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考核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资管理考核细则.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九、物资管理考核细则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化肥分公司各部门、车间。2 考核内容2.1 计划的执行2.1.1 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申报下月物质需求计划,审核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参数确认并提交审批;采供部在收到需求计划3个(节假日顺延)工作日之内完成利库及参数确认,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采购计划汇总并提交审批,下达采购计划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询价提交审批流程,因相关环节原因导致物资不能按时到货,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0.21分。大修物资需求按化肥装置大修物资供应标准执行。大修物资未按合同规定时间采购回厂,经调查核实责任在采购部门的,每笔合同按100-30050-300元对采购部门进行考核,
2、因申报单位的需求计划存在明显规格型号、材质等参数错误、不全或未附技术要求(协议)及图纸而被退回的,扣责任单位50-100元/次。2.1.2 严格执行化肥分公司物质需求利用率考核办法,因超计划申报、技术参数不准确或未利库造成物资库存积压的,扣责任单位50500元/次;因计划申报考虑不周到,造成不能批量采购导致采购成本增加的,扣责任单位50-100元/次。因技术确认时间过长或因技术确认原因导致物资不能按时执行采购的,扣责任单位50300元/次,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扣责任单位0.21分;对于使用情况良好的国产化物资或者可以代用的物资,使用单位为避免责任或因其他原因借口不用的,扣需求单位50100元/
3、次。2.1.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控制程序、化肥分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未经管理部门同意、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按制度执行,对非自购物资自行采购的,公司财务部不予结帐,同时扣责任单位0.51分/次。违反采购权限或未及时办理申请手续扣责任单位0.21分/次。非职能部门违反采购权限通知供应商送货的扣责任单位50500元/次,同时扣责任单位1分/次。2.1.4 各车间应加强物资管理,建立物资收发领用存数量、金额,做到帐物领用去向明确相符。严格控制库存物资增长。采供部应不定期到各车间进行检查(每季度最少1次)并OA通报,出现库存异常增长车间扣100200元/次,帐物不相符每项扣50元/次。每季
4、度末未按时申报物资库存盘点和库存物资动态分析,扣责任单位50元/次;采供部未进行季度检查扣100元/次(以OA通报为准),公司及车间库存、库房管理、控制未达标扣责任单位100-300元/次。技术装备部进行审核如出现非检修需求领用将进行OA通报,扣责任单位50500元/次,同时扣责任单位1分/次;采供部不定期检查发现各车间出现非正常库存扣责任单位50500元/次,同时扣责任单位1分/次。;2.1.5每批采购备件预计总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材料2万元及以上应招标采购,除通过公司审批流程同意的独家供应商外,其他比质比价、招标询价不得低于3家供应商,未按规定方式、数量进行询价扣责任部门100元/次,未按
5、要求组织招标或招标有效回复单位低于三家的扣招标组织单位50-300元/次,月有效询价回复率低于96%扣责任单位100-300元。每批采购备件金额在2万元以内、材料金额2万元以内的可直接下采购订单处理,但应明确技术要求、质量、质保期限、质保金等相关内容;采购备件金额超过2万元及以上、材料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扣责任单位100元/次,造成影响扣200-1000元/次。2.1.6 每批物资采购时相关业务人员应对供应商、价格等市场情况进行调查,确保物资采购能按质、按期到货并价格合理。出现采购价格不合理并经调查核实采购单位负有责任的,扣责任单位50-100元/次,造成较大
6、经济损失扣200-1000元/次。未在经过审批的合格供应商中选择供货单位,扣责任单位200400元/次。每年5月前未对合格供应商目录进行评审修订扣责任单位200元;6月始,每月加倍考核责任单位。2.1.7 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如质量、到货期限、价格等异常情况,相关管理部门应做好数据收集并建台帐,及时(当月)将异常情况反馈给合格供应商管理部门,便于及时进行供应商管理调整。未建立相关信息台帐或未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反馈扣责任单位50-100元/次。2.1.8采购环节出现单据错误扣50元/次,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考核责任单位0.52分/次。2.1.9严格执行化肥分公司存货管理控制程序,按照每年年初各单位
