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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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一章 绪论问题 1、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问题 2、行政法有哪些渊源?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各项立法的依据;法律,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2、法律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 3、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各部、 委、行、署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称部门规章; 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 由于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程
2、序简便,应变性较强, 这就使得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数量远远超过了法律,成为行政法的重要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 法律相抵触的情形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宪法及民族区域
3、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说明包括立法说明、司法说明、行政说明和地方说明;6、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参与或批准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假如其内容涉及我国行政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法人的权利与义务,这些条约同样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问题 3、行政法有何特点?与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相比,行政法具有以下五个显著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 3、行政法是一个数量众多、形式多样、效力等级不同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 4、行政法规范的变化性较强 5、行政实体性规范与行政程序性规范通常交错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4、问题 4 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就;行政法的基本原就,是指贯穿于全部行政法规范之中,用以指导、统率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和实施基本准就或原理;行政法的基本原就,概括起来说,就是行政法治原就,具体又可分为行政合法性原就与行政合理性原就两个方面;1、行政合法性原就行政合法性原就是指行政权的设立和运用必需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包含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 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需基于法律的授予名师归纳总结 才能存在; 2 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需凭据法律、遵守法律;3 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第 1 页,共 24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5、托付及其运用都必需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行政合法性原就是行政法治原就的核心;2、行政合理性原就行政合理性原就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其行政打算要客观、适度、 符合理性;其具体要求有:1 行政行为的动因应当符合行政目的;2 行政行为应建 3 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行政合理性原就是行政法治原就 立在正值考虑的基础上;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合法性原就共同构成行政法的基本原就;问题 5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行政法 上权益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问题 6 行政法律关系有何特点?与其他法律关系相比,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下述特点:1、行 2、
6、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益义务具有法定性 3、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必定的当事人行政主体的权益义务具有统一性和不行变更性4、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位置具有不对等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也有其特殊之处;由特定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通常应先经由相应行政程序来解决,最终才由司法程序来解决,有些争议甚至只能通过行政程序来解决;其次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问题 1 什么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政职权,并能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的组织;问题 2 行政机关要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必需具备哪些条件?行政机关要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必需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的设立必需获得
7、有权机关的批准;2、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应由组织法和有关法律予以规定; 3、行政机关必需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行政机关必需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行政机关必需设置办公地点并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6、行政机关必需由有关机关公告其成立;问题 3 什么是行政优先权?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赐予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的种种优惠条件,包括先行处置 权、获得社会帮助权和推定有效权;问题 4 简述行政公务人员的类型;就行政公务人员与所代表的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而言,行政公务人员可划分为:1、公务员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8、- - - - - - - - 2、授权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 3、受行政主体托付执行公务的人员 4、受行政主体托付执行公务的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 问题 5 如何区分行政公务人员的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一般应以行政职务关系和行政公务人员资格为前提,以行政公务人员所担任的行政职务 和所代表的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职责为基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时间要素;行政公务人员在上班时间实施的行为,通常认为是公务行为,在下班后 1 实施的行为通常就认为是非公务行为; 2、名义或公务标志要素;行政公务人员的行为是以其所属的行政主体之名义或者佩戴 或出示能说明其身份的公务标志实施的,视为公务行为, 以个人名义实施的,通常
9、就视为非 公务行为; 3、公益要素;行政公务人员的行为涉及公共利益的或者以公共利益为目的,通常视为 公务行为, 不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以公共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为目的的,一般就视为非公务行 为; 4、职权与职责要素;行政公务人员的行为属于其职权与职责范畴内的,就视为公务行 为,而不属于其职权与职责范畴的,就视为非公务行为; 5、命令要素; 行政公务人员的行为假如是依据其主管领导的命令、指示或托付实施的,通常视为公务行为,反之就不属公务行为;问题 6 什么是行政相对人?所谓行政相对人,也称行政相对方,简称相对人,是指行政权作用的对象,具体地说,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治理位置、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
10、方当事人;问题 7 什么是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益才能和民事行为才能的,的组织;某一组织要成为法人,必需具备四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章 行政行为 本章摸索题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问题 1 什么是行政行为?它有何特点?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和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具有行政法律成效的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性行政行为的行政性,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指行政行为具有从属
