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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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09-12-23实施2009-12-23发布中低压配电运行管理标准Management standards of distribution operationQ/CSG -2009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目 次前 言IV1 范围12 规范引用文件13 术语定义24 职 责35 生产计划管理45.1 生产计划的分类及内容45.2 生产计划的管理流程45.3 年度生产计划45.4 月度生产计划55.5 周生产计划55.6 生产计划的编制格式56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66.1管理责任制66.2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分类66.3 验收管理66
2、.4 巡视管理76.5 维修管理86.6 缺陷管理86.7 试验管理96.8 状态评价管理96.9 特殊区段管理96.10 新设备入网管理117 操作管理118 备品备件管理119 故障抢修管理1210 安全管理1210.1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1210.2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1210.3 标志的管理1310.4 应急预案管理1311 配电生产运行指标管理1311.1一般要求1311.2指标的分类1311.3指标的统计及上报1411.4 供电可靠性指标管理1411.5 技术线损指标管理1411.6 电压合格率指标管理1412 技术管理1512.1 运行分析管理1512.2 标准管理1612.3 技
3、术档案管理16附录A 生产计划编制示例17附录B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情况汇总表20附录C 中压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巡视、检测周期22附录D 缺陷及处理情况统计分析表24附录E 故障情况统计表30附录 F 配电生产运行指标报表34附录G 配电生产运行专业总结大纲39附录H 配电运行部门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41附录I 配电运行部门应具备的技术档案资料43附录J 配电运行班组应具备的运行管理记录44前 言为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国内领先、国际著名企业,确保南方电网配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客户供电保障能力,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
4、限责任公司“体系化、规范化、指标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思路,指导和规范中低压配电运行管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范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的管理职责、生产计划管理、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备品备件管理、故障抢修管理、技术管理、运行指标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归口并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建国、江革力、刘映尚、刘剑锋、邱野、于荣华、黄志伟、苏国胜、杨学明、罗俊平、江裕雄、彭宇翔中低压配电运行管理标准1 范围本
5、标准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低压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运行管理的职责、内容及要求,还给出了相关的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各有关单位中低压配电运行管理工作。2 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对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900.511998 架空线路 术语DL/T572-19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SD292-19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
6、规程Q/CSG 10002-2004 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Q/CSG 10004-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Q/CSG 10006-2004 电气操作导则Q/CSG 10007-2004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Q/CSG 21007-2008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Q/CSG 21001-2008 线损四分管理标准(试行)Q/CSG 11801.8.1-2008 电网设备信息分类与编码Q/CSG 10703-2009 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Q/CSG 21007-2009 高中压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标准Q/CSG 12106-2009 客户停电时间统计标准CS
7、G/MS0305-2005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CSG/MS0306-2005 线损管理办法CSG/MS0308-2005 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CSG/MS1506-2005 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CSG/MS1507-2005 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电力部(79)电生字53号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3 术语定义3.1中低压指中压(10kV、20kV)、低压(400/220V)的统称。3.2 配电运行单位指承担配电运行业务的供电企业,
8、包括地(市、州)级供电企业,全资、控股及代管县级供电企业。3.3 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指配电运行单位负责配电运行的职能管理部门,归口负责本单位配电运行业务。3.4 配电运行部门指配电运行业务的实施主体,是配电运行单位特定区域范围内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具体形式有供电分局、配电部、配电管理所、输配电管理所、供电所等。3.5 配电运行班组指执行配电运行业务的最小组织单位。3.6 运行指为保持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连续不间断处于正常工作(包括备用)状态,所进行的巡视、监视、防护、检测、操作、验收等工作。3.7 缺陷指运行中的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发生异常或存在隐患,但未导致被迫停运的
