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和关键设备检查项目表439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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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安全和关键设备检查项目表 表格编号:NO:01.证书与文件 序号 名称 要求 备注 1.1 1.行政文件及通知 2.各类证书 1.公司各部室下发文件。2.安技部转发上级公司文件及下发通知。1 所有船舶 01.国籍证书 02.海上(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 03.适航证书 04.吨位证书 05.载重线证书 06.防止油类污染证书 07.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08.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等级证书(适任证书、专业训练合格证书及船员服务簿)09.油类记录簿(150 总吨以上油轮,400 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10.船上油污应急计划(150 总吨以上油轮,400 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11.垃圾记录簿 12.
2、垃圾管理计划 13.符合证明(DOC)副本 14.安全管理证书(SMC)正本 15.完整稳性手册 16.防火档案(消防设备维修保养计划)17.保赔险或油污责任险保单副本 18.气胀式救生筏检修(合格)证书和静水压力释放器(合格)证书 19.大型固定式灭火系统钢瓶检定及称重合格证书 20.GMDSS 设备产品证书 21.挂靠外轮许可证 22.船舶营运证 2水船 01船员健康证明(甲板部船员)02供水卫生许可证 03水质化验报告 3.其他文件资料 01.训练手册 02.防火安全操作手册 03.消防培训手册 B A B 1.2 资料 1.驾驶台应张贴资料 01.驾驶台规则 02.船舶应变部署表 03
3、.油污应急部署表 04.船舶操纵技术要素图表 0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沿海港口信号(一)(二)C 1.2 资料 06.A 系统浮标图 07.磁罗经自差曲线表 08.GMDSS 设备操作指南 09.应急舵操作程序 10.防火巡回检查图 11.上海港港章或港口规定 12.驾机联系制度 2.记录簿的正确填写 01.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应按时记载船舶航行、停泊、锚泊作业动态等情况,船长记录簿应按规定要求的内容记录。02.出海船舶出海前,应召开航前会,认真填写航前会记录簿。03.夜航命令簿,出海航行船舶,船长就寝前应写妥夜航命令。驾驶员值班前应先阅读、签字,并在航行中认真执行,如有问题,需报告船长。0
4、4.磁罗经自差记录簿。05.VHF 通话记录簿、油类记录簿、油污应急计划项目训练、防火档案等应按要求规范记载。06.轮机日志电气日志锅炉日志货泵记录簿 按规定认真填写,轮机长每日审核签名。3.甲板部 01.测厚报告。02.锚链测量记录。03.各类船舶外部检查记录应妥善保存并按期整改。04.船舶船员各类证书,船上主管的责任人应逐一登记造册,注明有效日C B C B 期或换证、年检等日期,确保船舶相关证书不过期、不失效。05.船舶技术资料、图纸。06.年度检验或其他特别检验报告。4.轮机部 01.船舶原始资料,包括整套完工图纸、各种试验记录、检验报告、产品检验证书、设备明细表等技术文件。02.各种
