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终版]323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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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受控受控 贵港钢铁集团*炼钢厂 制度编号:GGLG/WH01.11.001-2014 制度页数:共 25 页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科 编写单位:设备科 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前 言 为积极响应公司全员设备管理的号召,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满足新的管理机制,规范和健全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制度,促进设备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到操、检合一,加强和提高设备操作人员与维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技术技能,为生产提供一个优质、优良的设备保障环境,特制定本设备管理考核办法,以推动生产顺利进行.一、执行本考核管理制度部门为设备科,行使设备管理职能.二、考核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严禁徇
2、私舞弊、弄虚作假、随心所欲,一经发现对管理人员严肃处理.三、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当事责任人.四、现场设备管理中,发现的特殊情况,点检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向主管领导汇报.五、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设备科.六、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日起执行,本办法未涉及部分按另发文件执行或根据现场情况酌情处理.目 录 一、炼钢厂设备管理制度 二、炼钢厂设备包机到人制度 三、炼钢厂设备点、巡检管理制度.四、炼钢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五、炼钢厂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六、炼钢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七、炼钢厂特种设备管理检定制度 八、炼钢厂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九、炼
3、钢厂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十、炼钢厂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办法 十一、炼钢厂能源管理考核管理制度 炼钢厂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状况指标考核 1、重、特大设备事故为零.2、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98.3、主要生产设备可开动率98.4、氧气、氮气、压缩空气、煤气、水、电消耗以及转炉煤气回收、蒸汽回收考核,具体到车间指标按炼钢厂能源管理奖惩细则执行.5、材料、备件消耗具体到车间指标按炼钢厂材料、配件消耗考核指标及奖惩细则执行.6、设备维护推行计划检修,严格落实计划检修完成率,各车间为 100,未达到考核责任单位 200 元/项.次,按月考核.7、设备故障与事故影响生产按炼钢厂设备运行零故障管理办法和炼钢
4、厂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执行.8、备件材料供应率为 100,按月考核,凡因备件或材料不到位影响检修计划的完成,扣责任人100元/项.次;若影响生产,由责任人承担生产误时考核,同时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 100 元/项.次.9、厂被集团公司评为年度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则对设备科、生产车间主任、设.备车间主任等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二、设备管理、维护、维修的划分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使设备维护、维修专业化、做到设备有人管理、有人润滑、有人使用、有人维护、维修,特将设备划分如下:1、转炉车间设备:机械部分:转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斗提系统、钢渣系统、散状料系统,氧枪升降横移系统、顶底吹阀门站、铁合金系统、合金
