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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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常熟银行 股票代码:601128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hangsh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一六年九月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本行股票将于201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行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行披露的风险因
2、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提示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行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行的任何保证。 本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行招股说明书书全文。 二、本行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本行股东持股分散且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一)关于股份稳定的承诺 1、本行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交通银行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交通银行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交通银行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2) 锁定期满后,交通银行在实施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实施减持。 (3) 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二十四个月,交通银行无减持计划。 (4) 若交通银行未履行上述承诺,交通银行所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4、员及近亲属按照财政部201097 号文要求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建明、徐惠春、邹振荣、张义良、钱月宝、陈瑜、黄勇斌、施健、薛文、彭晓东分别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建明、徐惠春、邹振荣、黄勇斌、施健、薛文、彭晓东分别承诺: 其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已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2)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近亲属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 (3) 持股超过 5 万股的员工股东 持有发行人股
6、份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共计 784 人,已有 767 人签署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本人所持股份转让锁定期不低于三年; 股份转让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出售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数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5%;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五年内,本人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另有 17 人因去世、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尚未签署该等承诺函。该等股东持股 3,041,843 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0.15%。 3、 合计持股达 51%的股东承诺 合计持有发行人 51.22%股份的 68 名股东签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7、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4、 报告期内新增股东承诺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 61 名股东,其中 60 名股东签署承诺:自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登记在股东名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上述股份。 仅有 1 名股东无法取得联系未签订该承诺,该等股东持股 155,796 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0.008%。 (二)关于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 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本行承诺:“本行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8、断本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行董事会将在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部分,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上报有权机关审批,自得到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启动实施。本行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
9、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行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行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行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行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10、遗漏方面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由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认定形式予以认定的,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将各自在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当年全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金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11、。” 3、 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关于出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如因本单位为常熟农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全部损失。” 发行人律师世纪同仁承诺:“如因本所为常熟农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承诺:“本所为常熟农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上市后三年内公司
12、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强化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本行特制定以下稳定股价预案。本预案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本行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内有效。 本行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行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本行回购公司股票; 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其
13、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本行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制订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本行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本行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本行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行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
14、重新生效,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本行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1、 本行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行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本行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本行股份总数的 1%,回购后本行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
15、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行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本行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本行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 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行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本行领
16、取收入的三分之一,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行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行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3、 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 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
17、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 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本行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若本行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本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本行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本行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18、行作出如下承诺: 1、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承诺不动用本行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承诺拟公布的本行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交通银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常熟农商银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二十四个月,本公司无减持计划。” (六) 不适用老股转让情况的说明 本次发行 222,27
19、2,79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本行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存量股的转让,不适用老股转让情况。 三、本行盈利预测 基于 2016 年度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各项监管指标等情况,并考虑近期宏观经济形势,预计公司 2016 年 1-9 月营业收入(合并口径)为 332,014 万元至 360,8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15%至 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816 万元至 83,398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0%至 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330 万元至 82,863 万元,较上
20、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0%至 10%。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16 年 1-9 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上升,不存在大幅下滑或亏损的情形。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 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6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
21、、 本行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44号文批准。证券简称“常熟银行”,股票代码“601128”。本次发行的222,272,797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16年9月30日起上市交易。 四、 股票上市概况 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 上市时间:2016年9月30日 3、 股票简称:常熟银行 4、 股票代码:601128 5、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222,727,969股 6、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22,272,797股 7、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22,272,797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 发行前
22、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以及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二、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所述。 9、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0、 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中文名称: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Changsh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2、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3、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3 日 4、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2,000,455,172 元 5、 住所: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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