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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要求部分1.招标编号:2.设备名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3.数 量:1台4.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5个月5.投标语言:中文6.投标币种:人民币7.报价方式:到厂价8.到货地点: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9.设备用途主要用于公司厂区和生活区供热需要。10.基本要求:10.1 凡是本标书未作说明和要求的部分则表明是标准的结构或配置,投标者应列出标准结构或配置的内容和项目并附简要说明。10.2该设备必须是全新设备(包括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附件),能够满足其使用要求。10.3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制定完善的生产工艺方案及配套设施方案。10.4该设备须有足够的可靠性、
2、安全性,连续运行时间大于3500小时。10.5该设备主要零部件应选用优质材料制造,符合国际标准。10.6该设备的零件、仪器、仪表的度量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制(SI)标准,所有零部件和仪表的设计、制造应符合ISO和IEC标准。10.7该设备必须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维修。 10.8设备所有螺纹紧固件采用公制标准。10.9为使锅炉能安全操作,应提供应急方案。锅炉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和保险措施,以防误操作和意外事故使设备受损或人身伤亡。10.10 该设备应能在以下动能供应情况下正常工作供电:380V10%,50Hz供风:0.4-0.6Mpa10.11该设备如对电源、压缩空气、环境温度、设
3、备基础有特殊要求时,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并分项报价,计入投标总价。 10.12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明确买方对设备维护的要求11. 技术参数:11.1主要规范(规范中空白处的数据要求投标方填写)1) 锅炉容量及主要参数: 锅炉型号: 额定蒸发量:(B-MCR) 75t/h 额定蒸汽压力: 3.82MPa 额定蒸汽温度: 450 给水温度:(B-MCR) 104锅炉正常连续排污率(B-MCR) 不大于22) 锅炉热力特性(B-MCR工况) 排烟损失: q2= 化学未完全燃烧损失: q3= 机械未完全燃烧损失: q4= 散热损失: q5= 灰渣热损失: q6= 制造厂留出裕度 计算热效率(按低位发热
4、量): 保证热效率(按低位发热量): 不低于86脱硫效率 不低于90% 床温 炉膛出口烟温 冷渣出口渣温 炉膛出口空气过剩系数 = 省煤器出口空气过剩系数 = 空气预热器出口烟气温度 锅炉飞灰量(设计煤种) t/h 锅炉底灰量(设计煤种) t/h 锅炉飞灰底灰比 入炉煤粒度要求: 起动床料(砂)粒度要求: SO2排放值 mg/Nm3 NOx排放值 mg/Nm3CO排放值 mg/Nm311.2设计条件和环境条件1)设计煤种:a、设计煤种1:大同三类烟煤(热值约23027kJ/kg)。b、设计煤种2:混有矸石的烟煤(热值1465318840 kJ/kg)。c、设计煤种3:在以上煤种里掺烧30%的链
5、条炉灰渣(热值约8000kJ/kg)。煤种资料如下表名 称符 号单 位设计煤种灰 渣收到基碳Car%收到基氢Har%收到基氧Oar%收到基氮Nar%全 硫St.ar%收到基灰分Aar%全 水 分Mt%空气干燥基水分Mad%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v.arKJ/Kg 2)燃料灰熔点名 称符 号单 位设计煤种灰 渣灰变形温度DT灰软化温度ST灰熔化温度FT 3)点火及助燃用油 油种:轻柴油恩种粘度(20时) 灰 份 凝 固 点 闭口闪点 低位发热值 4) 环境条件设备安装地点:山西大同市前进街1号极端最高气温 37.7极端最低气温 -29.1年平均气温 6.5年平均降水
6、量 384mm相对湿度: 室外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 50室外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 66风速: 冬季平均 3.0 m/s 夏季平均 3.4 m/s最大冻土深度 186cm最大积雪厚度 50cm地震烈度 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主厂房零米地坪标高 1065.60m12. 设备主要结构及要求:(卖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12.1 锅炉结构12.1.1锅炉采用室外半露天(室内)布置。12.1.2锅炉炉膛、炉顶、水平烟道和尾部竖井烟道等的设计均有良好的密封性。12.1.3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要求采取防磨或防低温腐蚀的措施。12.1.4省煤器入口、汽包、饱和蒸汽联箱、过热器必须装设汽水取样用的取样头和一二次门
7、。12.1.5锅炉设备的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在出厂前进行除锈、防腐处理。12.1.6水冷壁下部最低点应留有足够的安装冷渣器的空间。12.1.7锅炉点火方式采用床下油枪点火,点火系统应设防爆装置。12.1.8汽包应采用牛眼双色水位计。12.1.9汽包上应设有上、下壁温的测量元件,应有壁温和介质温度测点。12.1.10水冷壁制造应严格保证质量,要求每根水冷壁管材及出厂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不允许有任何泄漏。在运输许可条件下,水冷壁应尽量在厂内组装,减少工地安装焊口数量。12.1.11水冷壁应设置必要的观测孔、热工测量孔、人孔,炉顶应设有燃烧室内部检修时装设临时升降机具及脚手架用的予留孔。12.
