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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篇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三、组织抢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保护事故现场(一)事故现场是追溯判断发生事故原因和事故肇事者责任的客观物质基础。从事故发生到事故调查组到达现
2、场,还需一段时间,而在这段时间里,许多外界因素,如救护工作、为了尽快恢复生产而急于清场、与事故有关人员和群众围观等都会给事故现场造成不同程度的变动、走样。时间越长,影响事故现场的变动、变化的外界因素越多,现场遭到破坏的可能性就越大。其结果会造成事故现场破坏严重,直接影响事故调查。事故现场保护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和影响事故现场,事故现场保护得不好,一些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就难于 找到,不能查明事故原因,直接影响事故结案速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的质量,因此,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二)保护事故现场的任务 1.要在勘查事故现场之
3、前,保护事故现场的原态,使事故现场的物品和痕迹不增加、不減少、不移动。为此,必须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周围环境,划定保护区的范围,布置警戒,将事故现场封锁起来,禁止一切人进入。即使是保护现场的人员,也不能进入,更不能擅自进行勘查、随意触摸或移动事故现场的任何物品。 2.要在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之前,保护事故发生时在场的有关人员特别是事故肇事者的安全,防止事故肇事者受到事故受害者的家属、亲友的伤害。 3.要在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之前,监护事故发生时在场的有关人员特别是事故肇事者,防止有人离开单位而不能及时调查,防止串供。 (三)保护事故现场的方法保护事故现场,通常是在事故现场周围布置警戒,
4、将事故现场封锁起来,禁止一切人进入。保护区范围的大小,应当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环境确定,原则上应当把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有遗留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都包括进去。为了避免因保护区划得太小而使痕迹、物证受到破坏,在开始时,不妨把保护区的范围适当划得大一些。因为适当地划大些,调查人员到场后还可以根据情况再调整缩小,一般并无妨碍;如一开始划小了,痕迹、物证受到破坏,那就无法弥补了。范围较小的事故现场,除派专人看守外,条件允许的,宜在现场四周围上绳索或栅栏,或在地上划出标界线,阻止行人撞入。对通过现场的道路,一般应暂时中断交通,派出专人指挥车辆、行人绕道而行。如遇雨天、大雾天或在现场勘查之前可能下雨,应尽最大努
5、力,用帆布或塑料薄膜等有效遮盖与发生事故有关的遗留痕迹、物证。对暴露在空气中的尸体,要用物体遮盖,要避免尸体和尸体上附着的残留物、致害物等散失。对火场中的尸体,如未能制止火势蔓延,尸体有可能被火烧毁时,应设法将尸体移出事故现场保存。如火已被扑灭,则可就地保存,不要移动。移动或搬动尸体时,应尽量用担架、门板等工具,避免因搬动不当而造成新的伤痕、沾染上新的物质或使原来附着的物质脱落。对运出的尸体,如无特殊原因,仍应按搬动前的姿势存放,以便勘验。 对事故现场内的物品和痕迹,保护事故现场的人员不得随意触摸或移动。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进入事故现场时,应尽量避免踩踏事故现场的物品
6、。对行走路线上己发现的痕迹、物品,可用粉笔、白灰就地画圈标示出来,以免后来的人不注意而被破坏。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对必须移动的物品,在拿取时应选择适当的部位,以免破坏原有的痕迹。 五、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一)轻伤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调查处理。 (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事故调查: 1.勘查事故现场 勘查事故现场,是在保护事故现场的基础上,对事故现场的客观物质进行详细调查、为查明事故原因找到客观事实根据的行动,是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勘查事故现场应达到下列目的,在未达到勘查事故现场的全部目的之前,不得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 (1)勘查事故现场应达
7、到的目的: 查明事故现场所在地点及其物质环境; 发现、勘明事故现场的物质环境、设备、设施、其他生产资料和个人防护用品因事故而造成的变动、变化和被损坏的情况; 收集事故现场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 发现、勘明事故现场与事故发生相关联的痕迹; 查明受事故伤害者的受伤害情况,特别是受伤部位和 受伤性质; 根据受事故伤害者的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联系事故现场的物质环境、设备、设施、其他生产资料和个人防护用品因事故而造成的变动、变化和被损坏的情况,联系事故现场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联系事故现场与事故发生相关联的痕迹,查明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 8.同时用绘制事故现场简图、拍摄胶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三种方式记
8、录事故现场的状况。 必须记录: 事故现场所在场合(车间仓库等)及其物质环境; 事故现场的物质环境、设备、设施、其他生产资料和个人防护用品因事故而造成的变动、变化和被破坏的情况; 事故现场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的情况; 事故现场与事故发生相关联的痕迹; 受事故伤害者的受伤害情况,特别是受伤部位、受伤性质的情况。 如无需反映事故现场的立体情况,事故现场简图只绘制平面图便可;如需反映事故现场的立体情况,则事故现场简图还应绘制侧视图。事故现场简图必须标明尺寸和坐标位置。 应拍摄下列照片: 事故现场的状况,特别是事故现场所在场合(车间仓库等)及其物质环境的状况; 事故现场的物质环境
9、、设备、设施、其他生产资料和个人防护用品因事故而造成的变动、变化和被破坏的情况; 事故现场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的情况; 事故现场与事故发生相关联的痕迹; 受事故伤害者的受伤害情况,特别是受伤部位、受伤性质的情况的照片。 上述四种照片都应有全貌的照片和局部特写的照片。 2.保存事故现场物证 应妥善保存在事故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保持原样,不得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3.勘验物证 (1)对怀疑与事故有关的设备、设施、工具、起因物和致害物应作技术鉴
