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保护器选择、使用、保护与维修实施规范5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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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听力保护器选择、使用、保护和维修实施规范(草案)1.范围 1.1 对听力保护器的选择、使用、保养和维修提出建议。1.2 特殊类型的听力保护器不在本标准所规定的范围,然而它们可分类于 6.4项目中,一些指导条文可能与其有关。1.3 在听力保持方案中,首先选择工程的与行政的噪声控制措施。个体的听力保护器应该作为最后的使用设备。2.定义 在本标准中应用了以下的定义。2.1 设定的保护值 APVf 听力保护器的倍频程(八度)衰减值以 dB 表示,是按照 ISO4869-2倍频程(八度)方法得到的。2.2 A-计权声压暴露值,EA.T 在一定时间过程(T),A-计权声压平方的时间积分值,以帕
2、2 小时(Pa2h)表示,如下式计算而得:21)(2.ttATAdttpE PA(t)是从时间(t1)起到时间(t2)止期间内的 A-计权声压的积分值 2.3 保 养 配戴者对听力保护器进行经常性保管的注意事项。2.4 有效保护 The reduction in LAeq,8h achieved by wearing the hearing protection,taking into account the time for which it is worn during exposure to the noise.2.5 等效连续 A-计权声压级 LAeq,T 以 dB 表示,如下示计算:
3、LAeq,T=10 lg21202)(1ttAPdttPT 时间过程为 T,平均值取自起始时间(t1)至终点时间(t2)之间,2-27 P0=210-5Pa 2.6 维 修 对保护器的经常性检查和修理,例如,置换耳帽中的损坏了的垫。2.7 噪声暴露水平,使之标准化成为日常 8小时工作日的数值,Lex,8h,以 dB表示,计算公式如下:Lex,8h=LaeqTe+10 lg(OeTT)Te 是工作日中的有效时间(以小时表示)To 是 8 小时中执行职务的时间 2.8 过度保护 选择和配戴的听力保护器衰减能力过强。注意此时将导致孤独或隔绝感以及对声音的感受发生困难。2.9 容许的暴露限值,PEL
4、在 8小时工作日中等效声压级为 85dBA或以上,或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卫生标准(GBZ1-2002)和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所规定的限值。2.10 预计的噪声级降低值,PNR 根据 ISO4869-2中 HML法测得的听力保护器的衰减值。2.11 选择 选择最适保护器的过程 2.12 简化的噪声水平降低值,SNR 根据 ISO4869-2中 SNR法测得的听力保护器的单一衰减值。2.13 固定的噪声 如果声压水平在全过程中的变动范围在 5dB以内,并且时间加权特性为 S(慢),此种噪声被认为是稳定的。2.14 使用 受保护人每日都配戴听力保护器。3.危害的鉴定、评价和控制 3.1 目的 主
5、要是要知道噪声的类型和水平,这样才能决定需要何种听力保护器。3.2 对危害的鉴定 3-27 对产生噪声的工作过程进行初步的检查:噪声的类型,如固定的、波动的或冲击式/脉冲式噪声,暴露于噪声的工人及其工作或暴露的方式。这个信息能决定评价噪声暴露水平所用方法及仪器。3.3 对噪声的评价 噪声的暴露水平应由一名合格的噪声检测员来检测。使用合适的方法和仪器。应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卫生标准(GBZ1-2002)或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3.3.1暴露的容许限值 3.3.1.1日常的平均限值 每日 8 小时 A-计权声压级不应超过 1.01Pa2h 或每日 8 小时等效 A-计权声压级不超过 85dBA