8、1.12启动燃烧器应有防止烧坏和磨损的措施,并应充分考虑拆装方便,以便检修。燃烧器采用电火花点火,点火燃烧器要求配有火检探头。12.1.13处于吹灰器有效范围内的过热器管束应设有耐高温的防磨护板,以防吹损管子。12.1.14在吹灰器有效范围内,省煤器应设有防磨护板,以防吹坏管子。12.1.15锅炉尾部烟道内布置的省煤器等受热面管组之间,应留有足够高度的空间,供进入检修、清扫。12.1.16空气预热器低温段应采用耐腐蚀钢材。并应满足燃煤含硫1%时各工况下烟气露点对壁温要求,不结露,不积灰。12.1.17锅炉的汽包、过热器上应有足够数量的安全阀,其要求应符合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12.1.
9、18对于过热器出口安全阀、汽包安全阀、对空排气阀,投标方应提供上述阀门(包括安全阀)至消音器(包括疏水盘)的排汽管道和支吊架及消音器。且消音器与排汽管应穿出炉顶大罩壳一定高度。消音器的消声量要求不小于25dB。12.1.19锅炉设备的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应在出厂前进行净化和油漆。12.1.20锅炉的钢结构应先涂防锈底漆,再采用耐风化的优质油漆。所有易被踩踏的保温应有良好的防护措施。12.1.21在炉膛上至少留一个火焰采火孔(以备装火焰监测电视)。12.1.22锅炉产品在制造厂发运前应按JB1615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进行油漆和包装。12.1.23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后,应按蒸汽锅炉维护保管技术规
10、程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如买方有特殊要求,应向卖方及早提出。12.2锅炉性能要求12.2.1锅炉运行方式:带基本负荷并具有变负荷调峰能力(30%110%),在此负荷范围内,要求燃烧稳定,汽温、汽压稳定。12.2.2给水调节:电动定速给水泵,操作台设自动给水调节阀。 12.2.3空气预热器进风加热方式:热风再循环。 12.2.4锅炉在投产后的第一个采暖期内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3500小时,之后每个采暖期连续运行时间大于4320小时。12.2.5锅炉脱硫效率:锅炉运行时添加脱硫剂为石灰石,当Ca/S为1.52时,保证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12.2.6在锅炉正常运行条件下,环境温度为27时,锅炉的炉墙表面
11、设计温度不超过50;当环境温度大于27,保温表面温度允许比环境温度高25。12.2.7锅炉两次大修间隔应不少于4年,小修间隔应能达到半年。12.2.8过热器、水冷壁、省煤器防磨设施的检修间隔也应不少于4年。12.2.9锅炉各主要承压部件的使用寿命应大于30年,受烟气磨损的对流受热面的使用寿命应达到小时。12.3设计、制造标准 卖方应提供所采用的设计制造标准目录,这些标准应符合或高于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12.3.1锅炉的设计、制造必须遵守国家劳动人事部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木监察规程及电力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最新版本的规定。12.3.2锅炉的蒸发量及其参数应符合原水电部SD264-88
12、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锅炉、汽轮发电机参数系列标准的规定,若卖方推荐参数与这一规定有所不同时,应提出原电力部的确认依据及国内使用实绩。12.3.3锅炉的设计、制造必须严格执行GB9222-88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和燃煤电站锅炉技术条件的规定。12.3.4锅炉炉架的设计应符合GBJl7-88钢结构设计规范及JB1620-83锅炉钢结构制造技术条件的规定。12.3.5平台及扶梯设计、制造要求符合机械安全 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 第二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GB17888.2-1999)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12.3.6锅炉设计应满足原能源部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的规定中的有关要求。1
13、2.3.7空气预热器设计、制造应遵守JB/Tl616-93管式空气预热器制造技术条件。12.3.8锅炉各受热面及本体范围内的管子应符合JB/T161193锅炉管子制造技术条件的规定。12.3.9锅炉配套设备和部件应符合相应的国标或经上级批准的企业标准。12.3.10在锅炉设计、制造上应优先采用已获准采用的国际先进标准。12.3.11锅炉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阀门的噪音在距离设备外壳lm处不大于85dB。12.3.12锅炉设计应满足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位保证滑块上下运动及用于调整左右角度或设置倾角(特殊用途)。12.4 设备油漆美化按生产厂家标配。13. 技术文件:
14、13.1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卖方应提供锅炉技术设计和最终设计的下列资料和图纸(初设和施工图图纸分类在讨论技术协议中明确):13.1.1锅炉热力计算和烟、空气阻力计算结果汇总表13.1.2过热器、省煤器阻力计算数据汇总表13.1.3过热器各级减温器的喷水量和供水压力13.1.4省煤器下灰斗(如果有),空气预热器下灰斗总图及有关接口尺寸13.1.5充氮保护管道系统图13.1.6锅炉总图13.1.7锅炉基础荷重图,留孔埋件图及地脚螺栓定位架施工图13.1.8锅炉膨胀系统图13.1.9锅炉汽水系统图(包括热工测点)13.1.10锅炉范围内点火油系统图及管路图13.1.11本体范围内管道接口尺寸及位
15、置图13.1.12烟、风、煤、飞灰再循环、补充床料管道接口尺寸及位置图13.1.13锅炉部件总图(包括汽包、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起动燃烧器、喷水减温装置、旋风分离器、回料阀等)13.1.14平台扶梯总图及各层平台详图(包括电梯)13.1.15锅炉钢结构总图及详图13.1.16炉顶吊杆布置图13.1.17门孔布置图,温度、负压、壁温等测点布置图13.1.18炉墙结构图13.1.19锅炉范围内管道布置图13.1.20吹灰器布置图、蒸汽和疏水管路布置图、吹灰系统图13.1.21锅炉本体各电动机清单、压缩空气量、冷却水量13.1.22锅炉设计说明书13.1.23锅炉最终计算数据表(包括
16、热力计算、烟风阻力计算、水动力计算、强度计算、管子壁温计算、安全阀排汽量计算、热膨胀计算等)13.1.24锅炉本体供货清单(包括仪表供货清单)13.1.25锅炉保温材料统计表13.1.26锅炉运行参数值、报警值及保护动作值13.1.27锅炉冷态和热态起动曲线13.1.28锅炉测点位置图13.1.29调节阀和电动阀门说明书,安装接线图及原理图13.1.30风门说明书,安装接线图及原理图13.1.31锅炉本体仪表及保护设备供货详细清单,内容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范、数量、安装地点、用途、安装外形尺寸及安装方式(如需在盘上安装)等13.1.32锅炉控制、调节及联锁保护等方面的详细说明13.1.3
