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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发制品公司建筑工程体系目录第一章 公司简介3一、 公司基本信息3二、 公司简介3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5第三章 投资决策与设计阶段工程计价14一、 投资估算方法14第四章 施工阶段工程计价16一、 合同价款结算16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22一、 施工招标策划22二、 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26第六章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29一、 招标投标法29第七章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36第八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37一、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37第九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主要方式43一、 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43第十章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48一、 工程风险分类48第十一章 BIM技术特征及应用
2、价值53一、 BIM技术发展趋势53二、 BIM技术应用价值价值56第十二章 建筑智能化59一、 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59第十三章 装配式建筑特征及发展目标68一、 装配式建筑特征及实施模式68第十四章 绿色建筑评价75一、 国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75第一章 公司简介一、 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投资管理公司2、法定代表人:刘xx3、注册资本:113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4-6-227、营业期限:2014-6-22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 公司简介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
3、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坚持“责任+爱心”的服务理念,将诚信经营、诚信服务作为企业立世之本,在服务社会、方便大众中赢得信誉、赢得市场。“满足社会和业主的需要,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的企业观念,面对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的良好机遇,正以高昂的热情投身于建设宏伟大业。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假发制品是通过人造技术制造而成的头发,用
4、于装饰的饰品。可供秃头或头发稀少的人作头饰戴用,或作为戏装、官员或专业人员装束或时髦装饰的一部分。假发属于轻工业制造业中属于发制品行业,发制品行业中分:工艺发条、男士发块、女装假发、教习头、化纤发等,假发从用料上分:人发,化纤,人发掺化纤。2020年中国假发制品制造行业销售收入约为301.22亿元,同比增长8.7%。随着时代的变化,大众对物品的认知度也在发生改变。当初遮丑和白发是假发的刚需人群,但是现在假发制品被年轻一代的时尚大军所青睐。“颜值经济”盛行的今天,使得年轻人的精致打扮是从头到脚“全副武装”,发型的多样化也是他们百变造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近两年中国假发行业投融数量及金融增加,其中
5、2021年中国假发行业投融数量为2起,投融金额为3.25亿元。假发成为年轻人“安全”又“便捷”的变美方式,避免头皮头发受到试剂的损害,还可以节省做头发造型花费的时间。随着国内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的不断升级,假发市场正在逐步打开,也开始释放出更多潜力。2021年中国假发制品市场规模约为92亿元,同比增长15.3%。我国为制造业大国之一,在合成纺织材料制整头假发中出口数量较多。其中2021年中国合成纺织材料制整头假发进口数量为63.4吨,同比增长3.3%;中国合成纺织材料制整头假发出口数量为11343.8吨,同比增长21.6%。据中国海关数据,2021年中国合成纺织材料制整头假发出口数量最多地区为美
6、国3094751千克;在出口各地区中,中国出口至孟加拉国数量最多为50059千克。2021年中国主要地区合成纺织材料制整头假发进口地区有孟加拉国、缅甸及泰国等;中国主要地区合成纺织材料制整头假发出口地区有美国、尼日利亚及日本等。(一)发展机遇“十三五”期间,在全球产业变革深入演进、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创业加快发展以及区域战略的不断升级的背景下,东北振兴、“一带一路”等多重机遇叠加,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将持续获得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的有效支持。全球科技革命重塑产业发展态势,为我市打造工业升级版带来良好机遇。“十三五”期间,全球产业变革深入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兴起,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更新换代
7、周期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层出不穷,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打印等新兴技术日趋成熟,催生巨大新需求。在此背景下,全球产业发展态势发生深刻变革,跨界融合成为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边界日趋模糊,科技金融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愈加频繁。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商业模式融合更加紧密。以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和可持续为特征的工业成为各国产业战略和全球产业竞争新领域。为我市应用新技术新模式、培育新兴产业,打造长春工业带来良好机遇。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制度红利,为我市加速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带来机遇。未来五年,我国将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供给侧改革、机制改革是重中之重。关于深化体制机制
8、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等一系列政策表明,国家将从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强化金融创新功能、构建更高效科研体制、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等方面突破工业发展要素供给机制障碍,并将选取合适的区域开展改革创新试验。我市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点城市、长吉图开放开发先导区核心,应抢抓机遇,争取先行先试,以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创新创业成为工业转型升级引擎,为我市推动工业创新升级带来机遇。“十三五”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随着经济增速逐步放缓,传统要素驱动力不断减弱,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问题将更加突出。在此背景下,经济结构转
9、型升级成为贯穿我国经济发展的主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提升和技术进步,创业创新成为发展的新动力和新引擎。在创新驱动战略引导下,国家提出“互联网”、中国制造等战略,着力统筹国内外创新资源,推动技术创新、组织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把创新作为首要驱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我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转变发展方式,集聚创新要素,主动适应新常态,培育新动能,实现新发展。“一带一路”战略全面启动,为我市对外开放升级带来新机遇。新常态下,国内经济以低成本要素参与国际分工获得红利的时代趋于结束,我国对外开放将进入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高水平引进来与大规模走出去共同发展,市场、资源、能
10、源、投资深度融合的新时期。“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启动实施将推动国内开放战略的全面升级,加强国内对全球技术、人才、资本等高层次资源的吸引力,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我市作为“一带一路”中“中蒙俄经济走廊”节点城市、面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窗口,区位优势突出、产业基础较好,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有利于我市开放战略升级,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区域经济战略升级,为我市统筹区域优势资源、推动协同发展带来良好机遇。“十三五”期间,在开放、协调、共享等理念指引下,国家区域战略不断升级,为我市加速开放协同发展创造良好机遇。年月,国家陆续颁布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11、关于印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不断加快东北地区振兴发展。其中,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将以哈尔滨和长春为核心城市,将哈长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宜居宜业的绿色城市群。这都为我市统筹利用东北地区优势资源,促进地区协同发展带来良好机遇。未来五年,随着我国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国内市场产生积极变化,全国汽车、轨道交通、消费品、光电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等行业调整升级步伐加快,为我市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市场机遇。汽车产业仍具良好增长空间。在经历了十多年高速增长后,转入平稳增长的中国汽车市场增速逐渐放缓,但在国民经济稳定增
