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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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一、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二、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三、规划内容1、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概述;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原则和重点;3、整体层次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措施,包括古城功能的改善、用地布局的选择和调整,古城空间形态或者视廊的保护等。4、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界线,保护和整治的措施要求。5、对重要历史文化遗存修整、利用和展示的规划意见。6、重点保护、整治地区的详细规划意向方案。7、规划实施的管理措施。四、规划图纸1、现状图;2、
2、规划总图;3、重点保护区域保护界线图;4、重点保护整治地区的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层次:全国、省域、市域、县域。2、期限:一般为20年。3、编制组织全国: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省域:省级人民政府市域:城市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署、州盟政府县域:县级政府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4、审批全国:国务院省域: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市、县域:纳入城市和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规,分级审批。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5、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1、期限:15至20年2、主要任务:1)确定城乡居民点有序发展的格
3、局,选定中心镇,防止一哄而起,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2、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城镇协调发展;3)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村镇规划编制办法1、一般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2、乡(镇)域、镇区和村庄现状分析3、村镇总体规划:10至20年。4、村镇建设规划:10年至20年镇区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5、镇区近期建设规划:一般3年到5年达到直接指导建设或工程设计的深度。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出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应当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出让的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2、规划设
4、计条件内容: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工程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以及其他要求。附图内容:地块区位和现状,地块坐标、标高、道路红线坐标、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地块周围地区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3、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必须附具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不得擅自变更。4、取得出让合同后依法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办理土地权属证明。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了解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征求2、参加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的选址工作。附具3、分级管理县市省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
5、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1、规划编制:由建制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建制镇设在城市规划区的,其规划应服从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2、审批:总规经镇人大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审批。3、两证一书:镇审县批。4、临建:镇批。5、设计和施工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开发区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2、开发区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二证一书,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附图)。3、开发区总规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批,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1、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分总体规划和建
6、设规划两个阶段;村庄、集镇总规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大通过由政府报县政府批;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通过由乡级政府报县政府批准。2、规划实施:一书一证城建监察规定1、职能:规划、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监察。2、人员条件国家正式职工;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法律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指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共绿面积:2010年:6,7,8城市绿化覆盖率:2010年:35%城市绿地率(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2010年不少于3
7、0%。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1、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建或者增建停车场,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3、需要利用街道、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县级以上地主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2、资质分甲、乙、丙甲: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乙: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含修订或者调
8、整);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丙:本省范围内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编制;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3、高等院 校、科研单位:专职人员不少于60%。4、审批:甲级:省审部批乙级、丙级:市县初审省批部备案。新成立单位:暂定资质,有效期2年取得资质至少满3年后才能申报高一级资质。资质有效期6年,分正本和副本,期满前3个月申请换证。5、监督管理跨省承接总规,到省备案;取得其他规划任务,向市县备案。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自已名义承接业务。不得无资质和越资质承接业务。禁止转包城市规
9、划编制任务。成果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6、三种资质均可编制集镇和村庄规划。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注册有效期三年2、撤销注册条件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的;脱离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连续2年以上的;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3、签名盖章权4、不得同进受聘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执行城市规划业务。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热行业务。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城市用地分类1)10大类、46中类、73小类居住用地R(1类低层,2类多中高,3类与工业有交叉,4类简陋住宅为主):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地公共设施用地C:行政办公、商
10、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文物古迹、其他公共设施工业用地M:一类(无污染)、二类(有污染)、三类(严重污染和干扰)仓储用地W:普通仓库、危险品仓库、堆场对外交通用地T:铁路、公路、管道、港口、机场道路广场用地S:道路用地、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供应设施(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卫设施、殡葬设施、其它。绿地: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特殊用地D:军事用地、外事用地、保安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E:2、城市用地计算原则按平面投影;单位为万平方米(公顷)3、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60-75;75-90;90-105;105
