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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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技术标准4.1 综合管理4.1.1 物业服务中心1 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专用办公场所,配置简单办公设备,有固定的通讯联络方式。2 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3 周一至周五每日不低于8小时提供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负责项目运行,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4 设置专用区域,配置相关设备,为业主利用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公共决策平台进行决策提供便利。4.1.2 从业人员1每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配备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结构
2、安全员和设备设施管理员;项目负责人有2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经验,为本市项目负责人执业信用档案登记在册人员。2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3 服务人员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4.1.3 服务内容1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秩序、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各岗位工作标准和培训、考核办法。2 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3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归档及时、完整,便于查询。4 应用计算机管理物业资料。5 在物业共用部分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
3、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单位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有报修、维修、处理记录。6设置物业管理标志,定期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包括各幢、单元标志、危及人身安全部位的警示标志、维修养护期间的警示标志。7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8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9 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重要节假日前安排安全检查。10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违反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全体业主
4、。4.2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4.2.1综合管理1 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有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2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3 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4 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养护并做好记录。5 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6 在发生雷暴、强降水、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前后,要组织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7 设备机房1) 每日巡视1次、每月清洁1次,机房内不得堆积杂物。2) 按规范设置鼠药盒或粘鼠板、档鼠板。3) 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器材完好情况。4
5、) 设施设备标志、标牌齐全。5) 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 4.2.2 共用部位4.2.2.1 房屋结构1 根据房屋使用时间和设计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 2 每季度检查1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做好记录。3 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履行告知和劝阻义务,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告知全体业主。4.2.2.2 建筑部件1 每季度检查1次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2 每月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3 每半年检查1次房屋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
6、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4 每年上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降雨后及时排除积水。4.2.2.3 附属构筑物1 每2月巡查1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2 每半年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3 每2月巡查1次大门、围墙,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4 每2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5 每年检测1次防雷装置,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4.2.3 空调系统1 进行冷水机
7、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风机盘管、水处理施设备运行、巡视、测温、维修养护,做好记录。2 定期检验压力容器及仪表。3 每年清洗消毒1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表冷器、箱体、风机盘管滤网等。4.2.4 二次供水设备1 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应有健康体检合格证。2 二次供水设施按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 每日巡视1次水箱间、水泵房,做好巡视记录。4 有备用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运行。5每季度对水泵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年对水泵进行1次整体养护。6 每年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每年入冬前对暴露管道进行防冻
8、处理。7 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4.2.5 排水系统1 按照水务部门的要求取得排水许可证。2 排水设施每年上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清理、疏通。3 污水泵每日巡视1次,每年养护2次。4 化粪池定期检查化粪池,及时安排清掏。4.2.6 照明和电气设备1 室内照明每周巡检2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1周内修复。2室外照明每周巡检1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2周内修复。3 应急照明每4日巡检1次,故障即时修复。4 高压柜及高压线路每班巡检1次高压柜,做好记录;定期检测设备和线路。5 干式变
9、压器每班巡检1次,做好记录。6 油浸变压器每班巡检1次,做好记录。7 低压柜每班巡检1次;每半年养护1次;每年检查1次电气安全;做好记录。8低压配电箱和低压线路每季度巡检1次;每年养护1次;做好记录。9 电动机每班巡检1次运行中的电动机;每年养护1次,做好记录。10 控制柜每月巡检1次;每年养护1次;做好记录。11 发电机每季度试运行1次。12 电气检测每3年1次预防性试验;每年检测2次高压个人防护用品; 13 变配电室有人值守;设备附件及工具、个人防护用品完好;防小动物措施完备; 4.2.7 安全防范系统1 报警控制管理主机 每日巡查1次,每月清洁1次设备表面,每年设备内部除尘1次。 2 对
10、讲门口机 每月检查1次按键、显示屏等,表面清洁1次,每年内部除尘1次。 3 网络控制箱 每半年检查1次外观、接线,表面清洁1次,每年内部除尘1次。 4 红外对射探测器 每半年检查1次防水、探测范围、接线等,每季度表面清洁1次,每年内部除尘1次。 5 图像采集设备 每周检查1次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每月表面清洁1次,每年内部除尘1次。6 摄像机 每季度检查1次聚焦、红外夜视、防水、接线等,镜头表面清洁1次;每年防护罩内部除尘1次。 7 解码器 每半年检查1次防雨罩、接线等,表面清洁1次,每年内部除尘1次。 8 云台 每半年检查1次运转、接线,表面清洁1次;每年转动部位上润滑油1次。9 巡更点 每季
11、度检查1次外观、存储记录,表面清洁1次。10 读卡器 每季度检查键盘、防水,表面清洁1次。 11 电磁锁门锁 每季度检查1次吸力、外观、接线。12 出门按钮 每季度检查1次开锁功能、接线。4.2.8 电梯1 无人值守电梯,主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电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司机夜间值班,在首层候梯厅及轿厢内公布值班电话和房号。2 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与主梯同时运行。3 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物业管理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现场,专业维修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4 每15日进行1次日常维修养护工作。5