5、设备、仪器、仪表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保管妥,做好汇总登记。03.主、付机检修时填妥“船舶保养测量记录表”,记录一份送交安技部,船上留存一份存档。04.厂修时船体结构改动,及 2 平方米以上钢板更新、整根肋骨更换等大修理记录,主要设备更换(包括电气设备、通导设备)以及管系、电气线路重大改动等修理记录。05.历次厂修、坞修的工程验收单、测量记录、修船报告、坞修报告、强度计算书、船检遗留项目整改书等。C 02.演习与训练 序号 名称 要求 备注 2.1 演练及培训记录 1.应急信号、应急职责的了解 01.每个船员都应熟悉各种应急信号的含义(包含探火员与保护人员的联络信号:一送绳;二到位;三撤退;四
6、救助)。02.每个船员都应熟悉自己在弃船、救生、消防、溢油、进水堵漏中的职责和操作,会穿着救生衣,会使用相应器材。2.救生、消防训练与授课 01.船员上船后,应在两个星期内,对其进行有关使用包括救生艇筏设备在内的救生和消防设备的训练并记录。每两个月内对所有船员进行包括船舶全部救生和消防设备的培训并记录。A 2.2 实操 1.消防演习 01.船舶应每月演习一次(一班二运转应二次),如果 25%以上船员换班,则应在离港后 24 小时内举行演习(新接船开始前应进行演习)。02.消防演习的内容包括:02.1 向集合站报到(消防人员携带必要器具在 2 分钟内到达),并做好准备执行相应任务。02.2 启动
7、消防泵,在 5 分钟内有效出水,至少射出二股水柱。02.3 检查消防员的装备和其他救助设备。02.4 检查有关的通讯设备。02.5 检查水密门、防火门和防火闸的工作情况。02.6 检查供随后弃船的必要装置。02.7 演习后的设备应放回原处并保持随时可用。03.应安排船舶不同部位失火及外部救援的演练。04.演习应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或以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格式记录。2.弃船(救生)演习 01.沿海航区船舶每月演习一次,长江 A 级、内河船舶每 3 月演习一次(一班二运转应二次),另外按 SOLAS 公约要求,若在一港调换船员达 25%以上时,则应于开航后 24 小时内再作一次弃船(救生)和消防
8、演习。02.航行中进行弃船演习,应在船长(驾长或当班驾驶员)指挥下,在安全水域内进行 02.1 驾驶台、现场、艇之间应保持通讯畅通。02.2 无论航行还是停泊,演习开始前,应试验集合与弃船所用的应急照明系统。02.3 每艘救生筏应有 1 名指挥、1 名副指挥,各持有 1 份该救生筏名单。03.弃船演习动作的时间要求 弃船演习,应在 2 分钟内穿妥救生衣,各自按应变任务卡上的要求带妥器具在集合点集合。保暖服应在 2 分钟内穿着完毕。04.演习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或以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格式记录。A 3.防污染演习 船舶应每 3 月演习一次,全年应包含有二次事故性的防污染演习。2.2 实操 01
9、.按项目巡回演习。02.演习应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或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格式记录。4.其他演习 其他标识的紧急情况应每年各演习一次:4.1 碰撞 4.5 进水 4.2 搁浅、触礁 4.5 严重人员伤害 4.3 人员落水。4.4 设备机器损坏造 成不能续航。A 03.应急安全设备 序号 名称 要求 备注 3.1 救生设备 1.救生设备登记检查养护记录 救生设备应按公司 QSMS 文件登记并定期检查养护并记录。2.救生筏施放装置和照明 01.救生筏附近应张贴操纵规程和操作示意图,并能在应急照明情况下可看清。筏的集合与登乘地点、降落设备处及准备降落水域应有应急电源照明系统,提供足
