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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马王政时代是指古罗马在公元前 753 年到前 509 年这一时期,又称为罗马王国,伊特鲁里亚时期。是罗马从原始社会的公社制度向国家过渡时期。此时的古罗马还没有成为强大的帝国,只不过是个微缺乏道的小镇,尚未建立国,是一个传统的君主制国家 公元前 510 年罗马人驱逐了前国王暴君卢修斯塔克文佩布傲慢者塔克文,完毕了罗马王政时代,建立了罗马国,国家由元老院、执政官和部族会议itia Tributa三权分立。掌握国家实权的元老院由贵族组成。执政官由百人队会议从贵族中选举产生,行使最高行政权力。部族大会由平民和贵族构成。公元前 509 年公元前 27 年 3、斯巴达克大起义,前 73 年 斯巴达克率
2、领的奴隶起义,是受不了奴隶的非人待遇,于是,轰轰烈烈的奴隶大起义爆发了。起义者最初战无不胜,以至罗马无人敢出来当执政官。但起义坚持了三年后,被克拉镇压下去了。起义所以失败,是受历史条件局限。如人数已开展到 12 万,行军线是直南直北,这一方面说明其力量强大,一方面也说明其斗争目标模糊。加上罗马帝国此时还比拟强大,所以起义悲壮的失败了。格拉古兄弟改革 公元前 135 年,提比略出任人民保民官。就任后,提出土地改革法案。法案规定每一个土地占有者占有的土地不得超过500犹格,最大的两个成年儿子可以各占有250 犹格,这样就限定每家占有土地只 1000 犹格约 250 公顷。凡超过的全部交还国库,然后
3、分30 犹格的小块土地,分配给贫穷农民世袭使用,但制止出售和转让,防止农民再度破产。法案提出后,得到了广阔平民的支持。这个法案,触犯了大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他们用种种手段阻止法案的实施。他们一方面隐瞒土地数额,并一方面唆使另一保民官运用否决权,使法案不得通过。为了使法案得到贯彻,提比略违例提出连任下界保民官。然后就在选举大会上,贵族派人扰乱会场,选举被迫解散。次日清晨,提比略的拥护者占领了公民会议的集合地点。贵族唆使大批流氓无赖武装袭击会场,提比略及其拥护者 300 多人,倒在血泊之中,他们的尸体被抛入第伯河。10年后即公元前 122 年,提比略的弟弟盖约中选为保民官,他在新形势下把土地运动推向
4、新的高潮。盖约提出了以下一些改革法案:一是土地法,根本上是提比略土地法的继续;二是粮食法,规定从国库中拿出粮食来,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贫困的居民;三是修筑道路法,使城市贫民得到工作的时机;四是亚细亚行省法,把新设的亚细亚行省交给骑士承包税收,以满足骑士阶层的要求;五是审判法,在原来由元老担任的 300 名法官外,另增加 300 名骑士出身的法官。所有这些措施,使盖约获得了更广泛的支持者。在城市平民和骑士的支持下他连任下一年的保民官,提出了两项更为激进的新法殖民法和公法。拟以开辟殖民地作为保证土地法实施的补充措施。盖约又提议给拉丁人和意大利同盟者以罗马公,但罗马公民不管哪个阶层都不愿让非罗马人
5、分享公,因为引起普遍的不满。他在竞选第三任保民官时落选了。盖约卸任后,元老贵族和一局部骑士对他进展公开的攻击。在讨论废除盖约在迦太基建立殖民地的提案时,发生了剧烈的争执,导致大规模的械斗。盖约派的 3000 多人被杀害,盖约也在被迫中不甘被俘自杀了。格拉古兄弟改革虽然失败了,但它在政治上打击了元老贵族派,揭开了战时代的序幕。特别是盖约改革中,注意开展骑士利益,以及注意消除罗马人与意大利人政治差异的“同盟者公问题,这是符合历史开展趋势的。马略军事改革,前107-103年 推行以雇佣兵制取代公民兵制的改革。公元前 2 世纪末,由于罗马奴隶占有制的开展、土地兼并和连年战争,小农纷纷破产,公民兵制的根
6、底遭到破坏。公元前 111 年罗马与篡-夺努米底亚王位的朱古达发生战争。因罗马军队腐败,指挥无能,以致战事旷日持久。公元前 107 年马略首任执政官(前 104前 100、前 86 年,他又 6 次中选执政官),受权征讨朱古达,并开场推行军事改革。他于公元前 105 年取得了这次战争的胜利。继而在公元前 104前 103 年在高卢南部和意大利北部与日耳曼人的金伯尔和条顿诸部落的战争中取得胜利,同时完成了军事改革。将原有的征集公民兵改为募兵制,招收穷苦公民服役。规定士兵服役期为 16 年。服役期间由国家供给装备、给养和支付军饷。退役士兵由国家分给土地。扩大军团人数,由 4500 人增至 6000
7、 人;实行新编制,1 个军团包括 10 个联队,1 个联队下辖 3 个中队,中队下分 2 个森图里亚(又译百人队);采用不同武器、兵种和训练程度为根底的战斗队形,以增进作战的灵活性和指挥效能;增加工兵和机械装备。加强军纪和训练。马略的军事改革对罗马历史开展有深远影响。改革扩大了兵源,增强了军队战斗力,同时使军队性质逐渐发生变化,成为社会、政治斗争的重要因素。拉的专制 前81-79年 第一次米特里达梯战争时,统治者部的矛盾就开场剧烈起来。当时,在谁担任东征司令官的问题上,马略和拉的斗争颇为剧烈,当拉的军队还未开出意大利时,保民官在马略的怂恿下免去了拉东征司令官的职务,拉立即返回进攻罗马,大肆捕杀
8、马略党人,这是罗马历史上第一次自己的军队进攻自己国家的恶例。马略在拉的捕杀下只好逃往非洲,但拉于前 87 年东征走后,马略又返回罗马进展了五昼夜的血腥报复。前 86 年,马略第七次任执政官,此后不久便死去,而在的拉,于前 83 年回到罗马后又开场了一场血腥屠杀。据史家估计,战被杀者达 10 万人。前 82 年,拉在罗马专制,这是罗马历史上第一次专制,但这位太上皇于公元前 78 年病故,罗马政局再次开场动乱起来,动乱的结果是出现了前三头政治,即由克拉、庞培、恺撒三巨头来左右罗马政局。前三头同盟 克拉是镇压斯巴达克起义的刽子手,他并无军事才能,镇压斯巴达克起义有幸运成功的因素,他实际是以富豪知名,
