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卫生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原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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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1 卫生法的争论对象: 卫生法以法律规范为争论对象,主要争论卫生法的产生及其进展规律,卫生法的调整对象,特点,基本原就,卫生法律体系;争论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争论卫生法学和相关学科的关系;争论卫生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争论如何运用卫生法理论来解决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进展中的新问题等;2 卫生法的特点: (1)以爱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2)广泛性和综合性(3)调剂手段的多样性( 4)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5)社会共同性3 卫生法基本原就: (1)爱护人体生命健康的原就(2)预防为主的原就(3)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就( 4)中西医和谐进展的原就(5)
2、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就(6)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就(7)患者权益自主原就4 卫生行政惩罚基本原就(1)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原就(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原就( 3)先调查取证或裁决原就(4)合法适当公开公平原就(5)惩罚与训练相结合原就5 卫生行政惩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是: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依法予以警告或者对公民处50 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处1000 以下罚款2)拟责令停产停业(3)拟吊销卫生行政惩罚听证程序适用:(1)拟赐予较大数额的罚款(许可证或执照6 卫生行政复议形式:申请人申请卫生行政复议可以采纳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申请7 卫生行政复议的依据:卫生行政复议时,审理案件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
3、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8 卫生行政讼诉: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依司法审判程序解决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发挥授权组织详细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的一种活动9 卫生行政诉讼的原就: (1)诉讼不停止原就(2)复议前置原就(3)卫生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就(4)不适用调解原就(5)合法性审查原就10 卫生行政诉讼的意义: (1)监督和保证依法行政(2)实现司法救济(3)爱护社会稳固(4)宣扬社会主义法制11 卫生行政复议与卫生行政诉讼的关系:(一)共同点:1 都是用以解决卫生行政争议的法定手段和方式 2 都是为了爱护卫生治理相对人的法律权益,监督和爱护卫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 都是基
4、于卫生治理相对人的恳求而开头的程序活动(二)不同点:1 性质上:卫生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程序活动,而卫生行政诉讼就是一种司法活动 2 在受理机关上: 行政复议只能由与相对人发生行政争议的卫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而卫生行政诉讼就是由人民法院受理 3 在适用程序上: 卫生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而卫生行政诉讼适用司法程序 4 在审查范畴上: 卫生行政复议时对详细行政行为既审查合法性又审查合理性,而卫生行政诉讼就主要审查合法性;5 在法律后果上:卫生行政复议以后仍可再提起诉讼,而卫生行政诉讼就是两审终审;12 红十字会的性质: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经费的主要来源:(一)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
5、会费; (二)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四)人民政府的拨款;(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13 禁止在以下情形中使用红十字标志:(1)商标或商业性广告(2)非红十字会或非武装力量的医疗机构( 3)药店,兽医站(4)商品的包装( 5)公司的标志(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7)红十字标志使用方法规定可以使用红十字标志以外的其他情形;14 医师职业注册不予注册的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2)因受刑事惩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3)受吊销职业医师职业证书行政惩罚自惩罚决 4)甲乙类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名师归纳总结 健康不
6、相宜或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5)从新申请注册竟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第 1 页,共 13 页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相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他情形的 15 注册的注销情形: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惩罚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惩罚的因考核不合格,暂停职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身体健康状况不相宜连续执业的;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 业证书行为的;16.医师的权益: a、在注册的执业范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
7、证明文件,挑选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专业学术团体; d、参与专业培训,接受连续医学训练;b、依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 c、从事医学争论、学术沟通,参与 e、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f、猎取工资酬劳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g、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 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治理;医师的义务: a、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b、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c、关怀、爱惜、敬重患者,爱护患者的隐私;d、努力钻研业务,更新学问,提高
8、专业技术水平;e、宣扬卫生保健学问,对患者进行健康训练;医师职业规章: 医师实施医疗、 预防、保健措施, 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需亲自诊查、调查, 并依据规定准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实行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值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应当照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防止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不得利用
9、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值利益遇有自然灾难、传染病流行、 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峻威逼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形时,医师应当听从县级以上任命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觉传染病疫情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准时向所在结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觉患者涉嫌损害大事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17.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治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构成要件: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的违法性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8
10、.医疗事故依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 重度伤残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伤残,器官组织损耗导致严峻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伤残,器官组织损耗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19.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机构:医学会;程序: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依据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看法和理由;陈述次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依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照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供应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
11、行争论;五经合议,依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样看法形成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看法,应当予以注明;20.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在紧急情形下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实行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 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反常或者患者体质特别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 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 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13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果的因患方缘由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不行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21.医疗单位制剂的条件和范畴:条