10、够的照明。每筏应备有登乘人员名录,放置在救生筏水密筒内。02.救生筏外表完整无损,释放活动部件有良好的维护保养,应能正常释放。3.救生筏 01.首缆系统应在船舶与救生筏之间起连接作用,这种连接应确保气胀式救生筏在充气时不至被下沉中的船舶拖沉没。02.静水压力释放器应保证在水深不超过 4 米时自动脱开救生筏,并配有手动释放顶针。03.救生筏应配备释放说明。04.筏架装置要方便救生筏投放。4.救生圈 01.应标出船名、船籍港,另一面以汉语拼音写明船名、船籍港。02.每舷至少 1 只救生圈配有可浮救生索(直径不小于 8mm,长度为存放处至轻载水线的 2 倍或 30 米,二者取大者)。03.船艉附近配
11、有 1 只救生圈。04.50%的救生圈应配有自亮灯。其中,存放在驾驶台两侧的 2 只救生圈还应配自亮灯和自发烟雾信号(内河船舶除外)。带自亮灯救生圈不应有救生绳索。A B 5.救生衣 01.在船人员应每人配有一件救生衣,救生衣上的标识应清晰(含汉语拼音),反光带有效,并配有细索系牢的哨笛。船舶驾驶台、机舱、值班场所应配备值班人员的救生衣。02.存放救生衣处应有 IMO 标志。6.遇险信号 01.按规范要求配足降落伞火箭信号,并保持在有效期内。02.存放处应标有 IMO 标志。A 7.抛绳设备 01.除内河船舶以外,船舶应配备抛绳器设备,船长大于和等于 60 米的船舶,应配备手提式救生抛绳器 4
12、 具或抛绳枪 1 套。02.存放处应标有 IMO 标志。8.救生通讯/报警设备 01.船舶除双向 VHF、SART、应急示位标正常外,还应保持通用应急报警系统正常(含公共广播系统)。9.救生设备的检查要求 01.每周救生筏进行外观目视检查(并记入航海日志)。02.检查和演习应记录在航行日志或以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格式记录。A B 3.2 消防设备 1.消防设备登记检查养护记录 01.消防设备应按公司 QSMS 文件登记并定期检查养护,并记录在消防设备检查养护记录簿。B 02.船舶应按交通部规定建立“防火档案”。2.水灭火系统 01.消防泵 01.1 机舱值班人员应在 5 分钟内将消防泵启动并有效
13、出水。01.2 应能保持足够的排出压力,压力表正常,阀件活络。01.3 泵及启动箱有标识。02.消防总管 02.1 消防总管无泄漏、无过度锈蚀,特别注意污泥易积聚处,易锈蚀地方的管子情况。02.2 消防总管上的隔离阀正常有效并有标志。02.3 消防总管放残水拷克有效,U 型管下部应有放残水考克并有效 。03.消防栓、消防皮龙、水枪 03.1 消防栓(漆红色)阀门活络,手轮转动自如,接口完好,周围没有任何障碍物品。03.2 皮龙箱完好无损,无过度锈蚀,配妥扳手并按规定编号。03.3 消防水带完好无破损,盘放正确,水枪、水带放置在一起,接口牢固,密封圈完好,所有水枪为带关闭装置的水柱/水雾两用型。
14、04.国际通岸接头 04.1 国际通岸接头(1000总吨及以上的近海、沿海航区船舶应配备),应备妥所需的螺栓、螺母、床垫,存放处应贴有标识并配有二把扳手。05.2 按防火控制图标注的位置存放。3.手提式灭火器(泡沫,CO2,干粉),手提式泡沫枪,推车式灭火器 01.存放位置、数量、型号应按规范配置与防火控制图所 标示的相符,手提式灭火器应有编号。02.灭火器应每月检查一次,灭火机药剂至少每三个月称重检查一次并挂牌;保持随时可用状态,有年度检验报告或验船师签署,配备的CO2、干粉灭火器至少5KG,泡沫灭火器至少9L,并有主管机关认可。03.机舱人员、驾驶员都应会使用机舱大型推车式灭火器,该灭火器
15、要保持能 自由拖动,附近整洁无杂物,胶管无老化状态。A B 04.使用过的灭火器应立即补充。05.泡沫管枪灭火器,应检查管枪接口,密封圈完好。吸管闷眼畅通。4.消防员装备 01.消防员装备(沿海航区的、500 总吨及以上货船应有一套,500 总吨及以上油船应有二套),均应按防火控制图放置。堆放有序。存放场所有应急照明,有 IMO 标志。02.防护服、消防靴、绝缘手套、硬头盔、安全带、安全灯、耐火救生绳、手斧、状况良好。03.空气呼吸器面罩,连接管,背架处于良好状况,低压报警正常,钢瓶储气量不抵于 1200L。04.耐火救生绳应有足够长度并有弹簧保险搭扣。05.全体船员应熟悉消防员装备的使用方法