9、有私人消防队,但他的消防队是讹诈消防队,所以他又是罗马有名的吝啬鬼,尽管他曾以一万桌酒席搞宴请,试图洗刷自己的不好名声,但不仅未见效,还差点卷入“卡提林阴谋中,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他开场向庞培、恺撒靠近,以捞了取政治资本。恺撒的姑母是马略妻子,拉专制后,恺撒受迫害逃亡在外,他论权势不及庞培,论财产不及克拉,但论政治野心,他比他们大得多。拉专制完毕后,恺撒返回罗马,由于他乐善好施,在罗马平民中颇有声望,但在前 61 年出任西班牙总督时,恺撒已穷得无法前去就任,克拉于是帮他还清债务,摆脱窘境。前 60 年,恺撒返回罗马时虽很富有,但元老院也刁难他,于是,他与政治上不得志的克拉、庞培结成秘密同盟,三
10、位同病相怜者为了更好地勾结,恺撒当了年近 50 岁的庞培的岳父。前 59 年,恺撒任执政官,前 58 年又出任高卢总督,在此期间,恺撒的势力日益澎涨。前 56 年,三巨头划分势力围,恺撒统治高卢,庞培统治西班牙,克拉统治。前 54 年,恺撒女儿去世,次年,克拉死于帕提亚战争,这样,三头便剩下两头,庞培联合元老院要求恺撒交出兵权,否则就以公敌论处。恺撒借口逃往高卢的保民官人身权利受到侵犯,于前 49 年向罗马进军,庞培和元老院仓皇逃往希腊。前 48 年,庞培与恺撒在法萨卢决战,庞培失败后逃往埃及,恺撒于是追到埃及,老女婿被埃及人给杀了,但小岳父在埃及有了艳遇,恺撒和托勒密王朝的女王科里奥帕特拉成
11、了情侣。前 47 年,米特里达梯又起兵反罗马,恺撒前去镇压。前 46 年,恺撒又肃清了非洲和西班牙庞培的残部。前 45 年,战以恺撒胜利暂告完毕。恺撒专制后,进展了一系列改革,-其围之广令人吃惊,有经济和政治的,还有文化方面的。但这位著名的政治家的专制引起了派的不满,前 44 年 3 月 15 日,恺撒在元老院会议上被人刺杀。罗马政局又开场动乱起来,结果是安东尼、雷必达、屋大维三巨头控制了罗马的政局。后三头同盟 安东尼是恺撒的心腹部将,雷必达是骑兵长官,屋大维是恺撒的养子,三人于前 43年公开结盟后,借口为恺撒报仇实行大屠杀,以摧毁敌对力量,恐惧中有 300 名元老和两千名骑士被杀。前 40
12、年,后三头划分势力围,有权势的安东尼统治富裕的,雷必达统治非洲,屋大维统治西方和高卢,意大利由三头共管。后三头为加强政治同盟关系,也效仿前三头的联姻作法,安东尼当了屋大维的姐夫。不过,三巨头的关系不久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屋大维登基 屋大维是出色的政治家,成为三巨头时还不满 20 岁,他坐镇西方后便开场了他早已胸中有数的方案。前 36 年,他借助雷必达的兵力消灭了西西里庞培的剩余势力,接着又引诱雷必达的士兵倒戈,剥夺了雷必达的兵权。这样,三头也剩下了两头。此时,屋大维虽然在意大利失势,但安东尼在也稳固了统治地位,并在埃及当起了模丈夫,屋大维又开场了他的下一步方案。前 32 年,屋大维带着武装随从
13、,迫使拥护安东尼的两个执政官和 300 名元老逃往埃及,安东尼于是修书遗弃了屋大维的姐姐,屋大维为了报复,破坏古老的习俗,迫令神庙贞女交出安东尼的遗嘱,并向元老院宣读,结果激起罗马人的不满,元老院和公民大会于是剥夺了安东尼的一切职权,并向埃及女王宣战。前 31 年,屋大维和安东尼在阿克兴海角决战,屋大维在其将军兼好友阿格里帕的帮助下逆转战局,一同前往观战的克丽欧巴特拉在其余战舰的掩护下突破罗马舰队包围撤退,安东尼紧随其后。回亚历山大之后,女王并没有公布事实,而是散播屋大维战败的消息。前 30 年,屋大维进兵埃及,保卫亚历山大。安东尼和克丽欧巴特拉经过阿克兴海战后实力大减,已无力与屋大维抵抗。对
14、安东尼一往情深的克丽欧巴特拉单独与屋大维会面,希望如果自己可以说服安东尼投降则屋大维可以绕其不死。屋大维容许了。于是克丽欧巴特拉写信给安东尼谎称自己已自杀,希望他能够投降于罗马。安东尼看到女王的亲笔信之后悲哀欲绝,拔出短剑自刎,却未立刻死去,此时他又得知女王还活着,立刻令属下把自己送到女王宫殿。而这时的克丽欧巴特拉已经遭到屋大维软禁,她在两个衷心的侍女的帮助下把奄奄一息的安东尼用绳子吊进了自己的房间。安东尼最终死在了女王的怀里,他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一个罗马人,却最终被另一个罗马人打败了。安东尼死后克丽欧巴特拉伤心欲绝,她撕毁自己身上的衣服,把安东尼身上的血涂在自己脸上,称他为“主人“神明,之后
15、女王开场绝食,但是屋大维用她的孩子们的生命威胁她,使她迫不得已暂时放弃自杀。克丽欧巴特拉假意放弃自杀并且生称自己愿意跟屋大维回罗马。与此同时她秘密地命一个农夫将毒蛇藏于无花果篮里骗过罗马守卫带进王宫。她在自杀前派人给屋大维送去遗书,遗书中请求屋大维将她与安东尼合葬。盛装的女王最后用毒蛇自尽了,她的两个侍女先后也用毒蛇自杀。当屋大维得知消息并且赶到女王身边时,奄奄一息的侍女查米拉正扶正女王头上的金冠。罗马士兵气急败坏的责问道:你的女王怎么成了这样.!查米恩答复道:这样不是很好么.许多埃及的君王都是这样走的。托勒密王朝就这样完毕了,埃及并入罗马幅员。屋大维接着凯旋罗马,一个世纪之久的战终于完毕,国
16、最终被帝制埋藏了。一切国家的衰败都有经济根底上的原因,古往今来所有的文明都很难克制的一个问题就是贫福分化,处于上升期的文明不存在这个矛盾,但是一旦上升完毕进入稳定开展时期后,这个-矛盾就会越来越突出。古代社会里的贫富分化表达为土地兼并,现代社会里则是垄断公司,不过由于商业活动更加灵活、股份制、税收、反垄断等因素,现代商业社会里,这一矛盾的激化过程似乎比古代社会延长了很多。罗马亡与贫富分化,古代中国的王朝更替也是如此,其实王朝更替的意义就是把既有的财富占有方式推倒重来、重新洗牌,再过几百年土地又会重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失地的流民会再次推出新的王朝,如此循环而已。早期的罗马宛如一个新生的婴儿,无论
