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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莱山区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 2011年,莱山区按照深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活动,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能力和素质建设,紧紧围绕“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职能,严格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积极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一、全面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夯实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基础(一)以加大协调力度为基础,保证工程进度。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凝心聚力,超前谋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力推进土地拆迁,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就协调完成了140亩土地的征迁;对招投标工作严格把关,及时协调经费和工程资
2、金拨付,保证各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严密跟踪工程进度,严格把握关键环节;各相关单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取得了开工早、进展快、效果好的优异成绩。(二)以完善功能方案为抓手,创新建设理念。在工程施工推进过程中,坚持施工与修改相结合、学习与完善相结合,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推进工程质量的更加优质化。民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就装饰装修、景观设计、设备安装等问题赴省内一流的社会福利机构参观学习,总结建设经验,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在出外学习的同时,坚持精心布置、积极准备观摩现场。自开工后,先后迎接了20多次中央、省、市、区各级领导的视察和现场观摩,上级领导对福利中心的定位、构想和工程建设
3、质量和进度给予了高度评价。(三)以确保工程质量为根本,严密组织施工。工程开工以来,各项任务按照预定目标顺利实现,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止目前,财政供养公寓主体工程已经顺利封顶,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等施工工作,年底前具备入住条件。介护式老年公寓、养生餐厅、医疗保健中心、居家养老公寓、综合服务中心等功能分区全部实现主体封顶,正在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规范物价上涨与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及保障标准调整联动机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
4、60元提高到380元,月人均补差22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2200元,月人均补差106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800元和3600元,集中供养率稳定在90%以上。根据今年以来物价上涨情况,多次为城乡低保家庭、特殊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二是部分失地居民享受城市低保工作全面展开。为保障我区失地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拟订出台了烟台市莱山区关于部分失地居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试行),将全区户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失地居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城市低保。要求相关街道严格
5、按照要求组织失地居民城市低保的申报和审核,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从源头杜绝应保未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提高部分失地居民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相关街区按照文件要求全面部署推进,9月底前将全部完成。完成后,全区失地居民中的4000多户困难家庭将纳入城市低保。三是继续开展爱心捐助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爱心捐助”活动。截至6月底,全区共有1.2万人次、367个单位参加了捐款,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305万元,为救助困难群众积累了资金。积极开展困难学生救助活动,投入资金()万元救助困难学生()人。三、提高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标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进程不断深入一是
6、积极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全过程指导工作。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依据,以建好班子,提高素质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推进。严把选委会推选关,为正式选举开好头;严把正式选举前的准备关,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严把正式选举组织关,认真搞好指导和监督,保证了选举质量;严把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的指导关,组织相关培训,确保成果圆满。全区114个应换届的村均已完成村委会选举。二是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建设水平。落实城市社区工作四、加大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力度,着力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第一,深化双拥共建活动,创建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
7、,深化节日期间双拥工作,先后赠送部队慰问品、慰问金等20余万元。大力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学校、社区、医院、企业深入部队开展拥军活动。积极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完善优抚对象保障服务体系。将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3950元提高到6800元,城市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2000元。严格执行并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资金。在区、街、村三级实行优抚政务公开,实现了优抚对象“办事程序、抚恤标准、发放明细”的三公开;针对部分优抚对象“住房难、医疗难、生活难”的问题,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解决,将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优
8、先纳入低保和救助范围。第三,扎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完成了2010年度112名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按照城乡一体、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落实自谋职业补助资金,不断提高自谋职业比例。对全区散葬烈士墓进行了排查统计,规划集中安葬方案、落实集中安葬资金。加强对复退伤残军人稳定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加大帮扶解困力度,维护了社会稳定。五、不断提高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水平,保障各类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一是加强对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的管理。按照区安委会要求,继续加强对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福利机构的队伍和制度建设,提高
9、了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星级建设标准,上半年分3期组织11名护理员参加全市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加大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力度,我区目前有4家福利企业,共有残疾职工51人,残疾职工的社会保障基本到位。二是加大社会福利服务保障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原则,对集中供养孤儿按每人每月2500元、家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650元落实保障资金,实现市、区两级财政供养。继续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金额不断提高。继续推进“银龄安康”工程,由财政出资为60-80周岁老人每人购买两份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采
10、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与电信公司合作建设、经营和管理。目前,中心正在进行装修,预计10月底前投入使用。 三是慈善组织救助能力不断增强。大力倡导企业广泛参与捐助活动,拓展慈善资金筹集领域和渠道,接收台海玛努尔集团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困难家庭进行定向救助。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通过“爱心复明”、“东方健心直通车”、“慈善爱心桥”等救助项目,为30余名家庭困难的白内障、先天性心脏病等患者进行手术和治疗,并给予资金救助。结合三八妇女节“慈善情暖万家 关爱困难母亲”项目,共为我区 15个单亲母亲家庭发放救助资金15000元。加大慈善义工招募力度,健全义工组织,现有慈善义工600余人,积极组
11、织慈善义工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与管理,构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运行保障、培训孵化、引领助推、作用发挥”四大平台,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加快扶持发展社会公益类、慈善类、养老服务类、农村经济类等社会组织。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处搬入新址,并顺利通过“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验收,婚姻登记合格率稳定在100%。规范城市地名命名管理,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莱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落实普查经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七、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服务能力,打造品牌服务“满意工程”。按照省、市民政系统的部署,深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活动,创建民政工作服务品牌。创建“至善至爱.热情热心”服务品牌。按照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民政要求,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在全区倡导创建“至善至爱热情热心”民政服务品牌。做到以热情热心为民解困、热情热心为民造福、热情热心为民谋利,播至善至爱之情、行至善至爱之事、扬至善至爱之义。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以“至善至爱热情热心”品牌为载体,强化树牌、创牌、护牌意识,将品牌创立自觉融入各项工作中,切实解决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以品牌提升服务水平,以品牌提升队伍素质,以品牌提升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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