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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 备 安 装 招(议)标 书工程名称:料生产线(一期)设备安装工程标书编号:XS-AZ招标单位:2007 年 5 月目录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协议条款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件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第二卷现场条件及技术规范第四章现场条件及技术规范第三卷投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第六章报价表第七章辅助资料第四卷参考资料第八章参考资料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协议条款48第 1 章投标须知前 附 表 招标范围一、总则1、工程说明2、资金来源3、投标费用4、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组成6、招标文件的解释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价格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
2、投标文件的语言10、投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有效期12、投标保证金13、勘查现场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投标截止期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六、开标18、开标七、评标19、评标内容的保密20、投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2、投标文件的评比一比较八、授予合同23、中标通知书2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5、履约担保5承包方式及标段说承包方式:包固定总价,包固定综合单价/包工、包料(甲方部分)包质量点前附表第 1 章投标须知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一期)设备安装工程2建设地点3招标范围见表下4投标单位资质机电安装施工一级及以上明提供
3、的部分,详见第六章 6.1.1 甲方提供材料标段说明:本工程不分标段6工期要求120 天(日历天)7工程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以实际发生量计算8要求质量标准优良9资金来源自筹10投标有效期60 天11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人民币(现金、汇票或支票)12踏勘现场自行13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1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15投标截止日期16开、评标时间及地地点:商务澄清: 联系电话:本次招投议标范围:1. 石灰石破碎及预均化系统;2. 原煤预均化及输送系统;3. 原料调配及输送系统;4. 原料粉磨及废气处理系统(不含窑尾袋收尘器安装)5. 熟料煅烧及储存系统(不含篦冷机、窑头电收尘器安装)。
4、6. 煤粉制备及燃烧系统;7. 压缩空气系统;8. 全厂给排水系统;9. 全厂照明、通讯、防雷接地等系统;10. 总降及全厂变配电系统安装;11. 厂外水源地至厂内水泵房之间供水管道系统;12. 化验室设备、仪器安装,生产用汽车衡安装;13. 与生产线配套的机修车间、耐火材料库水电系统安装;14. 50 万吨水泥粉磨站系统;15. 本次报价不含窑尾袋收尘器、篦冷机、窑头电收尘器安装、辅材开采及破碎部分;以上 114 项系统的机、电、控制部分及筑炉、保温、设备除锈防腐工程等;各个系统的具体内容以洛阳水泥工程设计研究院施工图为准。以上系统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安装,电气和自动
5、化仪表的打点、单机试车、配合甲方进行联动试车、负荷试车及设备运行保全(包括经设计院与甲方双方签证所发生的现场修、配、改工作;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现场修、配、改工作)。说明:1.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范围中一些项目及现场制作的非标件有权进行调整,但非标制造调整量不超过 150 吨。调整后的价格按本合同第三章第五款有关规定执行。一、总则1、工程说明1.1 工程名称:(一期)设备安装项目工程。1.1.2 建设地点:1.1.3 本工程工艺说明:本工程工程范围为石灰石破碎系统至熟料散装系统为止。本工程工艺流程图及主要设备规格型号,详见第八章参考资料部分。1.1.4 工程计价方式:本工
6、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和固定总价的两种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部份包括以下内容:工艺设备安装;工艺管道制作安装;现场工艺设备制作安装; 窑尾塔架制作安装;预热器安装;非标准件制作安装; 筑炉工程;保温工程等;固定总价部份包括以下内容:总降及全厂变配电系统安装; 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系统、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全厂照明(含备品备件库、机修车间照明及动力线)及防雷接地系统设备安装;全厂计量配料系统设备安装; 全厂给排水系统设备安装; 压缩空气系统设备安装;厂外水源地至厂内水泵房之间供水管道系统安装;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9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目。3、投标费用投标