11、于法律的特性,全部行政行为的实施,从行为主体、行为程序、行为内容到行为执行,均应依据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二是指行政行为应当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主要是司法审查;2、单方意志性单方意志性是指在多数情形下,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反映的主要是行政主体单方的意思表示,与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无关;但这一特性只是就总体而言的,并不排除在少数情形下,也存在表达双方意志的行政行为;3、效力先定性效力先定性,也称推定有效性,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法律上一律先行确定其效力,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变更,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均须受其拘谨的特点;效力先定性是行政优先权的表达,是行政权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需要指出的是
12、, 效力先定性只是对行政行为效力的一种推定,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取得了最终的法律效力;有权机关基于职权或相对人的申请,仍可就其效力进行审查;4、强制性行政行为的强制性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行政主体即享有以法定的强制方式实现其内容的权益;当然,这应以特定的行政行为具有执行性内容为限;问题 2 如何区分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判定一个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仍是抽象行政行为,应把握以下几点:1、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2、行为是否能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反复适用,只能一事一决,而抽象行政行为就可反复适用;3、行为效力作用的方向;具体行政行为效力作用的方向是向前,即只能对已经发生的事项产生法律效力
13、;而抽象行政行为效力作用的方向是向后,即其效力仅及于将来;4、行为的主体;法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要求较宽,全部的行政主体均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 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要求就较严格,特殊是行政立法行为,只能由法定的行政主体实施;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问题 3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益义务所发生的影响;一般可分为:1、公定力 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畴内所为的行为,一经形成,在原就上即应推定为合 法,在未经法定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撤销或宣布为无效之前
14、,任何人不得否定其效力;2、确定力 确定力,也称为不行变更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其内容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便 变更的效力;3、拘谨力 拘谨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其内容必需得到遵从、不得违反的效力; 4、执行力其内容必需完全地、实际地得到履行,当事人不得延误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或抗拒的效力;问题 4 简述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也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而不是推定效力所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有: 1、主体合法一般地说, 各种行政行为生效所必需具备的要件主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需合法,包括: 1 机关合法; 2 人员合法; 3 托
15、付合法;2、权限合法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必需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畴内实施行政行为;这种法定的职权范畴主要包括行政管辖事项、行政管辖区域、行政管辖级别、行政手段和诉方法等; 3、内容合法、适当内容合法、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需符合法律,并且客观公平、切实可行; 4、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对于单方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所作的行政行为必需完全、真实地反映其本意, 不能在有重大误会和受欺诈、被威逼的情形下作出;对于双方行政行为,就行政 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也应符合上述要求;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政行为,不能产生合法的效力;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16、 - - - - - - - - 5、程序合法程序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必需依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问题 5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即不再具有任何效力;行为已造成相应后果的,有关机关仍应该实行措施使其回复到行为实施之前的状态,具体来说, 行为撤销前, 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赐予相对人的权益应收回,但相对人无过错的,这种收回应以不造成相对人其他损害为限;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加于相对人的义务应予撤销;造成相对人损害的,应予赔偿, 但相对人也有过错的除外;问题 6 行政行为为什么具有公定力?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也就是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性,即,对于任何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在未经
17、法定机关依法撤销前,法律即推定为有效;行政行为和公定力,是由行政优先权,更进一步说,是由行政本身的特点打算的;行政是全部国家职能中最直接面对社会的一种,是国家实现社会治理的根本手段;为实现这一目标,行政的手段、方法必需积极、主动、敏捷、高效,同时也必需小心行政权力的滥用;所以,法律一方面确定其效力,一方面又规定这一效力必需由法定机关最终认定;这就是行政行为公定力产生的缘由;问题 7 抽象行政行为有何特点?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点:1、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作用的对象是普遍的、不特定的;2、规范性;抽象行政行为的结果表现为行为规范的创制;3、间接性;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作用,即对相对人权益产生
18、的影响是间接的;4、不行诉性;在我国目前,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第四章 行政程序本章学习目标行政程序,即行政行为的过程,是现代行政法进展最快速,也较为完善的领域;科学、合理的行政程序人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切实保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本章即对行政程序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作一个简洁的介绍;本章重点难点行政程序的概念和要素行政程序的意义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就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本章摸索题问题 1 简述行政程序的概念和特点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需遵守的方式、步骤、
19、次序、时限的总和,是行政行为空间和时间表现形式的有机结合;行政程序具有如特点:从本质上看, 行政程序反映了行政权的运行过程;1、行政程序行政权的动态运行过程,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行为的 程序;2、行政程序是作为过程的行政行为;它与行政行为的关系实质上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是从另一个层面对行政行为的描述,而不是行政行为之外的别的东西;3、行政程序具有形式性;任何行政行为都必定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出特定的形式,行 政程序正是由行政行为的时间形式和空间形式构成的;4、行政程序具有法定性;行政程序是国家行政权的运行方式,由行政程序法进行规范,表达了国家意志,有别于一般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程序;
20、问题 2 行政程序由由要素组成?行政程序是以下四种要素的有机统一体:1、步骤,即行政行为所经受的各个阶段,或者说构成行政行为过程的诸环节;它包括 行政行为成立的步骤和行政行为生效的步骤,尽管在许多情形下两者是一样的;2、方式,即行政行为的实施方法和运作形式,实际上是行政程序各步骤在空间上的存 在方式;这里“ 方式” 的涵义非常广泛,可作如下分类,均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1 行为方式与言辞方式; 言辞方式又可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作为方式; 2 本人行为方式与代理行为方式;行为方式也可分为作为方式和不3、次序,即以肯定方式表现出来的各个步骤在时间先后上的支配;4、时限,即以肯定方式表现、依据时间
21、先后支配的各个步骤在时间长短上的支配;问题 3 试述行政程序的意义;行政程序在现代行政法中居于核心位置,是规范行政主体行政活动、提高行政效率、 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其意义主要表达在: 一 行政程序的法律意义 行政程序的法律意义又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1、行政程序合法、适当是构成行政行为有效的要件之一;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需 符合程序规章,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2、行政程序违法或不当,构成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正值理由;3、行政程序违法或不当可以构成有关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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