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基础教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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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定义: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含义界定:1.是一种中介服务达成交易的方式2.通过公开竞价达成交易方式3受到法律严格规范的交易方式。拍卖的特征:1参与的当事人不同2交易性质不同3交易的标的范围不同4价格形成方式不同5对当事人要求不同6交易的主体资格不同拍卖的经济功能:1价格发现功能2优化资源配置功能3拓展销售渠道功能4提高交易效率功能传统竞价拍卖包括:英格兰式(升价拍卖)荷兰拍卖(降价拍卖)密封竞价拍卖:分为第一价格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又称投标式拍卖指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已经填好的报价单送达规定地点,拍卖人统一开标后按照价高者得对着决定中标人的一种
2、拍卖方式。电子竞价拍卖是拍卖中竞价技术的一项革新竞买人应价手段的电子化。21世纪我国拍卖行业发展格局:房地产,文物艺术品,农产品,二手车,金融及无形资产。行业管理:指某个行业内或涉及某行业的管理者针对该行业的一般性事务或行业范围内共性的事务所进行的管理。行业监管体系:指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建立独立运作的监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所明确界定的监管内容对某一行业的具体事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管制的综合整体。行业自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业内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遵守和贯彻;二是行业内的行规行业制约着自己的行为。行业协会:沟通本行业的企业与政府关系,协同行业利益,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繁荣社会
3、经济。中拍行:拍卖行业自律的中坚力量,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拍卖行业管理的必要性:1防止同业间恶性竞争,实现同行业团结合作需要实现有效的行业管理2应对不同行业间竞争,联合需要实现有效的行业管理。拍卖行业市场准入及退出的监管机构:1商务部负责拍卖企业设立的前置审批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拍卖企业进行登记注册3文物管理部门负责对文物拍卖的许可市场准入的监管内容:1对内资拍卖企业、对外商投资拍卖企业、对文物拍卖企业准入的监管。拍卖会前后备案工作的监管:1拍卖会名称时间地点2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3拍卖公告发布的日期和媒体、拍卖标的的展示日期4拍卖标的的清单及有关审批文件复印件5其他材料。文物
4、拍卖的具体审议程序:1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部门领取文物拍卖审核表2填写审核表并附准备拍卖的标的的照片及说明3文物部门派专业人员到拍卖企业逐件或重点抽检标的4文物部门下达批准或不批准或部分批准部分不批准的批文。市场退出的监管内容:拍卖企业或公司成立后六个月未营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行业自律主体:行业协会、中拍行是拍卖行业自律的中坚力量、拍卖行业自律的组织机构。拍卖行业监管的主要内容:1市场准入的监管内容2拍卖经营行为的监管内容3市场退出的监管内容。实施行业自律的必要性:1行业自律是拍卖
5、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提高拍卖行业信任度的重要手段。拍卖标的:泛指通过拍卖的方式转让的各种财产及财产权利。房地产:房屋及附属和承载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土地以及与他们相应得多种财产权利。艺术品:凝聚有人类各种形式的艺术劳动,有某一具体表现和特定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学价值的物品,是人类精神活动和物质劳动的结晶。无形资产:客体并不占有空间、不能运用一般价值规律确定其价格,但可进入流通领域交易,并能为权利人产生具体经济利益的资产,主要包括: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冠名权。拍卖标的的种类:从标的是否具备物质实体形态的角度,拍卖标的可分为有形和无形资产。从标的是否可移动及移动后
6、是否影响其价值功能的角度,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是否可流通及流通范围的广度,可分为允许流通的标的、限制流通的标的、禁止流通的标的。拍卖标的的条件:拍卖的标的必须具有特定性、交换价值、合法性。艺术品价值:艺术价值、历史价值、收藏价值、经济价值。房地产的种类:依据用途分为住宅、商务、办公、旅馆、餐饮、娱乐、工业和仓储、农业、特殊用途、公益及文化类性质房地产。根据开发程度分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项目、建成后物业。根据房屋所有权性质分国有、集体、私人、涉外及其他房地产。特征:标的的不可移动性、耐耗性、异质性、高价值性、具有投资和消费双重性、实物构成的二元性。艺术品特点:非统一性、非实用性、非再生性、非
7、确定性.无形资产特征:客体的无形性、权利的多元性、垄断性、独创性、时间性、地域性、价格不确定性、法律程序确认性及获利功能的特殊性。拍卖人:依照拍卖法和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一般拍卖企业:内资设立的非文物拍卖企业。文物拍卖企业:依法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有权开展法律规定的文物种类拍卖活动的拍卖企业。外商投资拍卖行业:依据我国拍卖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在我国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的拍卖企业和外商独资设立的拍卖企业。拍卖人的分类:内资拍卖企业和外商投资拍卖企业,一般拍卖企业和文物拍卖企业,有限责任类型的拍卖企业和股份有限类
8、型的拍卖企业。拍卖法规定的一般拍卖企业设立条件:1有100万以上人民币的注册资本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3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4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5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企业发展的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1有100万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一名是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兴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5有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6符合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买卖行业发展的规划。一般拍卖企业的设立程序:
