。 第五条 天津燕莎奥莱物业安保部必须加强投资项目计划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章施工管理 第六条 装饰、装修、更新改造工程开工必须具有如下文件: (一)年度预算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二)消防审核意见书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四)施工安全协议书 (五)施工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配置工程监理的项目,物业安保部负责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
6、公司。工程监理公司应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范围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相关监理工作。物业安保部负责对工程监理公司完成的监理内容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工程项目金额在100万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必须实行监理。第八条物业安保部须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建立施工管理责任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并选择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监督。物业安保部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责任制)的落实保障措施。 (二)监督施工企业,禁止将工程转包。 (三)监督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使用建筑材料
7、、建筑装饰材料及相关设备,不得使用无出厂证明和质量不合格的建筑装饰材料和设备。 (四)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发生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等行为。 (五)预防质量和安全事故,如出现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条 物业安保部须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按工程大小,分别到市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并按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第十条 天津燕莎奥莱工程项目实行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天津燕莎奥莱应与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等事项的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及安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履约保证等要求。 第四章工程验收及决算 第十一条 天津燕莎奥莱须加强工程施工过
8、程中的分阶段、分步骤及总体验收。物业安保部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工程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验,确认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达到规定的竣工条件,并签署工程四方验收单。 (二)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或相关批件。 (三)具有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技术资料(如竣工图表、中间验收资料等)和经济资料(通过审核的竣工决算、预算招标情况分析),并按期交付竣工图。 (四)已签订建设工程保修合同。 (五)取得公安消防管理局验收合格文件。 第十二条 工程决算申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9、后,须向总部办理决算申报工作。决算申报时需提交如下文件: (一)决算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二)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立项批复、中标通知书、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等复印件。 (三)造价决算审核报告书。决算造价包含工程造价、自行采购设备、材料数量和采购价、设计费、监理费等。 (四)项目竣工后,办理工程质检、消防、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卫生防疫等验收情况说明报告书。 (五)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各工程项目应办理决算申报工作。 第十三条 物业安保部负责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收集、保管、整理和上报工作。 第六章罚则 第十四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对工程相关负责人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违反本细则,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更新改造的。 (二)支解工程,规避招投标,擅自进行工程项目的。 (三)对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工程项目严重超预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或责任事故的。 (四)其它违反本细则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修改权在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物业安保部。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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