6、,应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卫生标准(GBZ1-2002)或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例 1 如一工人暴露于 95dBA 4小时,而在当日的其他时间所暴露的噪声小于70dBA,当该工人处于如下情况,则其每日的暴露水平将超过容许水平:(a)声压水平,EA=5.05 Pa2h(详见附录B,例 1),或(b)声压水平,LAeq,8h=92dBA(详见附录B,例 1),或(c)容许暴露时间=47分钟 38 秒(详见附录A)3.3.1.2顶尖限值 任何时间都不能超过最大的 A-计权声压级,即 140dB和最大的 C-加权声级水平为 140dB(TLVs及 BELs,ACG1H1997)。3.4 控制 为防止
7、因暴露于噪声而发生耳聋,最主要的目标应该是要使工作场所的噪声水平降低到最小。这可以尽量用工程的控制措施来完成(例如,隔绝振动和减幅和减幅、密闭噪声源、树立隔音屏蔽、加强吸收等处理方法以改进室内的音响),以较安静的设备置换室内有噪声的设备,将噪声源安置于距坚实的墙壁及墙角较远处,降低落体的高度及有效地维护机器和设备。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卫生标准(GBZ1-2002)或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的内容。如果不能利用这些方法或者已经具备了这些设施还有噪声时,将需使用适合的听力保护器。4.听力保护设备 4.1 目的 保护听力的目的是保证工人在噪声水平已超过容许暴露水平时可适当地受到保护。4.2 说明 4
8、-27 工人暴露于超过容许的噪声水平,或超过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卫生标准(GBZ1-2002)或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中指出的容许噪声水平时。如果处于下列情况,将需使用适当的听力保护器。(a)在每日8 小时,每周5 天工作日的工作安排中,每日的LAeq,8h超过85dBA或(b)每周的声压水平 LAeq,4h超过 85dBA,或(c)每周的声音暴露水平 EA超过 5.05Pa2h 或(d)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每周的容许暴露时间 4.3 听力保护器的标准 听力保护器需符合下列的任一种标准或与其相当的要求:ANS1(USA),CEN(欧洲),AS/N2(澳大利亚/新西兰)及 JIS(日本)。4.4
9、用人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必须为在工厂中所有工作的人员,当他们暴露于或可能暴露于过量的噪声时,提供适当的听力保护器。听力保护器必须是:(a)正确的适合于使用者;(b)将使用者所暴露的声压水平降低达到 85dB(A)以下;(c)不致损伤使用者的健康与安全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及实施一些措施以保证:(1)听力保护器被适当的发放及维护(2)教导使用听力保护器的人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用人单位必须在所有人们将要或可能暴露于过量噪声区的入口或其外围设置明显的警告标记。4.5 职工的责任 职工在使用听力保护器时应按照说明书或遵循所受到的训练去使用。5.听力保持方案 5.1 目的 提供听力保护器仅仅是用人单位全部职