10、定,确认其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或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2)对事故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起因物和致害物,要注意查明是何物品、物质及其各种特征,如它的形态、质量、气味、颜色、新鲜程度,有无商标、印记、编号,有无残缺、损伤,有无附着的痕迹和微量物质,以及事故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原耒所在的部位和与周围物体的关系等。只有记录了它的原始状况之后,才能提取和作进一步检验。只有经过鉴别,证明其与发生事故原因及事故肇事者行为有联系时,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4.对发生事故时在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要尽早调查。 要调查所有发生事故时在事故现场的人员。 询问时只能允许一个被调查人接受询问,其它被
11、调查人不得在场。 询问前应先向被调查人讲清楚: 接受调查并如实反映与事故有关情况是每个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尽的责任;如实反映与事故有关情况是为了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不接受调查或不如实反映与事故有关情况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必须询问的内容是: 被调查人的姓名、性别、出生的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所任职务; 事故发生当天的当班时间在什么地点干什么; 事故发生前在什么地点干什么; 事故发生前在什么地点干什么时听到什么和看见什么; 事故发生时在什么地点干什么时听到什么和看见什么。 不能让接受完询问的被调查人与其他未接受询问的被调查人接触。 询问记录原则上不能改动,如有
12、改动,必须经被调查 人确认无误并在改动处加盖指模确认。 询问记录必须经被调查人确认无误并签名和加盖 指模确认。 每个被调查人的询问记录都要附上被调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对自相矛盾或与其他被调查人的询问记录相互矛盾或不符合实际或不符合因果关系的询问记录,应再次询问清楚。 (五)搜集与事故发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出生的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和支付工资的形式;3. 对受害人的诊断证明或死亡证明或尸检或尸体解剖结论;4.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情况;5.事故发生前受害人和肇事者
13、的健康状况;6.对事故肇事者的体检鉴定材料;7.班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工作及休息情况;8.受害人或肇事者当班的精神状态和体力状态;9.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违章记录和事故记录; 10.发生事故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的过程和动作; 11.对与事故有关的设备或设施或工具或材料或厂房或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鉴定结论; 12.对事故现场的工作环境(包括厂房平面布置、车间平面布置、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噪声、工作面状况和有毒、有害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的检测鉴定材料; 13.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及执行情况; 14.有关的安全
14、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15有关的设备(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16.工作指令及执行情况; 17.有关的设备(技术)档案; 18.有关的设备、设施检查、保养和维修的记录材料; 19.有关的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处理违章或处理事故的记录材料 20.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三)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事故分析: 1.分析事故原因(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2)确定受伤部位、受伤性质、伤害方式、起因物、致害物、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受害人受伤害的情况确定受伤部位、受伤性质和伤害方式; 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害的部位。 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从医学的角度给
15、予创伤的具体名称。具体包括:电伤、挫伤、擦伤、割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 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 根据受伤部位、受伤性质和伤害方式确定起因物和致害物; 起因物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或物质。当导致伤害的原因仅仅是人时,则没起因物。 致害物是指直接引起伤害的物体或物质。 根据起因物和致害物确定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生产设备(设施、工具)、生产(施工)场所环境处于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 根据伤害方式确定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进行生产操作时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能直接导致事故的行为。 (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16、;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事故的直接原因。 (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是指直接原因得以产生或存在的原因。 查找直接原因得以产生或存在的原因,从而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5)确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了主导作用的 原因。 在有间接原因的情况下,从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中分清主次,可认定直接原因得以产生的原因对事故的发生起了主导作用。 在没有间接原因的情况下,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中分清主次。如果物的不安全状态属于不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则可认定物的不安全状态对事故的发生起了主导作用;如果物的不安全