7、核定的存货指标,对各单位实行季度考核,超出存货指标的扣责任单位100200元,超目标部分再按照0.5%扣款,最多扣300元;公司存货指标受到集团考核的,扣相关责任单位及管理部门100元,超目标部分再按照0.1%扣款,最高扣500元。2.2 验收、调拨领用、回收2.2.1 化肥分公司物资到货验收严格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化肥分公司原材料、辅助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办法、化肥分公司备件质量验收规范执行。采购合格率应达到100%,出现不合格物资入库扣责任单位0.2-0.5分/批次,造成影响的扣0.5-2分,未按规定执行验收或履行验收职责不到位的,扣责任单位0.2-1分/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2.2.2 各单位应按审批后的计划领取物资,发现超计划或者计划外领用物资的情况,扣责任单位200-500元/次,造成影响的扣责任单位1000-2000元/次。2.2.3 严格办理物资出入库手续,库存管理保持帐卡物三相符,每月进行物料平衡。手续不完善、库存物资管理不当造成损失、未进行物料平衡扣责任单位100-200元。2.2.4 物资采购付款时业务经办人员应询问业主单位物资质量或合同履行情况,请款单应与采购合同、入库单等在数量、金额、收付款单位、收付款方式等方面严格一致,违反合同或订单预定的事项应严格按规定给予扣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扣责任部门50-100元/次,造成影响扣100-500元/次。
9、采购合同未严格执行条款情况扣相关单位100-300元/次,造成影响扣300-2000元/次。2.2.5 化肥分公司各单位对需回收可用物资,应及时向技术装备部提出申请,填写化肥分公司代保管物资申报表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交技术装备部进行审核鉴定后由采供部办理代保管手续,对回收退库或者代保管物资的各单位必须确保实物标识准确无误。因标识错误或者鉴定失误扣责任单位20100元/次;再次使用对生产造成影响扣责任单位0.52.0分/次;造成重大影响执行公司相关规定。2.2.6废旧物资由采供部统一回收利用及合规移交处置,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对外处理。若发现对外自行处理废旧物资,视情况扣责任单位310分/次,并按公
10、司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 严格招评标纪律管理,凡涉及物资招评标商业机密未通过公司正规程序而提前或者擅自透露给供应商,经查属实视情况考核直接责任人100300元/次;对公司造成影响考核责任单位15分/次,造成重大事故触犯刑律的按照法律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2.4采供部应定期向公司提交原材料市场报告,每个季度至少一份,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公司进行书面汇报,并提出采购策略调整建议,每缺少一份扣责任单位100元/次。3 凡是物资管理过程中,以上考核项目未涉及的考核内容,可由采供部提出,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纳入物资管理考核。一次可视情况奖、扣501000元。4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
11、采供部负责解释。十、销售管理考核细则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化肥分公司各部门、车间。2 考核内容2.1票据、报表、帐务管理2.1.1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销售报表、总结,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错报、瞒报、漏报。未及时上报报表扣责任单位50元/次,上报报表不准确扣责任单位50元/次。2.1.2票据应按月进行装订,否则扣20元/次;重要票据保管不善而丢失扣50元/次。2.1.3财务部、采供部、生产管理部、合成车间等应定期核对账款信息,建立规范的销售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确保帐务准确,否则扣责任单位50-100元/次。2.2液氨销售考核2.2.1 液氨生产单位应维护好液氨充装设备,销售组织单位
12、应根据公司库存情况及时组织销售,因设备维护或销售组织不及时造成影响扣0.22分。2.2.2 严格销售管理,按要求进行合同谈判及评审,严禁违反销售权限进行销售,对超越权限销售、未签订合同擅自销售者扣责任单位0.53分/次。2.2.3加强售后服务,维护公司形象,因销售服务方面顾客不满意而被顾客投诉的,一经查实扣责任单位50-100元/次。2.1.4采供部必须保证货款回收率100%,且遵守“先款后货”的原则。生产管理部、合成一车间必须在销售当日向采供部提供销售数量,同时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库存底线主动询问相关单位库存情况,财务部必须在得到采供部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反馈货款到帐与否等相关信息,否则扣责任单
13、位50-100元/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按照事故方式处理。2.2.5严格销售商管理,建立销售商和运输单位台账,对销售商、运输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扣责任单位50元/次,造成影响扣责任单位0.21.0分。2.2.6 采供部应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收集渠道,随时收集影响液氨产品销售的市场变化基础信息,定期向公司提交销售市场价格行情调查报告,每月至少一份,每缺少一份扣款50元。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公司书面汇报,提出销价调整或销售策略调整建议,出现因未及时跟踪市场信息导致销售价格、销售策略不合理给公司造成影响情况扣100元/次,造成重大损失扣100-1000元/次。2.2.7未经许可,擅自将重要商业机密泄露出去,视情节扣单位1-5分/次,造成重大事故触犯刑律的按照法律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3 凡是产品销售过程中,以上考核项目未涉及的考核内容,可由相关部门提出,并经主管公司领导同意后纳入销售管理考核中。一次可视情况奖、扣501000元。4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采供部负责解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