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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YSSTECH INFO-TECH CO.,LTD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与新洲路交汇处东南侧航天大厦 A 座 611A)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一四年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市初期具有
2、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并存在跌破发行价格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3 年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经特别说明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证网(
3、)、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自然人股东鄢建兵承诺:自赢时胜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赢时胜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张列、周云杉、庞军、管文源、张木明、阙尚钦、陈震飞、王安锋、吴荣鑫、廖睿、宋铮铮、刘昌超、李媛媛、何丹、熊诗勇、贺向荣、陈伟严、申志、邵宏伟、左炉喜、邹雪峰、孙海涛、王飞、何美军、王轶伦、彭彪、蒋振兴、陆振虎、李明华、胡坤、欧阳华、陈涛、吕宪锐、余锦祥、阙耀庭、杨文奇、徐志刚、彭军红、王能国
4、、王潼龙、谢攀、赵晓锋承诺:自赢时胜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赢时胜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华软合伙承诺:自本合伙企业受让赢时胜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赢时胜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赢时胜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唐球、鄢建红、鄢建兵、张列、周云杉、李媛媛、贺向荣、庞军承诺: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
5、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后,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有关本招股说明书涉及虚假陈述将依法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承诺
6、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将依法以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7、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鄢建兵、张列、周云杉、唐敏、李晓明、霍佳震、黄速建、李媛媛、贺向荣、宾鸽、庞军、程霞、伍国安承诺: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关于发行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首次触及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选择或综合采取以下措施稳定股价: (1) 如公司满足股票上市已满一年且具备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 号)、关于
8、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9 号)等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回购主体资格条件时,发行人将于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回购方案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6 个月内完成回购方案实施工作。 上述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回购股份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该回购行为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 如公司不满足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主体资格条件时或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将自公司股票首次触及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9、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值情形时,以不低于该收购行为启动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价格收购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1%的股份,该收购将于收购行为启动后的 6 个月内完成。该收购行为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不满足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主体资格条件时或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方案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亦未能履行其收购承诺时,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公司股票首次触及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值情形时,以不低于该收购行为启动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价格收购不低于公
10、司总股本 1%的股份,该收购将于收购行为启动后的 6 个月内完成。该收购行为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该承诺。 四、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股份变动意向 唐球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2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600,000 股,两年合计不超过 2,800,000 股。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鄢建红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的股份为不超过 1,0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700,000 股。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鄢建兵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2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000,000 股,两年合计不超过 2,200,000 股。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张列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2、 1,5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100,000 股,两年合计不超过 2,600,000 股。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周云杉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5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400,000 股,两年合计不超过 900,000 股。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华软合伙拟于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将其持有的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
1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合计为 2,691,855 股全部出售。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五、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如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承诺:如本人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暂不领取该未履行承诺事项起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直至其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及投资者遭受的损
14、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为止。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鄢建兵、张列、周云杉、唐敏、李晓明、霍佳震、黄速建、李媛媛、贺向荣、宾鸽、庞军、程霞、伍国安承诺:如本人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做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鄢建兵、张列、周云杉、庞军、李媛媛、贺向荣承诺:如本人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暂不领取该未履行承诺事项起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直至其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及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为止。 六、其他主要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存在
15、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包括: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直接或间接权益。 二、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三、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四、 在本人及本人
16、控制的其他公司与赢时胜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赢时胜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唐球先生和鄢建红女士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赢时胜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赢时胜章程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公允进行”。 七、证券服务机构涉及虚假陈述赔偿承诺 承诺:因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7、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天职国际承诺:因天职国际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因广东华商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18、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 年 12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赢时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28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1,385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 1,035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5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19、网下发行 692.5 万股,网上发行 692.5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58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68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赢时胜”,股票代码“300377”;本次公开发行的 1,385 万股股票将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起上市交易。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上市时间:2014 年 1 月 27 日 3、 股票简称:赢时胜 4、 股票代码:300377 5、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535 万
20、股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385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1,035 万股,老股转让 35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发行股票和网上发行股票均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
21、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唐 球 15,590,385 28.1669 2017 年 1 月 27 日 鄢建兵 6,014,730 10.8667 2017 年 1 月 27 日 张 列 6,014,730 10.8667 2015 年 7 月 27 日 鄢建红 4,374,225 7.9028 2017 年 1 月 27 日 周云杉 2,491,855 4.50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华软合伙 2,691,855 4.8633 2015 年 1 月 27 日 庞 军 1,664,555 3.0073 2015 年 7 月 27 日 管文源 231,890 0.
