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第九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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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第九章 如何举证如何举证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举证责任的含了解举证责任的含义与要求,掌握三大义与要求,掌握三大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分配原则。一、举证概述一、举证概述(一)举证的概念(一)举证的概念举证又称提出证据,即证明主体将自己收举证又称提出证据,即证明主体将自己收集的证据提交法院或法庭,以论证其诉讼主张集的证据提交法院或法庭,以论证其诉讼主张的活动。的活动。(二)举证的意义(二)举证的意义1、如果证明主体不是向法院提出证据,那么、如果证明主体不是向法院提出证据,那么所收集的证据就毫无意义。所收集的证据就毫无意义。2、举证是法院受理案件的必备条件。起
2、诉必、举证是法院受理案件的必备条件。起诉必须提出相应的证据,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须提出相应的证据,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举证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前提和基础。、举证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前提和基础。(三)举证的主体(三)举证的主体即证明主体:公诉人、自诉人、民事原告、即证明主体:公诉人、自诉人、民事原告、提起反诉的被告。提起反诉的被告。(四)举证的对象(四)举证的对象人民法院或审判组织。人民法院或审判组织。具体而言,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合议庭、独具体而言,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合议庭、独任庭或申告庭及其工作人员。任庭或申告庭及其工作人员。(五)举证时间(五)举证时间主要是庭审阶段。主要是庭审阶段。
3、审前的证据交换过程,作为举证的预备程序,审前的证据交换过程,作为举证的预备程序,也可以称为宽泛意义上的举证。也可以称为宽泛意义上的举证。我国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基本确立了证据交我国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基本确立了证据交换制度,但非必经程序。刑事诉讼还在积极探索。换制度,但非必经程序。刑事诉讼还在积极探索。(六)举证的方式(六)举证的方式1、随案移送、随案移送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起诉移送证据目录、证人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起诉移送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和照片。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和照片。2、随案提交、随案提交自诉人、民事原告人起诉时提交证据。自诉人、民事原告人起诉时提交证据。3、讯问、发
4、问或询问、讯问、发问或询问刑事诉讼,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刑事诉讼,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民事诉讼,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民事诉讼,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鉴定人、勘验人发问。4、当庭出示、播放或宣读、当庭出示、播放或宣读出示物证、书证;播放视听资料;宣读证言、出示物证、书证;播放视听资料;宣读证言、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5、申请
5、调取、申请调取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七)(七)举证的期限举证的期限1、概念、概念举证时限,指在诉讼中,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举证时限,指在诉讼中,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当事人向法庭提交证据的有效期限。当事人向法庭提交证据的有效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举证,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举证,就视为放弃举
6、证权利,丧失了举证机会。而超过就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丧失了举证机会。而超过举证时限提出的证据一般将不被法院采纳。举证时限提出的证据一般将不被法院采纳。2、意义、意义其设立依据是其设立依据是诉讼诚信诉讼诚信与与诉讼效率诉讼效率原则。原则。(1)防止当事人滥用举证权利拖延诉讼,提高)防止当事人滥用举证权利拖延诉讼,提高庭审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庭审效率,降低司法成本(2)有利于防止证据上的)有利于防止证据上的“突然袭击突然袭击”(3)有利于法院对诉讼争点和证据进行整理)有利于法院对诉讼争点和证据进行整理(4)可以维护判决的既判力,提高司法的权威)可以维护判决的既判力,提高司法的权威举证时限是一种限制当事
7、人诉讼行为的制度举证时限是一种限制当事人诉讼行为的制度其弊端主要是放弃某些证据的使用,可能影响其弊端主要是放弃某些证据的使用,可能影响司法证明的准确性。司法证明的准确性。举证时限制度是以举证时限制度是以“举证失权举证失权”的效果来促的效果来促使当事人积极举证。使当事人积极举证。但这种限制主要是针对那些以迟延诉讼为目的、但这种限制主要是针对那些以迟延诉讼为目的、故意不提出证据的人;对于那些无此故意的人,故意不提出证据的人;对于那些无此故意的人,在举证时限上应从宽掌握。在举证时限上应从宽掌握。3、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与与关于行
8、政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分别明确分别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举证时限制度。规定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举证时限制度。刑事诉讼的举证时限制度还没有建立。刑事诉讼的举证时限制度还没有建立。举证时限制度是与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证据举证时限制度是与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证据开示)相配套的。开示)相配套的。根据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我国的,我国的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确定实行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确定实行当事人协商当事人协商和和法法院指定院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相结合的方式。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院认可
9、。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不得少于三十日。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不得少于三十日。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日举证期限届满。在特殊的情况下,在按期提交证据存在客观困难在特殊的情况下,在按期提交证据存在客观困难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举证期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由人民法院批准。并由人民法院批准。逾期举证期限的法律后果一般是丧失举证权利。逾期举证期限的法律后果一般是丧失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时不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