7、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标书费:贰千元人民币。4. 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4.1 投标单位必须是冶炼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一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组织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组织;4.2 投标人近三年必须承担过同类安装工程;4.3 拟承担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项目经理资质,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有 3 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4.4 投标人具有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5 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4.5.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
8、项目经理身份证、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开标时出具原件备查)。4.5.2 承担该工程的企业 2004 年以来承建的施工合同或获奖证书等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开标时出具原件备查)4.5.3 提供完成本工程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及周转材料情况;4.5.4 其他资料企业实力和社会信誉企业技术人员比例 资金总额及承付能力装备及附属生产能力近三年承包工程履行合同的评价近二、三年创全优工程情况对材料、资金保证能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司以往业绩说明公司有无承担过水泥厂的施工,若有要说明建设单位名称、工厂规模、施工时间、施工范围、以及质量情况。以上所有要
9、求证明材料在投标书中附复印件,在开标时带原件核实,安装过同类工程的在开标时要带原工程合同。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协议条款第二卷现场条件及技术规范第三卷投标文件第四卷参考资料5.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6、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 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7、招标文
10、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7.3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8、 投标报价:要求报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和估总价。8.1 所报的单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辅助材料、安装、无负荷试车、运输、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施工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8.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固定综合
11、单价、固定总价、估总价方式。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做任何调整,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其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8.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8.4 投标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计算依据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包工、包材料(甲方提供的部分,详见第六章 6.1.1 甲方供材料部分)、包质、包工期、包工程质量的承包方式,由于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图及有关资料计算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和估总价(包括规范及图纸要求的一切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下几种类别填
12、报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8.4.1 固定综合单价部分8.4.1.1 工艺设备安装工程8.4.1.1.1 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是指用于水泥生产线上的机械设备(不含窑头电收尘器、窑尾袋收尘器、篦冷机安装;含化验室设备、汽车衡),包括 设备基础一次灌浆。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元/吨), 是按工艺设备表中计算的工程量的设备安装费的平均单价,结算时按实际安 装设备的重量(以甲方汽车衡计量为准)乘以相对应的综合单价计算工程款, 不能因施工图设计时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的改变而调整综合单价。设备重 量均不包括工艺管道及管件、非标准件、磨机研磨体的重量,设备安装包括 的工作内容函盖通用定额、专
13、业定额相对应子项中所包括的所有内 容,不因未详尽说明安装工程内容而提出追加安装工程费用的要求,即设备 安装工程每一子项的综合单价均包括该子项所有需要安装设备的安装内容。 甲供材料部分详见第六章 6.1.1 甲方提供材料部分。8.4.1.1.2 工艺管道制造安装:指用于主要生产工程中输送物料、气体介质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支架等安装及除锈、防腐等。材料由承包方承担(甲供材料部分详见第六章 6.1.1 甲方提供材料部分),综合单价(元/吨) 结算。包括所有需要制作、安装的费用内容及自购部分的材料费用。8.4.1.1.3 现场制作设备制安:指增湿塔、窑头罩、三次风管各种钢板仓等现场制造安装的设备
