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149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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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X GBJ 148 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XX国原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XX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 年 10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X等三项规X的通知(90)建标字第 698 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 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X等三项规X,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 及验收规X 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X GBJ148-90;电
2、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X GBJ149-90 为国家标准。自 199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X GBJ232-82 中的高压电器篇,电力变压器、互 感器篇,母线装置篇同时废止。该三项规X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由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XX国建设部 1990 年 12 月 30 日 修 订 说 明 本规X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 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规X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
3、结了原规X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 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X共分三章和两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根据我国电力工业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增加了电压等级为 500kV 的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的 施工及验收的相关内容,使本规X的适用X围由 330kV 扩大到 500kV 及以下。2.由于油浸电抗器在 330kV 及 500kV 系统中大量采用,故将油浸电抗器的相关内容纳入本规X 内。3.充实了对高电压、大容量变压器和油浸电抗器的有关要求,例如:运输过程中安装冲击记录 仪,充气运输的设备在运输、保管过程中的气体补充和压力监视;排氮、注油后的
4、静置、热油循环等。4.根据各地的反映及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参照了苏联的有关标准,将器身检查允许露空时间作 了适当的修改,较以前的规定稍为灵活。5.根据国外引进设备的安装经验,并参照了国外的有关标准,补充了变压器、电抗器绝缘2/45 是否 受潮的新的检测方法。6.其它有关条文的部分修改和补充。本规X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善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能 源 部 1989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保证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电压互感器及电流互感器(以下 简称互感器)的施工安装质量,
5、促进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订本规X。第 1.0.2 条 本规X适用于电压为 500kV 及以下,频率为 50Hz 的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 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消弧线圈的安装可按本规X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用途的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安装,应符合制造厂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第 1.0.3 条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第 1.0.4 条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X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 品的要求。变压器、电抗器在运输过程中,当改变运输方式时,应及时检查设备受冲击等情况,并作好记录。第 1.0.5 条 设备及器材在