10、责的一小部分,并且其本身不能保证有效地防护噪声的危害。听力保护器应该被视为是暂时性措施,直至噪声的水平被降下来。在没有其他实质性代替方法时必须使用听力保护器。5.2 方案的管理 5.2.1方案的负责人 5-27 用人单位应该建立一个听力保持方案,并且指定一个协调员管理方案的实施。此人应该具有听力保护方面的知识,并且最好是在职业卫生与安全方面受过良好训练。他将全面地负责方案中每个项目的有效实施,并且要得到领导者的充分支持。5.2.2标准操作程序 的文字说明 应建立和实施关于方案及其所含项目的标准操作程序的文字说明。其内容中应包含常规使用听力保护器的操作程序。在适当场合下,对负责全面的协调员的适当
11、人员授予负责实施方案中某些项目的活动的权利(见附录A)5.2.3正确的记录 正确的记录噪声的检测结果,所发放的听力保护器,听力保护器适合性的检测、训练及定期检查及维修等内容。噪声检测的记录至少要保存10 年。5.2.4方案中的项目 一个全面的听力保持方案应包括以下项目:(a)在所有具噪声的区域显示听力保护器的形状;(b)选择合适类型的听力保护器;(c)当发放听力保护器时要保证对工人是适合的;(d)训练工人能正确的使用和保养听力保护器;(e)监督听力保护器的正确使用;(f)听力保护器的检查和维修;(g)常规检测工人暴露于噪声的情况;(h)定期评价和核查方案的进行情况;(i)常规的听力检查。图 1
12、 听力保护器的标识 6-27 5.3 为使听力保护器有效,必须选用正确的类型,恰好适合于工人的耳朵,在有噪声的场所内要始终配戴,并且予以正确地维修。听力保持方案的目的是保证对噪声的危害给予适当和有效的防护。6.分类 6.1 耳帽 耳帽包括附在双耳的环状物和与头部相帖服的垫,它通常用泡沫塑料或液体作填充物。耳帽的杯通常是用吸收声音的材料做里衬。两个耳帽通过一个有弹性的带头带连接起来。头带常是用金属或塑料制成的。另有一弹性条带与两个杯状物相连或连于靠近杯状物的头带。这个弹性带是当头部或颏下的带损坏时,用以支持杯状物的。有时耳帽具备一个只适用于左耳的杯状物及另一个只适用于右耳的杯状物。耳帽有普通型及
13、一些固定尺寸的型号。6.1.1连接杯状物的条带的类型 耳帽上装备有条带、颈带、颏带及通用带。备有颈带、颏带的耳帽可与安全头盔同时使用。通用带可放在头顶、脑后或颏下。通用带、颈带及颏带可与头部弹性条带同时使用以保证耳帽能完全附贴于耳。6.1.2配备耳帽的头盔 这是一种工业用安全头盔,其两壁与耳帽的杯状物相连接。6.2 耳塞 这种听力保护器可插入或戴入耳道内,或耳孔中,目的是封闭耳的入口。两个耳塞常常是由联结绳或头带连接起来。耳塞有两种类型:(a)可弃型 耳塞变污时可以废弃,因为此种耳塞不能用水冲洗。(b)再用型 可反复清洗并使用,硬化时可废弃。6.2.1已成型的耳塞 已成型的耳塞在使用上可直接插
14、入耳道不必预先制作成形。通常已成型的耳塞是用松软形式的玻璃棉、硅胶、橡胶或塑料制成。可有不同尺寸的制品供应。6.2.2由使用者成型的耳塞 由使用者制作成型的耳塞是由可压缩性物质作为原料,在插入耳道之前,使用者将其制作成型。插入耳道后,这些耳塞常会膨胀,并且能将耳道完全密封。6.2.3惯用的成型耳塞 这类耳塞一般是用塑料材料制成,并且制成可完全填充于配戴者耳道的形状。6.3 有带的耳塞 7-27 有带的耳塞是由软的硅胶、橡胶或塑料作为材料,并且悬挂在头带上。它们可插入或放入耳道,并使之封闭。6.4 特殊类型 6.4.1声级依赖性保护器 声级依赖性保护器的设计是随声级增高而提高保护器的效能。6.4