17、贵族和平民其实都差不多贫穷,都保持同样的质朴,据说建城之初四方的逃犯、奴隶、亡命之途涌进罗马,只要能说的出自己父亲的就被划分为贵族了,这样的贵族比平民能富多少呢.随着罗马的不断扩,战争的时间和地域越来越长,长期服役的公民兵在战胜回家后发现,家中的田地已被贵族们占有了,甚至家人为了生活还借了大量的债务。矛盾由此产生,矛盾的表现形式更多的是平民和贵族间的政治斗争,但是看看斗争的容,废除债务奴隶,制止贵族拥有300犹格以上的土地实质上核心是经济层面的容,保护罗马的小农根底,抑制土地兼并。但是这种努力是徒劳的,直到马略改革,实质上是放弃了这种努力,退而求其次,将公民、土地、兵源之间的关联割断了,贵族可
18、以任意的占有财富,国家供养职业军人以取代以前的义务公民兵制,短期确实解决了当时的问题,但从那以后,财富集中的过程加速且无法逆转了,罗马已经开场蜕变。当扩在不断进展时,大量的新增土地、财富、奴隶不断的滋养着罗马,财富虽然在集中,但是总还能有小比例的利益拿出来满足平民的需要,所以矛盾是可以在开展中掩盖的,如果士兵们抱怨这次战争里分配不公了,那就再来一次战争再掠夺一批财货来给安抚大家。在图拉真皇帝最后一次对达西亚的大规模扩之后,世界上再无值得占有的土地,再无值得劫掠的人民了,失去了战争的滋养,罗马的异化就是一条不归路了。少数的奴隶主贵族掌握了绝大局部土地和财富,家庭农庄在乡村消失了,村落衰败了,取而
19、代之的是大奴隶主的庄园,流离失所的自由民除了当兵就只有流入城市乞食为生,毕竟他们还有选票,国家供给他们食物和娱乐角斗表演,这种取悦群众的方式至今也没变过,财物或者娱乐公众假期,1600年以后,在中国也形成了类似的阶层,吊鸟笼的八旗子弟,不过两三代人,寄食的生活就使剽悍的八旗兵变成了废物,罗马人民的战斗力变成什么程度就可想而知了,这种生活腐蚀的不光有体格,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腐蚀,人格的瓦解,西塞罗就曾发出过这种担忧,然而只看到问题的严重不代表有解决问题的方法。恩格斯把这种罗马人称为流氓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不为衣食奔波,剩下的精力用来耍流氓,倒也很合情合理。不久之后罗马公民中再无可用之兵,只有依靠蛮
20、族人来充当军人。富人们忙着聚敛财富、眈于享乐,穷人们虽无财富,也衣食不愁,每天被角斗场上的鲜血麻痹着,双方都甘于自己的堕落,虽然罗马不是灭亡于他们之间的争斗,但是却是灭亡于他们的堕落,究其根源还是贫福分化造成的。对物质享受的欲望是人类的天性,在这种天性下必然导致对财富的争夺,必然导致贫福分化,有的会推倒重来如中国,有的会寄食于其他被征服民族之上如罗马,最终消亡的下场则是必然的。只有斯巴达那样的政体才能打破这样的宿命,所以柏拉图认为那才是最好的政体,包括后世的共产主义理想,也不过是对斯巴达的改良版,究其根源都是他们想通过一套制度来-战胜人类贪婪的人性。资本主义成认这种天性,不掩饰它,他们有很多方
21、法控制它延缓它,但是能否成功还很难说,因为资本主义还比拟年轻。不过从马克思那个年代看起来,资本主义确实已经矛盾很深了,什么是帝国主义,垄断就是帝国主义,则什么是垄断呢.不就是严重的贫福分化么.小公司被大公司吃掉,如同2000年前罗马小农庄被大庄园吃掉。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罗马法的开展 罗马法的产生 罗马法大约起源于公元前7世纪前后的古代罗马王政时代,当时,罗马的法律有人民大会的法律和平民大会的法
22、律,时代的末期,元老院的决议逐渐取代了王政时代的人民大会和平民大会的法律。氏族公社时期 公元前8世纪以前,罗马处于氏族公社时期。传说罗慕路斯于公元前754至前753年创立罗马城。王政时期 公元前8至前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此时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开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根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平民承当罗马大局部的税收和罗马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展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
23、促进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国时期 公元前6世纪中叶,罗马贵族被迫让步,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对罗马社会进展了改革,废除了原来以血缘关系为根底的氏族部落,以地域关系来划分居民,并按照财产的多少将居民划分为五个等级。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氏族制度的彻底瓦解,罗马奴隶制国家正式产生,罗马从此步入国时期。随着罗马奴隶制国家最终形成,罗马法也随之产生。当然,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罗马法是一种反映罗马奴隶主阶级的意志,保护奴隶制的剥削关系,稳固奴隶主阶级在国家机关中的统治地位以及对奴隶的无限权力的社会规体系。-十二铜表法?的制定 制定背景 和其它早期国家一样,罗马在国家形成的初期,并不存在成
24、文法典,唯一具有法律权威和功用的便是当时人的习惯,即一种未经政府明确成认而被一般人承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之规则的制度原则。由于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因此,它便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而这种法律 制度上的局限在司法制度落后的古代又往往会导致法律规的不准确。这样,无形中就为法官成心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平民们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的地位,主动组织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政府编纂成文法。元老院被迫于公元前454年成立了十人立法委员会,还派人到希腊考察法制。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二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构成了所谓的?十二表法?,由于这些表法当