6、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 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第 1.0.6 条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 铭牌。第 1.0.7 条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三、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四、按本规X要求作外观检查。第 1.0.8 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X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 的规定。对重要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第 1.0.9 条 与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
7、列要求:一、与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X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二、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2.室内地面的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3.混凝土基础及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符合要求;3/45 4.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预埋件牢固;5.模板及施工设施拆除,场地清理干净;6.具有足够的施工用场地,道路通畅。三、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1.门窗安装完毕;2.地坪抹光工作结束,室外场地平整;3.
8、保护性网门、栏杆等安全设施齐全;4.变压器、电抗器的蓄油坑清理干净,排油水管通畅,卵石铺设完毕;5.通风及消防装置安装完毕;6.受电后无法进行的装饰工作以及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施工完毕。第 1.0.10 条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第1.0.11 条 所有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瓷件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绝缘子瓷 件技术条件的规定。第 1.0.12 条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X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X的规定。第二章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 第一节 装卸与运输 第 2.1.1 条 8000kVA 及以上变压器和 800
9、0kVAR 及以上的电抗器的装卸及运输,必须对运输路 径及两端装卸条件作充分调查,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路运输时,应做好下列工作:1.选择航道,了解吃水深度、水上及水下障碍物分布、潮汛情况以及沿途桥梁尺寸;2.选择船舶,了解船舶运载能力与结构,验算载重时船舶的稳定性;3.调查码头承重能力及起重能力,必要时应进行验算或荷重试验。二、陆路运输用机械直接拖运时,应做好下列工作:1.了解道路及其沿途桥梁、涵洞、沟道等的结构、宽度、坡度、倾斜度、转角及承重情况,必 要时应采取措施;2.调查沿途架空线、通讯线等高空障碍物的情况;3.变压器、电抗器利用滚轮在现场铁路专用线作短途运输时
10、,应对铁路专用线进行调查与验算,其速度不应超过 0.2km/h;4.公路运输速度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第 2.1.2 条 变压器或电抗器装卸时,应防止因车辆弹簧伸缩或船只沉浮而引起倾倒,应设专人 观测车辆平台的升降或船只的沉浮情况。卸车地点的土质、站台、码头必须坚实。第 2.1.3 条 变压器、电抗器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应有严重冲击和振动。电压在 220kV 及以 上且容量在 150000kVA 及以上的变压器和电压为 330kV 及以上的电抗器均应装设冲击记录仪。冲击 允许值应符合制造厂及合同的规定。第 2.1.4 条 当利用机械牵引变压器、电抗器时,牵引的着力点应在设备重心以下。运输倾4/
11、45 斜角 不得超过 15。第 2.1.5 条 钟罩式变压器整体起吊时,应将钢丝绳系在下节油箱专供起吊整体的吊耳上,并必 须经钟罩上节相对应的吊耳导向。第 2.1.6 条 用千斤顶顶升大型变压器时,应将千斤顶放置在油箱千斤顶支架部位,升降操作应 协调,各点受力均匀,并及时垫好垫块。第 2.1.7 条 充氮气或充干燥空气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应有压力监视和气体补充装置。变压 器、电抗器在运输途中应保持正压,气体压力应为 0.01 0.03MPa。第 2.1.8 条 干式变压器在运输途中,应有防雨及防潮措施。第二节 安装前的检查与保管 第 2.2.1 条 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下列外观检查:一