15、.2主动降低噪声(ANR)的保护器 这种听力保护器与电音响装置结合在一起,可部分消除输入的声响以进一步保护配戴者的听觉器官。6.4.3传播性耳帽 在耳帽上附有通讯设备,利用线路或空气系统传播工作信号、警报、信息或娱乐节目。6.4.4音响头盔 音响头盔覆盖了头的大部分和外耳。它可以额外的减少传至头骨中的空气源性声音,从而减少由骨骼传导到耳内的声音。图 2 一些听力保护器的实例 7.选择 7.1 概述 由于有许多不同类型的保护器可用于广泛范围的工作情况。为此要对每一种工作选择最合适的保护器。在选择时要考虑以下因素:(a)经批准的听力保护器 8-27(b)减声的要求(c)配戴者的舒适情况(d)工作环
16、境与活动(e)医学上的异常现象(f)与其他头部设备如头盔、眼镜等耳帽相适合 一个保护器必须能在配戴者的耳部降低噪声水平达到容许水平。然而,必须不致造成配戴者感到被隔离,以致使他们在接受声音时有困难(图 1)7.2 经批准的听力保护器 所有的听力保护器都应附有相应的减声数据以供用于听力保护器的选择方法中(倍频程、HML及 SNR法,表 1)7.3 减声的要求 7.3.1选择听力保护器 选择听力保护器是根据它们在耳部降低噪声的能力而被选用,以便在一个特定情况下能达到容许的暴露水平(PEL)。7.3.1.1噪声暴露水平(PEL)对工人所受每日 8小时 A-计权等效声压级(LAeg8h)应按照条款中的
17、方法去测量以评价对于听力的保护是否达到减低噪声的要求。关于评价听力保护器减低声音信息的要求已总结于表 1。表 1 为评价听力保护器减低声音所需工作场所的噪声信息 选择的方法 所需噪声信息 倍频程 等效连续倍频程声压水平 Loct.eq 或对于固定的噪声、倍频程声压水平 Loct HML方法 A-及 C-计权等效连续声压级,即 LAeq及 LCeg,或/及(LCeg-LAeq)或对于固定的噪声,A-及 C-计权声压级,即 LA,及 LC或LA及(LC-LA)SNR方法 A-及 C-计权等效连续声压级,即 LAeq与 LCeg,或/及(LCeg-LAeq)或对于固定的噪声,A-及 C-计权声压级,
18、即 LA,与 LC或LA及(LC-LA)7.3.1.2计量在耳部的有效噪声水平的步骤 在 ISO4869-2所给的步骤中。有对配戴听力保护器时计量耳部的有效 A-加权声压水平的建议。7.3.1.2.1保护的效果 9-27 所选用的听力保护器具有的保护效果应为 95%,也就是在 95%的情况下,配戴听力保护器可使 A-计权声压级等于或小于预期值。如果使用 HML方法,应在具有合格的 H95、M95、及 L95值的听力保护器中选择。如果没有提供 H95、M95、及 L95值时,应该按 ISO4869-2条款中所述的步骤计算各该值。如果使用 SNR方法,应在具有合格的 SNR95值的听力保护器中选择
19、。如果没有提供 SNR95值,应按 ISO4869-2条款 8 中所述步骤计算。如果使用倍频程法,应该用设定的保护值,A8X195,以计算耳中有效的-加权声压水平。关于如何计算对受保护耳的 A-加权声压水平的实例可查阅附录 B。7.3.1.2.2保护级别 听力保护器应该能使耳所受 A-权声压有效地降低至容许暴露水平。应避免过度的降低,因为它可造成隔绝感并且对声音的感受发生困难。理想的选择是听力保护器对耳能有效地降低 A-计权声压级至 PEL以下 5-10dAB。表 2 中列出在特定暴露情况下,对听力保护器保护效应的分级。表 2 听力保护器的保护级别 对耳的有效水平 保护级别 85 不能接受(保
20、护效能差)80-85 可接受 75-80 好 70-75 可接受 70 不能接受(过度地保护)7.3.2“真实世界”的衰减 不同产品的“真实世界”衰减各不相同,通过正确配戴可以减少差别(见条款 8.7)7.3.3过度保护的效应 应注意不要选用那些产生不必要的高保护效应的听力保护器。这种装置可能导致交流上的困难,甚至比配戴低衰减效应的装置还会感到不舒服,因此必然要减少配戴时间。7.3.4耳帽与耳塞联合使用 在极端嘈杂的工作条件下,可能需要比单独使用耳帽或耳塞更具保护功能的保护器。在联合使用各种单独的保护器时,其衰减效能并不等于两种保护器效能之和。有些情况下,联合使用甚至可降低保护作用。所以在联合
