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施工管理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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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建施工管理制度15篇【第1篇】某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设施及使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参加电厂基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94-93 建设
2、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gj46-2005(j4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dlt 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施工用电规定和组织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
3、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 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用电组织管理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施工用电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建立管理机构,设立运行、维修专业班组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 根据用电情况制订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程制度。 凡
4、需接引或变动较大的负荷时,应事先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接引或变动。接引或变动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进行接引或变动电源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监护人。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 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配电室的值班巡视工作应按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断开
5、电源应如下规定执行。 对准备停电进行作业的电气设备,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 在停电电气设备上作业前,做到: 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严禁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作业;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将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倒送电。 断开电源后,必须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挂警告牌。 在靠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静电报警安全帽,作业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表3.2.11.4的规定。 表3.2.11.4 工作人员工作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
6、的安全距离设备电压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13.8 35 110 0.35 0.6 1.5 220 330 500 3.0 4.0 5.0 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恢复送电如下规定执行。 停电设备恢复送电前,必须将工器具、材料清理干净,拆除全部接地线,收回全部工作票,撤离全部作业人员,向运行值班人员交办工作票等手续。接地线一经拆除,设备即应视为有电,严禁再去接触或进行作业。 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作业。 施工用电设施管理 35kv及以下施工用电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
7、,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10kv及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应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式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有腐朽、劈裂。铁横担、铁包箍不得锈蚀或有裂纹。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
8、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4.6.1表4.6.3的要求。 表4.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线路电压(kv) 测评项目总积分数为60分。 不合格:测评项目总积分数为60分。 8.1.7 计分办法:采取扣分制对所评项目打分。 8.2 计分细则 8.2.1企业综合情况(10分) 近两年在
9、我局承揽的项目未获得等同于省公司和佛山市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扣1分。 施工企业半年内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和扰乱市场行为的扣5分,因其他原因受过通报批评和处罚的扣3分。 项目管理机构不健全或名不副实的,扣2分。 项目经理工作经历不满5年的,扣0.5分,不满3年的扣1分。 项目经理职称未达到中级职称,扣0.5分;未达到初级职称,扣1分。 项目经理出勤率低于90%,扣2分。 2年内在我局已承建投产的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和隐患的,扣2分,出现的问题因施工企业原因没有在10天内及时处理的扣2分,超出1个月以上未及时处理的扣5分,超出6个月以上未及时处理的扣10分。 8.2.2施工进度情况(20分)
10、在规定工期内(包括批准后的施工顺延工期) 施工进度比率200 垂直度公差值(mm) 不大于导轨架架 设高度的1/1000 70 90 110 130 人货两用或额定载重量400kg以上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其底架上应设置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 施工升降机上的电动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的要求。 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时,若在吊笼顶部进行控制操作,则其他操作装置均不应起作用,但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 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易于观察的位置固定标牌;货用施工升降机必须有不允许载人的明显标
11、志。 传动系统齿轮与齿条,滚轮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冲击,振动及异常响声。 物料提升机 卷扬机 卷扬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卷扬机不得用于运送人员; 露天作业的卷扬机应有防雨措施; 卷扬机安装地点应平整,与基础或底架的连接应牢固,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卷扬机用于起吊重物时,应安装上升行程限位开关且灵敏可靠,根据施工情况,如使用超载保护、超速保护、下降行程限位开关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 外露传动部位防护罩应齐全完好; 短路和过载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装置工作应灵敏可靠; 滑轮与钢丝绳应匹配;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作为物料提升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升降机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
12、条件下的全部载荷; 基础周围应有排水措施。 附墙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悬高高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相同,不应采用木质和竹竿等做附墙架; 附墙架与物料提升机架体之间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附墙架及架体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缆风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提升机无法用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 提升机高度在20m及以下时,缆风绳不应少于1组,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缆风绳不应少于2组; 高架提升机不应使用缆风绳。 安全防护装置 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工作可靠有效。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必须灵敏有效,动作可靠,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13、安全装置一般应符合下列规定: 吊笼(篮)停留时不应有下滑,在空中再启动上升时,不应有瞬时下滑; sc型升降机的每个吊笼上应装有渐进式安全器,其制动距离应为0.25-1.2m,不应采用瞬时式安全器; 吊笼门升降应自如,连锁性能应良好,只有当吊笼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 人货两用升降机和额定载重在400kg以上的货用升降机,其底座上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的缓冲装置; 断绳保护装置应完好,反应应灵敏,动作应可靠; sc型升降机均应设置一对以上防坠安全钩。 限位开关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升降机应设置自动复位型的上、下限位开关; 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当提升速度小于0.8m/s时,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
