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件2 (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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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就大学生就业指指导课件件21、报到证有什么作用?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干部身份证明;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2、报到证的办理时间1)集中办理用毕业生在每年的6月5日之前将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两份提交学校,其中一份交各学院,一份交校就业指导处,6月中旬,由学校就业指导处到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中心集中办理。2)个别办理确因单位与毕业生尚未达成协议,无法在6月5日前将协议交到院就业办的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则可持协议书(两份)、毕业证(原件)到校就业指导处进行个别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的9月份
2、至第三年的6月份。3、遗失报到证怎样申请补发?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须携带本人书面申请、接收单位证明、登报申明作废依据材料、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意见、毕业证原件到原签发部门申请重新补办报到证。签发一年以后遗失的报到证不予补办,但可凭与补办报到证要求相同的材料,由毕业学校和报到证原签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4、如何办理改派手续1)改派有以下两种情况:无就业单位并派回原籍的毕业生找到了工作单位,需改派到具体单位;已派往用人单位,需要重新改派的。2)办理时间属于第一种情况的可在报到证开具后两年内办理;属于第二种情况的须在报到证开具后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改派手续。一年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
3、定办理。3)办理流程:凭单位的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原件、原报到证蓝联(如原已派往单位还须出具原单位退函、如原已派往单位还须出具原单位退函、)到学校就业指导处办理,填写调整改派申请表,经就业指导处处长签字同意后开具专用介绍信。毕业生持介绍信和相关材料到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的报到证(用人单位改到新单位的,教育厅收取150元改派费)。凭新的报到证转寄档案和改迁户口。(四)人事代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二)因私出国政审;(三)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转
4、正定级和工龄核定;(五)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六)其他人事代理事项。(五)档案与户口1、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在毕业时的去向: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在毕业时有如下几种去向:第一种情况是毕业生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单位要求办理学生的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第二种情况是毕业生虽然落实了就业单位,但单位不管学生的户口和档案。第三种情况是毕业生没有落实就业单位、出国。第四种情况是毕业生考上研究生或参军入伍。第1种情况,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学校就业指导处将会根据协议书上“档案转寄详细地址”邮寄毕业生档案(如协议书上没有详细写明,毕业生应在2013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中或于离
5、校前到学校就业指导处就业管理科详细写明邮寄地址)。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档案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第2-3种情况,有三种处理方式:1)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2、针对不同去向档案户口的处理方式第4种情况,其档案和户口处理方式为: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将档案、户口转迁到录取院校;入伍由校保卫处到学校就业处统一提档.以上几种情况对应的是毕业生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情形,如毕业生户口在当年入学时未迁到学校,毕业时需迁到单位的可凭毕业证、报到证、单位所在地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转迁户口。2)学生离校前可申请档案、户口托管在政府相关机构(如: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3)如毕
6、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又未确定档案户口托管单位,原则上将档案户口派回生源所在地就业(或人事管理部门),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3、档案未到单位,怎么查询?学校一般是在应届毕业生离校后15天左右寄出毕业生档案,因此毕业生在离校一个月后应到单位人事部门查询档案是否寄到,也可到学校就业网查询档案去向。如果未到,有可能是以下几方面原因:1)单位本身没有档案接收权,邮局将档案投递到了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局)。2)邮寄档案地址不详,档案被退回校就业指导处。3)因为某种原因,档案未从学校寄出。若遇到以上情况,可与我校就业指导处老师联系、查询(联系电话:073122183009、22183006)。4、档案户口
7、的托管档案托管是政府部门为大专院校毕业生和科技人才合理流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服务工作,是简化毕业生和科技人才调动工作,调派档案的工作方式和手段,毕业生毕业后将档案托管到具有档案托管权的机构进行代为管理,待本人就业岗位相对稳定后,再从托管部门转至单位,这样可以大大减少人才流动过程中出现的瓶颈障碍和风险,使工作稳定后将自己的档案转至自己的理想岗位,从而达到简化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调派一步到位的最佳管理方案。2)为什么要进行档案托管和户口落户?因为当你在毕业后就业,不可能将自己理想的工作一步到位,如果自己工作岗位不稳定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档案转至单位,会给自己带来一定风险。因此,将档案进行托管
8、后,自己可以放心地去找工作,等工作稳定后再从托管单位迁至就业单位,既少麻烦,又可靠。同时,户口托管以后,不管是省内还是省外,都可合理流动的。3)党、团员组织关系能否托管?有党、团关系的学生,请在代理协议上选项注明,同时托管。4)大学生档案、户口托管单位目前有各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各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六)办理离校手续的程序毕业生应事先将所借学校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借出单位,交清各种费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毕业生在还清仪器及向院(部)借用的物品后,向院(部)就业办公室领取离校手续单,前往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审核手续,各部门对有关项目审定处理后,在
9、离校手续单上加盖公章。院(部)办公室凭盖完上述职能部门公章的离校手续单,注销毕业生的学生证,并发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到校保卫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到相关部门办理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保卫处联系方式:8(户口)第二讲 就业权益保护课程内容简介:1、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介绍2、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就业陷阱3、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4、社会保险5、劳动人事纠纷的处理一、劳动保障新法律体系介绍1、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通过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08年9月18日公布并实施 3、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通过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0、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通过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5、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6、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7、社会保险法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二、二、就业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一)求职中的侵权行为1、就业歧视(1)性别歧视;(2)生理歧视;(3)健康歧视;(4)经验歧视;(5)学历歧视;(6)户籍歧视;(7)年龄歧视;(8)地域歧视。2、欺诈包括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对大学生的欺诈,具体表现在:(1)夸大或隐瞒单位实际情况,引诱毕业生上当受骗;(2)非法传销诱骗和坑害毕业生;(3)签订高额违约金的就业协议。3、非法要求提供担保,扣押证件;4、非法组织实习或
11、者勤工俭学,谋取利益;5、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非法收取中介费用。(二)就业后的侵权现象(二)就业后的侵权现象 1、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以就业协议书代替劳动合同3、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少数用人单位将录用前的试用称之为实习,以规避法律,降低用人成本。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所谓“实习期”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正式录用前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应届毕业生的双向考察。新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试用劳动者作出了具体规定:严格细化了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三个月以下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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