12、长以及国内消费升级的支撑下,今后较长时间内,国内汽车消费仍具有良好增长空间,但增速将降至,进入微增长期,产业升级、结构调整成为行业发展主题。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将支撑农产品加工业保持较快增长。从国际经验看,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也是农产品加工业高速成长期。当前我国正处工业化中期,城镇化率达到,人均超过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加工品消费大幅度上升,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轨道交通装备需求维持高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下,轨道交通作为公共交通和大宗运输的重要载体,发展不断加速,带动装备需求持续保持高位。智能装备成为推动工业转型的重要支撑和抓手。当前,国家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工业发展重
13、视程度愈发提高,智能化、绿色化成为发展必然趋势,智能装备作为工业升级的支撑和保障,成为各国竞争焦点。新一代信息技术带动光电信息产业加快发展。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以光电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基础成为各领域创新不可或缺的重要动力和支撑生物和医药健康产业国内需求不断增长。当前,我国人均医药消费水平为美元,与中等发达国家美元以及美国等发达国家美元相比,差距明显。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黄金发展期。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是我国解决能源环境问题、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中国制造确定要“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到年,自主品牌纯电动和插电式新能源汽车年销量突破万辆,在国内市
14、场占以上”。新材料产业行业前景广阔。新材料产业不仅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其它产业发展的基石。“十二五”期间,新材料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获得政策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实现了较快发展。(二)问题与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更加注重提高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技术创新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传统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成为新的增长动力,增强国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主题。形势和趋势的积极变化为我市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带来了压力挑战。目前,我市工业经济自身结构性、素质性矛盾仍然突出。一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传统产业比重较
15、大,占83,新兴产业比重较小仅为17。传统产业中,汽车产业“一柱擎天”,产值占全市的56,其中一汽集团占全市的41.45。除汽车产业外,其它产业发展不足。产业链条不够长,产业配套率比较低,产业集群效应不够明显,与工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与制造业整合度不高。二是创新能力不强。企业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仅为0.5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9个百分点。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为1.9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06个百分点。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仍然较低为27.7。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够。工业增加值率较低为25.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体制机制不活。长期以来,国
16、有经济占比高,受计划经济影响大,缺乏体制机制创新,缺少内生动力和活力。民营经济发展不够,全市每万人拥有民营企业户数为153个,低于南京、宁波、苏州等城市。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不够,缺乏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大企业不强,小企业不多,仍是制约发展的内在因素。四是要素支撑能力不足,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企业普遍缺技术、缺人才、缺资金、缺市场,特别是缺少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缺少市场上叫得响、过得硬的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缺少领军企业和行业排头兵。五是经济总量还不够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和总产值,在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三梯队,分别居第位和第位。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虽突破万亿,但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占比仍然较
17、低,仅占的,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还面临着要素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紧张,区域城市之间和企业之间竞争激烈程度不断加大,以及传统优势产业对产业决定性作用不断减弱等挑战。未来五年我市工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任务艰巨而繁重。第三章 投资决策与设计阶段工程计价一、 投资估算方法(一)建设投资估算方法建设投资估算方法主要有资金周转率法、生产能力指数法、设备费用百分比估算法和造价指标估算法等,分别适用于不同阶段和不同项目的投资估算。1、资金周转率法这是一种用资金周转率来推测投资额的简便方法,资金周转率=总投资额年销售额产品的年产量产品单价,以拟建项目中主要或投资比重较大的工艺设备投资为基数。根据
18、已建类似项目的统计资料,计算出拟建项目各专业工程费占工艺设备的比例,求出各专业投资,再加上其他费用,求得拟建项目的建设投资。2、造价指标估算法依照各种工程造价指标(投资估算指标或概算指标)可进行单位工程投资估算。在此基础上,可汇总成每一单项工程投资。另外,再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即可求得建设项目总造价。(二)流动资金估算方法项目总投资中的流动资金是指在生产性项目建成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估算流动资金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个别情况或者小型项目可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分项详细估算法是根据资金周转额和周转速度之间的关系,对构
19、成流动资金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使用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计算时,首先计算各类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年周转次数,其次再分项估算占用的资金额。扩大指标估算法是根据现有同类企业的实际资料,求得各种流动资金率指标,也可依据行业或部门给定的参考值或经验确定比率。一般常用的基数有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和固定资产投资等。该方法简便易行,但准确度不高。第四章 施工阶段工程计价一、 合同价款结算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过程,主要包括期中结算和竣工结算两种。(一)期中结算期中结算又称中间结算,包括月度、季
20、度、年度结算和形象进度结算。期中结算过程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三部分内容。1、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1)预付款支付比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预付款的总金额、分期拨付次数、每次付款金额、付款时间等,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长短等具体情况。(2)预付款的扣回。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数额和比例