9、1签订股东协议2规定公司章程3企业名称核准4申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5申领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文物拍卖企业设立的条件:1股东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或法人2注册资本应一千万人民币以上3应配备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拍卖人的法律权利:信息知情权、经营性拍卖活动开战权、拍卖标的瑕疵声明权、获得服务报酬权。法律义务:审核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当事人的忠诚义务、不得自营和严守诚信义务、依法交割的义务和其他义务。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禁止义务:委托人不得参加自己所委托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自己参加本人委托拍卖标的物的竞买。拍卖委托:由委托人向拍卖
10、人提起拍卖的初始阶段,从拍卖人的角度考察,拍卖委托程序可分为征集拍卖,审核项目,洽谈合同和签订合同四个阶段。委托拍卖合同:是委托人和拍卖人之间签订的确立其委托拍卖关系,确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委托人类型: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人的民事责任:1越权委托的民事责任2瑕疵未告知的民事责任3违反竞买禁止的民事责任。文物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的内容:1委托人应承诺保证自己拥有标的的所有权和完全处分权2应约定拍卖企业有权决定拍卖会的具体操作事项3应约定未能通过专家鉴定或政府审核的标的,拍卖企业有合同解除权4委托人个人所得税的约定5其他相关费用的约定(审核、图录、包装运输公告宣传费用)委托人主要权利:拍
11、卖委托权、保留价确定权、拍卖价款请求权、拍卖活动监督权和拍卖标的撤回权。义务:标的来源和瑕疵告知义务、移交拍卖标的义务、竞买禁止义务和支付拍卖佣金义务。拍卖委托中拍卖人的审核义务:拍卖人应认真核实尽职尽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拍卖人客观上仅能做到形式核实,不可能进行实质审核。包括委托人身份的核实。拍卖标的的核实。委托拍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住所,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拍卖的时间地点,拍卖标的的交付或者转移时间、方式,佣金及支付方式期限,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违约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拍卖法:是我国拍卖活动的基本法,是指导和规范我国拍卖行业和拍卖行为
12、的第一部专门的法律文件。狭义上的拍卖法:指国家颁布的关于调整拍卖活动的专门性的法律文件。广义上的拍卖法:调整拍卖活动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总和。拍卖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拍卖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拍卖法空间效力: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成效力,拍卖法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有效。拍卖法律关系:指由于拍卖法律的调整,而在拍卖人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拍卖法的渊源:指拍卖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依据制定机关和效力不同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所做的法律解释、国际条约、行业自律规则。公
13、正拍卖原则:1禁止委托人参加竞买的制定2禁止拍卖人及其公国人员参与竞买制定3禁止恶意串通制度。诚实信用拍卖原则:要求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与他人之间设立变更民事法律关系时应诚实、不做假、不欺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同时要求民事主体应恪守信用,自觉履行义务。拍卖法特征:是行为法也是组织法、是实体法也是程序法。拍卖法律关系特征:1是一种新型的法律关系2是一种综合的法律关系3是一种以拍卖人的权利义务为核心的法律关系。拍卖法律关系的构成:既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成为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和内容要素。拍卖法的分类:分为专门性规范和相关性规范,专门性规范主要有:专门性法律、专门性规章、专门性司
14、法解释、专门性自律规则。拍卖法立法的目的: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和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开拍卖原则:指拍卖活动应当具有高度的社会透明度,拍卖的时间地点场所拍卖标的物及竞价过程都要向社会公开,具体体现在拍卖法中确立的拍卖公告制度,拍卖展示制度,公开举行拍卖会的制度等。公平拍卖原则:指拍卖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设定权利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等反面应当公平,双方的权利一致,任何一方都不应该享有特殊权利,也不允许任何一方把不合理的义务强加给对方。具体要求:1凡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竞买资格的民事主体,均可平等参加竞买活动2在竞买中,对同一应价或报价除法律允许竞买人有优先购买权外,当竞买价
15、已达到或超出保留价,所有竞买人均享有以最高价或应价取得拍卖标的的权利3在规范拍卖活动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承担上,要处处体现公平原则,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价高者得原则:拍卖过程中的成交规则,即拍卖标的必须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保留价:底价,指拍卖人与委托人商定的某件拍卖品成交的最低价格。保留价规则:指保留价发挥作用的制度。瑕疵:拍卖标的在质量、品质数量等方面的缺陷瑕疵请求权:是拍品买受人所拥有的权利。瑕疵请求权规则:1消费者有了解商品真相的权利2消费者有索赔的权利。价高者得规则:竞争是价高者得规则的原理。价高者得原理是为买方的竞争而设定的,它以买方的得的愿望为前提,公式加高的标准,价高不是固定
16、的,需在拍卖现场通过比较产生,比较的基础是买方的应价,买方也只能在竞争中获胜才能得到拍品。价高者得规则制约因素:1价高者得规则不得对抗法律2最高出价须经拍卖师确认。保留价规则的原理:实质上是权利制衡机制,保留价规则旨在对价高者得规则进行制约,有此规则,价高者得的规则就能在运作的过程中既能体现竞买人、拍卖人的利益也体现委托人的利益,保留价与评估价关系:评估价是保留价的重要参考,但评估价不能代替保留价,两者功能不同,评估价功能尽可能正确说明拍品的内在价值,保留价是委托人心中的一道防线,委托人运用保留价对抗他人滥用权力,保留价并不要求客观反映内在价值。价高者得规则的效力范围:价高者得规则对竞买人、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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