22、419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张木明 231,890 0.4190 2015 年 7 月 27 日 阙尚钦 231,890 0.4190 2015 年 7 月 27 日 陈震飞 135,945 0.2456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王安锋 135,945 0.2456 2015 年 7 月 27 日 吴荣鑫 95,175 0.17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廖 睿 95,175 0.17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宋铮铮 95,175 0.17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刘昌超 95,175 0.17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李媛媛
23、 95,175 0.17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何 丹 75,175 0.1358 2015 年 7 月 27 日 熊诗勇 61,585 0.1113 2015 年 7 月 27 日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贺向荣 67,995 0.1228 2015 年 7 月 27 日 陈伟严 67,995 0.1228 2015 年 7 月 27 日 申 志 67,995 0.1228 2015 年 7 月 27 日 邵宏伟 67,995 0.1228 2015 年 7 月 27 日 左炉喜 67,995 0.1228
24、2015 年 7 月 27 日 邹雪峰 67,995 0.1228 2015 年 7 月 27 日 孙海涛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王 飞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何美军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王轶伦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彭 彪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蒋振兴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陆振虎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李明华 40,770 0
25、.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胡 坤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欧阳华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陈 涛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吕宪锐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余锦祥 27,180 0.0491 2015 年 7 月 27 日 阙耀庭 27,180 0.0491 2015 年 7 月 27 日 杨文奇 27,180 0.0491 2015 年 7 月 27 日 徐志刚 27,180 0.0491 2015 年 7 月 27 日 彭军红 27
26、,180 0.0491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王能国 13,590 0.0246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王潼龙 13,590 0.0246 2015 年 7 月 27 日 谢 攀 3,590 0.0065 2015 年 7 月 27 日 赵晓锋 13,590 0.0246 2015 年 7 月 27 日 小计 41,500,000 74.98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网下配售的股份 6,925,000 12.51 2014 年 1 月 27 日 网上发行的股份 6,925,000 12.51 2014 年 1 月 27 日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7、(%)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小计 13,850,000 25.02 - 合计 55,350,000 100.00 - 注: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1,385 万股中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1,035 万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50 万股。 12、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 上市保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YSSTECH INFO-TECH CO.,LTD 注册资本:4,500 万元(发行前) 5,535 万元(发行后)法定代
28、表人:唐球 变更设立日期:2010 年 3 月 30 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与新洲路交汇处东南侧航天大厦 A 座 611A 邮政编码:518040 电 话:0755-23968617 传真号码:0755-88265113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ysstech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证券事务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电话号码:程霞 0755-23968617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销售及售后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及销售
29、;软件业务外包及相关服务;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金融信息数据服务;金融信息咨询。 主营业务:本公司是致力于为金融机构及其高端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和托管业务提供整体信息化建设解决方案的应用软件及增值服务提供商。 所属行业:依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公司所属行业为 G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软件业(62)公共软件服务(621)应用软件服务(6212)。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30、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本公司董事唐敏持有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的出资比例,同时唐敏持有北京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的出资比例,北京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3%的出资比例,北京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无锡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3%的出资比例。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2,691,855 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5.9819%,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8633%。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间接持有公
31、司股权的情况。 三、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二人为配偶关系。唐球先生持有本公司 15,590,385 股,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4.6453%。鄢建红女士持有本公司 4,374,225 股,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9.7205%。除持股发行人股份外,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无其它对外投资。 唐球先生:*21*,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3 年至 1994 年任长沙电表厂技术员;1994 年至 1998 年任深圳市深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1998 年至 2001 年任深圳市亚美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职员;2001
32、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深圳市赢时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唐球先生的董事任职由唐球、鄢建红提名,经公司 201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201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唐球先生的董事任职获得连任,任期三年。 鄢建红女士:*27*,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4 年 9 月至 1995 年