11、-1202)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居住:18-28道路广场:7-15绿地:9,其中公共绿地7工业用地:10-253)规划建设用地结构:60-75%居住:20-32%绿地:8-15%道路广场:8-15%工业:15-2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1、规划分总规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2、编制: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风景资源评价;范围性质和发展目标;分区、结构与布局;容量、人口及生态原则;专项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城市公共交通原则;超过200万人口的城市;公交线路网密度(市区、郊区);换乘系数;公交车站服力范围,换乘距离,港湾式2、自行车出行距离6-10公里(小-大);机非分隔;
12、车道宽1米,边为1.5米;双向最小宽度3.5米,混有其他车辆4.5米。3、步行交通人行道宽度最小1.5米(每条0.75,0.9; 主干路和次干路,人行横道或者过街通道的间距250-300米;四条以上车道时,人行横道应在车行道的中央分隔带或者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设置行人安全岛。人行天桥或者地道口应规划人流集散用地,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地震多发地区多过街多采用地道。商业步行区的紧急出口不大于160米。4、货运交通物流中心;工业区的货运道路不宜少于2条。5、城市道路系统分片开发的城市,各相邻片区之间至少应有两条道路相贯通;城市主要出入口方向应有两条对外放射的道路,七度设防的城市每个方
13、向应有不少于两条对外放射的道路;内环路应设置在老城区或者市中心外围,外环路在城市用地边界内1-2公里处;道路宜平行或者垂直于河道布置;平行于等高线布置,考虑防洪要求;道路节点上相交的道路条数宜为4条,并不得超过5条,垂直相交,交角不宜小于45度;避免错位T形路口。6、城市道路快速路:不设非机车道;中央隔离带;交叉口严格控制;不应设置公共建筑出入口。主干路:机非分行;交叉口间分车绿带宜连续;不宜设置公共建筑物出入口。次干路:可设置公共建筑物,并可设置机非停车场、公共交通站点和出租车服务站点。支路: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市中心区等内部道路相连;不得与快速路相连。地震城市:干路两侧高层建筑应由
14、道路红线向后退10-15米;新规划的压力主干管不宜设在快速路和主干路的车行道下面;路面宜采用矛性路面;立交宜采用下穿式。7、交叉口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设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条数,每条车道宽度宜为3.5米;展宽段长度自交叉口进口道外侧缘石半径的端点向后展宽50-80米。中小城市的干路与干路相交平面交叉口可采用环形交叉口。机非混行的环形交叉口环道宽为18-20米。规划交通量超过2700辆/h时,不宜采用环形交叉口,任一交织段上规划交通量超过1500辆时应改建交叉口。在城市立体交叉口和跨河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外30米内不宜设置平面交叉口和非港湾式公共交通停靠站。8、城市广场车站距广场不宜大于5
15、0米。9、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机动车停车场服务半径市区不大于200米,一般地区不大于300米;自行车停车场50-100米,不得大于200米。地面停车场面积(当量小汽车):25-30平方米;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30-35;摩托车:2.5-2.7;自行车:1.5-1.8.停车场出入交通:右转出入;距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米以外;50个以下的停车场一个出入口,50-300个应设2个出入口,300个以上应设两个出入口(出入分开)距20米。10、加油站服务半径:900-1200米面积:2亩,3亩,4亩,5亩出入口开在次干路,并设等候车道。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
16、应采用通透式配置;被人行横道或者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9米的树木生长空间。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直埋、管沟、架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一、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控制规模:居住区:10000-16000户,30000-50000人居住小区:3000-5000户,10000-15000人居住组团:300-1000户,1000-3000人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居住区-居住组团;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二、术语城市居住区、居住小
17、区、居住组团、居住区用地、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宅间小路、公共绿地、配建设施、其他用地、公共活动中心、道路红线、建筑线、建筑小品、住宅平均层数、高层住宅比例(10层)、中高层(7-9层)比例、人口毛密度、人口净密度、住宅建筑套密度(毛、净)、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建筑面积毛密度(容积率)、住宅建筑净密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率、地面停车率、地面停车率、拆建比三、用地与建筑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为四项用地。居住区内建筑应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两部分;在居住区规划用地内的其他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无污染不扰民的要求。四、规划布局
18、与空间环境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符合: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辆停放,创造安全、安静、方便的居住环境。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内进行住宅建设,其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预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五、住宅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
19、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住宅日照标准:冬至日、大寒日、建筑气候区;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标准。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老年人居住建筑宜靠近相关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住宅的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宜采用多种户型和多种面积标准。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者下的层数计算。六、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
20、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凡国家一、二级人防重点城市均应按有关规定配建设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结合。七、绿地居住区内绿地应当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包括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化。绿地率:新区建设不低于30%,旧区改建不得低于25%。绿地规划:结合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规划范
21、围内已有树木和绿地。公共绿地:中心绿地。居住区公园1公顷,有明确的功能划分;小区级公园0.4公顷,有一定的功能划分;组团绿地0.04公顷,灵活布局。至少应有一边相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绿化面积不少于70%;宜采用敞开式;组团绿的设置应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阴影线范围外,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成人游憩活动。块状和带状公共绿地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主米。居住区内公共绿地总指标,组团o.5;小区1; 居住区1.5;旧区可酌情降低,但还 得低于70%。八、道路规划:因地制宜;避免过境车辆穿越,通而不畅,适于消防、救护工程车通行;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划分和联系以及建筑布置的多
22、样化;日照通风、防灾、工程管线、防噪等要求。道路划分:居住区道路红线20米;小区路路面宽6-9,建筑线14(10);组团路路面宽3-5,建筑线10(8);宅间小路2.5米。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于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米时,应设4X4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居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时,交角不小于75,当居住区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连。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超过120米,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X12的回车场。居
23、民停车率不小10%,地面停车率不大于10%。城市规划制图标准城市规划图纸分为现状图、规划图、分析图城市总体规划图:图题、图界、指北针、风玫珩、比例、比例尺、规划期限、图例、署名、编制日期、图标。图号顺序:布局规划图在前,工程规划图在后;基础图排在前,规划图在后,现状图在前,规划图在后。定位:平面定位、竖向定位、时间定位。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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