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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医院药品采购合同(14篇)中医院药品选购合同篇一 地址: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乙方(卖方):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资源、诚恳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选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全都,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详细协议: 第一条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选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选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选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种,签约金额为_元,大写_,含增值税,税率:_%。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需是中标通知书
2、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局部,甲乙双方准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其次条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需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全都,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 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全都。 2、乙方所供应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_个月;特别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包装标准 1、乙方供应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爱护措施进展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具
3、体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供应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别要求:_。 第五条 配送效劳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供应效劳,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选购网上的选购规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_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_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供应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 验收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
4、方现场进展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需按合同商定选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4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选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准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展验收入库,对乙方供应的药品不符合合同商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局部,甲方有权拒绝承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商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需根据合同商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
5、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爱护期等学问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担当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觉的破损、有效期少于_个月或不符合特别商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准时更换。 8、乙方供给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消失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惩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供应的药品不符合合同商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商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供应伴随效劳,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_日,违约金
6、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直至交货或供应效劳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_%;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连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拖延支付_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到达本合同商定金额的_%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至年_年_月_日。 2、本合同履
7、行期满_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选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选择_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熟悉已达成完全的全都。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隐秘,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隐秘披露给任
8、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 送达时间以以下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当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本合同所述不行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制的客观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斗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掌握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开的类似大事。 受不行抗力
9、影响的一方应准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依据状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担当违约责任。 5、本合同的全部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_份,甲方_份,乙方_份,药品集中招标选购代理机构_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选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同时,由甲方在_日内将补充
10、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选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选购代理机构各_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全都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_ _年_月_日 乙方(盖章):_ _年_月_日 中医院药品选购合同篇二 甲方(买方):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乙方(卖方):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资源、诚恳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选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全都,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详细协议: 第一条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选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选购
11、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选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种,签约金额为_元,大写_,含增值税,税率:_%。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需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局部,甲乙双方准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其次条质量标准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需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全都,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
12、的有效期相全都。 2、乙方所供应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_个月;特别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包装标准 1、乙方供应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爱护措施进展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具体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供应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 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别要求:_。 第五条配送效劳配送由乙方负责。 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供应效劳,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选购网上的选购规划为
13、准。 第六条验收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展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需按合同商定选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4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选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准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展验收入库,对乙方供应的药品不符合合同商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局部,甲方有权拒绝承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商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需根据
14、合同商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爱护期等学问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担当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觉的破损、有效期少于_个月或不符合特别商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准时更换。 8、乙方供给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消失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惩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供应的药品不符合合同商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商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供应伴随效劳,甲方
15、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每延误_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直至交货或供应效劳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_%;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连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每拖延支付_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到达本合同商定金额的_%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16、自_年_月_日至年_年_月_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_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 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选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选择_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熟悉已达成完全的全都。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隐秘,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
17、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隐秘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 送达时间以以下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当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本合同所述不行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制的客观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斗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掌握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
18、也不能防止或避开的类似大事。 受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准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依据状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担当违约责任。 5、本合同的全部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_份,甲方_份,乙方_份,药品集中招标选购代理机构_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选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 _年_月_日 乙方(盖章):_ _年_月_日 中医院药品选购合同篇三 合同范本
19、一 合同编号: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标准药品集中招标选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选购监视治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供应的药品必需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其次条投标人必需供应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需供应
20、。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供应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缘由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供应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给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供应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爱护措施进展
21、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具体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别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假如招标人确认需要进展药品质量检验,应准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详细要求通知投标人。假如投标人同意进展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展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担当,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展。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展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承受。投标人应准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
22、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假如发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打算必需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终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依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待比率。该优待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根据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
23、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以下状况招标人在实行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状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局部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供应局部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峻违法行为。 招标人依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局部合同后,可以购置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置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局部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连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局部。 如招标人未
24、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假如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力量,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实行或将要实行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假如投标人遇到阻碍按时配送药品和供应伴随效劳的状况时,应准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缘由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状况进展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
25、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如投标人无正值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状况外。假如投标人没有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供应伴随效劳,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方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供应效劳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缺乏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到达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招标人必需无条件选购本合
26、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选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选购量的选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选购周期内合同选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选购周期连续选购,直到合同选购量全部完成。 招标人须根据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准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招标人必需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照实开据发票,并照实记帐。 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行抗力; 因不行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当担当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本条所述的“不行抗力”是指那些受影
27、响方无法掌握、不行预见的大事,但不包括有意违约或疏忽,这些大事包括但不限于:战斗、严峻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大事。 在不行抗力大事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行抗力的状况和缘由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连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实行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行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行抗力大事影响消退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商定事
28、项: (1)选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选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选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局部之一。 (3)其他义务: 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名目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展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展交易。 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展保密。 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选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托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安排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选购规划或合同为准,急救
29、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供应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依据用药规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选购规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需严格根据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选购规划执行。 伴随效劳: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供应以下效劳中的一项或全部效劳: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供应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觉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准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展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供应的相关效劳工程。 2)假如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效劳需要收取费用
30、,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的状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选购中,必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选购监视治理暂行方法的规定,自觉听从行政治理部门的监视治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选购合同的规定选购药品,按商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托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需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
31、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一、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及交货时间等状况如下: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二、药品质量及包装、运输 1、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每一单位药品均应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药检报告书; 3、购入进口药品,供方应供应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均应供应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合法手续。 三、交货及验货 (一)交货: 1、交货方式:自提; 2、合同履行地:供方所在地; 3、运输
32、方式及运费负担: 需方自行打算运输方式并自理运费 。 (二)验货: 1、对药品数量、包装及产品合格证、药检报告书、药品注册书等事项有异议的,需方应在收悉药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供货符合本合同规定; 2、对药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 个月内并在药品保质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药品质量合格。 四、结算 1、付款方式为:需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供方银行帐号: ; 2、付款时间为:需方应在供方交货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商定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依法担当损害赔偿
33、责任。 六、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托付的业务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中医院药品选购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签订地点: 乙方(卖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资源、诚恳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选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全都,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详细协议: 第一条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选购药品品种和
34、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选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选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 个,签约金额为 元,大 写 ,含增值税,税率: %。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需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局部,甲乙双方准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其次条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需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全都,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 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
35、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全都。 2.乙方所供应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别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包装标准 1.乙方供应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爱护措施进展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具体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供应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 2.特别要求:_ _ 。 第五条 配送效劳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供应效劳,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
36、标选购网上的选购规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供应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 验收方式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展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需按合同商定选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选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准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 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展验收入库,对乙方供应的药品不符合合同商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局部,甲方有权拒绝承受。
37、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商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需根据合同商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爱护期等学问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担当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觉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别商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准时更换。 8.乙方供给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消失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惩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
38、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供应的药品不符合合同商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商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供应伴随效劳,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供应效劳为 3.甲方未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拖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到达本合同商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选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
39、订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选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选择 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 2. 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
40、的熟悉已达成完全的全都。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隐秘,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隐秘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以下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当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1、。 4. 本合同所述不行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制的客观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斗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掌握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开的类似大事。受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准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依据状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担当违约责任。 5. 本合同的全部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药品集中招标选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选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选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选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谈判过程中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