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补充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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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补充协议_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样本_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样本 共享到 空间 微博 微信 好友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样本 商品房补偿协议书 商品房合同 待售商品房协议书 商品房预订协议 正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 定向商品房转让协议书 商品房认购协议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模板 商品房协议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样本 2023.01.03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样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 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补充协议。 当今社会在销售时一般都少不了签订销售合同,签订销售合同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展非法干预,所以必需要先具体了
2、解合同内容才能签订下合同,签订销售合同时要不断协商,直至达成全都。那么,对于销售合同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补充协议”,欢送阅读,盼望您能阅读并保藏。 出卖方(甲方): 购置方(乙方): 甲方及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全都,于年月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依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合同未尽善之局部,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号将在市区路号的单元层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 起止。 3.该 之建筑材料及
3、设备以附录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方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需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依据附录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 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市房地产治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
4、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全部。乙方已付楼价款缺乏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存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承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依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当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
5、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患病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以下特别缘由,甲方可无须依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担当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准时解决的特别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掌握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
6、预见的意外大事; (9)为执行当时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缘由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别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状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依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假如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
7、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市房产治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承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
8、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另卖予别人。有关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建筑设计、装修规格以及设备均以房产执照载明为准。该商品房之图纸及规划如有更改,以有关部门批准之图纸及规划为标准,不再通知。乙方不行提出异议。 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过正负2%之局部,甲、乙双方应当相互返补。 13.甲方须依据该合同第五条款负责保修该商品房,但对因任何不行抗力或由乙方过
9、失或其他人为缘由造成的损坏或改动或在保修期满后消失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保修之义务。如该商品房经乙方装修转变原状,甲方亦无须负保修之义务。 14.乙方除按时缴付该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之楼价款外,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及在接收该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门和甲方及大厦治理公司之要求缴清契税、交易费及治理费、保证金等应付之费用。 15.乙方在接收该商品房后,须担当该商品房的一切风险及负责支付该商品房的一切税费及/或其他费用。 16.乙方使用该商品房时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乙方所购商品房只可作附录所列用途使用,并确认和遵守该大厦治理公约。乙方在使用期间未得该大厦的治理人及责制市有关
10、的建立和房地产治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 (1)转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构造; (2)转变使用功能; (3)设置工场; (4)储存任何违禁品; (5)在该商品房内加建任何局部和上盖。 如确需转变,乙方应取得设计之有关部门和房产治理之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且该商品房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因装修而影响该大厦的整体观瞻,甲方有权提议转变或终止乙方装修。因乙方擅自转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或构造而损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严峻后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担当。 17.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或其承让人应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该商品房土地使用费及其他一切应缴之费用及税项。 18.该商品房建成后乙方
11、享有该商品房之房产权及相当于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大厦总面积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该大厦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属甲方全部。甲方有权保存以下肯定权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规定制定大厦治理公约,打算大厦治理人、治理费用的分摊及治理人的酬金; (2)将该大厦任何局部(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转变为该大厦之公共局部,及随时收回该局部归甲方全部; (3)将该大厦任何局部(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卖出或交还政府; (4)有权更改该大厦或其中任何局部之名称及编号,无须向业主负责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失、费用或开支。 19.乙方在转让该商品房时,应于有关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马上就使用变化状况以
12、书面通知治理人(治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负责该商品房应支付的治理费用)。 20.该商品房于交付后,由甲方托付之公司负责及实行统一治理。乙方理解并同意由甲方拟订的该大厦之治理公约为该合同及本协议不行分割之组成局部。乙方必需在签署该合同及本协议之同时,与甲方签署该大厦之治理公约的承诺书。乙方的承让人必需签署该大厦治理公约之承诺书,同意无条件严格遵守全部该大厦治理公约之条款、规定及分担与治理该大厦有关的一切费用和税项而不得提出异议。 21.乙方出租、转让、继承或抵押该商品房时,必需向房管部门办妥合法手续。出租、转让、继承及/或抵押合约中必需载明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抵押权人应当无条件承受大厦治理公
13、约。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必需在和该大厦治理人签订该大厦之治理公约的承诺书后,方可占用该商品房。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向治理人签订承诺书之前的一切治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22.乙方及其承让人必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有关的法律及政令按时缴交应缴付的地税及其他市政通讯、水、电费用。同时乙方及其承让人于入住时必需归还甲方代垫付之水、电力、煤气、电话等之开户费、按金、表费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需以书面通知甲方。 24.甲方依据该合同及/或本协议发出通知书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依据其记录之乙方最终通讯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时后,甲方可当作乙方已收到通知
14、书处理。 25.本协议为该合同的组成局部,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及诉讼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7.本协议的附录均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本协议书写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准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 29.该合同及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人: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15、账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相关阅读 买卖合同:房屋销售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方(甲方):_ 购置方(乙方):_ 甲方及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全都,于_年_月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依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合同未尽善之局部,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号将在_市区_路_号的_单元_层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起_止。 3该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方法付款。对交
16、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需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依据附录_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_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_市房地产治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全部。乙方已付楼价款缺乏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
17、赔偿时,甲方保存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承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依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当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
18、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患病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以下特别缘由,甲方可无须依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担当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准时解决的特别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掌握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大事; (9)为执行当时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
19、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缘由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别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状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依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_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假如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_市
20、房产治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_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承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
21、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另卖予别人。有关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建筑设计、装修规格以及设备均以房产执照载明为准。该商品房之图纸及规划如有更改,以有关部门批准之图纸及规划为标准,不再通知。乙方不行提出异议。 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过正负2%之局部,甲、乙双方应当相互返补。 13甲方须依据该合同第五条款负责保修该商品房,但对因任何不行抗力或由乙方过失或其他人为缘由造成的损坏或改动或在保修期满后消失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保修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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