25、时都是由青铜铸成的,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这是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是罗马法开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可惜的是铜表在公元前390年高卢人入侵罗马时被毁。构造与容 十二铜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十二铜表法?的原文早已丧失,但从后来罗马法学家的著作中可以看出:这一法律的容相当广泛,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相互交织。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役制 债务人假设无力归还债权人的债务,则债权人就可以把他处死,或卖至第
26、伯河以外的任何地方。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十二表法?的*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平安不受侵犯。历史地位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也是第一部可以按律量刑的法,是古罗马固有习惯法的汇编,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开展奠定了根底,是“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渊源。许多世纪以来,?十二表法?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意义?十二铜表法?的公布对于贵族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因为法律已经编成了明确的条文,量刑定罪,须以条文为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力作了限制。但是
27、平民的胜利还是初步的。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并没有因此而消除,两者之间的斗争也并没有因此而终止。双方斗争的结果,一方面调整了罗马公民部的阶级关系;另一方面又促进了罗马国家的立法工作。但也保存了一些比拟野蛮的习俗。编辑本段 根本容-一人法 人法是对在法律上作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的人的规定。1.自然人。包括两种:1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2法律上的人,指享有权利并承当义务的主体奴隶不具有法律人格,被视为权利客体。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三种身份权全部或局部丧失叫“人格减等。罗马法规定,只有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2.法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有初步的
28、法人制度。1法人的种类:社团法人,即以自然人的集合为成立的根底,如团体。财团法人,即以财产为其成立的根底,如慈善基金。2法人设立的条件:物质根底;最低法定人数3人以上,一定数额的财产多少没有严格规定;须经过元老院的批准或皇帝的特许。3.家庭法 1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2家或家族是指在家父权下支配的一切人和物的总和家父、妻、子女、奴隶、土地。家的特点是以家父权为根底国后期,家父的权力逐渐受到限制;3婚姻有两种:“有夫权婚姻、“无夫权婚姻。二物法 物法是罗马法的主体和核心,由物权、继承和债三局部构成。1.物权 1物: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对人有用的一切东西。它包括:有形物体和具有金钱
29、价值的东西;无形体的法律关系和权利。2物的分类:要式转移物,略式转移物;有体物,无体物;动产,不动产;主物,从物;特定物,非特定物;有主物,无主物;原物,孳息等。3物权:权利人可以直接行使于物上的权利其围和种类皆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由创设,其中所有权为自物权,其他的为他物权。4物权的种类:所有权;役权地役权、人役权;地上权;永佃权;担保物权质权、抵押权。2.继承 1分类: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2原则:早期:“概括继承;后来:“限定继承。3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以及遗嘱继承的方式等问题,罗马法上均有较完备的规定。3.债 1债的发生原因包括:合法原因,即由双方当事人因订立