21、,将已支付的预付款以抵充各期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通常约定,承包人完成合同价款的比例在20%30%时,开始从进度款中按一定比例扣还工程预付款。(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日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如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日内仍未支付,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正确进行工
22、程计量是工程价款支付的前提。在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应在合同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工程计量包括单价合同计量和总价合同计量。(1)单价合同计量。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计工程量,承包双方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承包人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计算的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2)总价合同计量。
23、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工程量计量规定。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作为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3、进度款支付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本期应结算的进度款可分为已完工程结算价款和价款调整两大部分。(1)已完工程结算价款。1)单价项目
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发生调整的,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进度款2)总价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分解,分别列入进度款支付申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中。(2)价款调整。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签约提供的单价和数量从进度款支付中扣除,列入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中。承包人现场签证和得到发包人确认的索赔金额应列入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中。(二)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承包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及索赔事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1
25、、竣工结算原则(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3)其他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单价计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为招标采购的,按中标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材料为非招标采购的,按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中标价
26、计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承包双方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金额进行计算;若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4)在办理竣工结算时,索赔事件产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反映。索赔费用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5)办理竣工结算时,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反映。现场签证金额应依据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6)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应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工程合同价款中。7)办理竣工结算时,规费和税金应
27、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应的计取标准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此外,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计入结算。2、质量保证金预留原则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预留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用于缺陷修复的各项支出。经查验,工程缺陷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查验和缺陷修复的费用。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日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一、
28、 施工招标策划施工招标策划是指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准备招标文件前,根据工程特点及潜在投标人情况等确定招标方案的过程。施工招标策划的好坏直接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报份乃至施工合同价。施工招标策划主要包括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及施工合同类型选择等内容。(一)施工标段划分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标段划分的因素有很多。应根据工程内容、建设规模和专业复杂程度确定招标范围,合理划分施工标段。对于工程规模大、专业复杂的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能力有限时,应考虑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这样,有利于减少各专业之间因配合不当造成的窝工、返工、索赔风险。但采用这种承包方式,有可能会使工
29、程报价相对较高。对于工艺成熟的一般性工程,涉及专业不多时,可考虑采用平行承包的招标方式,分别选择各专业承包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会得到较为满意的报价,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划分施工标段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工程特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承包单位专长的发挥工地管理以及其他因素等。1、工程特点如果工程场地集中、工程量不大、工程技术不太复杂,由一家施工单位总承包易于管理,则一般不划分标段。但如果工程场地不太集中、工程量大,有特殊技术要求,则应考虑划分为若干标段。2、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通常情况下,一项工程由一家施工单位总承包易于管理,同时便于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调配,因而可得
30、到交底造价。但大型复杂工程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能力、施工经验、施工机械设备等有较高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划分标段,就可能使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承包单位大大减少。竞争对手减少,必然会导致工程报价上涨,反而得不到较为合理的报价。3、承包单位专长的发挥在划分施工标段时,既要考虑不会产生各承包单位施工的交叉干扰,又要注意各承包单位之间在空间和时间上的衔接。4、工地管理从工地管理角度来看,划分施工标段时应考虑两方面问题,一是工程进度的衔接,二是工地现场的布置和干扰。工程进度的衔接很重要,特别是工程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定要选择施工水平高、能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单位,以防止影响其他承包单位的进度。从现场布
31、置角度来看,承包单位越少越好。划分标段时要对几个承包单位在现场的施工场地进行细致周密的安排5、其他因素除上述因素外,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影响施工标段划分,如建设资金、设计图纸供应等。资金不足、图纸分期供应时,可先进行部分招标。总之,施工标段划分是选择招标方式和编制招标文件前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考虑上述因素综合分析后再确定。(二)施工合同计价方式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可分为三种,即总价方式、单价方式和成本加酬金方式。相应地,施工同也被称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成本加酬金的计价方式又可根据酬金的计取方式不同,分为百分比酬金、固定酬金、浮动酬金和目标成本加奖罚四种计价方式。不同计价方
