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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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解释(通用15篇)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解释 篇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纠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年月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是指房 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 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 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第二条商品房情况该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商品房座落:区 县路、道、街。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 附件二。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解释篇10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 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于 甲方已取得该 二手房的二手房所有权证,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 产权人:房地产用途为:O第二条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 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租约,甲方须于二手房交付 乙方使用前
3、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 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仟佰 拾一万一仟一佰拾一元一角一分。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 甲方支付一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 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 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 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 第三方。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该二手房转让预订期为 天,甲方应当在预订期内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并于一年一月一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
4、约定的预订期限前,按 下列第一种方式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一仟一佰拾一万一仟一佰拾一元一角一分。第七条在本合同的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 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 乙方;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 收取的定金。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 续,该房地产证由乙方领取。甲方逾期不予协助办理的,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 至产权办理申请提出之日止按每日的比例支付违约 金。第九条该二手房所附着的户口,甲方承诺在收到二手 房转让总价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
5、二手房总 价为基数按每日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二手房交易产生税费共 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土地使用费契税产权登记 费公证费其他0经甲、乙双方协商,其中项由甲方承担,项 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除 定金外剩余房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第一种方 式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日期:乙方:日期: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解释 篇11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 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6、买卖商品 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 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一月一日至年月 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 【暂定名】 o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 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 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
7、 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层 / 地下 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o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千 百拾一万一千一百拾一元整。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千一百拾一万千一百拾一元整
8、。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一千 百_拾 万 千 百_拾元整。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 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 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 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 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
9、提出退房之日起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 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 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 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二x 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 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1、 一 次 性 付 款2分 期 付 款3
10、其 他 方 式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元。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元整。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元整。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1)逾期在一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 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 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
11、续履 行;(2)逾期超过一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 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 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 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 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 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项中的比率)的 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 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 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 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一种条件,并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
12、人使用: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 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5、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一日内告知买受人的;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 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一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 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 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
13、续履 行;(2)逾期超过一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 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 日起一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 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项中的 比率)的违约金。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 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 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 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
14、向;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 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5日内未作书面答 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 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 起一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 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一条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 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 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 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 明文件不齐全,
15、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 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 方式处理:0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 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 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 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 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 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 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 础设施、
16、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 方式处理: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 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 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 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 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 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 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
17、用之日 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 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 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 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 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 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 购买人承担。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 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 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
18、附件另有规定者外, 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 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 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 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 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 决: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 充协议(附件四)。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 同等效力。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
19、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份。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 元。(小写:万元)2、分期付款。(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 元。(小写:元)(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 元。(小写:元)(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币 元。(小写:元)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其余价款可以向 银行或住房公积 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时间: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解释篇12合同
20、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 卖 人注 册 地 址营业执 照 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 政 编 码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 托 代 理 机 构注 册 地 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 政 编 码买 受 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 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 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
21、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 让批准文件号】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一年月一日至一年一月一日。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 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 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一【幢】【座】【单 元】一【层一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地下一 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
22、闭式】。该商品房 【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一平方米,其中, 套内建筑面积一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 积一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 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由于商品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公寓及 其他高档住宅等居住类房屋,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 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商品房的用途为非住宅的,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一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 主泉L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 方米 元,总金额(币)千一百拾一万一千 百拾一元整。2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一千一百拾一万一千
23、一百 一拾一元整。3 .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一千 百拾一万一千一百拾一元整。4.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 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 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 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 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一种方式进行处理:1 .双方自行约定:Q)(2)(4)2 .根据本合同第四条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 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 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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