14、。根据综合单价结算。材料由乙方承担(甲供材料部分详见第六章 6.1.1 甲方提供材料部分),制作图纸由甲方提供。综合单价均包括所有需要制作、安装的费用内容及乙方自购部分的材料费用。8.4.1.1.4 窑尾钢塔架制作安装工程:以钢塔架、成品重量吨为单位编制综合单价结算。窑尾钢塔架制作安装,不分工厂或现场制作,包括窑尾塔架预埋件的制作及找正。材料由乙方承担,制作图纸由甲方提供,综合单价包括塔架、制作安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混凝土灌注)及按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探伤,包括所有需要制作、安装的费用内容及乙方自购部分的材料费用。8.4.1.1.5 窑尾预热器安装工程:指预热器一级出口法兰至窑尾烟室,材料由
15、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材料部分详见第六章6.1.1 甲方提供材料部分)综合单价包括预热器安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按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探伤,包括所有需要制作、安装的费用内容及乙方自购部分的材料费用。8.4.1.1.6 非标准件制作及安装:指工艺流程中所需要的溜子、管子、罩子、小型平台、漏斗、料仓、钢烟道、钢结构烟囱等制作和安装,膨胀节和阀门的安装及极少部分膨胀节的制作以及除锈、防腐等。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报价表中,按(元/吨)综合计取结算。材料由乙方承担,综合单价均包括所有需要制作、安装的费用内容及自购部分的材料费用。8.4.1.1.7 筑炉工程:指预热器、分解炉、回转窑、三次风管、篦式冷却机、窑头罩
16、、喷煤管等设备的耐火材料的砌筑、浇筑工作。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不分耐火砖、浇筑料和硅酸钙板均以(元/立方米)计算综合单价,并按该综合单价结算。甲供材料部分详见第六章6.1.1 甲方提供材料部分,综合单价均包括所有需要制作、安装的费用内容及乙方自购辅材部分的材料费用。8.4.1.1.8 保温工程:指水泥生产线上的设备、工艺结构件、非标准件、管道等需保温设施的外保温工作。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报价表中,不分保温的形式、部位和材质,按(元/立.方米)计算综合单价,并按该综合单价结算。甲供材料部分详见第六章 6.1.1 甲方提供材料部分,其余材料由乙方负责。综合单价包括所有安装费用内容及乙方自购部分的材料
17、费用。8.4.2 固定总价部分: 此部分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范围内生产线的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设备安装、总降及全厂变配电系统安装、全厂照明及防雷接地设施安装、给排水工程(含给排水总体、循环水系统等)、厂外水源地至厂内水源地之间输送管道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设备安装等。甲方提供部分详见第六章6.1.1 甲方提供材料部分,其余材料乙方承担,固定总价包括所有安装费用内容及乙方自购部分的材料内容。8.4.2.1 电气工程内容说明8.4.2.1.0 电缆敷设: 工作内容包含电缆敷设、电气配管、电缆头制装、电缆支架制作安装,电缆敷设如遇埋地敷设应包括电缆沟挖土、铺砂盖砖、揭盖板的工作量,电缆隧道除外(由土建单位
18、施工)。8.4.2.1.1 变配电设备安装:包括变压器安装、调试、油过滤、隔离开关安装、母线安装、负荷开关安装、变压器室接地的安装等。8.4.2.1.2 电气设备安装:与机械设备分离的电机的安装、调整、试验。不包括与机械设备一体的电机的安装。主要内容包括电机的安装、接线、试验等8.4.2.1.3 电控设备安装:电控设备包括总降压站、配电站、电气室内的MCC 柜、现场控制柜、中继柜、电机起动柜、现场控制盘(箱)等,主要安装内容包括控制柜/箱的安装和盘内端子板外部接线,柜/盘(箱)的基础型钢及支架的制作安装,机旁按钮盒安装等。8.4.2.1.4 电缆桥架安装:全厂电缆桥架安装,不分规格及安装方式。
19、8.4.2.1.5 全厂照明系统的安装:包括照明线路、照明设备的安装等。8.4.2.2 自动化安装工程内容说明8.4.2.2.0 车间自控设备安装:包括如下内容:料位计、料位开关、控制箱(柜)、仪表柜、各类压力、温度和流量变送器、气体分析仪、称重传感器、固体流量计、窑筒体扫描仪、工业电视、电耳、温度远传监视仪、热电阻、 热电偶、电动执行机构,闪光报警器、阀门控制器、数字显示仪、电动操作 器、接线盒等8.4.2.2.1 中控室设备安装:指中央控制室 DCS 系统硬件的安装,其安装内容不包括应用软件、基础软件、计算机设备及外围设备的调试工作,其余的安装调试工作均包括在内。8.4.2.2.2 电缆敷
20、设: 工作内容包含电缆敷设、电气配管、电缆头制装、电缆支架制作安装,电缆敷设如遇埋地敷设应包括电缆沟挖土、铺砂盖砖、揭盖板的工作量,电缆隧道除外(由土建单位施工)。8.4.2.2.3 其他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量包括各车间的装机容量,工程内容含电动机的检查、接线、调试、系统调试、接地系统敷设、工厂照明安装、配合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等8.4.2.3 所有施工过程中承包方用的水、电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按工程量均摊)8.4.3 以上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应包括临时设施、从建设单位场内仓库提取设备、材料、单机试车运转、配合联动试车、负荷试车等的以下内容:8.4.3.1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开箱检验、清点。8.4
21、.3.2 负责机、电、仪表、自动化设备、材料(包括保温、筑炉)等接卸车、开箱检验、清点、保管、出库、倒运、安装、加油、调试到无负荷联动试车、协助甲方负荷试车合格为止的全过程工作及在此过程中安装单位需向保险公司投保。8.4.3.3 土建施工单位在土建施工中的设备预埋孔、基础预埋件、预留件、检修吊钩、电气自动化管线的预留进行复核验收及处理。8.4.3.4 汽车衡安装,钢梯、平台、护拦制作安装。皮带机玻璃钢防雨罩等的安装、皮带机皮带粘接,电动机等露天设备的防雨罩(棚)制作安装。8.4.3.5 安装过程中设备及配件变形、损坏等外部擦伤、碰伤等的修、配、改及外观油漆损坏的补修(单台单项直接费用在3000
