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的规定》.pdf
《《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的规定》.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的规定》.pdf(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工作,明确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委托的托管人和证券公司三者在交易、登记和结算业务中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委托的托管人和证券公司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场所的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业务规则和本规定,依法进行证券交易和登记结算活动,承担相关的法律责
2、任。第三条托管人应当确保其托管的每个合格境外投资者在证券交易结算过程中的证券资产和资金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且合格境外投资者的资产安全不得因为其他合格境外投资2者的行为(包括超买卖空)而受到影响。如果托管人发现合格境外投资者超买证券(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的余额不足以支付合格境外投资者当日应付资金净额),可以按照相关协议向中国结算提出申请,将超买证券从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到指定当事人证券账户,同时将相应资金从指定当事人资金账户划至托管人资金账户。第四条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委托的托管人、证券公司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在防范错误交易以及在错误交易已经发生情况下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该协议应当报证券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的规定 关于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者 人民币 境内 证券交易 登记 结算 业务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