32、式的特点比较见(三)施工合同类型选择施工合同有多种类型。合同类型不同,则合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也不同,各自承担的风险也不尽相同。建设单位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1、工程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工程,承包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准确估算,因而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最好是对有把握的部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有时,在同一施工合同中采用不同的计价方式,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合理分担施工风险的有效办法。2、工程设计深度工程设计深度是选择合同类型的重要因素。如果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工程量清单详细而明确,则可选择总价合同;如果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可能
33、有较大出入,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如果只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不够明确,则可选择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3、施工技术先进程度如果在工程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对此缺乏经验,又无国家标准时,为了避免投标单位盲目提高承包价款,或由于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承包亏损,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4、施工工期紧迫程度对于一些紧急工程(如灾后恢复工程等)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还没有施工图纸,施工承包单位不可能报出合理的价格,则选择成本加酬金合同较为合适总之,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究竟采用何种合同类型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同一个工
34、程项目中不同的工程部分或不同的阶段,均可采用不同类型的合同。在进行招标策划时,必须依据实际情况,权衡各种利弊,然后再作出最佳决策。二、 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一)施工招标方式根据招标投标法,工程施工招标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又被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程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条件的施工承包商投标竞争,然后从中确定中标者并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公开招标的优点是,招标人可在较广范围内选择承包商,投标竞争激烈,择优率更高,有利于招标人将工程项目交予可靠承包商实施,并获得有竞争性的商业报价,同时也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过程中的行为
35、。因此,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公开招标的缺点是,准备招标、对投标申请者进行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量大,招标时间长费用高。同时,参加竞争的投标者越多,中标机会就越小;投标风险越大,损失的费用也就越多,而这种费用的损失必然会反映在标价中,最终会由招标人承担,因此,这种方式在有些国家较少被采用。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被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形式邀请预先确定的若干家施工承包商投标竞争,然后从中确定中标者并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邀请对象应以510家为宜,不应少于3家,否则就失去了竞争意义。与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的优点是不发布招标公告,不进行资格预审,简化
36、了招标程序因而可节约招标费用、缩短招标时间。而且由于招标人比较了解投标人以往的业绩和履约能力,从而可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违约的风险。对于采购标的较小的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比较有利。此外,有些工程项目的专业性强,有资格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任务等,不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也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邀请招标不进行资格预审,但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和便于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能力进行比较,仍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资格审查资料,在评标时以资格后审的形式作为评审内容之一。邀请招标的缺点是,由于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较差,有可能会提高中标合同价,
37、也有可能会排除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上有竞争力的承包商参与投标。(二)施工招标程序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程序上的主要差异,一是使施工承包商获得招标信息的方式不同二是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不同。但是,两种招标方式均要经过招标准备、招标过程、决标成交三个阶段。第六章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一、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一)招标1、招标方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
38、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媒介发布招标公告。(2)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2、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
39、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其他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应当
40、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二)投标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1、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对属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如果准备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
41、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3人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联合投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
42、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其他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禁止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
43、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人的主持下,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做记录,并存档备查。1、评标(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当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
44、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进行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评标。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中标人的投
45、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据此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中标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
46、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第七章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第八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一、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了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
47、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部分条款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二)关于工期争议的解决1、开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0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2、实际竣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3、顺延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