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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的目标是防止事故的发生,但当事故不可避免地发生时,为了减少事故损失,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就是控制事故扩大的有效方法。事故发生以后,应按法定要求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第一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为了加强对重大事故的处理能力,防止事故的扩大,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而根据实际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对策。通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事故发生时按应急预案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可以抑制紧急事件的影响范围,降低事故引起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
2、对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从法律上加以确认。 一、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程序与内容 如图51所示,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大致可分为: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分析、应急计划对象区域范围划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计划、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步骤。 1突发事件及其危险分析对于一个区域来说,要分析该区域的危险源分布情况以及主要大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来说,主要应分析危险源的危险特性、触发条件、触发后事故演变过程等。下面以危险源可能突发事件及其危险的分析为例,说明具体的分析内容。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分析包括危险物性质,是否易燃、易爆、有毒物,危险物质的名称及其临界量。哪些物质被确认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物质。制
3、造、加工、储存或处理特定物质的设备和设施状况,泄漏情况等。触发条件分析包括设备、设施运行工艺参数及其变化情况,气候条件,周围的环境状况等。触发事件的特性,如各种最严重事件;导致这些最严重事件的过程;非严重事件可能导致严重事件的时间间隔;如果非严重事件被中止时,它的规模如何;这些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每一事件的后果等。危险源危险特性不同,触发因素也不同,如对于易燃、易爆物质的触发事件:长期的强热辐射、热量、爆炸、冲击波、飞来的碎片、泄漏蔓延等;对于毒物质的触发事件:缓慢或间歇性的泄漏、毒物容器损坏造成、管路破坏、体积受限制而迅速分散、贮存容器或过程容器的损坏或反应失控、安全系统失效等。触发后事故的演
4、变过程既与危险源的危险特性有关,又与周围环境状况,以及所采取的措施有关。例如,易燃、易爆物发生燃烧,可能引发压力容器温度升高而爆炸,爆炸又引发更大范围的燃烧;对于毒物,由于爆炸作用,将造成更大范围的毒物扩散。设备布置状况不同,事故扩展速度也不同,对于连续布置的设备,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地理和气候状况直接影响扩展速度,如化学蒸气扩散区、核污染烟羽区与当地地理环境、当时的气候和风速等密切相关。 2应急计划对象或区域划定 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危害空间范围不同,按需要做应急救援预案的对象或区域范围的不同分为单位应急和区域应急。单位应急就是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危险源情况所编制的
5、应急救援预案,主要由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区域应急是根据确定区域内的危险源及大型活动等情况,从整个区域预防事故角度出发,所编制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该区域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 3编制应急救援预案计划 拥有重大危险设施或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应按有关规定(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等)对每一个重大危险设施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计划,并应协助制定区域应急计划。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根据危险源及其危险性、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工艺和地理环境等情况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核心内容是制定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需组织专家评审,并经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4应急救援预案
6、演练 通过演练,一是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可用性、可靠性;二是检验全体人员是否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应急行动程序,以及反应队伍的协同反应水平和实战能力;三是提高人们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能力,提高对事故的警惕性;四是取得经验以改进所制定的行动方案。演练分为室内演练(组织指挥演练)和现场演练,包括单项演练、多项演练和综合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演练时,应让熟悉设施的作业人员参加应急计划的演习和操练;与设施无关的人员,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监察员,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执行,并发现不足和缺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随着条件的变化而调整,以适应新条件的要求。预案
7、的每一次修改,都应通知所有与应急救援计划有关的人员。 二、区域应急救援体系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该规定要求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1区域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 区域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如图52所示,它由区域应急救援预案和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成。其中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是整个区域应急救援体系的基础,区域应急救援预案涉及范围广,是更宏观的预案,它应整合各单位急救援预案于其中。 2建立区域应急救援体系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区域应急救援体系区域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应急救援
8、预案应急组织措施应急技术措施应急组织措施应急技术措施各部门的职责公安部门职责消防部门职责安管部门职责卫生部门职责报警系统监控系统指挥中心分工职责内外联络抢险维修设备联络通讯系统救护设备通讯设备图52 区域应急救援体系 (6)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有重大危险源或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参与制订区域应急救援计划,指定应急协调人员,确保所有在应急中需发挥作用的组织和人员了解整个应急救援计划。为区域应急救援计划的编制提供包括现场事故的可能性、对生产经营单位周围的潜在危害以及事故后果和相关可能性等信息,及时向负责制定区域应急计划的部门通报设施中或现场的危险物质的变化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还应该向可能参与应急活
9、动的外部组织提供技术咨询,使这些外部组织通晓应急计划。区域应急救援计划应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计划演练,应结合起来进行操练,并根据演练中所获得的经验更新计划。 除上述部门的职责外,凡涉及到的其它部门,如水电部门、燃气部门、交通部门等,也应根据其社会功能特点设定其应急救援职责。 4应急救援技术措施系统 区域应急救援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各部门履行其应急救援职责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如消防部门的消防设施、卫生部门的医疗救护设施等,通常由各部门解决;二是公共技术措施系统,主要包括联络通讯系统、公众警示系统、危险监控系统等,通常由政府统筹建立。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10、:“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该规定要求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1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措施 组织性措施主要是围绕着完成技术性措施的要求而组织安排的人力和物力,组织性措施必须严谨周密。组织措施的编制主要是建立应急组织系统、报警联络系统和组织职责分工等。 (1)应急组织系统的建立 2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技
11、术措施 应急技术措施是指针对设定的危险或事故所必须采用的技术方法、手段、设备设施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操作要求等技术性。应急基本装备可分为基本装备和专用装备两大类。基本装备一般指应急反应所需的抢险抢修设备,消防系统和附加水源,污水和排水系统,内、外线电话、无线电和其他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照明设备和防护装备;专用装备主要指专业反应队伍所用的专用工具(物品),如检测装备、医疗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堵漏专用工具和装置、重物提升设备、推土机、特殊消防设备、救火车、测量和显示风速、风向的设备等。第二节 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现时的主要依据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处理规定(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特