9、状态。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三大类: 1)紧急缺陷:严重影响设备功效,或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其严重程度已达到不能保障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故障的缺陷。2)重大缺陷:缺陷比较重大,超过运行标准,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一定的影响,但设备在短期内仍可以继续运行。3)一般缺陷: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无威胁,短时也不致发展成重大或紧急缺陷,在一定的时间内对线路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3.8 故障指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功能失效,并造成被迫停运的事件。3.9 维修为维持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线路通道的畅通所进行的维护修理工作。3.10
10、 特殊区段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特殊区段是指在设计及运行中不同于其他常规区段,主要指多雷区、重污秽区、重冰区、重负荷区、洪水冲泡区、易受外力破坏区、速生林区的线路及设备。3.11 状态评价指在运行过程中,对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缺陷情况等满足运行要求的程度及技术档案的完备状况进行评价。按状态的优劣情况评价分为一、二、三类。1)一类线路、设备、设施:指技术性能完好、运行工况稳定、不存在缺陷且与运行条件相适应,必备的技术条件资料齐全的线路及设备。2)二类线路、设备、设施 :指工况基本完好,个别元件有一般性缺陷,但不影响稳定运行和人身及设备安全,主要技术资料齐全的线路、设备、设施
11、。3)三类线路、设备、设施 :指技术性能下降严重,运行工况不能适应运行条件的要求,继续运行将对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或危急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线路、设备、设施。4 职 责4.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网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公司配电运行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4.1.1 宣传贯彻国家、行业关于配电运行的标准,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相关标准。4.1.2 负责检查、指导各省电网公司(简称省公司)的配电运行管理工作,并根据各省公司上报的配电生产运行指标统计报表及运行分析报告,编制网公司年度配电运行分析报告。4.2 各级农电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县级供电企业配电运行管理工作
12、。4.3 省电网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本公司配电运行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4.3.1 宣传贯彻国家、行业及网公司关于配电运行管理的标准,组织制定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4.3.2负责检查、指导各下属各配电运行单位的配电运行管理工作,并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配电生产运行指标统计报表及运行分析报告,定期汇总统计和编制本公司配电生产运行指标统计报表及运行分析报告,并上报网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4.4 配电运行单位是配电运行管理的主体,通过其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4.4.1 宣传贯彻国家、行业、网公司及省公司关于配电运行管理的标准、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现场运行规程等。4
13、.4.2负责检查、指导各配电运行部门开展配电运行管理工作,并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4.4.3 负责定期汇总统计和编制本单位配电生产运行指标统计报表及运行分析报告,并按时上报省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4.4.4 根据本单位配电运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4.5 配电运行部门是配电运行的实施主体,其主要职责如下:4.5.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网公司、省公司、本单位制定的关于配电运行管理的标准、制度。4.5.2 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运行维护、技术管理、故障抢修等工作。4.5.3 掌握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运行情况,做好缺陷管理和状态评价工作,做好周期性运行、维护、检测
14、等工作。4.5.4 根据本单位职责划分,负责或参与配电事故和障碍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4.5.5 根据有关标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因配电网新建、改造、客户接入等原因导致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发生变更的有关技术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核。4.5.6 负责建立健全配电管理各种图纸和技术资料,按时填写与修改各种技术资料,保持配电网图纸与现场相符,做到完整、正确。按时上报各种图表、总结。4.5.7负责定期汇总统计和编制本部门配电生产运行指标统计报表及运行分析报告,并按时向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报送。5 生产计划管理5.1 生产计划的分类及内容生产计划按周期可分为年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周生产计划。
15、生产计划内容包括巡视计划、维修计划、检测和预防性试验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即反措计划、安措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大修计划、技改计划、重大专项保供电工作计划等。5.2 生产计划的管理流程生产计划的管理流程一般包括生产计划编制、上级批准、执行、反馈及调整、总结5个环节。5.3 年度生产计划5.3.1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和批准5.3.1.1年度生产计划由配电运行部门提出,经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批准。5.3.1.2 年度生产计划制定依据为:a)上级批准的年度配电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检修及“两措”等计划。b)依据状态评价结果,制定的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巡视、维修、
