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共同犯罪数额认定17949.pdf
《非法采矿罪共同犯罪数额认定17949.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非法采矿罪共同犯罪数额认定17949.pdf(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非法采矿罪共同犯罪数额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地下埋藏的矿产资源是归国家所有的,开采矿产资源的,一定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那么非法采矿罪共同犯罪数额如何认定?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一、非法采矿罪共同犯罪数额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实施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
2、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
3、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第六十九条 破坏性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价值在三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规定的“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破坏性的开采方法以及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实施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去进行学习,有专业的为你解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非法 采矿 共同犯罪 数额 认定 17949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