33、12 月任深圳市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职员;1996 年至 1998 年任中国水电八局贵阳分局普定电站项目部财务科职员; 1998 年至 2001 年任深圳市亚美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深圳市赢时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4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鄢建红女士的董事任职由唐球、鄢建红提名,经公司 201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201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3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鄢建红女士的董事任职获得连任,任期三年。 四、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 13,590 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发行后上市前 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唐 球 15,590,385 28.1669 2 鄢建兵 6,014,730 10.8667 3 张 列 6,014,730 10.8667 4 鄢建红 4,374,225 7.9028 5 华软合伙 2,691,855 4.8633 6 周云杉 2,491,855 4.5020 7 庞 军 1,664,555 3.0073 8 泰康
35、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型-团体分红-019L-FH001深 685,643 1.2387 9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6,053 1.2033 10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56,258 1.1857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 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为 1,385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 1,035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50 万股。 二、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21.58 元,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26.91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10 倍
36、(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三、 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发行的股票为 692.5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7,07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9.7949%,认购倍数为 10.21 倍。本次发行网上发行 692.5 万股,中签率为 2.4213625365%,超额认购倍数为 41.29906 倍。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公司新股发行募集
37、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353,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836,604.23 元;本次发行中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75,530,000.00 元,扣除老股转让发行费用人民币 6,420,050.00 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09,950.00 元,老股转让的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637 号验资报告。 五、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30,516,395.77 元(
38、不含公司股东发售股份部分的承销费用)。 项目 金额(元) 承销保荐费用 22,985,000.00 审计验资费用 2,733,773.58 律师费用 1,099,245.28 信息披露费用等 3,698,376.91 合计 30,516,395.77 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每股发行费用为 2.95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新股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股数)。 六、 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836,604.23 元,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09,950.00 元。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
39、每股净资产:6.43 元(按 201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65 元(按照 201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13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176,591,
40、307.80 142,203,924.24 24.18 流动负债(元) 21,076,021.21 24,441,130.14 -13.77 总资产(元) 234,132,906.63 198,322,057.35 18.0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00,127,952.92 158,343,332.59 26.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45 3.52 26.42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71,856,903.85 143,916,992.81 19.41 营业利润(元) 42,339,627
41、.49 41,856,507.60 1.15 利润总额(元) 46,416,630.64 43,645,052.53 6.3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41,784,620.33 37,179,969.38 12.3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39,712,171.92 36,081,840.65 10.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3 0.83 12.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8 0.80 1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31 26.60 -3.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2.16
42、25.82 -3.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958,291.47 26,234,993.04 -16.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9 0.58 -15.52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变动说明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获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证书编号:R-2013-247,公司被认定为 2013-2014 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
43、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 2013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原来的 15%调整为 10%。 公司 2013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7,185.69 万元,同比增长 19.41%;实现净利润 4,178.46 万元,同比增长 12.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971.22 万元,同比增长 10.06%。2013 年公司净利润的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是发行人 2013 年继续加大了研发力度,增加研发人员,同时为保证高质
44、量的客户服务,也增加了部分客服人员,老员工工资也有所增长,导致发行人人员成本增加较多。 三、 2014 年一季度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 2013 年 1 季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965.37 万元,净利润为-1,035.17 万元。公司预计 2014 年 1 季度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增加约 30%,净利润与 2013 年 1 季度持平,非经常性损益较小,预计在 2014 年 1 季度净利润中的占比在 5%以下。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公司报告期历年一季度收入均较低,净利润均为负数。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与实际实现净利润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数据以法定时
45、间披露的 201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为准。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 本公司获得“2013-2014 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情况 2014 年 1 月,公司取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依据该证书公司被确定为“2013-2014 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关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公司 2013 年度所得税税率将由原来的 15%调整为 10%。 三、本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8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 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 本公司生产经营情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