12、、油箱及所有附件应齐全,无锈蚀及机械损伤,密封应良好。二、油箱箱盖或钟罩法兰及封板的联接螺栓应齐全,紧固良好,无渗漏;浸入油中运输的附件,其油箱应无渗漏。三、充油套管的油位应正常,无渗油,瓷体无损伤。四、充气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油箱内应为正压,其压力为 0.01 0.03MPa。五、装有冲击记录仪的设备,应检查并记录设备在运输和装卸中的受冲击情况。第 2.2.2 条 设备到达现场后的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散热器(冷却器)、连通管、安全气道、净油器等应密封。二、表计、风扇、潜油泵、气体继电器、气道隔板、测温装置以及绝缘材料等,应放置于干燥的 室内。三、短尾式套管应置于干燥的室内,充油式套管卧
13、放时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四、本体、冷却装置等,其底部应垫高、垫平,不得水淹,干式变压器应置于干燥的室内。五、浸油运输的附件应保持浸油保管,其油箱应密封。六、与本体联在一起的附件可不拆下。第 2.2.3 条 绝缘油的验收与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绝缘油应储藏在密封清洁的专用油罐或容器内。二、每批到达现场的绝缘油均应有试验记录,并应取样进行简化分析,必要时进行全分析。1.取样数量:大罐油,每罐应取样,小桶油应按表 2.2.3 取样。绝缘油取样数量 表 2.2.3 每批油的桶数 取样桶数 1 1 25 2 620 3 2150 4 51100 7 101200 10 201400 15 401 及以
14、上 20 2.取样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的规定执行。试验标准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三、不同牌号的绝缘油,应分别储存,并有明显牌号标志。四、放油时应目测,用铁路油罐车运输的绝缘油,油的上中和底部不应有异样;用小桶运输的绝 缘油,对每桶进行目测,辨别其气味,各桶的商标应一致。第 2.2.4 条 变压器、电抗器到达现场后,当三个月内不能安装时,应在一个月内进行下列5/45 工作:一、带油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1.检查油箱密封情况;2.测量变压器内油的绝缘强度;3.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运输时不装套管的变压器可以不测);4.安装储
15、油柜及吸湿器,注以合格油至储油柜规定油位,或在未装储油柜的情况下,上部抽真 空后,充以 0.01 0.03MPa、纯度不低于 99.9%、露点低于-40 的氮气。二、充气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1.应安装储油柜及吸湿器,注以合格油至储油柜规定油位;2.当不能及时注油时,应继续充与原充气体相同的气体保管,但必须有压力监视装置,压力应 保持为 0.01 0.03MPa,气体的露点应低于-40。第 2.2.5 条 设备在保管期间,应经常检查。充油保管的应检查有无渗油,油位是否正常,外表 有无锈蚀,并每六个月检查一次油的绝缘强度;充气保管的应检查气体压力,并做好记录。第三节 排 氮 第 2.3.1 条
16、采用注油排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绝缘油必须经净化处理,注入变压器、电抗器的油应符合下列要求:电气强度:500kV 不应小于 60kV;330kV 不应小于 50kV;63 220kV 不应小于 40kV。含水量:500kV 不应大于 10ppm;220 330kV 不应大于 15ppm;110kV 不应大于 20ppm。(ppm 为体积比)tg:不应大于 0.5 (90 时)。二、注油排氮前,应将油箱内的残油排尽。三、油管宜采用钢管,内部应进行彻底除锈且清洗干净。如用耐油胶管,必须确保胶管不污染绝 缘油。四、绝缘油应经脱气净油设备从变压器下部阀门注入变压器内,氮气经顶部排出;油应注至油箱
17、顶部将氮气排尽。最终油位应高出铁芯上沿 100mm 以上。油的静置时间应不小于 12h。第 2.3.2 条 采用抽真空进行排氮时,排氮口应装设在空气流通处。破坏真空时应避免潮湿空气 进入。当含氧量未达到 18 以上时,人员不得进入。第 2.3.3 条 充氮的变压器、电抗器需吊罩检查时,必须让器身在空气中暴露 15min 以上,待氮 气充分扩散后进行。第四节 器身检查 第 2.4.1 条 变压器、电抗器到达现场后,应进行器身检查。器身检查可为吊罩或吊器身,或者 不吊罩直接进入油箱内进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进行器身检查。一、制造厂规定可不进行器身检查者。6/45 二、容量为 1000kVA
18、 及以下,运输过程中无异常情况者。三、就地生产仅作短途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如果事先参加了制造厂的器身总装,质量符合要 求,且在运输过程中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无紧急制动、剧烈振动、冲撞或严重颠簸等异常情况者。第 2.4.2 条 器身检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周围空气温度不宜低于 0,器身温度不应低于周围空气温度;当器身温度低于周围空气温 度时,应将器身加热,宜使其温度高于周围空气温度 10。二、当空气相对湿度小于 75%时,器身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不得超过 16h。三、调压切换装置吊出检查、调整时,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应符合表 2.4.2 的规定。调压切换装置露空时间 表 2.4.2 环境温度()
