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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矿安全培训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是什么? “安全” 是什么啊?顾名思义,“安全”就是“无危则安,无缺则全”。科学的讲安全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定义: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二、安全是指没有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和损失或环境危险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 坚
2、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 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十项标准。 坚持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 煤炭法 矿山安全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职业并防治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三大规程” 1、煤矿安全规程 2、作业规程 3、操作(技术)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2007年1月1日实施 煤矿安全规程性质 现行的规程是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群体中一部最重要的法规,既具有安全管理的内容,又具有安全技术的内容。 规程是煤炭工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法规在煤矿的具体规定,是保障煤矿职工安全与健康、保证国家资源和
3、财产不受损失,促进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准则。 煤矿安全规程性质 全国国有煤矿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都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因此,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炭工业主管部门 下达的在安全管理、特别在安全技术上总的规定,是 我们煤矿职工从事生产和指挥生产最重要的行为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特点 (1) 强制性。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要视情节或后果给予经济和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者,要进一步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追究行政责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2) 科学性。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经验总结或血的教训,都是以科学实验为依据,科学和准确地
4、对煤矿的各种行为作出了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特点 (3)规范性。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在煤种特定条件下可以普遍适用的行为规则,安明确规定了煤矿生产建设中哪些行为被禁止,哪些行为被允许。 (4)稳定性。煤矿安全规程一旦颁布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在一段时间内有相对的稳定性。经应用一段时间后,经过一定程序由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修改。 煤矿安全规程作用 (1)煤矿安全规程具体体现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调整煤矿企业管理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2)煤矿安全规程正确反映煤矿生产的客观规律,明确煤矿安全技术标准,调整煤炭生产中人和自然的关系。(3)煤矿安全规程同其它安全法规一样,有利于加强法制
5、观念、限制违章、惩罚犯罪、确保安全。(4)煤矿安全规程有利于加强职工监督安全生产的权力,有利于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 管理:是指管理对象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 安全管理: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针对生产中的安全问题,采取各种手段,对企业的生产状况实施有效的制约的一系类活动。 煤矿实行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有煤矿生产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1、劳动条件艰苦。 2、自然灾害严重。 3、生产工艺复杂。 煤矿实行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二、煤矿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严重 1、伤亡大; 2、多人伤亡事故多; 3、尘肺病人多; 4、经济损失巨大; 5、引发不良
6、的社会影响。 煤矿实行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三、我国煤矿安全工作历史经验的总结。 1、建立健全了煤矿行业的安全规章。 2、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监察保障体系。 3、建立健全了安全科研保障体系。 4、建立健全了煤矿职工安全培训体系。 5、建立健全了矿山救护体系。 6、采取国家补助和自筹方式,加大安全保障投入。 煤矿实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搞好安全管理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根本对策。 二、搞好安全管理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保证。 三、安全与卫生技术作用的发挥需要以有效的安全管理为基础。 四、搞好安全管理才能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煤矿安全管理性质 煤矿安全管理的性质: 思想性 意志性 效益性
7、强制性 长期性 科学性 层次性 预防性 群众性 社会功能性 煤矿安全管理目的 提高各种灾害预防水平,消除或控制生产过 程中的隐患和危险,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 的减少事故的损失(经济损失、环境污染、人 员伤亡)推动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煤矿安全管理任务 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的前提下分析、研究、评价企业在生产过程中 各种不安全因素,从组织、技术、管理、培训 等方面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险源,预防事 故的发生或最大程度的减少事故损失程度,为 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检查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办公会议制
8、度 5、安全措施技术审批制度 6、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7、工伤保险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管理制度 10、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11、安全考评奖惩制度 12、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4、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企业负责 行业管理 国家监察 群众监督 劳动者遵章守纪 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5、“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煤矿作业现场的安全