30、行为而引起的债;原因,即由侵权行为而引起的债,称之为私犯;准契约和准私犯。2债的分类根据债的标的和标的物的不同:特定债和种类债;可分债和不可分债;单一债和选择债;法定债和自然债。3罗马法还对债的履行、债的担保、债的转移、债的消灭作了详细规定。三诉讼法 1.公诉:对直接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理。2.私诉: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它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3.诉讼程序:先后呈现法定诉讼、程式诉讼、特别诉讼三种形态。1编辑本段 罗马法的开展 公民法和万民法 1.罗马国前期公民法 公元前509年,罗马国建立。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
31、它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也是早期罗马法的主要容。公民法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则不够完善。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从而极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2.国后期万民法 随着商品经济的开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于是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它吸收了公民法和外来法的合理因素,但又有所开展和突破。它的根本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容
32、。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两个不同体系。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实际上,经过一段时期的适用与完善,万民法逐步取代了公民法,使法律具有了更大的适用围,成为稳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法学家活动的加强 在罗马法的开展中,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兴旺。公元前1世纪,罗马进入帝国时期。在帝国前期,法学家活动非常活泼,罗马法学的开展也进入繁荣时期。许多法学家还被皇帝授予法律解答权,其解答成为法律的重要渊源。法学家们著书立说,解释法律,形成了不同的学派,主要有普罗库尔学派和萨比努斯学派。其间出现了最著名的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
33、莫迪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概括罗马法学家的活动和作用是: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加立法活动。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到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执政期间,罗马法开展到成熟阶段。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565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进展法典编纂工作。从公元528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查士丁尼统治时期,编纂了拜占廷帝国的第一部法典,这部法典在公元12世纪开场被人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这部法典主要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和?法学阶梯?三局部,人们还把公元534年到查士丁尼逝世时的法律编纂后称为?新律?,
34、作为法典的第四局部。第一,?查士丁尼法典?这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公布的敕令进展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第二,?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它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根底加以改编而成。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第三,?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又译为?法学汇编?,于公元530533年编成。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聚集、整理,进展摘录,凡收入的容,均具有法律效力。第四,公元565年,法学家又聚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公布的敕令168条,称为
