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试题(共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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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处方管理办法考试答案一填空题(60分)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
2、”等含糊不清字句。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
3、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mazui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mazui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mazui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 种,处方组成
4、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 天。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mazui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
5、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门(急)诊患者开具的mazui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mazui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 住院患者开具的mazui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 日常用量。医疗机构
6、应当要求长期使用mazui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 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 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
7、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2使用未取得mazui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mazui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3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1.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2.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3.违反本办法其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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