16、检测计划。c)上年度未完成的工作。d)需要保供电的重大社会活动。e)其他工作任务。5.3.2年度生产计划的执行5.3.2.1年度生产计划通过月度生产计划实施,并加强月度生产计划的执行管理,以确保年度计划的完成。5.3.2.2配电运行单位应对配电运行部门年度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敦促执行。5.3.3 年度生产计划的反馈、调整及总结5.3.3.1配电运行部门应每半年对年度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包括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存在问题、计划调整建议及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5.3.3.2因各种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计划工作,报经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
17、适当调整,并纳入下一周期的月度或年度工作计划。5.4 月度生产计划5.4.1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5.4.1.1月度生产计划由配电运行部门根据年度计划按月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完成时间和要求,并将计划落实到班组。5.4.1.2 月度生产计划制定依据为:a)年度生产计划。b)上月未完成的工作。c)上级下达的生产指令和其他工作任务。5.4.1.3月度生产计划中涉及停电的工作,需经停电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生产技术、市场营销、施工单位等)进行综合协调后下达月度停电计划。5.4.2 配电运行部门应对运行班组的月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敦促执行。5.4.3配电运行部门应加强月度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8、,及时跟踪反馈,统计完成率,对未完成的计划分析原因,每月报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5.5 周生产计划5.5.1周生产计划由配电运行班组根据月度计划按周进行分解、细化,并将计划落实到个人。5.5.2 周生产计划制定依据为a)月度生产计划。b)重大缺陷处理。c)带电作业工作。d)临时生产任务和其他工作。5.5.3 配电运行部门应加强配电运行班组周计划执行的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执行的工作,配电运行班组应及时作出调整。5.6 生产计划的编制格式年度生产计划及月度生产计划表编制格式示例分别参见附录A中表A1和A2。宜使用配电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6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
19、管理6.1管理责任制6.1.1配电运行单位应建立健全责任传递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各运行部门。应根据线路及设备实际情况,结合区域特点划分各部门的维护界限,不得出现空白点和共同点(段)。6.1.2配电运行部门应将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并根据线路长度、设备类型、巡视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每条线路及设备的责任人,由其承担运行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巡视、检测、设备状态评价等。6.2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分类6.2.1 配电线路分为架空线路、电缆线路。6.2.1.1架空线路包括线路本体、主要部件(杆塔、基础、金具、绝缘子、拉线、地线等)及辅助设施(防护设施、通道)。6.2.1.2电缆线路包括电力电缆本体、电缆终端头
20、、电缆中间头、电缆通道(电缆沟、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槽盒、工井、盖板等)及防护设施。6.2.2 配电设备包括主设备及辅助设备。6.2.2.1 主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柜、柱上开关类设备、电缆分接箱一次设备,以及直流柜箱、保护装置、备自投装置、配电网自动化终端、通信终端等二次设备。6.2.2.2 辅助设备包括避雷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带电指示器、故障指示器、无功补偿装置、测量仪表、五防闭锁装置等。6.2.3 配电设施包括主要设施及辅助设施。6.2.3.1主要设施包括配电站(室内配电站、箱式变电站、台架变)、开关站(户外开关箱、小型开关站、中心开关站)电缆通道(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槽盒、
21、电缆管道)。6.2.3.2 辅助设施包括建筑物、箱柜体外壳、标志牌(各类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标志牌、命名牌、警示牌)、接地装置、通风(干燥)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防小动物设施等。6.2.4配电运行部门应每月对所管辖的配电线路、主要设备、主要设施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有关统计表参见附录B。6.3 验收管理6.3.1 凡新建、移交、改造、检修、预防性试验的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配电运行部门应严格按有关国家、行业、网公司、省公司及本单位的标准、制度等要求,进行设备验收。经验收合格,符合运行条件,手续完备的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方可投入电网运行。6.3.2对于新接入
22、配电网的客户产权线路及设备,应经配电运行部门参与检验合格,符合运行条件,手续完备后才可投入配电网运行。6.4 巡视管理6.4.1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巡视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夜间巡视、故障巡视、监察巡视共五类。a)定期巡视:按一定周期由线路班组巡线员进行,主要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沿线环境变化情况,并作好护线宣传工作。b)特殊巡视:是在气候恶劣(如台风、暴雨等)、河水泛滥、火灾、线路过负荷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如负荷高峰期、保供电任务期间等),对线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查。c )夜间巡视:在高峰负荷或阴雾天气时进行,检查导线、开关连接点的发热及绝缘子表面有无闪络放电现象。d)故障巡视:在线路发生
23、故障后进行,查明线路发生故障的地点和原因。e)监察巡视: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专责人员进行,目的是了解线路及设备运行状况,检查、指导巡视人员的工作。6.4.2 配电运行部门应根据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重要程度、沿线情况、历史运行数据、季节特点以及状态评价等制定巡视计划,计划执行情况有检查有总结。6.4.3 配电运行部门应将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巡视的内容及要求表格化,建立健全巡视检查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巡视人员工作情况。6.4.4 配电运行部门应根据季节特点、特殊工作要求等制定特殊巡视计划。6.4.5 配电运行部门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检测工作,重点做好:a)线路及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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