16、。B A 3.3 固定灭火系统 01.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说明、释放量及示意图(与设备实际相符)应永久性张贴在控制站,输送灭火剂的管子上应清楚地标明这些管子通往的处所,相关人员操作熟练、熟知遥控操作、现场操作以及释放、泄放装置、瓶头阀等性能原理。02.气体钢瓶的安装正常,外部无过度锈蚀,瓶头阀释放装置安装正确,备手动开启的手柄。03.钢瓶至少每二年称重一次(应有称重检定证书),管路应至少每 2年吹通一次,并将证书保存在船上。04.管路完好,无过度锈蚀,控制阀活络。05.气体释放时声光报警必须按期试验并记录,保持正常,风、油切断联动装置正常(如有)。06.控制站符合结构防火要求,室温(045
17、),不堆什物,通讯、通风设备、照明(含应急照明)及备用钥匙完好。A B 3.4 火警探头及报警系统 01.应按公司 QSMS 文件定期试验失火报警系统并记录。02.报警系统主电源及应急电源正常,声光显示功能正常。03.安装在生活区的烟火探测报警系统应保持探头、按钮完整有效,防火门联动关闭装置正常。04.探火报警系统各装置不得无故关闭或拆除。A 3.5 防火结构 1.防火门 01.防火门应符合结构防火的要求,自闭式防火门禁止使用门背钩。02.防火风闸关闭装置(包括自动)工作状况良好,有 IMO 标志,开、关标志清晰。03.机舱天窗完好符合防火要求,开启、关闭(含外部操作)正常。04.机舱烟囱要符
18、合防火要求,烟囱开口关闭装置应保持功能良好,并能从外部关闭。2.通风筒 01.百叶窗式通风口关闭装置良好,通风筒的围壁及风雨密关闭装置良好,无明显变形、锈穿。02.机舱、锅炉间、舵机间等通风设备保养良好,通风筒档板开关活络,“开、关”标志清晰,风雨密闭装置良好。3.速闭阀 01.应急风、油切断及机舱油柜速闭装置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其操作处有明显标志。A B A 02.上述设备应按规定维修保养,试验情况应予记录。A 3.6 防浸水设备 1.水密门 01.水密门(窗)不变形,水密橡皮盼更无油漆、橡皮不老化,水密性良好,关闭后不露光、不渗水(海船),水密门手柄完好,开关活络。2.透气管 01.各货油
19、(水)舱、舱室透气管应按要求标识清晰,管盖开、关活络有效,油舱的透气管上的防火网罩完好。02.装油(水)孔、透气孔盖应能有效关闭。3.舱底应急吸入阀 B 04.应急吸入阀阀盘要有标识及开、关方向标识。05.阀杆高出花铁板 460 毫米。4.测量孔 01.各水舱、油舱透气管和测量管防浪水密装置良好,测量管盖齐全,透气管外部无明显锈泡。02.压载舱、清水舱、艏尖舱测量孔盖应标识对应舱柜。03.测量管自闭装置完好。3.7 航行设备 1.航行灯、信号灯 01.航行灯、信号灯、号型以及雾号装置等航行设备应处于良好技术状态。02.航行灯、号灯应急电源试验正常。C 3.8 助航设备 01.标准磁罗经(含操舵
20、罗经)无气泡、照明良好,方位仪、放大镜、帆布罩完好。罗经自差曲线表有效,并有自差测定记录。标准罗经和操舵罗经之间可正常联系,无操舵罗经的船舶,在操舵位置可清楚看清标准罗经的反射面板。02.雷达外表清洁,显示屏无污迹,图象显示清晰,中心点、艏标线位置正确,有雷达盲区及扇形阴影图表。03.卫星导航仪(GPS)、航行警告和自动气象接收仪(NAVTEX)、测深仪(ECHO SOUNDER),外表清洁,检查天线的固定,水密情况,设备工作性能正常。航行警告自动接收器(NAVTEX),能用接收信息 或运行自测程序,检查 NAVTEX 接收机情况正常。04.测深仪记录器及面板是否清洁,每半年是否检测误差,并在
