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建设工程合同.pptx
《第六章建设工程合同.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六章建设工程合同.pptx(7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工程建设,权利是得到工程价款。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程价款,权利是得到完整、符合约定的建筑产品。在建设工程中主要的建设合同关系如图61所示。施工企业发包人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其他工程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咨询服务协议图6-1 建设合同关系第1页/共70页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从合同理论上讲,属广义的承揽合同的一种。但建设工程合同不论从作用、标的物、管理上讲又不同于一般的承揽合同,所以我国一直把建设工程合同列为
2、单独的一种合同。一、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一般来讲只能是法人。发包人一般是经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必须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承包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并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无营业执照或无承包资质,或承包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都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二、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是各类建筑产品。建筑产品具有单件性、产品的固定性、生产的流动性等特征,这些特性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第2页/共70页三、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建设工程由于结构复杂、体积庞大、建筑材料类型多、工程量大,使得合同履行期限都较长(与一般工业产品的生产相比)。而
3、且,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般都需要较长的准备期,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部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合同期限顺延。由此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具有长期性。四、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 由于工程建设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的工作和生活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计划和程序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以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为前提,即使是国家投资之外的、以其他方式筹集资金的投资也要受到当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批准限额的限制,纳入当年投资规模的平衡,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程序的规定。第3页/共70页五、合同形式的
4、特殊要求 我国合同法在对合同形式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没有限制。但是,考虑到建设工程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纠纷,因此,合同法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从承发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划分 从承发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划分,可以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发包人将建设的全过程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的合同即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将工程建设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内容分别发包给不同承包人的合同,即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经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同意,从工程承包人承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而订立的合同,即为建设工程分包
5、合同。第4页/共70页二、从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 从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三、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进行划分 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不同,可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工程实施期内,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总价或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可以根据事先双方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这类合同适用范围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分摊。成本加酬金合同,是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
6、同类型,这类合同,承包商风险最小,但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这类合同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较少。第5页/共70页6.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作用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核心是发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价款,承包人完成建筑产品。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人必须具备协调能力;承包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持有营业执照等
7、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的主要合同,国家立法机关、国务院、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都十分重视施工合同的规范工作,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示范文本、法律、法规等,用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第6页/共70页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1、施工合同明确了在施工阶段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施工合同起着明确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中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作用。通过施工合同的签订,就使得发包人和承包人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一方和对方在施工合同中各自承担的义务或享有的权利,以及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也使双方认识到施工合同的正确签订,只是履行合同的基础,而合同的最终实现,还需要双方严格按照合
8、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才能享受其权利,最终完成工程任务。第7页/共70页 2、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依据 目前我国大多数工程都实行建设监理,监理单位受发包人委托,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程投资进行监督,监理单位对承包人的监督应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进行。3、保护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依法成立的施工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使对方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可以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根据有关法律,追究违约一方的法律责任。第8页/共70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
9、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发。二、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的原则 订立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应遵守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其他计划(如贷款计划)。具体合同订立时,不论是合同内容、程序还是形式都不得违法。除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对经济发展、社会生活有多方面的影响,国家还对工程施工制定了许多强制性的管理规定,施工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也都必须遵守。第9页/共70页2、平等、自愿
10、、公平的原则 签订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平等的合同条件,合同内容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体现。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公平的,不能单纯损害一方的利益,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3、诚实相应原则 诚实相应原则要求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时要诚实,不得有欺诈行为。合同当事人应当如实将自身和工程的情况介绍给对方。在履行合同时,合同当事人要守信用,严格履行合同。4、等价有偿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应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等价有偿地进行交易。5、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和扰
11、乱社会经济秩序原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时,不能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能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第10页/共70页三、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所谓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所谓承诺是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施工合同的订立应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其订立方式有两种: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建设工程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企业。这两种方式实际上都包含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在约定的报送期内发出投标文件即为要约,招标人通过评标,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即为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2、,承包方和发包方就完成了合同缔结过程,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如果中标单位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则投标保函出具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可以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第11页/共70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施工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文本。该
13、文本是各类公用建筑、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一、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修书。第12页/共70页1、协议书 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本中总纲领性的文件,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设工程施工中最重要的事项协商一致而订立的协议。虽然其文字量并不大,但它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
14、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并且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在这份文件上签字盖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1)工程概况。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等。(2)工程承包范围。(3)合同工期。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4)质量标准。(5)价款(分别用大、小写表示)第13页/共70页(6)组成合同的文件。(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
15、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包括合同订立的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的生效时间。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其余条款双方都必须履行。它是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共性的一些内容抽出来编写的一份完整的合同文件。通用条款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基本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通用条款共由11部分47条组成。第14页/共70页(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4)质量与检验。(5)安全施工。(
16、6)合同价款与支付。(7)材料设备供应。(8)工程变更。(9)竣工验收与结算。(10)违约、索赔和争议。(11)其他。第15页/共70页3、专业条款 考虑到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随之变动,承包、发包人各自的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也不相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配之以专用条款对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成为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专业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4、附件 施工合同文本的附件则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并且使得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
17、执行和管理。二、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本规定了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包括:(1)施工合同协议书。第16页/共70页(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第17页/共70页建设工
18、程施工合同关于双方的一般权利义务条款一、工程师的产生和职权(一)工程师的产生和易人 工程师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驻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两种情况。1、发包人委托监理 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方面实施监督。发包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工现场监理组织的总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全面负责受委托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责应当向发包人报送,在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
19、中应当写明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务、职责。第18页/共70页2、发包人派驻代表 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施工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发包人代表是经发包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其姓名、职务、职责应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责不得与监理工程师职责相互交叉。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明确双方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3、工程师易人 工程师易人,发包人应至少于易人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二、工程师的职责 1、工程师委派工程师代表 在施工过程中,不可能所有的监理和管理工作都由工程师自己完成。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
20、表,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以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委派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都具有同等效力。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第19页/共70页 2、工程师发布指令、通知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
21、复的,应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特征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第20页/共70页3、工程师应当及时完成自己的职责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发包人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
22、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4、工程师做出处理决定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承发包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公正的处理。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承发包双方应尊重工程师的决定。承包人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照合同约定争议处理办法解决。第21页/共70页二、项目经理的产生和职责 1、项目经理的产生 项目经理是由承包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派驻施工现场的承包人的总负责人,他代表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实施。承包人施工质量、进度的好坏与项目经理的水平、能力、工作热情有很大关系,项目经理一般都应在投标书中明确,并作为评标的一项内容。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应在专用条
23、款内写明。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后,承包人不能随意易人。项目经理确需易人,承包人应至少于易人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更改前任作出的书面承诺。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调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第22页/共70页 2、项目经理的职责 项目经理应当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完成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各项工作。项目经理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等负全面责任。对于在施工现场出现超过自己权限范围的事件,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示处理方案或者取得自己处理的授权。项目经理的日常性工作有:(1)代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项目经理有权代表承
24、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项目经理的要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应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和第三方,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第23页/共70页三、发包人的工作 根据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发包人应分阶段或一次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
25、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需要。(3)开通工程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第24页/共70页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六 建设 工程 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