5、烘烤系统、二次除尘烟道,高位料仓除尘、吹氩站除尘、铁水倒灌除尘,活动烟罩至固定段本体,钢包车、渣罐车、余钢返回车、拆炉机、铲车、铁水轨道秤、废钢秤、区域内的水冷却系统、铁水包修砌平台.备注:铁水运输机车及附属设备、机车铁路轨道系统属生产技术科.电气部分:除包含机械部分所指相关设备外,还包括炉渣跨、加料跨、转炉跨、钢水接受跨的北侧柱列的厂房房顶及以下照明和责任辖区内除行车电源箱和厂房房顶照明控制箱外的所有照明/动力/检修电源箱等.仪表部分:除包含电气设备所指相关设备外,还包括辖区摄像监控、火灾报警和煤气报警系统.2、连铸车间设备:机械部分:连铸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系统内液压站、氢氧发生站、中包在
6、线烘烤器.电气部分:除包含机械部分所指相关设备外,还包括钢水接受跨北线至出坯跨的厂房房顶及以下照明和责任辖区内除行车电源箱和厂房房顶照明控制箱外的所有照明/动力/检修电源箱等.仪表部分:机械、电气所指设备的仪表,以及红外定尺系统、辖.区的摄像监控系统.3、准备车间设备:机械部分:一次除尘 HTST 系统及煤气回收系统、上料斗提机除尘、二、三次除尘系统、散装料除尘系统、汽化系统、水循环系统、连铸跨平流池及所属设备、水处理系统、污泥压滤系统、空压机站、中间包倾翻机构、钢包、中包修砌平台及附属设备、铸铁机等.电气部分:除包含机械部分所指相关设备外,还所辖区域的厂房房顶及以下照明和责任辖区内除行车电源
7、箱和厂房房顶照明控制箱外的所有照明/动力/检修电源箱等.仪表部分:机械、电气所指设备的仪表,还包括辖区内的在线气体分析仪、火灾报警和煤气报警系统.4、天车车间设备 机械部分:所有行车,包括厂房房顶所有行车检修用电动葫芦.电气部分:包含机械部分所指相关设备.仪表部分:包含机械部分所指相关设备 所有起重设备属柳起维保负责.5、维修车间职责 负责炼钢厂所属机械设备的点检、维护、保养、检修及按规定应报的备品备件.不包括柳起所承担的维保范围内职责.6、电仪车间职责 负责炼钢厂所属电气、仪表、自动化系统设备的点检、维护、保养、检修及按规定应报的备品备件.不包括柳起所承担的维保范围内的职责.三、设备管理考核
8、 点检管理 1、设备点巡检严格执行炼钢厂设备点巡检管理制度.2、设备包机人通过三级点检必须对所使用及维护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查出的隐患、故障应及时处理,并在点检表上签字,签字不全罚款 10 元/项,提前签字和代签者 50 元/次罚款,当班期间未检查、未签字扣 50 元/次.3、明显的缺陷、隐患,岗位工未点检到而被车间、机电点检到的,对岗位工处罚 2050 元.4、专业点检发现的明显缺陷、隐患,岗位工、车间、机电未点检到的,对岗位工、机电各处罚 2050 元.5、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点检发现的明显缺陷、隐患,而岗位工、机电、专业点检工未点检到的,对岗位工、机电和专业点检工各处罚 2050 元.6、厂
9、领导点检发现的明显缺陷、隐患,而岗位工、机电、专业点检工、分管技术人员未发现的,对岗位工、车间电钳焊仪、点检工、分管技术员各处罚 2050 元.7、凡因缺陷、隐患未及时发现而导致发生设备事故的,按设备事故管理办法及厂经济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8、设备科填报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一次未做到扣款 20 元,车间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的,每次处罚 20200 元.9、各岗位必须及时向设备科报告本岗位设备运行的异常状况,否则每次扣款20 元;造成生产误时的,视情节加重处罚.10、未按规定传送相关信息的,发现一次扣款 1020 元.11、对较大隐患应根据实际情况限时整改,未限时整改的,一次处罚
10、 2050元;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未制定防范措施的,每次处罚 20100 元.12、对及时发现隐患而避免设备事故发生的,由设备科报请炼钢厂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检修管理 1、为确保设备计划检修完成率,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必须及时安排,如需要变更计划,须提前与设备科进行联系.未经同意变更计划,造成设备带病运行,使设备出现问题,每一次扣 100 元.2、凡需集中停产检修的项目,各车间必须制订实施方案报设备科、设备副厂长审阅,准备工作到位后方可进行且原则上安排在白班,未做到考核责任单位100 元/次.3、点检人员或操作人员查出的设备问题,需当天必须安排临时检
11、修的,报设备科,由设备科与生产技术科联系时间并安排处理,设备处理完成后车间需向设备科汇报并由设备科告知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未做到按造成生产影响的大小考核责任单位 50-200 元/次;未及时处理造成被迫停炉停机停车的,应按非计划检修考核责任单位,而属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无故不安排的,则考核调度室 200 元/次.4、各车间相关人员在接到设备科通知没有赶到现场参加检修的予以处罚 50元次/人,并与单位领导挂钩.赶到时间为:现场 5 分钟;住厂区内晚上 12点以前为 20 分钟,晚上 12 点以后为 25 分钟;住厂区外分别为 25 分钟,30分钟.5、设备维护检修必须在所需工机具、原材料、备品配件齐全