17、3空气预热器测点布置图及联锁保护等要求13.1.34风门挡板的控制方式及控制要求13.1.35汽包上管接头管接位置图(包括热工测点布置)13.1.36汽包水位测量平衡容器基本结构图13.1.37脉冲安全装置系统图13.1.38随炉供应的风门执行器说明书,原理及安装接线图13.1.39锅炉烟风挡板特性曲线13.1.40锅炉一、二次风漏风百分比13.1.41锅炉供货范围内的电动机清单(包括功率、型号、电压等级、冷却介质等)13.2设备监造检验所需的技术资料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13.3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将由买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
18、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13.3.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13.3.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锅炉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13.3.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锅炉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13.3.4卖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13.4卖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将由买方提出具体清单,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13.4.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13.4.2卖方提供在
19、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13.4.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及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13.4.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13.5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5套,其中两套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其它三套随设备到货。13.6投标文件 卖方应随投标书附一本所投标的最新产品样本。 卖方应提供国内同规格设备用户清单,应有三家以上用户应用经验。 投标书应对所投设备的功能及技术参数进行明确介绍,并出示必要的说明资料,不能只
20、作简单应答。14. 设备随机附件、备品备件及易损、易耗件14.1 随机附件、备品备件卖方应在投标书中说明设备正常工作所必须的附件、备品备件,并附清单,包括项目名称、数量、定货号,并提供稳定的供应来源,以及国内稳定的供应商和相对稳定的价格;若不说明,则指已经包含在标准设备单元中。14.2 易损易耗件卖方应提供设备正常运行二年内所需的易损易耗件,包括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参考价、供应商和定货号,并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主要易损、易耗件的所属装配位置、结构特点、更换方法等。14.3买卖双方应建立长期(5年)稳定的配件供应关系。14.4 选件卖方应推荐必要的设备选件,并提供清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定货
21、号等,分项报价,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15. 设备预验收、开箱验收、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最终验收设备预验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及技术服务费用应分项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15.1 设备预验收15.1.1设备出厂前必须在制造厂对设备进行预验收,买方派专人5人到制造厂进行设备预验收及技术培训,卖方为买方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方便。预验收项目按ISO和IEC标准进行,并按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测,包括结构、性能、外观质量等,并出具检测报告。15.2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到达买方工厂后,卖方按照买方通知的日期派专家到用户现场对设备进行开箱,与买方人员根据装箱单、合同(技术协议)对设备进行逐项验收、保持一致,如
22、有部件和技术文件不符、损坏或缺失,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15.3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品质量达不到产品技术要求,则该设备可退可换,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15.4技术培训15.4.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15.4.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序 号培训内容计划人月数培 训 教 师 构 成地 点备 注职 称人 数15.4.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15.4.4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15.5最终验收设备最终验收在
23、买方工厂进行,买卖双方按ISO、IEC标准、以及技术协议、标书、合同中规定的标准、项目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结构、配置、性能、效率、外观质量、稳定性等,合格后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质保期开始。 卖方在设备出厂时应随机带有质检合格证书,内容包括设备各项检测记录等。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齐全、满足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16.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6.1自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卖方对该设备质保1.5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卖方应在10天内无偿更换,直至该设备正常运行,并对该零部件自更换之日起再质保1.5年。16.2 卖方应在投标书中声明其售后服务承诺,说明其售后服务项目内容和能力,售后服务不得违背其服务方式和承诺。16.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2小时;紧急情况下 1小时 。16.4若设备故障在检修24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卖方应在72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买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17 包装和运输 提出设备包装和运输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包装和运输应符合国内陆运的标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