22、 元以内,含 3000 元)。8.4.3.6 经设计院和甲乙双方签证及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现场修、配、改工作。8.4.3.7 安装后设备加油、单机调试、无负荷联动试车工作,协调配合计算机控制系统调试。8.4.3.8 无负荷联动试车、配合负荷试车及投料后 3 个月的保驾护航及一年保修费用。8.4.4 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中考虑了合同工期内各种政策性调整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如停水、停电、材料二次倒运、材料价差及材料代用的量差及价差、设备规格、型号变化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以及每次每项直接费用在10000 元以内(含 10000 元)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以下费用。8.4.4.1 设
23、备、材料超运距搬运及现场装卸车费用(包括设备材料在场内的仓库或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保管费。8.4.4.2 若所需材料代用,所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价差。8.4.4.3 土建与安装交叉施工所增加的施工难度。8.4.4.4 各种施工津贴、如夜班费、保健费等。8.4.4.5 特殊施工措施费。8.4.4.6 安全措施费。8.4.4.7 大型机械进、退场费。8.4.4.8 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调差等。8.4.4.9 远地施工增加费。8.4.4.10 设备延期交付等种种原因造成的窝工费。8.4.4.11 安装现场的清理费。8.4.4.12 安装废料的清运。8.4.4.13 安装所需的专用工
24、具费、胎具制作费。8.4.4.14 临时组对平台搭拆费。8.4.4.15 有害环境及交叉施工引起的降效及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8.4.4.16 施工机械台班中发生的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保险费和车辆使用等费用。8.4.4.17 临时停水停电发生的费用。8.4.4.18 超规范所需增加的费用。8.4.4.19 劳保统筹费用。8.4.4.20 大型施工机械的拆装发生的一切费用。8.4.4.21 采取必要措施,杜绝跑冒滴漏所发生的费用。8.4.4.22 其它属于安装工程范围内的内容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决标后,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一次性确定,中标单位应对综合单价、固定总价合同承担以上风险责任,合同
25、履行期内任何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均 不对综合单价、固定总价进行调整。8.4.5 结算时,按洛阳水泥工程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 中标固定综合单价+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费用+固定总价部分的实际完成量即为工程结算造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资格审查表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10.2 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
26、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11、投标有效期11.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 60 天内有效。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发出延长投标的有效期的通知。12、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单位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份。12.2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现金、汇票或支票。1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12.4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之后 7 日内退还(无息)。12.5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
27、予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12.6 如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限内撤回其投标文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3、勘察现场13.1 投标单位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查,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13.2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 , 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3.3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购买招(议)标文件3 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单位。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单位按本须知前附表 13 项规定,投标单位应将投标
28、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注明 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14.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1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批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证明并加印鉴。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包封内,并在包封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5.2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15.