12、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国务院第34号令)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第302号令),它们都是行政法规。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确立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可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约束力。 一、事故调查处理的一般程序与内容 事故处理工作内容包括从事故发生后到事故结案整个过程中所进行各项工作,主要有:事故发生后的报告、事故的现场保护、事故的调查(包括事故过程、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情况等)、事故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事故的善后处理)、事故报告书的撰写、事故材料归档等。根据事故处理各项工作的顺序不同,事故处理工作程
13、序如图53所示。 (1)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人逐级报告的程序与报告内容要求。 事故发生后,不论何种情况,均需在事故发生的当天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对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用电话、电传、电报或事故快报及时报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事故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事故的原因等。报告方式可用电话、电报、电传或其他快速办法。总之,事故报告要做到“快”和“准”。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
14、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都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应根据事故致害性质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人员伤亡的增加。(2)现场保护 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结束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造成掩盖真相。 (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是掌握整个
15、事故发生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的重要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事故预防措施,并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伤亡事故调查是整个伤亡事故处理的基础。通过调查可掌握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以便在此基础上进行正确的事故原因和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对事故预防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使职工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图53 事故处理工作流程图 (4)事故分析 包括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分析。事故原因分析包括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分别对物的和人的系列进行深入、细致的追踪,弄清在人和物方面所有的事故因素。明确它们的相互关系和所占的重要程
16、度,从中确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间接原因的调查就是调查分析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物、环境的失配得以产生的原因,弄清为什么会产生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为什么没能在事故发生前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事故责任分析是在查明事故的原因后,分清事故的责任,使企业领导和职工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事故责任分析中,应通过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及其主要责任者。并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处理事故的管理总体上可划分为四个环节:事故发生后的组织抢救、报告、现场保护等工作;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17、书;事故的善后处理;事故责任者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显然,这里所说的事故处理主要是指后两个环节,内容主要包括:伤亡者的妥善处理;责任者的处理;群众的教育;恢复生产;整改措施的落实。 (6)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调查报告书是根据调查结果,由事故调查组撰写的事故调查文件,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经调查组全体成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的核心内容应反映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果,即应反映: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和原因所在;工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的责任者及其责任情况;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等。 (7)事故建档 事故档案就是记载事故的发生、调查、登记、处理全部过程的全部文字
18、材料的总和。它对于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改进安全工作都非常重要,必须认真做好档案建设工作。 事故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分析和鉴定利用。对事故档案工作的主要要求是:事故档案必须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并加以妥善保管和有效利用。 二、事故报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处理规定第二章“事故报告”对事故报告要求作了专门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对特大事故报告要求也作了专门的规定;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的综合法律,第70条、71条、72条对事故报告程序与要求作了法律规范。 3安全生产法对事故报告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事故报告程序与要求如图5
19、6所示,具体要求包括:(1)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2)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要求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
20、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3)对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如实报告,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图56 安全生产法的事故报告程序 三、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事故的调查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该条主要对事故调查的原则、目
21、标和依据进行规范。(1)事故调查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为了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第七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2)事故调查目标 事故调查应做到如下要求: 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事故的整改措施。(3)事故调查依据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目前,在没有颁布新的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情况下,还是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四
22、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它要求对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事故责任的处理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事故是指由人为因素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由于违章作业、违反劳
23、动纪律、违章指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审批失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造成的事故,都属于责任事故,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根据第74条的规定,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对象包括: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 安全生产审查批准机构及其责任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责任人。 4事故统计公布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该条规定确立了事故统计公布制度的两项内容。 (1)事故的归口管理 事故的管理,按行政区域划分,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即实行属地化管理。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事故统计管理途径既有行业部门的途径,又有行政区域的途径。这样不仅管理体制不顺,而且会造成重复统计或漏报等情况。实行属地化管理,可克服这种现象。 (2)保障社会公众对事故的知情权 安全事故危及社会的公共安全,应接受社会的监督,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消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事故统计结果,保障社会公众对事故的知情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