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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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内设管理、教学机构工作职责(201010)一、党委办公室、院(校)长办公室与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合署办公(一)党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党委办公室负责处理院(校)党委交办的日常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安排院(校)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2、负责会议记录、整理、归档以及会议决定、纪要的起草工作;3、负责安排党政、党群各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协调党群各部门间的工作;4、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院(校)党委决定、决议的情况;5、负责全校机要文件的收发与管理工作;6、负责全院(校)的保密工作;7、负责编写院(校)党委工作大事记等工作。8、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
2、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9、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院(校)长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院(校)长办公室负责学院(校)日常行政工作,协调处理学院(校)各行政部门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学院(校)行政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决定、决议等文件或材料;组织拟订全院(校)性规章制度;参与学院(校)相关政策的制订与发展规划的研究、咨询与论证工作;2、负责制发学院(校)各类文件,组织编制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学院(校)行政事项的布告、通知、通告等;3、负责组织安排全院(校)性行政会议和院(校)长办公会,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
3、要、决议的整理行文工作,并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4、负责根据学院(校)的决定及学院(校)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全院(校)性相关重要活动;学院(校)紧急信息和重大事项的上报;5、负责行政公文、内部刊物的收发、传阅、催办、落实、整理、归档工作;6、负责县(市、区)电大的协调、联络工作;7、负责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和电大系统单位领导的来校联系公务、参观访问等的接待工作;8、负责全院(校)综合性信息的收集、整理、选编和专题调查等工作;编写年鉴、校史等综合性、基础性资料;9、负责管理学院(校)综合档案室,负责学院综合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开展档案建设;10、负责管理学院(校)党委、行政和党
4、政主要领导印章,负责全院(校)印章的刻制、启用;审核、开具对外介绍信;11、负责审核和管理学院(校)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负责审核学院(校)上报的各类请示、报告;12、负责管理院(校)长信箱,处理上级单位以及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13、负责全院(校)机要、保密及机要通讯、综合统计等工作;14、负责院(校)部重要会议室、接待室的管理和协调工作;15、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16、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1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全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
5、责制订全院(校)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统筹、协调学院(校)德育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思想政治课的改革和建设工作;3、负责做好院(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准备工作,指各导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4、负责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的组织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和 “三育人”工作。5、负责学院(校)宣传工作,统筹、指导学院(校)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搞好学校举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和重要工作的宣传报道及重大活动、节日、纪念日校园环境的布置和气氛的营造;6、负责学院(校)新闻发布工作;7、负责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报的
6、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学院(校)主页内容的审核、更新、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二级学院对各自主管的网页进行规范化管理。8、负责校内出版物、网站建设的审批和社科类重要学术报告、讲座的审查工作; 9、负责学院(校)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10、负责指导院(校)内各类宣传阵地、媒介等的规范管理工作;11、负责做好学院(校)师生的思想动态的调研、舆情的研判等工作;12、配合组织部、纪委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13、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14、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15、完成上级部门和院(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组织部、统战部与监察审计室合署办
7、公(一)党委组织部、统战部负责学院(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和统战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订全院(校)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培训、管理、教育工作的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抓好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指导、检查全校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党总支部、党支部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做好各党总支、党支部年度目标的考核工作及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3、负责做好学院(校)党政干部选拔、考察、教育和管理的工作,做好干部的届中、届满的考察谈话和测评组织工作。4、负责做好统战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统战工作制度,制订党委统战工作计划,开展相
8、关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做好组织和统战信息工作;6、负责与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工作,帮助和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搞好各项工作和活动;7、负责学院(校)侨务、对台工作,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做好民族、宗教、归国留学人员等的统战工作;8、负责学院(校)党校的日常工作;9、负责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信访工作,办理党员、干部外调政审工作,办理党员、干部、党组织信息年报统计、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工作;10、配合纪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会同人事处做好老干部工作;11、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12、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部体的实施意见和
9、办法。务晋升、奖惩、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13、完成上级部门和院(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监察审计室 负责学院(校)纪检和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具体贯彻和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和院(校)党委、行政在纪检和监察工作方面的决定、决议和指示;2、负责制订学院(校)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制订与修订纪检、监察、审计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纪检和监察工作的日常事务;3、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4、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对党员和行政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做好各党总支及支部纪检委员
10、的业务培训,指导开展纪检工作;5、负责调查和处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和校内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政纪、校纪校规的行为,提出初核、立案和调查方案与具体实施计划并根据调查结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6、负责对基建、维修工程 、物资设备和教材 、图书等招投标,校园建设和教科研经费的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招生 、就业、人才管理 、职称评定等工作实施监督与检查;7、负责对二级管理部门进行日常财务检查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牵头组织与实施对院(校)内设部门、二级学院和干部的经济审计等工作;8、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好廉政教育网站与宣传刊物建设和日常管理工
