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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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会】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1月3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12年工作回顾2012年是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来办理刑事案件最多的一年,总量持续位居全国基层检察院之首。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一、以“三打两建”为抓手,超负荷完成办案任务(一)刑事检察工作依法从快准确打击各类犯罪。全年受理批准逮捕案件7111宗10232人,同
2、比上年6508宗9204人,分别上升9.27%和11.17%;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22宗11086人,同比上年6685宗9542人,分别上升20.00%和16.18%。全面落实“三打两建”工作。通过开辟案件绿色通道,实行标签化管理和提前介入机制,批准逮捕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三类”案件559宗965人,提起公诉687宗1175人,办案数位居全市第一。努力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69宗104人,自觉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引入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在校生不起诉后的教育辅导,实现与社会帮教体系对接;与区妇联建立协作机制,共同维护未成年女性被害人权益
3、。(二)职务犯罪查处与预防严厉查处职务犯罪。办理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工程、“查违清无”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9宗56人,同比上年32宗36人,分别上升53.13%和88.89%,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7宗32人,渎职侵权案件22宗24人。深入开展廉洁共建。联合区住宅局积极构建腐败风险防控网,促进保障房建设零投诉;分别与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采购中心签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协作办法,共同建立政府采购准入前置机制,防范于未然;积极推进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亡羊补牢。增强服务与保护意识。正确把握和运用政策法律,慎重对待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注意维护案发单位
4、的工作秩序和社会影响,注意保障涉案家庭的正常生活,切实做到保护改革者、挽救失误者、惩办犯罪者,依法文明执法。(三)诉讼监督工作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积极开展派出所季度刑事立案审查、“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不捕案件季度分析等活动,排查另案处理线索1270条,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6份,成功监督立案26宗;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发出建议撤案意见书40份,成功监督撤案36宗;针对违法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检察建议书14份、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和补充侦查提纲2337份,追捕38人,追诉漏罪41件次,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3人,确保侦查活动依法开展。强化刑事和民事、行政审判
5、监督。稳步推行刑事案件量刑建议机制,发出量刑建议书5558份,对认为确有错误或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9宗;推进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市区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有效解决职务犯罪轻刑化现象;探索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检调对接机制,积极应对新民事诉讼法的要求,首次尝试以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再审民事调解案件,对5宗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依法提请抗诉;对不立案、不提请抗诉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息诉工作,注重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推进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开展社区矫正检察1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共7份,督促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有效维系了对罪
6、犯改造链条的完整性。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荣获“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和“省级示范检察室”。二、以社会建设为切入点,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派驻基层检察工作。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定任务的方式,依托司法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统一设立12个检察联络室,初步实现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在举报、信访、接访、维稳、职务犯罪预防等业务上的对接,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着力构建社会化大预防体系。整合职务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预防力量,搭建一体化犯罪预防网络,形成社会化大预防体系;组建犯罪预防宣讲团队,采取以案说法、案件评析、宣传展览等方式,开展“健康快车”禁毒帮教、预防青少年犯罪检校共建等主题法律
7、宣传活动48场次;结合辖区案件特点,印制并派发“三打两建”宣传册、在校学生犯罪预防手册、防诈骗手册等刊物5万余册,提高人民群众抵制和防范犯罪能力。主动结合执法办案建言献策。查找剖析具体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发出检察建议24份;先后对“黑衣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缠访缠闹”“医闹”等四类群体性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地沟油”“病死猪肉”“恶意欠薪”等民生领域法律处理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向党委、人大、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法规、创新管理机制等建议及对策。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全面落实检察执法办案社会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加强控告申诉工作及信访信息分析,提高就地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坚持首办
8、责任制、全程跟踪接访制、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等制度,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89件(次)。全年办理的案件无一出现负面舆情,也未引发大规模的涉检信访及群体性事件。三、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提升内部运行效率推动刑事检察专业化和自侦专业化改革。以“走专业化道路、按系统化作业、做专家型检察官”为目标,在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分别设置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诈骗犯罪等若干专业办案组,在自侦部门划分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不同办案领域,努力实现由专门队伍、专业人才应对专门犯罪。构建高效安全的职务犯罪侦查体系。统一调配侦查资源,充分发挥自侦系统的整体效应;通过完善线索评估审查制度、推行立案评估机制、探索结案评估机制、落实
9、一案一总结机制、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特约顾问医师协助讯问工作机制等措施,不断改进办案流程、提高侦查效率,保障办案安全。完善业务量化指标体系。依托案件管理系统,把能量化的业务尽可能量化,逐步形成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健全“两法”衔接机制。牵头司法辖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不断规范和完善刑事案件移交、立案情况备案审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书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1件,均已刑事立案,有效整合了打击刑事犯罪网络。四、以“作风提升年”为契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思想理念教育不放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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