14、保证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8m;当提升速度大于0.8m/s时,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上部安全距离应能满足下式的计算值: l=1.8+0.1v2 式中:l上部安全距离(m); v提升速度(m/s); 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能保证吊笼额定载荷下降时触板触发该开关,使吊笼制停,此时触板离触发下极限开关还应有一定行程。 极限开关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极限开关应能切断总电源; 非自动复位型的极限开关,其动作后必须手动复位后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上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行程距离:ss型升降机为0.5m;sc
15、型升降机为0.15m;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应首先动作。 施工升降机运动部件与建筑物和固定施工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25m。 施工升降机附近有架空线路时,应满足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防护围栏 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 地面防护围栏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的孔眼或开口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表6.6.2地面防护围栏的网孔孔眼或开口尺寸(单位为) 与相近运动部件的间隙(a) 孔眼或开口的尺寸(b) a22 b10 22a50 b13 50a100 b25 注:若孔眼或开口是长方形,则其宽度不应大于表
16、内所列最大数值,其长度可大于表内所列最大数值 地面防护围栏的任一2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面积上,应能承受350n的水平力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8m。对于钢丝绳式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其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5m。 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启,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起动。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围栏登机门应装有电气安全开关,是吊笼只有在围栏登机门关好后才能起动。 当附件或操作箱位于施工升降机防护围栏内时,应另设置隔离区域,并安装锁紧门。 停层防护 一般要求 各停层处应设置层门。 层门不应突出到吊笼
17、的升降通道上。 层门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 层门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门的孔眼或开口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承载性能应符合规定。 层门不得向吊笼运行通道一侧开启,实体板的层门上应在视线位置设置观察窗,窗的面积不应小于25000mm2。 全高度层门开启后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0m。在特殊情况下,当进入建筑物的入口高度小于2.0m时,则允许降低层门框架高度,但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高度降低的层门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1m的护栏,护栏的中间高度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不小于100mm。侧面护栏与吊栏的距离应为100mm200mm。 水平滑动层门和垂直滑动层门应在相应的上下边
18、或两侧设置导向装置,其运动应有挡块限位。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机械传动层门的开、关过程应由吊笼内乘员操作,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 层门应与吊笼电气或机械联锁。只有在吊笼底板离某一登机平台的垂直距离0.25m以内时,该平台的层门方可打开。 层门锁止装置应安装牢固,紧固件应有防松装置。 层门锁止装置及其附件的安装位置应设在人员不易碰触之处。层门锁止装置应加防护罩,且维修方便。 升降机各楼层安全出入口防护应符合jgj 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见附录a)。 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后,停靠装置应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承受所有载荷; 断绳
19、保护装置应能使满载断绳时,吊篮的滑落行程不大于1m; 吊篮安全门应采用机电连锁装置,当门打开时,吊笼不应工作; 上料口防护宽度应大于提升机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应大于5m;应能承受100n/m2均布荷载; 上极限位器安装位置为:到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应小于3m; 非自动复位型紧急停电开关安装位置应能使司机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但工作照明不应断电; 信号装置:由司机控制的音响信号,各楼层装卸人员应都能听到; 高架提升机(30m以上)除具有低架提升机所有安全装置外,还应有下列安全装置: 下极限限位器: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吊笼停止下降; 缓冲器:应采用弹
20、簧或弹性实体; 超载限制器:当超过额定载荷时,应能切断起升控制电源。 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挂立网。 当提升高度超过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设置避雷装置,所连接的pe线应作重复接地。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6篇】基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病”整改措施 序号 常见问题 整改意见 考核措施 备注 1 未见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 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在现场加强安全管理。 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
21、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00元。 2 未见工作负责人、安全员佩戴标志。 按照规定佩戴明显标志,如袖标等。 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每起扣除10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2000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3 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胸卡。 入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按照规定佩戴胸卡。 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未持“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每人次扣除500元;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500元。 4 进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系帽带。
22、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1000元;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每人次扣除200-500元。 5 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或将安全带系在不牢固的地方。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每人次扣除200-5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3000元。 6 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的使用不规范。 按照安全规程和实施细则,正确使用工作票、施工作业票。 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每起扣除1000-5000元。 7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失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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