10、证。组织质证,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例外,当事人在完成举证之后又发现了例外,当事人在完成举证之后又发现了“新证据新证据”。“新证据新证据”是新发现的证据,不是新收集或新是新发现的证据,不是新收集或新提出的证据。提出的证据。对于对于“新证据新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补,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补充举证;当一方获准补充举证时,法庭也应该充举证;当一方获准补充举证时,法庭也应该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时间准备举出反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时间准备举出反证。根据最高院新的根据最高院新的举证时限通知举证时限通知,“新证据新证据”标准已放宽,只要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标准已放宽,只要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举证
11、都视为新证据。期举证都视为新证据。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误裁判案件。费用制裁:费用制裁:一方当事人请求提出新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一方当事人请求提出新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人民法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院应予支持。二、举
12、证责任二、举证责任(一)概念(一)概念(burdenofproof)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又称为证明责任,一般是指在诉又称为证明责任,一般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要求和不能证明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明的要求和不能证明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果。(二)内涵(二)内涵证明责任包含证明责任包含行为责任行为责任和和结果责任结果责任两方面。两方面。行为意义上的责任行为意义上的责任,强调当事人对自己的事强调当事人对自己的事实主张应予证明的必要性。其法律意义在于,当实主张应予证明的必要性。其法律意义在于,当事人没有对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加以证明时,其
13、事人没有对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加以证明时,其提出的事实主张便不能成立提出的事实主张便不能成立 “提出证据的责任提出证据的责任”(burdenofproducingevidence)结果意义上的责任结果意义上的责任强调的是,在当事人双方强调的是,在当事人双方所争议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谁应当承所争议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谁应当承担由此发生的不利后果。担由此发生的不利后果。“说服责任说服责任”(persuasiveburden)我国我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均没有均没有提到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这一词汇,只有提到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这一词汇,只有行政行政诉讼法诉讼法第第3
14、2条明确提到了条明确提到了“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概念,的概念,但是该条文没有揭示举证责任概念所包含的意思但是该条文没有揭示举证责任概念所包含的意思(三)举证责任的分配(三)举证责任的分配 概言之:概言之: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是一个原则上专属控方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是一个原则上专属控方的概念,即被告人一般不承担刑事证明责任的概念,即被告人一般不承担刑事证明责任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承担证明责任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承担证明责任1、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1)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的分配)行为意义上的证明
15、责任的分配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被告方不承担证明责任)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被告方不承担证明责任)(2)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的分配)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的分配疑问有利于被告(控方承担证明不力的后果)疑问有利于被告(控方承担证明不力的后果)(3)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第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明责任第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明责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第二,非法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第二,非法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非法持有毒品罪中,只要执法人员在某人身上查获了毒品,就可以认定为了非法持有。除非其证明
16、自己持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第三,刑讯逼供的证明责任,理应倒置。第三,刑讯逼供的证明责任,理应倒置。2、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范性文件。相对人对行政行为违法,既可以主动证明,也相对人对行政行为违法,既可以主动证明,也可以不予证明,只要行政机关没有能够证明其行可以不予证明,只要行政机关没有能够证明其行为是合法时,行政机关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为是合法时,行政机关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3、民事诉讼中的证
17、明责任分配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 (1 1)一般原则)一般原则 A.A.主张权利产生的人,应当对权利产生的要件事实加主张权利产生的人,应当对权利产生的要件事实加以证明以证明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要求还钱,债务人说从没借过钱,谁对借钱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债权人!出示借据,即是本证。债权人!出示借据,即是本证。债务人找来证人说借据是伪造的证言,是本证还是反证?B.B.主张权利妨碍的人,应当对权利妨碍的事实加以证明主张权利妨碍的人,应当对权利妨碍的事实加以证明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债务人说你已经把这笔钱送给我了,债权人否认这一说法,谁应对借贷变赠与的事实举证?债务人!债务人!C.C.主张权利消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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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法 第九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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