19、0 0 0 0 空气相对湿度(%)65 以下 6575 7585 不控制 持续时间不大于(h)24 16 10 8 四、空气相对湿度或露空时间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时间计算规定:带油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由开始放油时算起;不带油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由揭开顶盖或打开任一堵塞算起,到开始抽真空或注油为止。五、器身检查时,场地四周应清洁和有防尘措施;雨雪天或雾天,不应在室外进行。第 2.4.3 条 钟罩起吊前,应拆除所有与其相连的部件。第 2.4.4 条 器身或钟罩起吊时,吊索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宜大于 30,必要时可采用控制吊梁。起吊过程中,器身与箱壁不得有碰撞现象。第 2.4.5 条
20、 器身检查的主要项目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运输支撑和器身各部位应无移动现象,运输用的临时防护装置及临时支撑应予拆除,并经过 清点作好记录以备查。二、所有螺栓应紧固,并有防松措施;绝缘螺栓应无损坏,防松绑扎完好。三、铁芯检查:1.铁芯应无变形,铁轭与夹件间的绝缘垫应良好;2.铁芯应无多点接地;3.铁芯外引接地的变压器,拆开接地线后铁芯对地绝缘应良好;4.打开夹件与铁轭接地片后,铁轭螺杆与铁芯、铁轭与夹件、螺杆与夹件间的绝缘应良好;5.当铁轭采用钢带绑扎时,钢带对铁轭的绝缘应良好;6.打开铁芯屏蔽接地引线,检查屏蔽绝缘应良好;7.打开夹件与线圈压板的连线,检查压钉绝缘应良好;8.铁芯拉板及铁轭
21、拉带应紧固,绝缘良好。四、绕组检查:1.绕组绝缘层应完整,无缺损、变位现象;2.各绕组应排列整齐,间隙均匀,油路无堵塞。3.绕组的压钉应紧固,防松螺母应锁紧。五、绝缘围屏绑扎牢固,围屏上所有线圈引出处的封闭应良好。六、引出线绝缘包扎牢固,无破损、拧弯现象;引出线绝缘距离应合格,固定牢靠,其固定支架 7/45 应紧固;引出线的裸露部分应无毛刺或尖角,其焊接应良好;引出线与套管的连接应牢靠,接线正确。七、无励磁调压切换装置各分接头与线圈的连接应紧固正确;各分接头应清洁,且接触紧密,弹 力良好;所有接触到的部分,用 0.05 10mm 塞尺检查,应塞不进去;转动接点应正确地停留在各 个位置上,且与指
22、示器所指位置一致;切换装置的拉杆、分接头凸轮、小轴、销子等应完整无损;转 动盘应动作灵活,密封良好。八、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选择开关、X围开关应接触良好,分接引线应连接正确、牢固,切换开 关部分密封良好。必要时抽出切换开关芯子进行检查。九、绝缘屏障应完好,且固定牢固,无松动现象。十、检查强油循环管路与下轭绝缘接口部位的密封情况。十一、检查各部位应无油泥、水滴和金属屑末等杂物。注:变压器有围屏者,可不必解除围屏,本条中由于围屏遮蔽而不能检查的项目,可不予检 查。铁芯检查时,其中的 3、4、5、6、7、项无法拆开的可不测。第 2.4.6 条 器身检查完毕后,必须用合格的变压器油进行冲洗,并清洗油箱底
23、部,不得有遗留 杂物。箱壁上的阀门应开闭灵活、指示正确。导向冷却的变压器尚应检查和清理进油管节头和联箱。第五节 干 燥 第 2.5.1 条 变压器、电抗器是否需要进行干燥,应根据本规X附录一“新装电力变压器、油浸 电抗器不需干燥的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确定。第 2.5.2 条 设备进行干燥时,必须对各部温度进行监控。当为不带油干燥利用油箱加热时,箱 壁温度不宜超过 110,箱底温度不得超过 100,绕组温度不得超过 95;带油干燥时,上层油 温不得超过 85;热风干燥时,进风温度不得超过 100。干式变压器进行干燥时,其绕组温度应根据其绝缘等级而定。第 2.5.3 条 采用真空加温干燥时,应
24、先进行预热。抽真空时,将油箱内抽成 0.02MPa,然后按 每小时均匀地增高 0.0067MPa 至表 2.5.3 所示极限允许值为止。变压器、电抗器抽真空的极限允许值 表 2.5.3 电压(kV)容量(kVA)真空度(MPa)35 400031500 0.051 16000 及以下 0.051 63110 20000 及以上 0.08 220 及 330 0.101 500 0.101 抽真空时应监视箱壁的弹性变形,其最大值不得超过壁厚的两倍。第 2.5.4 条 在保持温度不变的情况下,绕组的绝缘电阻下降后再回升,110kV 及以下的变压器、电抗器持续 6h,220kV 及以上的变压器、电抗
25、器持续 12h 保持稳定,且无凝结水产生8/45 时,可认为干 燥完毕。也可采用测量绝缘件表面的含水量来判断干燥程度,表面含水量应符合表 2.5.4 的规定。绝缘件表面含水量标准 表 2.5.4 电压等级(kV)含水量标准(%)110 及以下 2 以下 220 1 以下 330500 0.5 以下 第 2.5.5 条 干燥后的变压器、电抗器应进行器身检查,所有螺栓压紧部分应无松动,绝缘表面 应无过热等异常情况。如不能及时检查时,应先注以合格油,油温可预热至 50 60,绕组温度应 高于油温。第六节 本体及附件安装 第 2.6.1 条 本体就位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变压器、电抗器基础的轨道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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