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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方案】郭磊庄镇河长制实施方案郭磊庄镇河长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张家口市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及张家口市万全区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精神文件,为加强我区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万全,推进转型升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张家口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为指导战略布局,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抢抓
2、“四大机遇”,牢牢把握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的总体定位,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和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及水库管理机制,为维护河道及水库健康生态、实现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二、总体目标按照“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坚持党政领导、推进社会共治,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细管理,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问责”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2017年6月底前,镇出台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完成河长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全面完善镇、村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制定出台相关制
3、度及考核办法,并上报区河长制办公室备案。到2017年底,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地下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20年,全镇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没有严重污染水体,侵占河道、破坏河界、倾倒垃圾、非法采砂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三、实施范围(一)河长制管理全覆盖。按照“一河一长、一道一长、一库一长、一地一长”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管理体系,确保每条河流都有人管理,都有责任人,实现全覆盖、无遗漏。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分别担任主要河流镇级河长,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辖区内河流村级河长。(二)境内河道全覆盖。实行河长制管理的河道,包括洋河、古城河及河流所在流域范围内的
4、支流。四、组织体系(一)组织形式。镇级设立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或政府领导担任,河长由本级负责同志担任。沿河村设置村级河长,落实河道的管理和保护。镇设立河长制办公室,配置相应工作人员。(二)河长职责。镇级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护负总责。镇村两级河长对所分管的河道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镇级总河长负责对全镇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河道及水库管理重点难点问题。镇级河长负责所分管河道超标排污、私挖乱建、侵占河道、破坏河界、围屋河道、倾倒垃圾、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协调处置涉水突发问题。村级河
5、长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段的管理保护,重点对侵占河道、围垦造田、倾倒垃圾、污染水体等行为进行监督整治,做到宣传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并及时发现相关违法涉水问题,通知相关执法部门、上下游河长,配合执法部门打击处理违法涉水行为。(三)责任分工。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根据实行河长制工作需要,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镇纪委办: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有关工作的落实。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依法予以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进行效能追责。镇宣
6、传办:负责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镇农业办: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负责指导。镇财政所:负责水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镇土地站: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职能范围内污水处理厂网、排水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镇环保站:负责指导、监督农村污水处理;负责指导、监督涉河企业入河污染源治理,依法查处涉河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河道生态建设和河道
7、保洁工作。五、工作重点(一)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到2017年底前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并增加生态隔离防护设施等。(二)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张家口市万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农村垃圾处置和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到2020年底前,对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供排水、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相对集中收集,采用适宜方式进行处理。(三)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活动监管。全面落实张家口市打击非法占河侵河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8、,集中整治非法挤占河道行为,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加大河道及水库的保护力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库、非法采砂。(四)加强河道防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沿河设立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定期组织对河道严重淤积部位进行疏浚,加固防洪薄弱环节,确保河道行洪安全。(五)建设沿河水系林网工程。开展河流堤岸及河流沿岸线防护林建设,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区域内的古城河沿岸两侧及部分河流可视范围实施绿化,构筑以河流为骨架的水系林网,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采取多种
9、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植树管树的积极性,确保河道绿化成型。(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配合区有关部门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对限养区进行规范化管理。到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制定实施全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建设高效清洁农田,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化学农药替代、化肥机械化深施、精准化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控源减排技术。推进农家肥、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料资源的综合利用,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八)加强执法及宣传力度。协调执法部
10、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开展村庄、河、塘、沟、沿溪排污口的整治、消灭垃圾沟、黑臭河。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所在村(居)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要加强与各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
11、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私采乱挖、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责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
12、实并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镇督查组将组织人员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镇、村考核。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全镇河库。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建立“美丽万全”的重要抓手。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
13、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四)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和构建六项制度、两大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制度保证,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建立河长名单公告制度,向社会公告全区主要河道及水库河长名单。建立河道及水库管理会议制度,包括党委政府专题会议、河长会议、部门联席会议等,党委政府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召开,河长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协调解决河道及水库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召开,通报河道及水库管理保护情况,会商协调部门配合的相关工作。建立河道及水库信息共享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收集汇总河道及水库管理保护基础信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自上而下对年度河道及水库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建立河道及水库管理奖惩制度,依法依规对实行河长制、加强河道及水库管理保护进行奖惩。依托六项制度,逐步形成区级管总、镇村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和公平公正激励问责的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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