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docx(1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15年电子化第一版)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二。一五年三月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 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O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 资格预审申请。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2.2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3
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2.5 其他:3 .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备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 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o3.2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 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
3、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六、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6-1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格(万元)开、竣工日期项目经理6-2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包范围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类似项目”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23项。2 .近5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14年2月1日,则近 5年是指2009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3 .本表后附
4、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复印件。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 知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7-1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汇总表序 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格(万元)计划开、竣 工日期项目经理7-2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包范围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每
5、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八、企业信誉情况8-1企业信誉情况表申请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做出说明并提 供证明材料。例如:企业信誉声明 (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 任何一种情形。(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
6、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 果。申请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8-2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 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备注:1.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签订或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 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或未裁决的仲裁。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的判决或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2 .近3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申请截止日为2014年2月1日,则近3 年是指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以仲裁裁决或判决书时间为准。3 .申请人不如实填报或隐瞒实情,视为弄虚作假。8
7、-3近3年申请人已完工程获质量奖项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获奖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备注:1.近3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申请截止日为2014年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以表彰文件、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彰文件、颁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8-4近3年项目经理已完工程获质量奖项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获奖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备注:1.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11年2月1日至20
8、14年1月31日。以表彰文件、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彰文件、颁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九、其他材料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一、项目说明二、建设条件三、建设要求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招标项目)。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 查的申请人多于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家。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 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
9、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一办事指南一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年 月日至 年月一日24: 00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下 同),明确所申请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 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 密电子资格预
10、审申请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 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 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 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省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分别
11、密封和加写标记后, 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 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2 根据本章第5.2款、第6.1款的规定,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要出现 任何一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人:地 址:邮 编: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网 址:开户银行:账 号:招标人:地 址:邮 编: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网 址:开
12、户银行:账 号: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邮 编: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网 址:开户银行:账 号:年 月日备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 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名 称:同资格预审公告 地 址:同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同资格预审公告 电 话:同资格预审公告 电子邮件:同
13、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同资格预审公告 地 址:同资格预审公告 联系人:同资格预审公告 电 话:同资格预审公告 电子邮件:同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一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一年月日质量要求质量目标: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木章附件财务要求:见本章附件业绩要求:见本章附件且与资格预审公告要求一致信誉要求:见本章附件项目经理资格:见本章附件其他要求:见本章附件是否接受联合体 资格预审申请口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O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 定,其他审查标准按
1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 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日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的 其他材料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份,不加密电子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备份)一份;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时间(申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北京时间)4.2.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厅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口否口是,退还时间:退还方式:审查委员会人数审查委员会构成:人,其
15、中招标人代表人(限 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的或 者类似的条件),专家人;审查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资格审查方法口合格制口有限数量制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日内6.3投标确认时间收到投标邀请书后的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8.4行政监督部门名 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电 话:传 真:邮政编码:430071多标段申请申请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 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 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9.3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备注:申请人须
16、知前附表第6.3款规定的“投标确认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标段设计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标段监理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标段代建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
17、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
18、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 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4)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
19、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 内);(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0、的。1.4.4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申请均无效:(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 审的;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5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4.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 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4.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
21、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5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5.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在“申请答疑”菜单以 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2.5.2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通知发出的时 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不足3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2.5.3 澄清通知发出的同时,“省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申请人登陆平台查 看。申请人应注意及时浏览
22、网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 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6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6.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并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购 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申请 截止时间不足3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2.6.2 修改通知发出的同时,“省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申请人登陆平台查 看。申请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 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7 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2.7
23、.1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包括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和修改的 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 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 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 面形式完成。本处所称异议是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 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2.7.2 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24、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年财务状况表;(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企业信誉情况表(10)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11)项目管理机构(12)近3年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已完工程获质量奖项情况表(13)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25、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 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各资格 审查表格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项 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 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323本资格预审文件中“类似项目”的定义见申
