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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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 目录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2一、规划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2二、规划编制依据2三、规划期限和范围3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4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4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4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5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6第三章 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8一、土地利用战略8二、规划编制的指导原则8三、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9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1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1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3第五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18一、土地利用功能分区18二、县(区)级土地利用调控20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4一
2、、允许建设区24二、有条件建设区25三、禁止建设区25四、限制建设区26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27一、控制范围与用地规模27二、空间布局27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28四、土地用途分区29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32一、建设用地复垦32二、三旧改造33三、园地山坡地改造34四、其他土地开发35五、现代标准农田建设36六、围海造地37第九章 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38一、交通运输工程用地38二、能源电力工程用地39三、水利工程用地39四、环保工程用地39第十章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40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40二、保护基础生态用地40三、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41四、促进生态功能区、生态廊
3、道的建设42第十一章 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措施43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43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43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5一、完善规划管理制度45二、合理运用经济手段46三、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47四、加大规划监察执法力度47附表: 附表1 潮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2 潮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 潮州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4 潮州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5 潮州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6 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附表7 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8 潮州市中心城区用途分区表附表9 潮州市各县(
4、区)基本农田调整表附图: 附图1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2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3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4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5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图6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附图7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5、附图8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9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10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前言前 言潮州市地处广东省东部,东与福建省交界,南接汕头市,西连揭阳市,北通梅州市,濒临南海,是广东省东部沿海的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对外开放旅游城市,素有“海滨邹鲁”、“岭海名邦”之称。全市陆域总面积3100.22平方公里,辖湘桥区、枫溪区、潮安县、饶平县,共两区两县。2005年全市总人口为250.42万人,国内生产总值2
6、87.60亿元,工业总产值544.77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64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18.92亿美元。已经初步形成陶瓷、食品、服装、印刷包装、塑料皮革、电子、机械五金等七大支柱产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把潮州市建设成为富裕安康的广东“东大门”,编制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53总则第一章 总 则一、规划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一)规划编制目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促
7、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潮州市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综合效益,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潮州市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规划编制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围绕把潮州市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富裕安康的广东“东大门”的目标,坚持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规划各类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促进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促进潮州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二、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
8、4年8月28日修改通过后施行;2.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年4月1日起实施;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3号);5.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6.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7.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8.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9.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国土
9、资厅发200979号);10.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1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2.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报批稿);13.其他相关法规、文件和规划。三、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近期为2010年。规划范围为潮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湘桥区、枫溪区、潮安县和饶平县,总面积为310081公顷注:潮州市规划基期土地总面积为310022公顷,规划期内潮州港亚太通用码头等项目建设需填海59公顷,故规划范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31008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二章 土地
10、利用现状与形势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5年潮州市农用地面积为261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45,其中耕地面积为4584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301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3,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1678公顷;其他土地为180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2(详见表1)。表1 潮州市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农用地耕地45843潮州市另有可调整地类641公顷,即潮州市含可调整地类的耕地面积为46484公顷。14.79园地3698811.93林地15790650.93牧草地1520.05其他农用地209116.75小计26180084.4
11、5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216786.99交通水利用地67742.19其他建设用地17190.55小计301719.73其他土地水域88772.86自然保留地91752.96小计180525.82合计310022100注:表中数据合计数不闭合,是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上轮规划自实施以来,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监察、后备资源开发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取得较好成效: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3749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43700公顷);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有效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0171公顷,未突破规划期末建设用地的控制规模(34412公
12、顷);各项主要规划指标基本得到落实,为促进全市经济较快平稳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同时,营造了按规划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2005年与1996年比较,耕地面积减少了3245公顷(若计可调整地类在内,耕地减少2604公顷);违建和违法用地时有发生。 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一)人地矛盾较突出2005年潮州市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18公顷,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警戒线0.053公顷,仅为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034公顷的5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建设用地需求日趋旺盛,人口不断增长,人地矛盾必将进一步激化。(二)土地利用相对粗放“十五”以来,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13、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综合实力有了很大的增强,但资源利用的方式仍较粗放,土地利用效益较低。2005年全市地均GDP为9.28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产值为84.51万元/公顷,仅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5、67,为相邻的汕头市的32和79。(三)土地利用效益区域差异显著由于地理以及开发历史、文化传统等的影响,潮州市土地利用效益的区域差异明显,2005年枫溪区地均GDP达到138.91万元/公顷、湘桥区为46.05万元/公顷,而潮安县和饶平县地均GDP分别仅为9.02万元/公顷、4.29万元/公顷。(四)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不合理建设用地结构中,城乡建设用地比例大,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
14、用地总规模的72,且主要为农村居民点(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4.18)。同时城乡用地的布局规划滞后,城、镇、村与工矿用地功能区混杂。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机遇 1.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粤东发展的区域战略有利于潮州市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广东省正在实施加快东西两翼发展战略,2006年9月和2009年6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要求粤东地区用十年时间,力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这一战略的实施将促进潮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全市加大土地资源的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2. 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潮州市
15、城镇化、工业化的现状水平较低,2005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仅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5.82,远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50)。规划期内,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潮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一名城两基地 注:一名城两基地是指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国内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和广东重要的能源石化基地”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将有利于推动城镇工矿用地的高效开发利用,促进农村居民点整理,进一步优化城乡土地资源的配置。3. 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落实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和落实,全社会保护资源的意识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将逐步重视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
16、用土地,从而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及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二)挑战 1. 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建设用地供给压力增大规划期内,随着潮州市“一名城两基地”的建设,城镇化、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全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必然持续增加,土地供给压力将越来越大。2. 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加剧,统筹保护与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的大量增加,以及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而加大耕地的开发补充力度,必然造成基础生态用地数量减少。如何在保障发展的同时,建设好生态潮州,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将更加艰巨。面对机遇与挑战,必须充
17、分认识潮州市当前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更严格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科学统筹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通过改革创新,探索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新途径与新举措,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高效、合理和可持续利用。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第三章 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一、土地利用战略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导向,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科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需用地,挖掘现有建设用地的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快城镇化进程,构建“一核、两星、两节点、两群、三轴”的城镇空间格局(详见第四章第二部分),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
18、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建立起符合潮州市实际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体系,促进潮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规划编制的指导原则(一)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坚持从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出发,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给潮州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改造中低产田,着力提高耕地质量。(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规划期内解决用地保障的关键。坚持走节约用地,以内涵挖掘为主的发展道路,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加强闲置地的清理,加大“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
19、力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三)统筹城乡、区域用地优化城乡用地配置,科学保障城镇发展用地,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发展南部、保育北部”的方针,统筹区域的用地安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及公共服务均等化。(四)可持续利用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三、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切实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障潮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用地需求。(一)土地利用规模调控目标严格保护耕地,确保2010年
20、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881公顷,2020年不少于43801公顷。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确保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378公顷,基本农田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40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3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100公顷;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24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2400公顷以内。(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和补充耕地义务量目标规划2006-201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319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
21、超过1804公顷,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804公顷;规划2006-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10194公顷,占用耕地不超过5881公顷;补充耕地义务量为5881公顷。(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优化土地投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规划2010年、2020年全市地均GDP从2005年每公顷9.28万元分别提高到16.35万元、60.60万元,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005年每公顷84.51万元分别提高到135.66万元、409.48万元,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严格控制城镇工矿用地,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在城镇化水平提高的同时,规划2010年、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严格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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