11、作;9、负责 “96666”效能投诉所反映问题的查实和回复以及其他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问题处理;10、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校)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制度的情况;11、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12、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13、完成上级部门和院(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与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一)学工部、学生处负责全校各类全日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及指导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学风建设工作;制订学院(校)学生管理制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12、的整体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协调二级学院(系)的学生工作;2、负责学生思政工作队伍的统筹规划、指导、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对各二级学院(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会同各系(部、院)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工作考核;3、负责全院(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4、负责学院(校)学生奖惩工作的实施,指导二级学院(系)做好学生综合素质的考评工作;5、负责学院(校)大型、重要学生活动的的整体规划和学生工作大型宣传、文体活动等校园文化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6、负责校级学生干部的培训、考核等工作;7、负责学生工作相关经费的管理和审核工作;8、负
13、责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接受和实施社会助学,审批临时性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做好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学生保险等工作;9、负责有关学生的来信、来访和家长接待工作;10、负责学生突发性事件处理和协调工作;11、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等工作;12、负责学生工作网页(站)、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管理、学生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13、负责新生的军训工作和新生接待工作;14、协助做好学生各类竞赛的组织和申报工作。15、协助做好学生宿舍楼的管理、协调工作;16、负责组织、协调迎接新生和毕业生离校工作;17、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14、18、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19、完成上级部门和院(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学院(校)高职学生的招生、就业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全院(校)高职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招生工作方案的制订与实施;2、负责协调、组织各二级学院做好招生宣传及对招生人员的培训;3、负责招生录取、新生资格复审、新生数据统计等工作;4、积极探索、研讨学校招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参与学校专业设置、专业调整及更改事宜,提出专业增设建议;5、负责招生信息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管理工作;6、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要求,制订毕业生就业规划和工作方案,指导各二级学院
15、开展就业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7、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对外联络、信息的搜集与编制;做好毕业生就业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8、负责毕业生延伸服务工作,追踪、收集、调研毕业生的工作、生活情况,对学院(校)教育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价,为学院(校)提高办学质量提供意见和建议;9、负责高职学生的档案管理;10、负责处理招生、就业方面的来信、来访;11、配合做好学院(校)创业园的相关工作;12、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13、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14、完成上级部门和院(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教务处、质量评价部和职业技能鉴定所合署办公(一)教务处负责全
16、院(校)教学和教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学院(校)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评估工作,提出并制订学院(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组织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的制订、修订,参与高职招生计划的拟定;2、负责研究并提出学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的方案或建议,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各专业教学计划制订、修订工作,指导制订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4、负责教学基本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学校专业、课程、实验、实训室、实训实习基地、教学改革、教材等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学院(校)新设专业申报、检查、评估工作;5、负责组织学院(校
17、)实训基地和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绩效考核等工作,统筹学院(校)教学资源的调配与使用,负责高桥校区教室、实训室的管理工作;6、负责提出对学院(校)教学、实训仪器设备经费的预算、分配意见;负责学院(校)教学、实训仪器、设备的计划、论证和申报工作;7、负责组织各类教学成果奖的评选、申报与培育工作;8、负责做好学校高职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建立并管理教学档案及资料;9、负责学院(校)考务工作的管理、协调与检查,负责全院(校)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10、负责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组织、实施工作;11、负责教务处归口管理的教学经费的预算、使用、发放和审核;12、负责教师授课
18、资格的终审认定,开展学院(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并对二级教学部门的教育管理工作提出考核意见;13、负责高职教材的建设、选用与供应;14、负责组织开展学院(校)高职学生学科、技能竞赛活动;15、负责组织师德师风建设和考风考纪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16、负责高职评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7、负责学院(校)教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8、负责教学资料、试卷及其他文件资料的文印工作;19、负责电大教育教学的宏观管理和统筹服务;20、负责学院(校)教学方面工作的对外联络和交流;21、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22、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19、;23、完成上级部门和院(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质量评价部负责全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和监控。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做好学院(校)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对学院(校)教学全过程进行督察和指导;2、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落实与实施情况。 3、监督和检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收集和及时反馈各二级学院(系)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教师对学生学风问题的意见、学生对教师教风的意见,并向学院(校)和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和先进教学经验、方法, 针对教学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
20、和研究,为学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5、参与学院(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学评估、学风建设等工作的咨询、论证、检查、指导;6、参与学院(校)和各二级学院(系)举行的各种旨在提高教学质量的活动和教学竞赛、奖励的评选活动,7、参与追踪、收集、调研毕业生的工作、生活情况,对学院(校)教育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价,为学院(校)提高办学质量提供意见和建议;8、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9、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10、完成上级部门和院(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职业技能鉴定所在上级职业技能鉴定行政管理机构的授权、指导
21、下,负责实施规定工种、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面向本校及社会提供服务。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制订学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建设;2、负责提出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运营机制和具体管理办法;3、负责执行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为鉴定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原材料、能源等,保证鉴定质量;4、负责组织、协调全院(校)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具体工作,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等;5、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的考核,提供考务服务、考试评阅和制证工作。6、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原始资料的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7、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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