26、请人须知前附表。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3.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中电 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备 份),各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 3.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使用“省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申请人在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 相关内容。(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 “省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
27、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 接制作生成。(4)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申请人均 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 签名章。(5)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将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复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15年电子化第一版)编制人员名单编制领导小组成员:丁贵桥赵康林刘顶芳周显发蔡龙书编制人员:审核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毛军 王祥胜甘永翠刘玮 刘志林李鸣杜杰 肖哈作其鉴柯经安胡怀忠徐超徐晓光董侃制到一张光盘中,光盘表面粘贴专用的“光
28、盘贴”,并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申请人名称 等信息填写在“光盘贴”上。(6)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电子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中的 帮助文档。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1)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以已完成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蓝本,采用A4规格 纸张(图表可例外)直接打印。其内容应与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保持一致。(2)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申请人均 应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字
29、。(3)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应装订成册,左侧装订,装订方式应牢固,不 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3. 2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省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1.2 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合并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 加盖申请人单位章。(2)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
30、请文件(光盘备份)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 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3)上述第(1)、(2)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2)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不 得开启”字样;3)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单位章。(申请人为联合体形式时,应当注明联合体名称, 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4)未按本章第4.1. 2 (1)、(2)目或第4. 1.2 (3)目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 2.1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 表。5. 2.2
31、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 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 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 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省电子交易平台”)将拒 收。(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 盘备份)与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本章第项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 递交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资格预审申请
32、文件后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逾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6. 2. 3根据本章第4. 1. 1项、第4. L 2项、第4. 2. 1项、第4. 2. 2项和第一章第5. 2款 的规定,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拒收的 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4. 2.4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3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4. 3.1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对未按照第项规定提交全部类型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申请人,退回其已经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 3.2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和第4.2.2(2)目
33、规定的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招标人组织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工作。6. 3.3申请人应派代表携带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递交申请文 件现场完成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工作。招标人对成功解密的加密电子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使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二次解密。7. 3.4申请人未成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的,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将被退回。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因为“省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申请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申请人应当打印并递交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招标人可在 现场直接导入
34、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备份)。(2)因为申请人CA数字证书损坏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 人可在现场直接导入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备 份)。8. 3.5招标人导入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备份)时,如出现不加密电子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备份)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的,该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其递交的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退回。9. 3.6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采用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纸质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正本为准:(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
35、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资格审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形。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审查委员会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 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 七条规定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比例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来源组建。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1.3 审查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
36、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资格审查、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2 资格审查5.2.1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 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 审查依据。5.2.2 电子资格审查及应急措施(1)采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的,审查时按照本章第521项的规定用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电子评标系统上进行评审。如果电子评审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 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
37、,可暂停评审,应当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电子评标 系统恢复正常之后,重新组织评审。(2)出现本章第436项规定的情形时,按照本章第521项的规定用纸质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进行评审。5.2.3 采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以被审查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为准,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作依据;采用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以纸 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为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作依据。6 .通知和确认通知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报告备案后,通过“省电子交 易平台”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 格预审
38、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同时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已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的申请人登陆平台查询自己是否通过资格预审。6 . 2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 意。申请解释与作出解释应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完成。 6. 3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省电子交易平分”上传“投标确认书”,“投标确认书”应当 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未按要求递交“投标确认书”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9、。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 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直接招标。6.4有限数量制的特别规定6.4.1 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的人数超过第三章“资格审查 办法”规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以下简称“规定数量”)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 人分为“正选”和“候补”两类。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评 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将不超过“规定数量”的申请人列 为“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正选)。其余的申请人依次列为“通过资格预审
40、的申请人(候补)”。6.4.2 根据本章第6.1款的规定,招标人应当首先向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正选)发出投标 邀请书。6.4.3 根据本章第6.3款的规定,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 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导致潜在投标人数量少于“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应当按照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候补)的排名次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6.4.4 根据上述第642项、第643项的规定,收到投标邀请书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 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达到“规定数量”后,招标人向其余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候补)发出资格 预审结果通知书。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资质条件、
41、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 时,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 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 标准或影响本次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1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 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 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 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 审。
42、9. 3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 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10. 4投诉本次资格预审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进 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 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
43、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或湖北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 1申请规定9.1.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 换。9.1.2 各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标段数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 2招标人的权力招标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力,申请人应当配合。若 招标人在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串通、行贿、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 为的,将在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后,取消其投标资格。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 行政处理决定后,在相关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告。9.3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名称)标段项目要求备注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资质名称和类别) 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要求1 .申请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2 .申请人用于申请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万元。业绩要求申请人近5年完成过1项 (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