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蛋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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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etein Biotech, Inc. (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 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发行人声明 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2、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公开发售方案 公司本次首次发行中股东公开发售
3、股份的方案如下: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300 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公司股东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发行询价及协商定价结果公开发售股份,若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则新股发行数量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之后总股本的 25%。 (一)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 本次首次发行中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为苏恩本。截至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苏恩本拟公开发售股份在本次发行前持股超过 36 个月,符合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资格。 (二)公开发售股份的额度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3,300 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
4、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中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发行费用合理确定。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司将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由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总计不超过 3,300 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并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并由符合公开发售条件的公司股东按照其所持股份同比例发售股份,且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比例 本次发行如需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售股份额度由符合公开发售条件的股东按照其在本次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的股份同比例发售股份,并且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四)承销费用的分摊 公司按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与老股转让的总数的比例分摊承销费用;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其发售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与老股转让的总数的比例分摊承销费用,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次发行中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苏恩本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如需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按照最大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测算,此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均无影响。 二、各项重要承诺 (一)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恩本、公司股东爱基投资、天津捷
6、元、华泰紫金、道合投资承诺: 如果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则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对所持上述发行人的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 本企业所持股份。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董事苏恩奎、监事孔婷婷承诺:“如果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7、,则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对所持上述发行人的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本人持有股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
8、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担任相关职务而终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王勇承诺:“如果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则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对所持上述发行人的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如果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则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 /本公司/本机构对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9、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本机构所持股份。 除苏恩奎外,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本人持有股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10、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终止。 除孔婷婷外,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人员承诺: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本人持有股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担任监事人员而终止。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11、的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苏恩本承诺:“在所持基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合理减持。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25%;且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每次减持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减持计划。本人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以督促本人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
12、承诺,本人愿意:1、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重庆麒厚、爱基投资承诺:“本单位承诺,在所持基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合理减持;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每次减持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
13、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减持计划。本单位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以督促本单位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1、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承诺:“本单位承诺,在所持基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合理减持;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所
14、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每次减持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减持计划。本单位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以督促本单位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1、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苏恩奎、孔婷婷、王勇参照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行如
15、下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苏恩奎、孔婷婷承诺:“在所持基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合理减持。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25%;且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每次减持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减持计划。本人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以督促本人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1、向社会公众道歉
16、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王勇承诺:“在所持基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合理减持。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每次减持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减持计划。本人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以督促本人及时改
17、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1、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恩本、公司股东爱基投资、苏恩奎、孔婷婷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
18、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2)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发行人的除苏恩奎、孔婷婷之外,直接或间接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19、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2)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四)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
20、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如招股说明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
21、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 30 日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启动股份回购方案,股份回购的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股份回购数量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招股说明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时: 1、 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以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2、 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 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保
22、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督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承诺:如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认定本单位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颁布
23、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单位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本单位无过错的除外。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就在本招股说明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时承诺: 1、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2、 相关责任主体公开就个体行为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 对未履行承诺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给予经济处罚或其它处分; 4、 相关责任主体就个体行为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
24、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5、 离职或职务发生变动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以上条款的约束。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 统筹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早达到预期效益; 2、 加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不断提升研发能力以满足主要客户的新需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以更好地服务于客户; 3、 强化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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