21、使用保护器以提高衰减能力时,应该选用适当的合格的装置。如果有提供联合使用的听力保护器的衰减效能的资料,应该首先使用这些保护器。10-27 7.3.5不适当的衰减 在一些噪声环境中,不能选出一种能够产生适当衰减效能的听力保护器时,应该寻找其他方法或降低暴露水平,例如降低噪声的发放或缩短暴露时间。7.4 配戴者的舒适度 目前还不能对保护器的舒适度给予绝对的定量表示(如舒适指数)。它与一些指标如:质量、材料、构造、垫压、头带力及耳帽的可调性、耳塞的配戴及卸下的容易程度都有关。如有可能,应让使用者挑选适于本人的听力保护器。供销商、雇员、监督人员或其他有关团体应该保证使用者从合格的类型中作出选择。7.5
22、 工作环境与活动 7.5.1高温与湿度 体力工作,特别是在高的大气、温度及/或湿度中,能使配戴耳帽者产生大量的不愉快的出汗量。在这种情况下最好使用耳塞,如果配戴耳帽,应该用新的吸收性垫作覆盖物。如果不能主观地判断由于垫及盖所造成衰减的降低。最好使用供有耳帽及覆盖物联合的衰减数据的产品。7.5.2粉尘 在粉尘多的工作环境中,粉尘可在耳帽的垫及皮肤之间形成一层污垢,并刺激皮肤。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用有垫盖的耳帽。也可考虑用可弃性耳塞。7.5.3反复性短时间的噪声暴露 耳帽及具带耳塞都适于用于反复性短时间的噪声暴露,因为它们是容易和快速地配戴及摘除。7.5.4工作过程中信息性声音 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听受
23、高频率的信息性噪音之处,最好使用在频率范围内有均匀的声音衰减特性的听力保护器。7.5.5报警信号及语言交流 在周围环境中有低频率噪声以致对声音如语言及报警信号的识别有困 难时,最好使用在频率范围内有均一的声音衰减特性的听力保护器。7.5.6噪声源的位置 有时必须检查出声源的方向,配戴听力保护器特别是耳帽,可能会使识别声源的位置的能力受影响。7.6 医学上的异常情况 在医务人员发放任何听力保护器之前,应向使用者询问他是否有或已经有任何耳部异常,如耳道刺激感、疼痛、排泄物或失听或正在治疗耳病。有这些情况11-27 的人最好征求医生的意见,有关使用何种听力保护器合适。有失听现象的人可能会发现使用听力
24、保护器会导致更多的听力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应征求医生的意见。一些身体方面的特征,如:失去手指、手或肩部有风湿病、手指无力、耳廓太大不适于放在耳帽的杯状物中,都能降低工人使用一些类型听力保护器的能力。7.7 对其它头部装置的适合性 需要根据条款 8.6中的指导考虑与其它头部装置的适合性。在需要与一定的个体保护设备联合使用之处,耳塞或低重量耳帽是可用的。当配戴耳帽及眼镜时(见条款 8.6.3),松软及宽的垫可以使声音的衰减的降低达到最小程度。应选用供有联合使用的衰减数据的产品。7.8 选用听力保护器以降低噪声对使用者诱发的失听的效果,取决于噪声衰减的适合度及使用情况(如,不适当的使用、不经常用或不使
25、用)。在选择听力保护器时,检测噪声诱发失听的危害的步骤已总结在一流程图中(图3)。12-27 图 3 选择听力保护器的流程图 噪声暴露很高 很 低 1.在已知选择听力保护器 噪声情况下听力保护器对噪声的衰减是:噪声诱发的失听危险度高,回到 1。合 适 太 高 没有引起失听的危险 很少或从不配戴听力保护器 护护器 护器 有由于噪声引起的失听的高危险度可回到 1 对真实世界衰减的情况不了解。可能太低。不象是合适的情况回到 1 噪声暴露太高 1.不能听到警告信号?2.不能进行语言交流?3.3.不能听到信息性 声音?1.有无降低噪声的处理措施?2.耳塞是不是未插好?3.头带是否弯曲过度?配戴者的卫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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