12、、人员到位等情况下方可执行,未做到扣车间 100 元.6、设备检修后,要认真组织试车,各车间对相应的技术参数进行测试,作好详细记录,未做到每次扣 100 元.7、检修完设备在投用 72 小时内,发生事故、故障,视为检修质量事故;维修人员因检修质量差造成二次检修的,按100元/项进行处罚;不能按计划时间完成检修任务应提前通知调度室,影响生产时间按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三备件管理.1、凡需离线检修的设备,各责任车间必须迅速组织力量及时修好备用,以确保发生设备故障时有备件更换,未做到造成无备件更换,一次扣车间 200500元.2、白班维修人员,必须在白班准备好常用材料、备件,未做到,造成设备问题不能及时
13、处理,每次扣 100 元,影响生产按生产管理制度执行.3、各车间需对外制作生产用工具、加工备件,必须先向设备科上报制作计划和材料计划,未做到,影响加工、制作,一次扣 100300 元.4、凡试用新设备、新配件各单位必须报主管设备副厂长审核,公司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试用,否则处罚责任人 5001000 元.5、在更换备件前,工程技术人员、维修人员必须对备件进行检查,机械备配件要进行尺寸测量检查.未进行检查就更换,在更换中发现备配件有问题,延误检修时间,每次扣 20200 元;能离线试车的设备、备件必须试车,更换到在线设备上运行发现问题,每次扣 50200 元,影响生产按生产管理制度执行.6、各车间
14、必须在每月 8 号、20 号前将下月需组装、制作的备配件计划报设备科,经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分级审查后报设备副厂长签字下发,确保次月检修用材配件,未做到每次扣责任单位 50200 元.自制加工件必须把好质量验收关,入库后,经领出使用发现有质量问题,一次扣责任单位 20200 元.7、因设计图纸有问题,造成备件不能使用,按配件价值和该配件的重要性给技术人员和图纸审签人 50-300 元/次罚款.8、更换下来的重要零配件如要报废,应上报设备科,未做到视价值大小按 512处罚.9、电机损坏后需外委应及时报设备科,未及时报设备科送修的,造成电机紧张影响生产,扣责任单位 50100 元/次,另承担相应考核
15、;若电机已送修未及时回库影响生产,扣责任人 50100 元/次,另承担相应考核.10、各车间技术人员、材料员应经常落实材料、备件实际库存情况,按照制造周期及时申报计划,未按制造周期及时申报计划的责任由各车间承担;设备科.经办人员及时催办所需的备件、材料,超过制造周期未采购回来的责任由设备科经办人员承担;未做到考核责任人每次扣 20100 元,造成影响生产或设备事故则另行承担相应考核.设备、备品配件修旧利废 1、修旧利废适用范围:炼钢厂生产经营活动中更换的废旧设备、备件的修复,设备的报废、改造、工艺改变后形成的备件的利用、改进、代替等.2、修旧利废申报程序:2.1各单位需要修复的设备或备件,由车
16、间统计并及时向炼钢厂设备科提出项目申请,经批准后,由各车间组织修复,修复后向设备科提出鉴定申请,由设备科上报公司进行价值鉴定.2.2 对库存积压或认为应修复的设备、备件可安排各车间进行修旧和利、改、代,凡指定的项目,由炼钢厂下发任务通知单,修旧后直接向设备科申请并由公司专门小组鉴定其修复价值.3、严格执行公司装备部文件精神,并切实、有效开展工作.4、对备品、配件修旧利废的界定:凡是确认已报废、损坏已无使用价值或因工艺淘汰无法利用的零部件通过适当修理,使技术性能得到恢复,就能正常装配使用的已损坏或闲置的备品备件.对于在正常设备维修过程中的修复内容,不能作为备品、配件修旧利废的范围.5、设备科收到
17、各单位申请表后,每半个月到现场进行鉴定,确认是否安排进行修复.并拿出批复意见书面返馈给相关单位.6、在修理过程中,设备科必须随时深入现场,了解、掌握维修实施情况,督促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施维修作业.7、修理结束各单位进行申报验收,视维修工作量的情况在一个月内由设备科组织验收:确认工作完成情况;检查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实际投入维修资金.8、修复创节约价值的计算方式:修复创节约价值市场采购价格70修复成本残值.9、鉴定确认和申请奖励办法:凡各车间自己能承担且节约价值大于1万元的修复项目属于第一类,由各单位报炼钢厂设备科,再由设备科向集团公司鉴定小组申报鉴定确认.原则上按照修复创节约价值的 2奖励所在单
18、位;各车间提出需外委修复的项目属于第二类,必须由炼钢厂鉴定小组鉴定同意后报装备部委外修复,按照节约价值的 0.5奖励提出车间;对于修复后创节约价值小于 1 万元的项目属于第三类,每月 28 日前统计上报修旧利废领导小组审定,每季度按照节约价值的 2奖励所在单位.每季度由设备科统计后报装备部审批,按照以上办法进行奖励.10、凡是申报采购计划单件大于 1 万元的备品配件,设备科要审核原备件失效原因.凡具有修复价值的,令车间通过修复使其恢复技术性能,不再购置新备件.11、对能进行修复利用的设备、备件,由于其价值小而未进行修复报废的,可根据检查或举报,一经查实,视其情节及价值大小对相应个人和单位进行处
19、罚,处罚金额为该设备或备件残余价值的 5-10%.12、对未积极开展修旧利废活动的单位在经济责任考核制中扣单位奖金200-1000 元.设备技术管理 1、未经设备副厂长同意,任何人无权带领外来人员进入资料室,炼钢厂任何人无权对外来人员提供技术与资料,每发现一次扣 50200 元;情节严重的作下岗处理.2、厂内部小型技改的奖励 2.1 车间、科室提出的内部小型技改,经报主管科室审核后再报主管副厂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费用可进厂内部技改成本.2.2 厂布置的技改任务,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未按期完成,则考核责任单位 100500 元/项,如不服从安排或工作拖沓,可由主管科室提出
