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规定.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检验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和指导,实现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和X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信息宣传工作应为各级领导介绍实情、恰当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参照,立足全局,服务中心工作。必须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现X检验检疫严格把关服务的良好形象。第三条信息宣传工作秉持实事求是、讲究时效、负面宣传、严守纪律的原则,推行逐级审查、分类管理、定量考核、责任追责等工作制度。信息宣传工作列为X检验检疫局绩效考核项目。第
2、四条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强化信息宣传制度建设,创建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健全工作机制,为信息宣传工作缔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第二章 非政府领导与职责分工第五条信息宣传工作受到X检验检疫局党组领导,推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管理。第六条X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统一管理X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培训、考核,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宣传稿件,组织新闻发布及协调新闻媒体采访,组织信息宣传调研和大型宣传报道活动,编发X检验检疫局主管主办的刊物,起草拟定X检验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规章制度。第七条各分支局、办事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以下泛称“各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一
3、)各单位选定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宣传工作,办公室或综合部门具体内容主办信息宣传工作,该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宣传副组长,选定1-2名相对紧固的专职或全职信息员、通讯员,报X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备案。(二)信息宣传副组长就是信息宣传工作的选定联系人,帮助协调X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约稿、调研、专访、检查等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稿件收集、编采、上报、统计数据等工作。第八条总局政务信息直报点单位自行向总局办公厅信息处上报本单位一般性工作信息,脆弱、关键信息须经X检验检疫局审查核发后再日报总局。第九条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X检验检疫局需要向社会、新闻媒体发布的重要工作、新政策、新措施及需要对外说明、澄清问题,统一由新闻发言人
4、或经X检验检疫局授权的其他人员发布。第三章原则与建议第十条信息宣传工作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精确客观的充分反映检验检疫工作的各项成果,杜绝假、虚、略偏,严禁假想推测,严禁擅自提及未经核实的网络或媒体信息。特别就是数据必须精准、分析必须全面深刻、建议必须二要合理。(二)时效性原则。应当严苛按照时限建议及时编报信息宣传稿件。时效性落后的信息,原则上予以使用。具体内容时效建议见到“附件1”。(三)负面宣传居多原则。应当恰当把握住政策导向和舆论导向,负面充分反映X检验检疫严格把关服务的工作实效,践行检验检疫良好形象。特别是在紧急事件出现时,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及时切断谣言,保护社会平衡。(四)严
5、格遵守工作纪律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机密信息保密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宣传稿件审查,不得有偿新闻和筹钱新闻宣传为个人谋取私利,严禁在非工作场所或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微博及其他任何形式谈论牵涉检验检疫脆弱工作的信息。第十一条信息宣传稿件推行逐级审查制度。(一)一般性信息宣传稿件推行本单位领导、X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编辑和领导三级审查,关键信息宣传稿件须报X检验检疫局分管局领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呈报未经本单位领导审查的稿件,严禁越级呈报。(二)通过审查的政务信息,由X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以X检验检疫局名义统一对外上报。(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对检验检疫工作的采访,不得擅自向新闻
6、媒体提供包括声像、图片、文字、超文本文件等涉及检验检疫工作的资料。第十二条调研约稿制度。X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不定期公布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要点,并尽早对关键选题积极开展分散联手调研,构成存有情况、存有分析、存有对策建议、存有检验检疫特色的专题信息和宣传报道。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信息宣传约稿及调研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调研,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高效率地顺利完成约稿任务。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信息宣传稿件内容要求和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宣传稿件编发、接受媒体采访、摄影摄像申报等工作。稿件内容要求见“附件1”,工作流程见“附件2”。第四章 考核与奖励第十四条X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对各单位信息宣传工作情况展开考核
7、,每季度统计数据通报。第十五条信息宣传考核方法(一)分类管理。依据各单位所属序列、职能范围和业务量情况分类并融合职能、业务调整情况对分类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分类情况见到“附件3”。(二)信息宣传定量任务。各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建议顺利完成所属类别适当信息、宣传定量任务。任务顺利完成convert被使用的信息、宣传稿件计数。定量任务及分值标准见到“附件4”。(三)责任追责。1、辨认出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甩1-5分后:关键性、突发事件晚、凿、虚报,上报不实信息,擅自拒绝接受媒体专访或搞负面宣传,但未导致不良影响的;未按时限建议顺利完成关键性信息宣传约稿,影响全局信息宣传整体工作的;未按建议顺利完成中国国门时报和中国检验检疫杂志下载任务的。2、发生以下情况推行一票否决:经X检验检疫局党组研究确认为上报不实信息,搞负面宣传,在全系统内导致无法挽回的关键性不良影响,被总局通报批评的,按工作质量事故处置。(四)信息宣传工作列为X检验检疫局绩效考核的内容,具体内容甩、提分后标准依照X检验局每年度公布的绩效管理有关评分标准继续执行。第十六条X检验检疫局推行信息宣传稿件稿酬制。X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制订稿酬标准,统一向局内各单位及为X检验检疫局主动搞负面宣传的新闻媒体工作者累进税制稿酬,每年度累进税制一次。稿酬标准见到“附件4”。各分支局可以参考该标准自行累进税制信息宣传稿酬。
限制150内