29、3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6、投标截止期16.1 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16.2 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限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 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 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7.2 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7 条
30、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17.3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交回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并保证不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其他用途。若违反则视为侵权,根据侵权程度,投标单位赔偿金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六、开标18 开标18.1 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抽签确定开标顺序。18.2 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正本”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将视为无效。七、评标19、评标内容和保密19.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
31、、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9.2 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0、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或答疑会的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1.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或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21.2 就本
32、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 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 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 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2、投标文件的评比与比较22.1在评价与比较时根据前附表第 5 项的规定,对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期及保证措施、质量标准及保证措
33、施、企业实力与社会信誉、现场领导及组织机构、施工组织设计、对材料及资金的协调保证能力、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21.2在必要的情况下,招标单位有权采用陶汰制,要求投标单位进行多轮报价。八、 授予合同23、中标通知书23.1 确定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招标单位给予中标单位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中标标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23.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3.3 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 25 条的规定提供履约担保后,招标单位
34、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2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招标单位代表签订合同。25、履约保证金25.1 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壹拾伍万元人民币。25.2 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 24 条或第 25 条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 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二章合同条件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一年三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1-0201)。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文件1、工程概况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5、4、图纸二双方一般责任5、甲方代表6、乙方驻工地代表7、甲方工作8、乙方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进度计划10、开工与延期11、暂停施工12、工期延误13、工期提前四质量与验收14、质量检查和返工15、工程质量等级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工程质量检测18、验收和重新检验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9、 合同价款及调整20、工程预付21、工程量的确认22、工程款支付六材料和设备供应23、甲方供应材料、设备2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七设计变更25、设计变更26、确定变更价款八竣工与结算27、竣工验收28、竣工结算29、保修九争议、违约和索赔30、争议31、违约十其他32、安全施工33、配合安装34、地
36、下障碍和文物35、工程分包36、不可抗力37、保险38、设备卸货与保管39、合同生效与终止40、合同份数第三章 合同协议条款本合同发包方(甲方)是: 本合同承包方(乙方)是:1、工程概况一、合同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及第八章参考资料部分。合同价款:(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标价)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 补充协议条款(2) 合同协议条款(3) 中标通知书(4) 招标文件及补遗(5) 投标书(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1-02001)(7) 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8) 其他有关文件3、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使用法律: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中文3.2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
37、范的编号及名称详见第二卷第 4 章第三条。3.3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现行有效的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4、图纸4.1 甲方提供图纸的时间是:第一批图纸的日期是 2007 年 XX 月XX日,以后将陆续提供。4.2 甲方免费提供图纸的份数是:4 份(不含竣工图 2 份)。国家标准图不提供。4.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及费用的承担双方约定如下:4.3.1 乙方接到施工图以后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修改,不得以任何方式借第三方阅览、使用、转让。4.3.2 对图纸的主要技术数据保密,不得透漏给第三者。4.3.3 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并