17、状态不属于不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则可认定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起了主导作用。 2.分析事故责任 (1)确定事故性质 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果确定事故是责任事故或非责 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的 或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因科学技术条件限制无法预测而发生的事故。 (2)确定事故责任者 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果,对照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事故责任分析,确定事故的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造成事故原因的责任者就是事故的责任者;造成事故主要原因的责任者就是事故的主要
18、责任者。 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七、制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针对事故的所有原因,制订有效、可行的消除、控制全部事故原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二)消除、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基本原则 1.消除; 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其手段就是实现本质安全。这是消除事故原因的首选,也是预防事故的最优选择。 2.减弱; 当危险、有害因素无法消除时,则只好退而求次,采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措施使之降低到人们可接受的水平。如依靠个体防护降低吸入尘毒的数量;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
19、质等。 3.屏蔽和隔离; 当根除和减弱均无法做到时,则对危险、有害因素加以屏蔽和隔离,使之无法对人造成伤害或危害。如安全罩、防护屏。 4.设置薄弱环节; 利用薄弱元件,使危险因素未达到危险值之前就预先破坏,以防止重大破坏性事故。如保险丝、安全阀、爆破片。 5.联锁; 以某种方法使一些元件相互制约以保证机器在违章操作时不能启动,或处在危险状态时自动停止。如起重机械的超载限制器和行程开关。 6加强; 提高结构的强度,以防止由于结构破坏而导致发生事故。 7.防止接近; 使人不能进入危险、有害因素作用的区域,或防止危险、有害因素进入人的操作地。例如安全栅栏、冲压设备的双手按钮。 8.时间防护; 使人处
20、在危险、有害因素作用的环境中的时问缩短到安全限度之内。如对重体力劳动和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实行缩短工时制度。 9.距离防护; 增加危险、有害因素与人之间的距离以减轻、消除它们对人体的作用。如对放射性、辐射、噪声的距离防护。 10.取代操作人员; 对于存在严重危险或有害因素的场所,用机器人或运用自动控制技术来取代操作人员进行操作。 11.传递警告和禁止信息。 运用组织手段或技术信息告诫人避开危险或危害,或禁止人进入危险或有害区域。如向操作人员发布安全指令,设置声、光安全标志、信号。 (三)按下列要求选用消除、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基本原则: 1.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具备法定安
21、全生产条件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本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对无法可依(即法规、标准未作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应该满足安全生产的客观需要,具备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2.除“消除”外,其余都属“控制”的原则。“控制”的原则可以单独采用,也可以多重防范,综合应用,但以多重防范,综合应用为好。 八、编写、报送轻伤事故调查
22、报告书(一)轻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X年X月X日X时X分;2.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岗位;3.事故发生经过: 工程的接洽(生产计划的制定)情况; 工作任务(方案、措施、培训等)的布置情况; 施工过程(生产运作); 出事瞬间过程;事故后果。事故发生经过必须以旁证材料为依据,文字简炼,能说明事故发生的前后过程。4.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损失工作日:根据各受害人受伤害情况,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的损失工作日换算表换算后再作累计。直接经济损失: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的规定计算。
23、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的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事故性质:明确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责任的认定说明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安全生产职责认定事故责任者的依据,并明确事故主要责任者。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对所有事故责任者都提出处理建议; 按责任者的责任大小排列顺序; 说明各责任人有何不当行为、不当行为导致的后果、应负事故中的什么责任和根据何种规定建议给予何种处理;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明确针对事故的每一原因而制订的消除该原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在轻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上签名。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二)轻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当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九、对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批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当批复轻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十、对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执行 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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