12、设电梯安全员,负责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定期检验计划。6 定期检查紧急报警装置。7 定期年检并取得合格证。8 轿厢内有年检合格证、乘梯须知。4.2.9 水景1 启用前进行防渗漏检查。2 使用中每周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3 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4 水质符合卫生要求。4.3 消防安全防范4.3.1 综合管理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2 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1次消防演练,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3 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4 消防控制室设专业人员24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信息。
13、5 每日防火巡查2次;每2月专项检查1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等。6 每年对员工进行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4.3.2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4.3.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每日巡查设备运行情况,24小时连续正常运行。每月清洁1次机柜表面,每年机柜内部设备除尘1次。每年定期检查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2模块、探测器、手报 每年巡查1次模块、探测器、手报;每2年表面清洁1次;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每隔3年由专业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 3备用电源 每季度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和表面除尘1次。 4.3.2.2消防广播系统 每月机柜表面清洁1次,每年机柜内部除
14、尘1次,设备表面清洁1次;每年机柜内的设备内部除尘1次。每年检查1次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备、扬声器等。4.3.2.3防排烟系统每年养护1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防火阀等。 4.3.2.4防火分隔系统 每年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上润滑油1次;电控箱表面清洁,内部除尘1次;每半年防火门附件检查1次,每年门的转动部位上润滑油1次。 4.3.2.5水灭火系统 每年养护1次室外消火栓,养护1次室内消火栓,设施整体养护1次。消防泵、喷淋泵每月盘车1次,每季度润滑检查1次,每年整体养护1次。 4.3.2.6灭火器 每年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 4.4 绿化养
15、护4.4.1 基本要求1绿地裸地率不超过10%。2 乔木生长基本正常,植株无明显偏冠和缺枝,植株保存率在90%以上,每年成活率在90%以上。3 灌木生长基本正常,植株无明显偏冠和缺枝,植株保存率在90%以上,每年成活率90%以上。4 绿篱和色块植株保存率在90%以上,每年成活率在90%以上。5 地被和花坛植物地被植物覆盖率在80%以上,花坛植物死亡率不超过15%。6 草坪确保基本成活,草坪覆盖率在85%以上。4.4.2绿化养护1灌溉出现干旱情况,能及时灌溉,不因旱涝原因导致植物出现死亡现象。一般植物至少在萌芽前、4月、5月、秋季、入冬前浇水5次。2施肥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施肥,一般乔木每2年施肥1
16、次;灌木每年施肥1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春季萌芽前后和入冬前后施肥1-2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生长不良的植物适当增加施肥频次。3病虫害防治每月至少2次检查,发现病虫害能有效控制,不因病虫危害影响景观效果。4整形修剪乔木每2年至少修剪1次;灌木每年冬季至少修剪1次;绿篱和色块每年冬季和生长季至少修剪2次;冷季型草坪4-10月各修剪1次,全年修剪次数在7次以上。5除草确保目标植物不因杂草危害出现退化现象。每年全面除草至少2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出现杂草的绿地面积不超过20%。4.4.3 垃圾处理绿化产生的垃圾和绿地内垃圾杂物每周至少处理2次。4.4.4 检查记录生长季节每月至少检查
17、植物生长情况2次并对养护工作内容进行记录。4.5 环境卫生4.5.1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4.5.1.1 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4.5.1.2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4.5.1.3 每月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日喷洒药水消毒。4.5.1.4 每日清运1次生活垃圾,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4.5.1.5 保洁车外观整洁。4.5.2 物业共用部分清洁4.5.2.1楼内1 每日清洁1次、每周清拖2次大堂地面、一层候梯厅;每月擦拭2次信报箱、大堂玻璃。2 每周清洁2次楼内地面、楼梯,每月清拖1次;每月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
18、共设施。4.5.2.2 电梯 每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1次电梯轿厢地面。4.5.2.3 天台屋面雨季前清扫1次楼顶天台、屋面,雨季每季度清扫1次。有天台、内天井的每周巡查1次,有杂物及时清扫。4.5.2.3 庭院1 每日清扫1次道路。2 每月清洁1次小区公共照明及设施设备;每季度清洁1次雨蓬、门头等。4.5.2.4 水景 1 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2 使用期间每周安排专业清洁1次水面;每年清洁2次水池池底。4.5.3 有害生物防制4.5.3.1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防制。4.5.3.2 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4.5.4 雨雪天气4.5.4.1 雨后
19、清洁雨后,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4.5.4.2 扫雪铲冰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4.5.5 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防制措施。4.5.6 检查记录每日抽查1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4.6公共秩序维护4.6.1主要出入口有专人执勤。4.6.2 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6:00至22: 00巡视1次、22:00至次日6:00巡视1次。4.6.3 维护道路使用和场地的正常秩序。4.6.4 专业人员24小时值守安防控制室;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留存30日备查。4.6.5 对违法行为立即报警,协助相关部门处理。4.6.6 记录与档案1 各项工作记
20、录完整有效。2 档案齐全。4.7附则一: 装饰装修管理4.7.1 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4.7.2 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档案。4.7.3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相关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4.7.4 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做好记录。4.7.5 业主或者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并劝阻;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4.7.6 装饰装修结束后
21、,应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4.7.7装修垃圾及时清运4.8附则二:停车管理4.8.1 建立停车管理制度。4.8.2 建立停车管理档案。4.8.3 定期存放车辆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4.8.4 在显著位置公示停车须知。4.8.5 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包括引导标志,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其他警示性标志。4.8.6 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4.8.7 24小时有专人定时巡查停车场(库)及其设施设备。4.8.8 停车场(库)内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4.8.9 停车场地面每周清扫1次。4.8.10 地下停车场(库)
22、服务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附件 条文解释1 综合管理1.1 物业服务中心1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设置专用的办公场所用于处理日常工作及客户的接待,要有明显标志、有固定的通讯联络方式;为了方便客户、提高工作效率,三级以上标准中对设置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提出了要求。2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要求,物业企业需要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3为方便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咨询、装饰装修、缴费等日常业务,物业服务中心应明确接待时间并对外公示,具体时间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客户习惯制定;4 为方便业主进行业主共同决定,本市建立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公共决策平台,物业服务中心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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