35、?查士丁尼新律?。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开展到最兴旺、最完备阶段。编辑本段对社会的影响 随着罗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种法规的及时制定和有效执行,提高了国家各级官吏的办事效率,规了他们的从政行为;裁决了大-量的商业纠纷,保护了正当的商业利益;同时还调节了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减轻了社会各阶层关系的紧程度,有利于罗马帝国的久安与繁荣进步。编辑本段 对法律的影响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开展、影响是很大的,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
36、,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根底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亦称为罗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罗马私法体系。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开展。?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开展。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的加
37、以仿效。2.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如公民在私法围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不告不理、一审终审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等。3.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具有相当的水平。它所确定的概念、术语,措词确切,构造严谨,立论清晰,言简意赅,学理精深。编辑本段影响的原因 第一,罗马法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生产根底之上的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它对简单商品生产的一切重要关系如买卖、借贷等契约以及其财产关系都有非常详细和明确的规定,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成为后世立法的根底。第二,罗马法的容和立法技术远比其他奴隶制和封
38、建制法更为详尽,它所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词确切、严格、简明和结论清晰的特点,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围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之合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都是适合于资产阶级采用的现成的准则。第三,罗马法中表达的理性原则、衡平观念等,也非常适合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开展的需要,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摧毁专制黑暗的封建法制、克制诸侯割据和政治分裂局面以及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制的重要武器。第四,罗马统治阶级运用武力扩大其幅员,强行适用罗马法律,以及被征服地居民折服罗马法的完备兴旺而自愿采用,是罗马法对后世,尤其是西方资产阶级立法发生巨大影响的又一个原因。第五,罗马的人权主义到目前
39、为止都是适用于整个世界的,它的设立对于整个世界的法律设定都有着深远的影响。编辑本段 罗马法的分类 罗马法学家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法律划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公法包括祭祀活动和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规;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方面的规。(2)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包括议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裁判官的告示等;不成文法是指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法。(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4)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长官法专指由罗马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容多为私法。其主要是靠裁判官的司法实践活动形成的。(5)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人法是规定人格与身份的法律;物法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诉讼法是规定私权保护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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