20、考核意见,报主管副厂长批准.2.3 若保质保量完成内部技改任务,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时按规定格式申报到主管科室,经厂相关领导审批后,资料存设备科资料室,并按以下等级进行奖励:奖励等级 效益 奖励金额 一等奖 500 以上 5000-15000 二等奖 300-500 3000-8000 三等奖 100-300 2000-5000 四等奖 50-100 1000-3000 五等奖 10-50 500-1000 鼓励奖 10 以下 100-500 2.4 奖励按项目参加人员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主要有功人员不得低于奖励的60%.2.5 厂内部技改项目可参加集团公司小改小革及科技进步奖的申报.操作管理 1、
21、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否则按 50 元/次处罚.因操作失误或违规操作损坏设备,按炼钢厂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执行.2、对条件具备的岗位应持证上岗,对有证而又不持证上岗的按 10 元/次处罚.3、对使用的设备,室外设备必须见本体,室内设备必须见本色,否则按 20 元/次处罚.4、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不带工具空手去处理问题,发现一次扣 50 元.5、维修工人在进行设备检修时,设备操作工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配合检修、试车,未做到扣 50 元/人.6、长明灯、长明火、长流水、人走不关风扇,每次扣 2050 元.7、起重设备及其他车辆撞坏设备、铆焊件、工业建筑,所管理的车间必须及时报告设备科并有记
22、录.撞坏设备按价值 510处罚.对于不报告者,扣责任单位 100 元/次.8、吊车司机离开吊车必须关电源,未做到一次扣 20 元.因未关电源造成事故加重处罚.9、钢包车、渣车、余钢返回车等地面车辆,操作工要经常清扫卫生,保证减速机、电动机周围无积渣,周检查每发现一处未做好扣责任单位 100 元.10、连铸机检修时,操作工必须参加清理工作,保证大包回转台、二冷室、振动装置、拉矫机、输送辊、翻钢机、推钢机、尾部推钢机、液压步进冷床无积渣、无废钢、无氧化铁皮堆积,未做到,每处每次扣 100 元.11、转炉汽化班组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汇报的工作联系记录必须保持完整,经检查未记录,每次扣50元,丢失记录本
23、扣 100元.如造成压力容器或工作设备损坏,按设备事故条例考核,后果严重的按集团公司有关条例追究责任.12、皮带运输机、转炉本体必须保证传动部位的设备干净,不允许渣物堆积,影响正常运行,应每班干净交班,凡未做到每次扣 2050 元.13、因氧枪结砣强制吊坏氮封口、氧枪孔、烟道的扣 1000 元/次,造成割枪的,考核 500 元/支,并另承担相应考核;无故解除氧枪张力传感器报警进行刮渣器刮渣的,发现一次扣50100元,因此造成重大设备事故的以事故分析为准.14、上料皮带严禁带料启动,发现皮带带料启动,考核操作者50 元/次,若造成影响生产或损失,责任全部由操作单位承担.15、上料工必须加强工作责
24、任心,发现料位仪异常,应及时通知仪表工处理.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料仓满料后料溢出皮带,考核操作工200元/次.如造成皮带磨断等事故,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16、转炉倾动机构、氮封口及其周围,必须定期清扫干净,无积渣,每检查发现一处未做好扣 20-100 元.17、进废钢、铁水时严禁废钢槽、铁包撞击炉帽,凡发现撞击一次考核责任人100 元/次,由于撞坏炉帽漏水影响生产按生产管理制度执行.18、转炉冶炼时应精心操作,尽量减少喷溅,严禁烧损炉帽水箱,否则考核责任人 500 元/次.19、炉前指挥进铁水时,铁水包不能靠在炉帽上,以免铁水包上的加强箍将炉帽压变形、压坏而漏水,若铁水包进铁水时其加强箍靠在炉
25、帽上,则考核责任.人 100 元,由此造成炉帽漏水影响生产按生产管理制度执行.20、炉子倒渣时,由于操作失误倒出钢水烧坏炉帽,则考核责任人 500 元/次,并承担相应考核.21、渣盆倒余渣时严禁撞击,发现一次扣操作工和地面指挥人员各 50 元/次,因此造成的设备事故以事故分析为准.22、连铸生产时,严禁冷坯过拉矫机以免损坏拉矫机,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00元/次.23、严禁越岗操作,否则按 50100 元/次处罚,若因此造成的设备事故,以事故分析为准.特殊设备管理 1、电机管理 1.1 备用电机安装前,电工必须确认是否相符合,要吹干净电机表面和集电环室的灰尘和杂物,要测定转子绕组的绝缘,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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