21、航海日志上记录。05.气压仪面板是否清洁,每半年是否校测误差,并在航海日志上记录。气象台校测电话(643867006358)应张贴在气压仪旁。B 3.9 应急操舵和报警 01.每三个月应进行一次应急操舵演习。02.应急舵演习应包括:02.1 在舵机室内的直接控制。02.2 与驾驶室的通信程序。02.3 转换动力供应的操作。03.演习应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或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格式记录。04.驾驶台操舵装置的报警设备应能正常工作。05.应急舵操作程序应使用方块图说明,在驾驶台、舵机间张贴,并与设备实际相符。A 3.10 应变部署表及防火控制图 1.应变部署表 01.应编制适合本船情况和符合 S
22、OLAS 公约要求的货船 应变部署表,在驾驶台、机舱、餐厅或公共场所永久性的张挂,该表的船员名单和职务,应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并由船长审核签名。02.应编制适合本船情况和符合 MARPOL 公约要求的溢油应变部署表,在驾驶台、机舱、餐厅(或公共场所)永久性的张挂,该表的船员名单和职务,应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并由船长审核签名。03.船舶每个人员应配备 1 份应急任务床头卡。04.人员变动应及时更新。A 2.防火控制图 01.沿海航区、1000 总吨及以上的货船;500 总吨及以上油船应配有 船舶防火控制图和救生设备布置图,在餐厅张挂。02.防火控制图标示应与船舶实际配备一致。03.船舶应有固定展
23、示的防火控制图,该图需经船级社审核认可,图纸完整、清晰。04.防火控制图及操纵说明应按规定永久性地至于甲板室外面有醒目标示的风雨密筒内,以有助岸上消防员。04.航行通告和海图 序号 名称 要求 备注 4 航行通告和海图 1.按公司 QSMS 文件配齐的航海资料,主要有:01.航海图书目录 02.航标表 03.有关海图 04.天体高度方位表 05.里程表 06.中国沿海港口信号表 07.航海天文历及附表 08.太阳方位表 09.中国沿海港口资料 10.航路指南 11.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12.潮汐表 13.航海通告、改正通告、长江航行通告 2.按公司 QSMS 文件要求管理 海图领用、
24、登记有条理,保管整洁、有序,海图改正应按要求和规范改正,并及时改正到最新(运输船以下航次为准,港内作业船及临时出海船以收到航行通告二日为准)。02.海图应按规定标妥计划航线、航向、航距。转向点,应标明船位的依据。实行分道通航的海区应标明分隔带或分隔线。船舶航行转向点应按海图所示依据转向,并记录在航行日志内。不可仅凭 GPS 测定,而未用雷达等航海仪器校对。近海 沿海及以上 近海 近海 近海 近海 近海 近海 近海 B 05.甲板设备 序号 名称 要求 备注 5.1 甲板 1.露天甲板 01.主甲板、艏艉甲板及舷墙舱口围、装卸设备外部维修保养良好,无过度锈蚀。02.主甲板无过度塌陷、无裂纹,不影
25、响局部强度。03.舷墙、肘板及根部与甲板连接处无裂纹。2.老旧船特别检查 01.甲板舱室、舱口围板无锈蚀严重的环带或烂洞。02.甲板机械底座无严重锈蚀。03.进入货舱通道完好。04.舱内肋板与船壳板无脱焊。05.货舱壁无裂纹、无锈蚀严重的环带或烂洞。06.舱底板及其四角连接部位、隔舱板货舱肋骨极其上下端衬板(包括焊接区)无裂纹、无严重锈蚀。07.压载舱内部结构正常。B 5.2 货油(水)管系、阀门及舱盖 01.甲板货油(水)管系、阀门开关活络,标记清晰。无渗漏、滴漏。02.油船的货油舱呼吸阀工作正常,手动的开、关柄活络。防火网罩完好。03.货油(水)舱舱盖(含小舱盖)、物料舱舱盖水密性能好,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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