9、管理 1、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 2、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 3、不良作业环境的管理。 4、煤矿作业现场安全综合管理。 “三同时” “三同时”原则是指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职业道德、权利与义务 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服务群众 奉献社会 国家七部委赋予煤矿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 2006年6月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 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 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 导意见中赋予煤矿井下职工以下10项权利: 国家七部委赋予煤矿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 1、
10、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2、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 3、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5、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6、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国家七部委赋予煤矿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 7、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8、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下井。 9、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10、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煤矿不应上述原因扣发职工工资、辞退职工 煤矿职工职业道德 1、热爱本职工作。 2、钻研业务技能。 3
1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4、坚持安全生产。 5 、加强团结协作。 6、勇于抢险救灾。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服从煤矿安全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 2、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3、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5、及时报告险情,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 6、纠错改正的义务。 7、改善工作环境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2、安全生产监督权。 3、安全生产知情权。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7、拒绝违章指挥
12、权。 8、紧急避险权。 9、批评、检举、控告权。 10、投诉上告权。 11、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三违”及其危害 “三违”猛于虎也! “三违” : 1、违章指挥 2、违章作业 3、 违反劳动纪律 “三违”的危害 居多年来的统计,生产安全事故有90%以上属于“三违”造成的。“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忌,也是几十年来一直努力根除的目标。尤其是化工企业具有特殊危险性和污染,对三违的整治更应严之又严。否则一旦造成事故,轻者个人痛苦、企业损失;重者将付出生命的代价和家庭的破碎,不但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还会给国家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入井须知 规程关于入
13、井前的有关规定 1、新进矿山井下作业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小于72小时,经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井下带领忙4个月,井考核合格后,方可井下独立工作; 2、对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工作的人员,必须重新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规程关于入井前的有关规定 3、所以生产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在培训学习期间,矿山企业应支付工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录存档。 4、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物,入井前严禁喝酒; 5、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施工单位必
14、须在井口设检身工。 2、检身工必须认真履行检身职责,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认真检身,对不具备入井条件的人员,坚决拒绝其入井。 3、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检身工的检查,只有检身合格后方可下井。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4、对不具备下井条件,被检身工查出后,不听劝阻强行下井者,每次对其罚款100元,次日停班学习,只有认识好,写出保证书后方可再次上岗。 5、检身工不负责任,对不具备入井条件的人员未查出,放行入井,每发现一人次,对其罚款50元,对违规入井者罚款100元。 6、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检身工,每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200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入井条件: (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的;
15、 (2)、入井前喝酒的; (3)、未携带矿灯和自救器的; (4)、未戴安全帽的; (5)、穿化纤衣服的; (6)、携带烟草或点火物品(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有矿方安监部门证明时除外); (7)、精神不振或有异常的; (8)、外来人员无矿方证明的。 乘罐笼的注意事项 1、乘罐时,必须等安全门打开,方可进入。 2、开车信号发出后,乘人不得随意打开罐门。 3、任何人上下井乘罐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 4、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井。 5、听从把钩工指挥,按顺序上下,不得嬉戏打闹。 乘罐笼的注意事项 6、任何情况下,任何人未经把钩工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罐内。 7、发出升降信号,在没有发出停车信号后,在罐笼没有停稳前,严禁争抢上下。 8、同一层罐笼严禁人货混装。 9、不得将头手或携带的工具伸出罐外。 10、站稳扶好。 斜巷跑车自救措施 1、发生事故后,矿车会发出异常剧烈的响声,此时在斜巷中行走或工作的人员应立即进入躲避硐室; 2、当来不及进入躲避硐室时,若巷道为砌碹或锚喷支护,应紧急靠巷帮避灾; 3、若巷道为架棚支护,应挤进支架贴帮避灾。若巷道很窄,可抓住棚梁,尽量将身体上缩,使奔跑的矿车从下部通过; 4、巷道中敷设管道时,应贴在管道下面紧贴巷帮避灾; 5、巷道中有水沟时,应趴在水沟中避灾。 井下火工品管理放炮管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