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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运行交接班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运行交接班管理工作,保证交接班质量,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职责3.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全面负责对运行项目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3.2运行项目部具体负责对本部门各值(班、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4.交接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4.1交接班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工作票、不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和机械系统重要设备的操作。如遇系统、设备发生事故或其它需要立即进行操作的任务则应按调度命令与现场有关规程执行。4.2下列情况
2、不得进行交接班:4.2.1事故、异常情况处理过程中;4.2.2重要操作过程中;4.2.3重要试验过程中;4.2.4电网或电站组织的反事故演习过程中;4.2.5其它特殊情况。4.3如遇正在执行的一般常规性操作任务或试验工作告一段落,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交接班,但必须做到:4.3.1经接班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4.3.2接班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交接并全面交接操作任务或试验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安全事项、下一步需要进行的工作及其它相关问题。4.4以下情况必须到现场进行交接:4.4.1设备异常现象尚未消除;4.4.2设备存在较大缺陷并已采取措施者;4.4.3一般常规性操作任务
3、或试验工作暂告一段落并征得接班值长同意许可进行交班的。4.5交接班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值负责事故处理,接班值在交班值长的指挥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4.6异常情况不明或运行参数严重偏离正常情况时应暂缓交接班,待查明原因、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交接班。4.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设备定点监视的交接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执行并保证对口交接质量。4.8特殊情况下的交接班须由接班值长同意或经运行项目部负责人同意。5.交接班时间正点交班前二十分钟至接班后二十分钟时段为交接班时间。6.交接班工作内容6.1电网、设备运行方式与运行情况,电网与设
4、备安全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6.2自动控制装置、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情况及保护与装置的投、退情况。6.3设备缺陷与缺陷处理情况及预控措施,重大设备缺陷(安全隐患)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预控措施。6.4设备故障、事故处理情况。6.5检修工作票的收发、中止、终结情况及安全措施的执行与恢复情况。6.6检修、试验设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正在进行的设备检修、试验工作,交接班前加入运行(恢复正常运行状态)或充水、充油、充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6.7接地线(接地刀闸)的设置与拆除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或注销,防误闭锁钥匙的使用、登记与保管情况。6.8调度命令的执
5、行情况。6.9上级、委托单位及运行项目部指示、命令、工作安排及其执行情况。6.10各类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标志牌、其它各类钥匙、各类报表和图纸、规程等技术资料的使用保管情况,是否齐全、无损并按定置要求放置,现场管辖卫生区域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清扫。7.交班7.1交班人员应按照交接班工作内容要求,认真做好交班前的各项工作。7.2开好班后总结会7.2.1按规定列队并清点值班人数;7.2.2各岗位专责人员分别汇报值班工作情况;7.2.3交班负责人全面总结值班工作情况,对当班期间因违反现场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发生的安全事件及不安全现象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分析,制定纠正和防范
6、措施,按照委托单位、公司及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填写安全事件报告单并按规定进行上报。8.接班8.1接班程序:查阅值班记录对口询问情况核对运行方式及安全措施班前会列队接班。8.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提前20分钟到达值班现场,各岗位专责严格按照交接班工作内容要求进行对口交接,查阅值班记录及相关技术台账,询问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核对设备运行方式及安全措施。8.3接班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值长日志、查阅相关技术台账,详细了解本值上次交班至本次接班时段内系统、设备运行方式变动与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的设备检修与试验工作,听取交班负责人传达上级、委托单位及运行项目部指示及补充工作交待。对重要操作及重要设备缺陷要
7、求相应专责必须现场核查、确认。8.4接班负责人组织召开班前会。8.4.1检查值班人数并了解人员精神状况;8.4.2各岗位专责人员向接班负责人汇报工作交接情况;8.4.3接班负责人听取接班工作情况汇报后认为可以接班时,应向本值人员通报系统与设备的变化与运行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设备检修与试验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上级、委托单位与运行部的指示和工作安排,布置当班期间主要工作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8.5接班负责人发出接班命令后接班人员按岗位专责分工进入相应工作岗位,巡盘人员应检查、试验语音报警及事故音响系统正常。8.6交接班手续办理完毕交接班负责人在值长日志上分别签名后方可正式接班。8.7接班负责人接班后
8、应及时向电网调度值班人员汇报电站设备运行情况并了解电网运行情况。8.8对正在进行的设备检修、试验工作以及接班前加入运行(恢复正常运行状态)或充水、充油、充气的设备,要针对存在问题及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巡视检查。9.要求9.1各运行项目部应监督各值(班、组)认真执行本规定,做到“严肃认真、程序规范”,保证交接班质量,杜绝因交接班质量问题引发(或造成)的不安全现象或安全事件。9.2交接班以文字记录为准。交接班必须做到:运行系统清、设备变动清、安全措施清、运行参数清、设备缺陷清、交代日志清。9.3交接班要做到“三接、五不接”,即“书面接、现场接、口头接”和“未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不接、事故处理和重
9、要操作不接、工器具资料不全不接、文明生产工作未做不接、上级指示或命令不明确不接”。10.检查与考核10.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定期对运行项目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10.2运行项目部定期对本部门各值(班、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依据公司和本部门有关规定执行。10.3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禁止隐瞒事件真相。对于违反本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发生安全事件或造成安全事件扩大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考核。10.3.1经查明属交班人员未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交班或隐瞒事件真相而发生的安全事件由交班值负全部责任;10.3.2经查明属接班人员未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接班而发生安全事件由接班值负全部责任;10.3.3交接班双方均有责任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认定双方责任;10.3.4因交班值(或人员)隐瞒事件真相而发生安全事件或造成安全事件扩大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从重考核。11.支持性文件11.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11.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运行管理规定;11.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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