38、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4.3.4 赔偿金额的计算,为甲方正常年份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二、双方一般责任5、甲方代表5.1 甲方驻工地代表5.2 总监理驻工地代表6、乙方驻工地代表7、甲方工作7.1 甲方为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应负责提供总水源一处,总电源一处,并保证运输道路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7.2 甲方负责办理临时用地,及办理开工手续等工作。7.3 甲方负责在施工现场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7.4 其他条款中规定的甲方责任。8、乙方工作8.1 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壹拾伍万元人民币(现金、汇票或支票)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工程保修书时,
39、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8.2 乙方负责向甲方代表提供的月工程进度及进度统计报表:一式四份。8.3 乙方负责施工场地随时清洁,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8.4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重大人身伤亡及设备事故,如有发生,损失自负。8.5 负责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8.6 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8.7 其他条款中规定的乙方责任。9、进度计划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协议签定 10 天内,如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竣工计划,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一式五份。必须保证在 2007 年
40、11 月 30 日 前联动调试完毕。9.2 乙方接到施工图第 3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五份报甲方、监理方,由甲方组织审查。9.3 甲方代表应于 3 天时间内批复。10、开工与延期10.1 工程开工乙方在收到甲方代表的开工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并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甲方开工通知将在投标书附录第 2 项的时间内发出。10.2 如发生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11、暂停施工如发生,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12、工期延误12.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或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12.1.1 建设项目停、缓建12.1.2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不含一般的自然灾害,如大风、大雨等)1
41、2.1.3 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及处理。12.1.4 除以上三种情况外均不予延期。12.2 首次出现第 12.1 款情况后,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12.3 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赔偿费人民币 5000 元/天,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0。12.4 误期赔偿费按比例减少在合同中没有其他代替条款的情况下
42、,误期赔偿费应考虑全部或部分工程金额中已移交的部分工程金额所占的比例予以减少。本款的规定仅适应于误期赔偿费率,而不影响其限额。13、工期提前不设提前奖。四、质量与验收14、质量检查和返工,执行合同条件有关条款。15、工程质量等级15.1 甲方对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优良。乙方原因达不到第 15.1 款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赔偿合同总价的 15%(最高)。乙方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顺延。15.2 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补偿金无。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6.1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24 小时由乙方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 合格后进行隐蔽并办理签证。甲方如未能按时到达,乙方自行
43、检查隐蔽,并 做出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如甲方提出检查时,检查合格,费用由甲 方负担,检查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担,并负责返修。若隐蔽前未通知甲方, 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6.2 钢结构制作完毕后安装前 24 小时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签证。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7、工程质量检测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18、验收和重新检验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国家施工验收规定规范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19、合同价款及调整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9.1 价格浮动对成本的影响合同价格根据第 19.2.1 款规定不变或第 19.2.2 款规定而调整。19.2
44、合同价格采用方式19.2.1 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投标单位所填报的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和实际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风险系数和包括的范围。19.2.2 发生下列情况时合同价款可做调整。19.2.2.1 凡是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能与综合单价相匹配的,均套用综合单价,每次每项设计变更及签证超过壹万元(不含壹万元)时予以结算。19.2.2.2 洛阳水泥工程设计研究院施工图纸外由甲方另行委托的安装施工工作,费用不能执行第 19.2.2.1 款时,每次每项设计变更及签证的直接费超过正负壹万元(不含壹万元)时,另行确定。19.2.2.3 固定总价部分由
45、于设计变更,或洛阳水泥工程设计研究院施工图纸外由甲方另行委托的安装施工工作,按河南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依据,每次每项设计变更及签证超过壹万元(不含壹万元)时予 以结算。19.2.3 结算时,按洛阳水泥工程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中标固定综合单价+按第 19.2.2.2、19.2.2.3 款计算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中标固定总价(确认的完成量)即为工程结算造价。20、工程预付款:无21、工程量的确认21.1固定综合单价部分、固定总价部分工程量均以结算时实际工作量为准。22、工程款支付22.1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实际完成当月工程量的 70%,施工开始后乙方根据所填报单价和当月完成的工作量,每月25 日乙方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经甲方审核扣除水电费用(水电费按工程量均摊)在10 日内按工程指挥部计算的 70%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85%后不再支付, 等工程验收、结算审计结束,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90%,其余 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支付。23、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六、材料和设备供应23.1甲方供应工艺设备、耐火砖、浇铸料、浇铸料用锚固件、耐火砖砌、电控柜、电缆等详见第六章6.1.1 甲供材料部分规定。其余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