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驱动法”在《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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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务驱动”法在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熊继承摘要:“任务驱动”教学法符合探究式教学模式,适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任务在“驱动”教学中要尽力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策略。关键词: 信息技术教学任务“任务驱动”法一、什么是“任务驱动”法所谓“任务驱动”法就是在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过程中,学生紧紧围绕教师设置的目的和要求,以强烈的问题动机驱动,通过对学习资源的积极主动应用,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助的学习,引导学生进行一种学习实践活动,完成既定的任务。担任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都有这样的体会:学生刚接触信息技术课程时兴趣很大,尤其是上机操作
2、,可没多久,兴趣就没有了。究其原因,在于现行的教学方法和模式不适应信息技术课教学。我曾经担任多年计算机课程教育,根据我在教学实践中所了解的情况:多数学校的学生一开始学习计算机操作的兴趣几乎都是一样的,无非是上网聊天、游戏,其次是查询信息。近几年计算机网络在中小学校的普及,如果在上机过程中教师不加以控制,学生可能进入无边的网络世界,导致教师不能完成教学任务。所以,教师要特别注意以兴趣和信心作为前提,再以“任务”驱动,来激励学生去完成学习任务。这是教师上好信息技术课,特别是上机操作的关键。信息技术课的每一节课都有其教学目标与要求,这就要求教师充分备好每节课,将教学目标与要求作为一项“任务”提出,教
3、师的教学与学生的操作练习都围绕这项任务逐步展开,将学生的兴趣建立在课程的教学上来。为此,教师要从学生感兴趣的事例入手,导用“任务驱动法”,准备适量的范例与练习,组织好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想方设法调动并维持学生的兴趣,力求上好每一节信息技术课,引导学生去完成教学任务。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获取知识的过程,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通过学习者在一定情境下,借助其他(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源,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建构主义教学设计原则强调:学生的学习活动必须与大的任务或问题相结合。以探索问题来引导和维持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和动机。创建真实的教学环境,让学生带着真实的任务去学习
4、:学生必须拥有学习的主动权,教师则应不断地引导和激励学生前进。“任务驱动”就是在建构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教学模式,它的主要结构是:呈现任务明确任务完成任务任务评价。在信息技术教与学的各个环节,要把握时代特征,明确培养目标,立足课程教学,引入“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来突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教学思想和策略。“任务驱动”教学法符合探究式教学模式,适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信息技术是一门新兴学科,也是在所有学科中发展最快、变化最大的学科之一。该学科是一种学习工具,使学生形成一种技能。因此它是一门实践性很强、极富创造性、具有明显时代发展性特点的课程。“任务驱动”教
5、学法符合计算机系统的层次性和实用性,提出了由表及里、逐层深入的学习途径,便于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信息技术的知识和技能。在信息技术课中体现“任务驱动”教学法,就是让学生在一个个典型的信息处理“任务”的驱动下展开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完成一系列“任务”,从而得到清晰的思路、方法和知识的脉络,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还会不断地获得成就感,可以更大地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逐步形成一个感知心智活动的良性循环,从而培养出独立探索、勇于开拓进取的自学能力。目前,“任务驱动”教学法已经形成了“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
6、生为主体”的基本特征。所以,信息技术课要彻底摆脱传统教学方法,实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学思想的体现。二、如何设计有效的“驱动任务”任务在“驱动”教学中要尽力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策略。传统教学模式的主体是教师,教学时往往是教师讲学生听,学生被动地接受学习,这非常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指导下的“任务驱动”教学法,要求师生改变传统的观念和角色。学生在学习中起主导作用,教师在教学中起组织、引导、促进、控制、咨询的作用。强调学生的主体性,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生被看作知识构建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学习的许多目标和任务都要学生主动、有
7、目的地获取学习材料来实现。在信息技术课教学中,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引导下,用不同的方法完成活动“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知识、思维、技能和情感得到锻炼和熏陶。因此,教师进行“任务”设计时,要以“学生为中心”,设身处地地为学生着想,学生必须拥有学习的主动权,从而才能达到教师不断地提高和激励学生前进的目的。与此同时,在设计“任务”时,教师必须考虑到学生现有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让学生调动原有的智力背景来构建新的知识体系,其认知目标一般可以采用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的学习水平。了解:主要指学生能够记住或复现已学过的知识和操作方法;理解:指学生对已经学习过的知识及操作方法,能用自己的语言或动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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