12、件:主要为1 必需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 必需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治理制度, 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 3 必需制定和执行药品治理制度,实行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范畴:1 常用疗效确定的协定处方制剂 2 为临床科研需要暂时配制的处方制剂 3 医疗部门无供应或供应不足的制剂或特别规定的制剂4 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的品种;22 药品标准的规定:a、药品必需符合国家药品标准b、国务院药品监督治理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定国家药品标准品,对比品;c、国务院药品监督治理部门的药品检验机构负责标23 进出口药品治理原就:药品治理法
13、规定“ 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定,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治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 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出口原就是:先国内、后国外;国内紧缺药品,以满意国内市场供应为主;出口药品质量标准符合规定要求的,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方准出口;24 临床用血的法律规定: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需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产生单位;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
14、要求;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需急性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血液哟用于临床;采血规定: 血站采血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制度, 为献血者供应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对献血者必需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 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向其说明情形, 不得采集血液;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 200 毫升, 最多不得超过 400 毫升, 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 6 个月; 严格禁止对献血者超量、 频繁采集血液; 血站采集血液后要建立心血档案,并发给献血者 无偿献血证 ;血站采血必需有具采血资格的义务人员进行;必需使用一次性采血耗材,用后销毁并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对采集的血液进行检测,保证血
15、液质量;血站应依据医疗机构的用血方案,开展成分血配置,不得单原料血浆;25 我国无偿献血法提倡周岁至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26 疫情报告人:义务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觉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准时向邻近的医疗卫生气构或者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报告;责任疫情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 疾病预防掌握任务人员发觉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在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在小时内报告,丙类应在小时报告;27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8 流行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刻组织力气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打算,可以实行以下紧急措
16、施: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或其他人群集合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暂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准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实行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 群体防护等措施;29 我国检疫传染病及监测传染病包括:检疫传染病:鼠疫,霍乱黄热病监测传染病:回来热,流行性斑疹伤寒,登革热,脊髓灰质炎,疟疾,流行性感冒30国境卫生检疫的概念:出入境检疫检验机构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及其实施细就, 以及国家其他的卫生法律、检查、卫生鉴定、卫生评判和采样检验;法规和卫生标准所进行的卫生名师归纳总结 31、医疗事故赔偿争议解决途径:1、医患双方公平、自愿协商
17、、自行解决争议2、医患双第 3 页,共 13 页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对赔偿问题进行调剂3、医疗机-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构和患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2、医疗机构应妥当保管病历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全部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形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复印,由医疗机构保管;1 卫生法的争论对象: 卫生法以法律规范为争论对象,主要争论卫生法的产生及其进展规律,卫生法的调整对象,特点,基本原就,卫生法律体系;争论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争论卫生法学和相关学科的关系;争论卫生法律制度和司法实
18、践;争论如何运用卫生法理论来解决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进展中的新问题等;2 卫生法的特点: (1)以爱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2)广泛性和综合性(3)调剂手段的多样性( 4)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5)社会共同性3 卫生法基本原就: (1)爱护人体生命健康的原就(2)预防为主的原就(3)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就( 4)中西医和谐进展的原就(5)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就(6)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就(7)患者权益自主原就4 卫生行政惩罚基本原就(1)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原就(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原就( 3)先调查取证或裁决原就(4)合法适当公开公平原就(5)惩罚与训练相结合原就5 卫生行政惩罚适用简易程序
19、的案件是: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依法予以警告或者对公民处50 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处1000 以下罚款2)拟责令停产停业(3)拟吊销卫生行政惩罚听证程序适用:(1)拟赐予较大数额的罚款(许可证或执照6 卫生行政复议形式:申请人申请卫生行政复议可以采纳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申请7 卫生行政复议的依据:卫生行政复议时,审理案件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8 卫生行政讼诉: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依司法审判程序解决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发挥授权组织详细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的一种活动9 卫生行政诉讼的原就: (1)诉讼不停止原就(2)复议前置原就(3)卫生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的
20、原就(4)不适用调解原就(5)合法性审查原就10 卫生行政诉讼的意义: (1)监督和保证依法行政(2)实现司法救济(3)爱护社会稳固(4)宣扬社会主义法制11 卫生行政复议与卫生行政诉讼的关系:(一)共同点:1 都是用以解决卫生行政争议的法定手段和方式 2 都是为了爱护卫生治理相对人的法律权益,监督和爱护卫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 都是基于卫生治理相对人的恳求而开头的程序活动(二)不同点:1 性质上:卫生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程序活动,而卫生行政诉讼就是一种司法活动 2 在受理机关上: 行政复议只能由与相对人发生行政争议的卫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而卫生行政诉讼就是由人民法院受理 3 在适用程序上
21、: 卫生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而卫生行政诉讼适用司法程序 4 在审查范畴上: 卫生行政复议时对详细行政行为既审查合法性又审查合理性,而卫生行政诉讼就主要审查合法性;5 在法律后果上:卫生行政复议以后仍可再提起诉讼,而卫生行政诉讼就是两审终审;名师归纳总结 12 红十字会的性质: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经费的主要来源:(一)红十字第 4 页,共 13 页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四)人民政府的拨款;13 禁止在以下情形中使用红十字标志:(1)商标或商业
22、性广告(2)非红十字会或非武装力量的医疗机构( 3)药店,兽医站(4)商品的包装( 5)公司的标志(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7)红十字标志使用方法规定可以使用红十字标志以外的其他情形;14 医师职业注册不予注册的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2)因受刑事惩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3)受吊销职业医师职业证书行政惩罚自惩罚决 4)甲乙类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不相宜或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5)从新申请注册竟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相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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